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细则

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促使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本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等文件编制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1、本细则适用于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第一标段(杨厂安全区防渗),第二标段(裕公垸段防渗),第七标段(鹅公凸至章华港a段护岸工程),第八标段(鹅公凸至章华港b段护岸工程)中合同工程项目.2、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工程项目以及按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程项目。
三、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1、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各标段的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文件。
2、经监理总站或监理站签发的工程施工祥图、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的设计文件.3、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经业主或监理总站及监理站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计算资料。
5、只有按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有效设计文件、图纸完成的,并且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同时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度量支付的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四、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1、土方工程①、土方开挖工程以自然方计量、单位以立方米计,并按工程量报价单中相应的开挖单价支付。
②、施工过程中的超挖,不论何处和出于何种原因,如果没有监理的指示及确认,其土方开挖超出图示的开挖线,则承建单位应按监理的指示对超挖部分进行回填及必要的处理。
其超挖、回填以及处理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
如果按监理指示进行超出图示开挖线以外的开挖或回填或进行其他处理,该部分费用将按开挖回填材料或其他处理规定的相应单价支付.2、土石方填筑工程①、填筑工程量应对部分或全部竣工时测量(根据平面和纵横剖面图)所得的体积计算,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上述实测体积应按图纸所示或监理的指示经过施工期人工压实或自然沉降浇筑以后经监理确认合格的压实方。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二、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审和审核,不偏袒任何一方。
2.公开透明原则:工程计量支付过程应对参与方进行公开和透明,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保障各方利益的公平和合法。
3.安全质量原则:工程款支付应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阶段性支付原则:按照工程进度,将工程款分为不同阶段进行支付,以保证款项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三、职责:1.监理单位职责:(1)审查和评审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核实施工单位的计量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总价和计量结果一致。
(2)对工程付款的金额、时间和条件等进行核实,确保工程款支付符合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
(3)监督工程款的正确支付到位,把关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记录,确保款项的使用和分配合理。
2.施工单位职责:(1)提供准确、真实的工程计量结果和款项申请材料,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按照约定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时交付工程。
(3)配合监理单位核实和确认工程款支付及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
四、程序:1.工程款支付的申请:(1)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和计划,编制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包括计量单、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2)监理单位接收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审查并核实其准确性和合规性,并出具意见。
(1)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施工单位提供的计量数据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对每个阶段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进行评审和审核。
(3)监理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报告,包括审查结果和审核意见。
3.工程款支付的决策:(1)业主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审核报告,进行最后决策,并做出相应的支付意见和措施。
(2)业主单位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确认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等细节。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国家水利事业建设的不断发展,堤防工程建设也在不断增加。
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计量与支付监理,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规范施工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档旨在对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计量范围堤防工程合同计量范围应包括所有已完成的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措施,并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量。
堤防工程应进行每季度计量一次,同时对于工程项目的变化情况应及时追踪,例如工程工期等变更,及时进行相应计量。
在计量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堤防工程均出自自然材料,并具有自然受力等特点,计量时应进行相应补正,并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三、计量方式堤防工程采用变工程量计价方式进行计量。
堤防工程应根据施工期间所需的劳动和物质等实际投入形成暂估造价,并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构成实际计算的工程量。
计量结果应按照堤防工程建设工程量、规格、质量要求等进行评定,计算出合同价格,并进行支付监理。
四、支付监理堤防工程的支付监理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
支付监理内容包括对堤防工程施工的计量、支付、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督。
同时,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支付监理机构应对堤防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问题密切关注,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
对于发现的施工缺陷,监理机构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或者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反馈,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展。
五、结论本文档对于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介绍。
堤防工程作为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实施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规范进行了有效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期计量结算支付实施细则(修订)

中期计量结算支付实施细则(修订)目录1 前言 (1)2 工程中期结算支付细则 (1)3 工程计量 (1)4 工程中期结算支付 (5)5 关于《工程计量签证单》的审核 (7)6 关于工程计量签证结算的其他要求 (7)附件1:工程中期计量支付流程图 (9)附件2:工程中期计量签证单 (10)附件3:计日工通知单及签证单 (13)附件4:暂停施工项目签证单 (18)附件5:中期结算支付申请报告 (20)附件6:中期支付证书 (29)附件7:合同价款结算单 (30)附件8: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30)1前言1.1为规范合同工程计量支付的步骤和方法,提高工程中期计量结算支付的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进度,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主要适用于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库区复建道路工程及对外交通改建公路工程中所监理各标段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和施工时段对工程中期计量结算支付的管理。
1.3本细则依据已执行的业主相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权力和范围制定。
1.4在本细则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合同、规范及业主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则以合同、规范及业主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准。
本细则将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补充、完善。
2工程中期计量结算支付流程图库区复建道路工程及上游水电站对外交通改建公路工程所属标段的中期计量结算支付流程图如附件1图示。
3工程计量3.1计量时段(1)1月份:1月1日~1月25日;(2)2月份至11月份:上月26日~当月25日;(3)12月份:11月26日~12月31日。
3.2计量依据(1)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通用条款;(3)技术规范;(4)设计图纸;(5)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包括修订的工程量清单;(6)工程补充协议以及变更、索赔审批表;(7)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表等;(8)其他。
3.3计量签证细则各标段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及时完成已完工工程的施工质量报验及工程量签证工作,于每月21日(12月份为29日)18:00点前完成当月可计量结算项目的汇总工作,填写并向监理中心报送2份《工程计量签证单》(见附件2)附“工程量计算底稿”和“工程计量支撑材料”,由相应驻地办公室签收并审核。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为加强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计量支付及工程费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实现投资控制目标,确保费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如本细则与各单位合同文件约定条款发生冲突时,以原合同文件约定为准),要求*公路工程项目各从业单位遵照执行。
本细则是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补充及规范,在执行本细则时同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第二节计量支付原则一、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及指挥部、总监办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等。
二、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条款在计量管理的各项规定。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
3、不合格工程不得办理计量;资料不齐全,不得办理计量。
4、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5、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在清单或技术规范写明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6、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四、通过计量并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监办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节复核确认数量及计量支付台帐一、台帐建立的依据(一)合同文件(含有关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二)技术规范(三)设计图纸(四)工程量清单、补遗、澄清(五)工程变更令及其附件(六)经审批机构审批的完善设计文件和核准的工程数量;(七)每月的中期支付证书及审批的月支付报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为及时、准确的办理工程计量,规范合同支付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与合同支付的管理。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管理2.1房建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应开展工程量清单核算工作。
在施工图纸齐全后两个月内对原投标清单进行全面核算,确定工程量支付清单;对原清单中未含工程项目进行增补,及时编制工程量增补清单,并填写《增补清单报签单》,经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2.2填写《增补清单报签单》须填写报签单位、经办人、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增补清单金额。
《增补清单报签单》中报签内容一栏须说明增补单价测算的原则和依据。
第三节工程计量管理3.1工程计量由房建项目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核、监督与指导,具体工作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3.2工程计量前,房建项目部应对工程计量支付的总体申请进行审批。
3.3房建项目部采用工程计量与工程质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分项工程为计量单位,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等级为计量前提,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工程计量。
第四节合同支付管理4.1 支付条件(1)合同支付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2)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符合规定标准。
(3)合同支付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4)在资金使用计划额度以内。
(5)未签订合同不得提前支付合同款项。
4.2施工及施工监理合同支付(1)经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支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不执行工程计量的施工合同的支付,应按照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
4.3 征地拆迁合同支付,按征地拆迁合同条款及支付程序进行。
4.4 其他合同支付。
凡与工程建设有关,且合同价款进入工程决算的其它合同及协议书的支付,均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支付程序办理。
4.5 支付程序。
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支付程序进行合同支付。
第五节资料管理5.1 建立合同支付台帐。
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的计量支付。
本工程含河道清淤工程、管涵工程、跌水工程、闸首控制工程、桥梁护砌工程、河道生态护坡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1、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3、专业工作特点和控制要点1、专业工作特点(1)施工监理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计量支付控制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主城部分,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承建合同,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将工程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以内。
2、专业工作控制要点:(1)确定工程计量支付控制目标值;(2)尽量避免导致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事件发生,或降低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额度;(3)对于不同形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严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进行投资控制;(4)防止工程进度款超前、超量支付;(5)避免造成违约和施工单位索赔的条件,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四、监理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程序1、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并协助发包人编制合同工程付款计划。
?(2)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工程付款台账,对付款情况进行记录。
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工程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合同工程付款计划调整建议。
(3)工程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经监理机构签认:属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发包人同意的变更项目以及计日工。
集团工程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细则
集团工程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细则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治理细则目录1.总则 (3)1.1 相关词汇的统一 (3)1.2 计量支付的定义 (3)1.2.1计量 (4)1.2.2支付 (4)1.3 变更的定义 (4)1.3.1变更的缘故概述 (4)1.3.2变更的定义 (4)1.4 变更的分类 (4)1.4.1I类变更 (4)1.4.2Ⅱ类变更 (5)1.4.3III类变更 (5)1.4.4IV 类变更 (5)2.计量支付与变更的职责与程序 (6)2.1 职责与分工 (7)2.1.1承包商的职责 (7)2.1.2设备供应商(卖方)的职责 (7)2.1.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7)2.1.4项目工程部职责 (8)2.1.5产品技术部 (9)2.1.6财务部 (9)2.1.7地区常务董事 (10)2.1.8集团工程治理部 (10)2.2 治理程序 (10)2.2.1各种合同规定的保函的治理 (10)2.2.2计量支付的审批程序及时刻要求 (10)2.2.3变更治理的程序 (11)3.计量支付与变更的规定 (16)3.1 计量支付的规定与实施 (16)3.1.1清单价内项目的计量支付 (16)3.1.2清单价外项目的计量支付 (16)3.1.3不予计量支付的规定 (17)3.2 变更的费用运算 (17)3.3 变更的计量与支付 (17)4.附则 (18)4.1 施工图设计数量实施的变更 (18)4.2 适用范畴 (18)4.3 说明权和修订权 (18)5.附表 (18)工程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治理细则1.总则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治理和投资操纵治理是建设治理的重要任务,沿海绿色家园集团授权各个地区公司按照职责分工,代表业主进行工程建设治理,集团工程治理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个地区公司执行合同和操纵投资工作进行监督治理,为此特制定本治理细则。
沿海绿色家园集团工程各土建工程施工、各建筑装修、机电安装工程、各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的计量支付治理,以及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均应按本方法进行治理。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量与支付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准确计量是保证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就可得到应得的付款,是承包人履约合同的一种表现;第二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管理,明确指挥部、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计量规范化、程序化,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三条: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1、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4、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同时阅读;3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l、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第六条:计量方法按工程量清单的章目分述l、第100章总则按“总额”计量,除保险费及税金外,各项目号的最终计量不得超过其对应的“合价”,若无补充规定,应根据技术规范中的条款进行计量;2、第200章路基工程1挖方、填方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分段为计量单元;路基挖填方按设计要求开挖填筑断面计算数量的90%进行计量,余下的10%待路基成型并通过权威部门验收转序后全部计量;2排水与防护工程以开工申请批复单分段为计量单元;整段完成后一次计量包括排水沟盖板①边坡防护、治理a.边坡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m2,整个边坡完成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一次计量;b.边坡面积大于1000m2可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1000m2计量,待该段边坡防护全部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竣工剩余数计量;②防护工程a.对小于或等于500m3的段落,整段完成一次计量:b.对大于500m3的段落可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500m3计量,最后一次计量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竣工剩余数计量;3、第300章路面工程:按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分段为计量单元;1底基层、基层、面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最低为一公里;2路缘石、拦水带等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分段为计量单元,工程完成后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一次计量;4、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1桥梁以单幅桥一座为计量单元;①基础及下部构造:按完成一棵桩、一个基础、一个墩或台一个台帽、承台、系梁;盖梁为计量单元,不考虑分次计量;②上部构造a.现浇斜腿钢构:按整座浇筑经验收合格后一次计量;b.连续箱梁: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的80%进行计量,全部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计量;c.空心板、工型梁、T型梁等预制构件:每根片梁板预制完成后,按70%进行计量,吊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计量;d.现浇连续刚构: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的80%进行计量,完成合拢段浇筑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计量;③桥面铺装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为计量单元;2涵洞、通道工程①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通道:以整道完成一次计量含盖板;若净跨大于2M的,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分砌体、盖板两次计量;②石拱涵:可分砌体、拱圈含护拱两次计量;③箱涵:整道完成后一次计量;5、第600章及第700章的计量按合同文件中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第四章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第七条: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1、计量的主要资料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2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自检资料;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有关质量评定资料:4涉及变更的,有工程变更令:5中间交工证书;6中间计量表;以上五项资料为中间计量表的附件;2、要求1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记录结果,并附有简图、计算式和说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审核签认;2凡是与工程计量有关的凭证,承包人均应提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此外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连同月报表一起上报审核;承包人应完整保存一套与工程计量有关的详细资料,以便核查;3对一次完全计量的项目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对分次完成计量的项目,最后一次完全计量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中间分次计量的,需附质量检验凭证;工程台帐管理第八条:为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性,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做到计量结果真实可靠,不重不漏,应建立、健全工程数量台帐,加强台帐管理;1、工程台帐建立的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3工程变更令;4经审批的补充完善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2、工程台帐建立的要求要求承包人、监理组、指挥部设专人建立和管理台帐;1首先按施工设计图认真清理,统计出设计工程数量,经核对无误后建立台帐;2台帐按工程量清单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建立,若有变更新增项目,按新增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录入;3工程台帐要求采用计算机管理;第六章支付台帐管理第九条:监理组、指挥部在每月收到承包人上报的月支付报表时,对照工程台帐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再按计量的有关规定审核报表;计量支付台帐需准确反映本期完成、上期末完成及自开工累计完成工程量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计量台帐、工程台帐、竣工数量、竣工图应“四统一”;第七章计量审核第十条:计量审核1、承包人在填写计量表时,根据技术规范及现场完成情况据实填报,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设计数量,都需有变更手续;2、监理单位在审查计量表时,对计量工程现场100%的进行核实;第十一条:指挥部在审查计量表时,应对计量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不合格和不真实的工程,不予计量;第八章工程月支付报表的报审第十二条:支付必须在质量合格和准确计量的基础上进行;第十三条:支付必须以合同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为依据;第十四条:支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工程支付报表的报审;1、承包人每月25日将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计量表一式一份似及月支付报表一式五份等与计量有关资料报驻地办审查;2、监理组收到承包人的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应在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指挥部工程组;3、指挥部工程组收到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正常情况下,应在7天内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4、指挥部在审核合格后,应对承包人进行支付;由财务部门根据签批的中期支付证书完成支付手续;5、工程支付报表报审签批结束后一式五份,盖章后原件由指挥部保管,返回承包人、监理组各一份;第十六条:支付方法按合同条款第条规定,即根据各种费用的特点和支付要求分项、分类计算,汇总后扣减承包人对指挥部的支付扣开工预付款、材料款、材料预付款、保留金等;。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无误。
3. 所有参与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工程计量1. 工程计量是指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测量、核算的过程,它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2. 工程计量应由专业的计量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3. 工程量的计算应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不得虚报或低报。
4.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完成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
三、工程支付1. 工程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 支付周期应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通常按月或按阶段进行。
3.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计量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付依据。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支付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四、变更与调整1. 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变更都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2. 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及时反映在工程计量中,并按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程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五、争议解决1. 对于工程计量与支付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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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计量监理就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完成的工作量。
监理工程师应抓好现场的计量,这样既是对承包人提供计量资料的进一步核实,又可避免计量监理工程师的主观判断。
若本实施细则与业主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不一致时,以业主下发文件为准。
一、工程计量的条件与依据1、工程计量的原则工程计量的原则:一是对已完成工程的数量的确认;二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
(1)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予以计量;(2)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合同外发生的工程数量要求严格按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签认数量(变更工程数量)计量。
2、工程计量的条件(1)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要求计量的项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3)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全部需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数量不是实际发生的数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实际的数量,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核确定的数量为准。
(4)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除了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以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5)工程变更项目中附有经批准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合同条件效力,对于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亦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
(6)承包人为完成上述项目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项目的单价中,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不予计量。
3、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达到规范和合同要求,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
根据监理程序的规定,对于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工程才能进行计量,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或工序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把质量监理和计量支付监理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
4、验收手续齐全,包括:(1)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2)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同时各种试验的频率要符合合同条款规定;(3)监理工程师抽检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4)已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
(5)上述验收手续和资料齐全后方能进行计量。
5、工程计量的依据(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书,合同图纸;(2)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批复令;(3)合同条件、技术规范;(4)索赔审批表;(5)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二、工程计量的程序计量工作主要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承担,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由总监办最后审定,发现被计量的工程存在缺陷,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对缺陷部位进行返工或修补,并重新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
1、施工设计图图纸汇审(1)施工、监理单位领取施工设计图后,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复核,设计施工图中明显有错误的工程数量应在统计工程0号台帐时予以更正,在工程0号台帐说明中加以说明,列出计算过程,并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可。
(2)各合同段在工程招标,投标之后,要工程正式施工之前,有施工设计图变更设计的,应以变更设计图为准统计工程数量,涉及原设计施工图中的变更部分工程量应予以扣除。
2、0号台帐(0号变更)的建立(1)《0号台帐》的统计范围:a 业主所提供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数量。
b 在工程正式施工之前,有方案变更设计的,经总监办同意后,变更设计图上的工程数量。
c 其它工程重大变更需统计入0号台帐的必须由总监办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进入。
(2)《0号台帐》的意义:原《合同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采用初步设计工程量或设计估算的预计数量。
《0号台帐》按施工设计图纸上实际工程量统计汇总后,所生成的新的工程量清单与原合同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存在一定误差,从合同的概念,要确认《0号台帐》及其生成的工程量清单,就必须通过变更的形式,因此,经批复的《0号台帐》就是《0号变更令》,其意义如下:a是对工程施工设计图上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准,为实际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提供控制数量,总监办依据经《0号台帐》所生成的新的工程量清单与原合同清单相比较而得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b《0号台帐》(0号变更)不是实际工程中发生的变更,而是对招标时初步设计图纸中的工程数量与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产生的差距及施工设计图工程量的复核、计算、确认。
凡实际中所产生的工程变更从1号开始编号。
c《0号台帐》的工程数量必须经总监办、设计、项目管理办共同审核确认,签字盖章认可后作为今后工作实施和变更的基础平台。
d《0号台帐》的工程数量一经确认,其修改只能通过变更形式,其它任何方式不予认可。
(3)《0号台帐》数据统计原则和方法:0号台帐(变更)的工程量由以下工程内容统计汇总:a《0号台帐》数据来自由业主所提供的设计院正式出版的两阶段施工设计图。
b《0号台帐》数据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及交通部下发的2009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及业主制订的专用技术规范进行汇总。
c对照工程量清单每一支付细目,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位,详细例举此支付细目下的全部分项工程(桥涵隧等构造物以部位分列、其余以桩号自然段落分列),逐一复核每一分项的工程数量(包括按照图纸重新计算),然后累加得到该分部工程的台帐数量。
d桩号按图纸上的自然段落和数量表清理,如有与设计工程量不符的数量必须附计算式及计算简图,台帐、工程量清单的每一清单号中工程数量都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附件。
e复核设计图纸产生的工程数量的增减分别以正(+)、负(—)数表示,不得重复统计工程量。
(4)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编号管理:项目招标完成后,由总监办对项目的清单细目号进行清查,统一细目编号。
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单价、数量的,而复核0#台帐没有数量的,支付细目仍然照列;对招标清单里没有单价和数量的,而复核0#台帐没有数量的,支付细目仍然照列。
(5)审核签认程序:承包人、设计院、总监办应同时设置专人负责,分别按上述要求进行台帐统计,然后由承包人、设计院、总监办三方共同核对,对三方不统一的地方同时查对,核实无误后三方签认生效。
工程计量台账的签认:(6)时限要求:原则上要求必须在第一期计量开始前完成0号台帐的统计、审核、签认工作,否则不予计量。
3、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有关内容,熟悉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2)工程量清单数量:实施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以《0#变更批复令》确认的基准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3)工程量清单的变动:工程量清单的任何变动,必须以变更形式确认,其它方式不予认可。
只是工程数量的变化由总监办批复即可;如果结构形式等发生了变化严格按工程变更程序办理。
4、计量台帐1、计量台帐以0号台帐及变更台帐为基础,以0号变更数量及工程变更数量作为计量台帐控制数量。
2、每一期计量时将该期计量数据对应清单支付号(应明细到每一分项工程)一一录入,分别汇总并与台帐控制数量对比。
3、承包人、总监办应分别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并定期将变更管理台帐汇总。
5、计量的原则(1)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2)计量范围: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规定的其它工程费用。
(3)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批复令、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索赔审批表、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4)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5)合同外发生的工程,严格按变更程序和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认的数量并按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进行计量。
6、计量的条件(1)符合合同的计量项目,包括以下四个方面:a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或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数量),或按图纸规定,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经复核的数量。
b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如违约金、保留金、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等,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c工程变更细目:附有经批准的变更设计,修订的变更工程量精单(变更令)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
变更工程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要求进行计量,且所有的数量必须现场复核。
变更程序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总监办有关规定进行执行。
d批准的工程索赔。
(2)工程质量达到规范与图纸等合同文件的要求,只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才能进行计量。
(3)验收手续齐全。
每一项目工程或工序的验收应有以下资料和手续。
a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开工申请单。
b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试验的频率应符合规定)。
c监理工程师抽检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d监理工程师已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7、计量的依据(a)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设计图、现场工程数量。
(b)设计变更的工程数量、批准的工程变更令、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数量。
(c)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条款。
(d)批准工程费用索赔文件和资料。
8、计量支付流程(a)承包人施工进度金额满足投标书附件规定的最小限额以上时可申请是期支付,按月定期计量,由总监办工程室与项目部人员共同现场核实工程量(包括设计工程量及变更工程量),总监办合同计量室随机抽查。
(b)核实工程量后承包人编制计量支付报表网上报送总监办,总监办工程室签字后转合同室审核。
合同室审核无误后再决定计量细目的具体工程量,审核完成后合同室签字。
承包人同时将《中间交工证书汇编台帐》送交总监办安全工程师,对支付报表中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支付方面的问题由安全工程师列出细目,限时整改完毕。
(c)计量支付报表审核完毕后,承包人打印《支付月报》一式四份送交总监办合同室科审核,合同室签字后由副总监、总监审批,审查完毕后的报表资料由总监办合同室统一汇总存档。
(d)总监办将审核后的计量报表报业主办领导审批,开具《工程支付单》,最后由业主办财务部拨付计量款。
三、工程费用支付工程费用的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量清单或业主批准的单价,按照已经计量的工程数量,向业主提供付款证明,由业主向承包人付款。
1、工程支付的条件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工程支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已完工程是支付的必备条件(2)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条款中已经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才予以支付,对于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项目,不予支付。
2、工程变更的项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令按施工合同条款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对任何施工项目的改变,是不允许的,不管这种改变是否必要,都不予进行支付。
这是因为如何工程变更,均需要由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后的工程标准是否能够达到原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审定,工程变更的费用也需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定。
因此,在工程支付的管理过程中,拒绝对未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工程项目予以付款,对保证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