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背诵笔记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背诵笔记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背诵笔记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背诵笔记

A地域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于《反垄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适用《反垄断法》。B排除范围1: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专利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2:(农业)生产者及(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垄断行为:(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勾结)(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独霸)(三)具有或者可能(疑罪从有)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注意定语的限制)(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调查:A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B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行政执法2.反垄断行政调查(1)调查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2)调查程序立案-

调查-处理(3)经营者承诺消除不利影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中止调查。调查措施:①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②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③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

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④查封、扣押相关证据;⑤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限制竞争行为:1.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3.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混淆(造假)(二)商业贿赂(三)虚假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五)低价倾销(六)不正当有奖销售(七)诋毁商誉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对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应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对象: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适用消费者保护法。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从事消费活动

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参照消费者保护法执行。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一)消费者的权利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获取赔偿权6.结社权7.获得相关知识权。(说明书)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二)经营者的义务:开具发票义务:1、小额交易2、赠品3、特价品争议的解决:(一)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1.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2.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3.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赔偿责任。4.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5.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期后连带,当时不连带)6.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食品广告代言人无过错连带

产品质量法:瑕疵(不具备用途,但是无危害结果;违约;买方告销售商,单告单;1年时效;可附带精神损害赔偿。)缺陷(有危害结果;侵权(竞合违约);受害人告六连带,多告多;2年时效,最长10年。) 食品安全法:食品含成品和原材料;含保健品但不含药品。召回制度:1生产者:停产、通知、召回、记录2销售者:停售、通知、记录、并按生产者的要求召回。食品检验制度: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复合责任,且食品不得免检。责任:生产者和代言人无过错责任销售

者仅主观明知才负责人。执法机关:国务院食安委专门机构卫生部主管协调;质监局、食药局、工商局协同执法。

商业银行管理制度:1.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57存贷(吾妻存贷)75R流(吾二流)25%贷资10袋子实2.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管理:有关贷款的特别规定。对银行关系人的贷款限制,即不得对银行高级职员及其亲友以及银行投资的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无担保贷款),不得对银行高级职员及其亲友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关系人的范围:①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②前项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3.禁止商业银行投资的风险项目:1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各司其职,这两类分别由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干)2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银行不能炒房,影响资本流动性)3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防止银行垄断企业) 税法概述:1税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法定性;(2)强制性;(3)无偿性。

增值税法:1.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A销售货物或者B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C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动产+三类劳务)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

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记忆】:吃喝烧看种。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

的物品。【记忆】农孕设备二手残(农运设备导致二手残废) 消费税法:(一)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二)消费税法的基本内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具体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护肤护发品;(5)贵重首饰;(6)鞭炮、焰火;(7)汽油;(8)柴油;(9)汽车轮胎;(10)摩托

车;(11)小汽车。2006年4月1日新增高尔夫球以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记忆】抽着烟喝着酒化好妆戴上首饰加满油开车放烟花去,在游艇的木地板上戴着手表用筷子打高尔夫球

营业税法:1.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提供A应税劳务、B转让无形资产或者C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记忆】营业税是:二无(务)一不!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死)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

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病);(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农林牧鱼);(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记忆】老幼病残婚育死管农林牧鱼总结: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法: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2.非居民企业仅就境内所得纳税,居民企业就境内外所得都纳税。3.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非税收优惠):(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4.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税收优惠):(一)国债利息收入(买国债送利息税)(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二)(三)避免双重收费)(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1.工资收入按月征,劳务收入按次征,承包经营按年征,利息股息按次2.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由国务院决定,分

为减税和免税两种,都应经过批准,可以减征的法定情形有:一是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是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的法定免税项目共有九种,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⑴奖金,必须是省、部级军级以上单位颁发的;⑵利息,免税仅限于国债和金融债券,其他利息一律要纳税的;⑶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赔款,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不管数额多少,均不纳税。总结:(越是非劳动的所得,越免税。)

劳动法:1.劳动者主体资格: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文艺、体育、特种工艺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我国劳动者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我国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注意】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后勤部门)4.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

劳动合同:1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2.合同签订。3.合同期限。

4.使用期限。

5.合同条款:必备条款、可备条款。

6.劳动合同的效力:生效、无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必须同时)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

动者对合同类型有单方选择权),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双十);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记忆】十、退十、二。A 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B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C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罚到签订为止)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记忆】:(无补偿)三书,三试;(三叔、三婶)(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

2015(完整)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笔记

刑事诉讼法 刑诉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解释(立法、司法),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国际公约、条约(我国加入的、批准的)。 刑诉法和刑法的关系工具价值 (针对刑事实体法) 重点 1、组织上的保障:明确公检法机关职权,为调查和明确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上提供组织上的保障。 2、程序上的保障:为实体法提供程序上的保障 3、证据上的保障:证据的收集、运用、非法证据排除 4、由于上述三个保障,避免、减少案件实体上的误差:防止冤假错案。 5、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独立的价值(本身价值) 重点 1、本身所规定的诉讼结构、原则、制度、程序,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人权精神,也反映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 文明程序 2、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 3、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如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死亡了,于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诉法和法治国家的关系 重点刑诉法和法治国家1、刑诉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和宪法的关系之中。 2、刑诉法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从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此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刑诉法和宪法关系1、一方面体现在其在宪法中的重要地位。宪法是静态的刑诉法,刑诉法是动态的宪法。关系密切。 2、各国刑诉法律规范中规定了刑诉的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保护的规定。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1、惩罚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保障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和人的权利。 3、两者对立统一,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保障人权。(非法证据排除的体现程序公正,保障人权) 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重点 1、程序公正:刑诉程序过程中的公正。审判中立,控辩平等,实体权利。 2、实体公正:定罪结果的公正。体现在,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准确。 3、两者对立统一,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程序优先。(如: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裁判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时,应当撤销 原判,发回重审) 诉讼效率审前不得拖延→羁押期间严格限定→庭审中遵循不中断审理(集中审理)原则→广泛建立简易程序加速刑事案件处理。(期间)刑诉中,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刑诉诉讼目的我国 通说根本目的广义目的:维护社会秩序 直接目的具体目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其他学说重点犯罪控制模式控制犯罪。刑诉目的是以控制犯罪为最主要机能。 正当程序模式刑诉目的不单是发现实体真实,更重要是以公平和合乎正义的程序为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家庭模式以家庭中父母和子女关系为喻。目的不单是打击犯罪,而是更侧重于解决和谐、稳定的问题。(如未成人案件,圆桌会议审判方式)实体真实主义刑诉旨在追求案件实体的真实的诉讼目的。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积极实体真实主义(肯定式)也称为传统实体真实主义。认为: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处罚。以发 现真相为目的。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否定式)将发现实体真实和保障无辜相联系。发现实体真实中,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罪者的意思。 正当程序主义刑诉目的,是维护程序正当,保障人权。 刑诉讼价值秩序价值1、通过惩治犯罪,来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秩序) 2、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进行(诉讼秩序) 公正价值处于核心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效益价值包括效率,及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刑事诉讼职权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三方职权。检院起诉什么,法院判什么,不告不理。注意:证人独立于控辩双方,不行使任何职能。 刑事诉讼构造重点概念刑事诉讼中,控、辩、审三方之间的地位、相互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的价值观,影响刑事诉讼的构造。注意:不是决定。 弹劾式诉讼(奴隶制)不告不理、私人追诉、原告自己负责传唤被告,原被告地位平等,并处于主导地位,法官听取诉讼主张,并据此作出判决。也就是神明裁判。奴隶时期。和纠问诉讼相反。 纠问式诉讼(封建制)不告而理,法官集侦查、控诉、审判于一身,封建时期,包公审案。 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专门机关积极主动。当事人消极被动。诉讼主动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大陆法系 当事人主义诉讼 (英美法系) 当事人积极主动。专门机关消极被动。推动诉讼委于当事人,当事人处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的“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英 美法系 混合合义诉讼(我国)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和保障人权的目的相统一,冲突时,保障人权优先 刑事诉讼主体 国家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 侦查机关。上下级关系:领导关系军队刑事诉讼专门机关 侦查机关军队保卫部门检察机关 侦查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上下级关系:领导关系 层级:最高检、分州市检察院,县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军事检察院法院 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上下级关系:监督关系。 层级: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县区法院 审判机关军事法庭专门机关的人: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所属的勘验人。注意:他们不能称之为诉讼参和人。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模拟试题及答案四_23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模拟试题及答案 四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模拟试题及答案四 1、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正确答案:C 2、《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

范是浑然一体的 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 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 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 正确答案:B 3、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正确答案:A 4、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正确答案:A 5、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 八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自行承担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C 【相关考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承担 【参考解析】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

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据此,C项说法正确。 2.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Q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参考答案】D 【相关考点】民事责任的构成及其承担 【参考解析】判断乙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应当判定甲乙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本题中,无论要从要约还是从承诺的角度看,双方都没有订立合同的真是意思,亦没有受其意思表示约束的真是意思,因此甲乙的行为都分别不构成要约和承诺,双方亦不存在已经成立和有效的合同,故A项处理错误。因双方不存在要约和承诺的缔约过程。根据民法原理,承担侵权责任需具备以下要件:损害事实;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本题中,甲的损失并非由乙实施侵权行为所致,其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因此B项处理错误。综上所述,甲的损失只能由其自己承担,故D项处理正确。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之刑法笔记1总则

刑法总则 一、犯罪构成 ?刑法:我国1997年刑法修订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仅颁布一个单行刑法,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至今有7个修正案。 ?罪行法定原则:1.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2.具体要求是禁止溯及既往、排斥习惯法、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确定的罪行法定。 ?刑法的空间效力: A.属地管辖:1.国内犯(其他都是国外犯罪);2.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航空器、船舶(只要挂有本国国旗,不论停放何处)(汽车不是);3.包括行为地(实行地、预备地)和结果地;(共同犯罪部分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在国内,对该共同犯罪都可适用我国刑法;在未遂犯场合,行为地与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地、可能发生结果地,均为犯罪地。 B.属人管辖:1.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其他普通公民在国外犯罪的,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但法定刑最高为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C.保护管辖:条件1.针对外国人在国外犯罪;2.侵犯的是我国国家或公民利益;3.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4.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处罚。域外犯罪虽经外国审判仍可适用我国刑法,但已经受过刑法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D.普遍管辖:1.必须是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如毒品罪、劫持民用航空器罪);2.管辖国应是有关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3.管辖国的国内刑法也规定为犯罪;4.犯罪人出现在管辖国领域内;定罪量刑的法律根据是国内刑法;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由具体要素组成,有客观(如行为)和主观(如故意)的构成要素要件、记述(如贩卖、妇女、毒品、儿童)和规范(淫秽物品、猥亵、侮辱、情节严重)的、积极和消极的、共同(如行为)和非共同(如身份)的、成文(绝大多数)和不成文(如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危害行为:人在其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不作为犯罪:行为人负有积极义务(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职务或业务要求、法律行为引起的、先行行为引起的),能作为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不作为犯罪构成犯罪的前提是作为义务。 ?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主要指必然因果关系;偶然因果关系通常对量刑有一定意义,特定情况下对定罪也有一定影响。因果关系和行为人主观能否预见无关; 因果关系的中断:如果介入因素(自然事件、他人行为、被害人自身行为)的出现是异常的,且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的因果关系。 ?正当防卫: 1.起因:现实的不法侵害;否则为假象防卫(有过失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意外); 2.时间:正在进行;否则为防卫不适时(按犯罪处理); 3.主观:具有防卫意图;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按犯罪处理; 4.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否则为假象防卫或紧急避险或故意犯罪(有过失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意外,也可能故意犯罪); 5.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为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 特殊防卫权/无过当防卫:对象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强奸、抢劫。 防卫装置:如果危及到公共安全,触犯公共安全的犯罪;如果没有危及,具体分析是否超出防卫限度。 如果明知侵害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者或是精神病人,要尽量采取其他方法避免损害;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其实施防卫打击。 ?紧急避险(不得已为之;对象是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可能造成的损害)vs正当防卫(危险来源仅限人为的;可以等于或大于可能造成的损害) ?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被当场发现并同时受到追捕的,一直延续到不法侵害人将财物藏匿至安全场所为止,追捕者可以适用正当防卫。(vs自救行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刑事责任年龄:1.完全无刑事责任:x<14; 2.相对负刑事责任:14≤x<16;【8种故意犯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强奸罪、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如果绑架过程中又杀害人质,拐卖妇女、幼女过程中又强奸的,故意决水、故意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对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16≤x;自过生日的第二天起才算满; ?刑事责任能力: A.完全无:1.x<14;2.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B.限制:1.14≤x<1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障碍者(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聋哑人、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C.完全;【对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状态,完全责任,发病状态,不负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认识因素+意志因素=罪过形式 认识到必然发生希望发生直接故意; 认识到可能发生放任发生间接故意; 轻信不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 没有认识到会发生反对发生疏忽大意的过失; ?间接故意的存在情形:1.为了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2.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出现;3.在突发性暴力事件中,行为人没有明确目标和具体目的,一时冲动、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例:私拉电网且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有可能致他人伤害,属于间接故意。 ?法律认识错误:普遍观点“社会危害性认识为主、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为辅”,即只要行为人能认识到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该法律且因此影响对其行为及后果的社会危害性评价时,有可能影响犯罪构成; 事实认识错误:1.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量刑;(典型:甲开枪杀乙,而乙是因坠崖而死,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2.对象认识错误:只要出现死亡结果,都属故意杀人罪既遂;若对象不存在,可能导致未遂;3.打击错误;4.工具或手段认识错误;5.客体、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典型如假想防卫、假想避险)。【处理规则:分析有无犯罪故意;若有,是犯罪既遂或犯罪未遂;若无,是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事前的故意:指行为人误以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导致的预期结果,这样第一行为与预期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重叠的因果关系: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行为,单独不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一起造成了结果时,就是重叠的因果关系;由于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两个行为和结果都有因果关系。】 ?期待可能性: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做出该违法行为以外的合法行为的可能性。情形:1.行为人因自然灾害、生活所迫而与他人重婚,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以重婚罪论处;2.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机动车辆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8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8 【- 司法考试二卷】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8 【内容提要】 刑罚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刑罚与犯罪的关系是:它们是刑法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是惩罚犯罪的手段。我国的刑罚是刑法规定的、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并由特定机构执行的强制方法。它与剥削阶级国家刑罚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代表的阶级意志和利益不同;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同;在同犯罪作斗争中所占的地位不同;对犯罪所产生的效能不同。刑罚这种强制方法与其他强制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严厉的程度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适用的机关和程序不同;制定的机关不同;执行的机构不同。 刑罚的目的是指国家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即国家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它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和执行刑罚,预防其再次犯罪。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针对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它通过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使其不能再次犯罪、通过给犯罪分子造成痛苦而使其不敢再次犯罪、通过刑罚的教育改造功能使其不愿意再次犯罪来实现。一般预防是指国家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警戒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上分子的道路。人民群众不是刑罚一般预防的对象,而是预防犯罪的依靠力量。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目的是对立统一的。在刑罚的制定阶段,应当以一般预防为主;在刑罚的适用阶段应当是二者并重;在刑罚执行阶段应当以特殊预防为主,兼顾一般预防。 【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罚对犯罪的特殊预防的对象是( )。

刑法分则笔记

刑法分则重要知识归类 一、特殊主体归纳 1. 不真正身份犯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 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骗取出口退税的从重处罚非 法拘禁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的从重处罚 诬告陷害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的从重处罚 叛逃罪→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司法工作人员犯的从重处罚非法搜 查罪→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的从重处 罚 窝藏、转移、隐藏毒品、毒赃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的从重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的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重处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此罪的加重处罚偷税罪——税务人员与纳税人勾结偷税的〃以偷税共犯从重处罚(排斥受贿罪) 2. 真正身份犯 刑讯逼供〃暴利取证罪(转化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司法 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司法 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虐待被监管人最(转化犯)(排斥教唆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资金不入 账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 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遗弃罪——对被害人负 有抚养义务的人虐待罪(告诉才处理)——相互之间有抚养〃扶助义务的 人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保险诈骗罪——投 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包括单位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 冒出军人招摇撞骗罪——军人 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共犯中可构成此罪 贪污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共犯中可构成此 罪 3. 国家工作人员主体 贪污罪→ 包含全国国家工作人员范 围私分国有资产罪→ 集体行为 挪用公款罪→ 不含“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 务的人员” 4. 正不作为犯 遗弃罪不解救被怪卖〃绑架妇女儿童 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报〃谎报安全事 故罪 5. 单位犯罪 强迫职工劳动罪——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用人〃用工单 位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包含单位)→ 行贿罪不包含单位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包含单位)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1、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应先行和解,只有在和解不成立时,才能进入破产程序。这种立法原则为(B)。 A、职权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申请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2、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的破产原则属于(C)。 A、宣告开始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受理开始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3、一国法院所为的破产宣告只对破产人在内国的全部财产有效,而不及于其位于国外的财产,该破产原则属于(B)。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法定期限是(B)。 A、10日内 B、15日内 C、20日内 D、30日内 5、公司解散后,处分公司财产并了结各种法律关系,最终消灭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是(B)。 A、公司解散 B、公司清算 C、公司分立 D、公司变更 6、根据破产财产的范围,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D)。 A、免责主义 B、不免责主义 C、固定主义 D、膨胀主义 7、在破产程序是否具有域外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C)。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8、在破产宣告的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B)。 A、溯及主义 B、不溯及主义 C、免责主义 D、不免责主义 9、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是(A)。 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B、企业停止支付达持续状态 C、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0、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得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C)。 A、破产条件 B、破产原因 C、破产能力 D、破产管辖 11、下列有关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D)。 A、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不适用于《企业破产法》 B、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C、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含答案)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刑法笔记刑罚word版

共同犯罪 构成要件 1 行为人为两人以上 2 共同的犯罪行为 3 共同的犯罪故意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1 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 2 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 3 两人以上所实施的犯罪,罪过形式不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4 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5 超过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6 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主犯,从犯和胁从犯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范围:主犯>首要分子)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胁从犯 教唆犯 实质一罪 1 继续犯 特征:1 一个犯罪行为;2 持续作用于同一对象;3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4 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有一定的期间

2 想象竞合犯 特征:1 一个行为;2 一个行为触犯了不同的罪名 3 结果加重犯 特征:1 实施了符合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2 出现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 法定一罪 1 结合犯 2 集合犯,集合犯可分为常业犯和营业犯,常业犯:一次不构成犯罪 营业犯:一次也构成犯罪处断一罪 1 连续犯 特征:1 实施性质相同、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 2 数个行为必须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 3 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 4 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了同一罪名 2 牵连犯 特征:1 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2 实施了两个以上的行为(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3 数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4数个行为触犯不同的罪名 3 吸收犯

刑罚的特征 1 刑罚的内容是对受刑人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 2 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 3 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 4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 5 刑罚适用必须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 6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特定的 刑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赋予刑罚名称的,用以惩罚犯罪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由特定机关依法执行的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刑罚权是国家基于社会管理或统治,依法对犯罪人实行惩罚的权力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 刑罚的功能 1 剥夺功能 2 威慑功能 3 改造功能 4 教育功能 5 安抚功能 6 鼓励功能 刑罚目的 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一般预防的实现

刑法笔记

刑法 绪言: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刑法学的作用:1,指导刑事立法 2,促进刑事司法 3,繁荣法学教育,丰富法学研究 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分析(阶级分析,一般分析方法)比较历史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上编刑法总论 第1章刑法概论 第1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1,概念: 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即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一直,规定哪些行为时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 犯罪人何种刑罚的法律。 3,分类:广义分类:所有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总和 狭义刑法:系统地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普通刑法:刑法典 特别刑法:仅适用特定的人、时、地、事的刑法(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2,刑法的性质: 1,刑法的阶级性质:a,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b,刑法的阶 级本质是由国家阶级本质决定的c,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刑 法,但是所有的以生产资料为基础,反映剥削阶级意志并为 剥削阶级服务,它们都是镇压人民的工具,这是剥削阶级的 国家刑法的共同阶级本质。

d, 社会主义刑法:简历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之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 志,保卫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保护广大公民当前及长远的利 益。 2,刑法的法律性质:a,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刑事法特征){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刑法是其 他部门法的保护法},b,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直接同犯罪 作斗争。 3,公法的特征: 刑事法特征:可调整所有法律关系 程序性:规定实现实体法过程中有关诉讼程序和手续的法○实体法: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地位等实际关系中权 利和义务的法律。 第2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我国刑法的创制经历了长期而曲折的过程 1,1979年7月6日我国第一部刑法典正式颁布生效 2,1997年10月1日施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 a,实现了刑事法律原则和加强刑法保护功能 b,贯彻了刑事法治原则和加强刑法保障功能 c,实事求是同时适当借鉴国外先进制度相结合 第3节刑法的根据和义务 一,制定刑法的根据:法律根据时间根据 1, 制定刑法的根据:宪法 宪法是母法,刑法是子法子法必须是贯彻母法的基本要求 并保障母法的实施服务 2,制定刑法的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 情况 我国刑事立法的根本指导原则: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 实际出发 2,刑法的任务 1,刑法第2条规定 2,我国刑法任务包括惩罚和保护两个方面 惩罚是犯罪的手段保护人民是目的 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主义制度 b,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2018年法考卷二《竞争法》练习题 (3)

2018年法考卷二《竞争法》练习题(3) 距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了,大家都已经投入紧张的复习阶段,说到备考,真题的练习必不可少,希律法考为大家整理《竞争法》练习题(3)供大家复习备考。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20.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答案】B 【考点】反垄断调查机制 【解析】AB项:《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没有行政执法职责,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但CD项都错在"执法",根据第一段解析可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没有行政执法职责,更不能授权其他机关或部门执法,两项均错误。 2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3) 1.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 2.金华有限公司与宏奇批发商城等5家发起人商定,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以健身、娱乐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规定,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至少要出资多少作为注册资本? A.10万元 B.350万元 C.50万元 D.1000万元 3.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4.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A.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作出民事判决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B.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的生效调解书认定的事实不正确 6.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习题答案(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习题答案(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习题答案(2)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 D )。 A.排除合理怀疑 B.排他性 C.惟一性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衡量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根本性要求是( D )。 A.排除合理怀疑 B.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C.证据之间没有矛盾 D.惟一性、排他性 3.有权执行拘留的机关是( A )。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劳改机关 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讯问的时间是( B )。 A.12小时以内 B.24小时以内 C.36小时以内

D.48小时以内 5.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如无特殊情况,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应当遵守的期限是( B )。 A.7日 B.3日 C.4日 D.5日 6.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报告的机关是( D )。 A.公安部 B.上级公安机关 C.同级人民检察院 D.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 7.某地发生盗窃案,公民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当地人民检察院,该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的处理决定是( D )。 A.立即立案 B.对公民的扭送不予理睬 C.告知应扭送公安机关 D.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 D )。 A.人民法院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 9.在逮捕的条件中,属于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内容是( C )。 A.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B.有逮捕必要的 C.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D.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10.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 B )。 A.6个月 B.12个月 C.3个月 D.15个月 11.公、检、法机关对被告人采用取保候审时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的场所是( C )。 A.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 B.采用该措施的机关专门安置的房间 C.所居住的市、县 D.工作单位或居住的街道 1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经法庭审理后,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的,应当作出( D )。 A.无罪判决 B.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

刑法复习笔记 (个人总结版)

插本刑法复习重点 刑法总论 名词解释 1、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广义的刑法,是指 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 刑法,是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典。 2、刑法学:是指研究刑法以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 科学。 3、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分为 总则、分则和附则。 4、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的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 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精神规 则。 5、罪刑法定原则:什么是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 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 均由刑法加以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 不处罚。” 6、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 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情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 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 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7、刑法空间效力:《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 方和对什么人有效力。 属地管辖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包括实行行为和预备行为,希望发生之地,可能发生之地)有一项发生在中华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属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保护管辖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 民犯罪,按照本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普遍管辖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 8、刑法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9、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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