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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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研究的文献综述

关于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研究的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研究文献综述摘要:本文以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分析作为主题,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性质进行分类,回顾了前人对此的研究成果,总结出多数研究均不够系统全面,其科学性和实用性值得商榷,不足以作为实际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此分析基础上指出在在必要的范围内组织或以课题等形式招标资助较大规模的调研活动,以普遍性的资料准确揭示整个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而寻求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均比较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聚焦“三农”;农村经济;农业发展一、引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近年自然灾害较严重,给农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现阶段农村经济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农业生产面临着新风险,亟需借助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而农业保险需求并不充足,故借由对影响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适合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发展农业保险以减少农民损失的方法。

本文所述农业保险指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由于自然灾害、疫病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保险。

以下将2004年以后国内研究成果和部分国外成果按影响因素的性质进行分类简述。

二、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分类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将影响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总体地分为两类:微观和宏观因素。

其中,微观因素指基于保户个体的主观意识、个体经济和农业经营方面的因素,宏观因素指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度和农业保险其他主体等层面对农户的农险需求产生影响的因素。

(一)微观因素1.主观因素主观因素主要指农业经营者由于个体自身的各种私人情况对农业保险需求产生影响的内在因素。

(1)替代因素张跃华、顾海英、史清华(2007)对河南省622个农户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张伟、郭颂平(2013)均认为在总体收人水平仍然较低的情况下, 农民有限的收入会首先用于满足对他们来说更为重要的支出需要:子女教育,养老和医疗, 而不是农业保险需求。

因此,在对保险品种进行选择的时候,他们对于农业保险的消费顺序会比较靠后。

《农业保险对新农村经济的影响》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对新农村经济的影响》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对新农村经济的影响分析》文献综述一、引言农业保险(Agricultural Insurance)是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农业保险具有稳定农村经济,稳定农村社会,支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

农业保险尤其是其中的农作物保险(Crop Insurance)在许多国家被纳入政策保险范畴。

目前,从绝对规模来看,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

2009年全国农业保险签单保费134亿元,参保农户超过1.33亿户,农业保险支付赔款1O0亿元,约1970万户次的灾农得到保险补偿。

2010年,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保监局和相关保险公司对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和油料作物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粮油棉作物保险,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条款,合理制定费率,配合春耕生产,全力抢抓农时,做好承保工作。

要积极开展试点,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主产区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为地方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由于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农民承受灾害损失的能力薄弱,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对防范农业风险、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正向作用日益显现。

建立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我国农业风险管理体制,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主体(一)国外的研究动态Skees Jerry (1999)在《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a Transition Eco -nomy》中指出从福利以及效率的角度来看,政府导向型的农业保险基本上也都是不成功的。

Duncan John,Robert J.Myers(2000)在《Crop Insurance under Catastrophic Risk》中指出政府在农民遭受自然灾害时提供的救助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造成负面影响,即所谓的慈善危害。

农业保险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文献综述一、国外理论研究现状国外对农业保险的相关研究从19世纪就已经开始。

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时间长、运行状态好,所以研究的时间跨度更大、资料更全、范围更广、研究方法也更为先进。

国外关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农业保险的性质的研究。

Roumasser(1978)使用福利经济学的方法对农业保险进行研究认为,农业保险存在正外部性。

Hazell(1981)通过系统研究认为农业保险具有正的外部性。

Mishra (1997)也指出虽然农业保险并不是公共物品,但却存在着收益的外溢。

经济学家Hazzel(2000)的研究指出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政府直接经营或提供一定形式的支持对农业保险的健康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农业保险的需求的研究当前保险需求研究的理论依据是1947年由Neumann和Morgenstern提出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理论。

Arrow(1963)运用期望效用函数对消费者关于是否购买保险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推导出风险规避型消费者进行完全保险的边界。

如果消费者购买保险之后的效用相对于没有购买保险的效用较高时,消费者必然会选择购买保险。

然而,随着保费的上升,在保障程度不变的条件下,消费者的效用会逐渐下降,当保费上升至一定程度之后,消费者就不会再购买保险,从而得出保险价格是影响消费者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的结论。

Goodwin和Featherstone(2003)从需求弹性的角度对美国农业保险需求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美国农业保险的需求弹性在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一直在下降。

Geoffroy Enjolras(2009)通过对法国农场农业保险的实证分析,对农场主的农业保险需求进行了重新估测,得出农场主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由于农场主多样化生产而受到削弱的结论。

Goodwin和Rejesus(2008)对农场利润、灾害救济和农业保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农场主更希望获得政府的灾害救济金而不是选择去购买农业保险,因而政府的灾害救济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场主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文献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文献分析

一、农业保险内涵与范围界定黄达、刘宏儒等学者对农业保险定义为:对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王兰等学者则将农业保险定义为:在农村地区实行以参加保险者交付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用以补偿参加者因自然灾害、意外或个人丧失劳动力及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认为农业保险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孙秀清认为农业保险也应该包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及各种手工艺品、家庭产品的保险。

①庹国柱和李军认为由于农业保险以农业生产为对象,而农业产业的内涵与外延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②二、农业保险性质以及市场失灵问题研究我国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业保险进行了研究,多数学者认为农业保险是一种准公共物品。

李军认为农业保险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而自身效益低,具备了明显的公益性,又因为只有符合特定的条件才能参保,所以将农业保险定义为准公共物品。

③刘京生在其研究中从商品性和非商品性的角度提出了农业保险具有商品性和非商品性二重性的观点。

④冯文丽、林宝清认为,农业保险因其在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消费”与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生产”这两方面的正外部性确定农业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

陈璐认为从经济学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即具有利益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文献分析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6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农业发展中遭受自然灾害是不能避免的,在全世界我国也是遭受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国家,因此我国的农业发展具有高风险性。

同时,在我国“三农”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农业保险为农业发展的保驾护航是非常必要的。

农业保险能够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风险,这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不仅是改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更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农业保险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文献综述作者:黄畦霖来源:《财讯》2018年第27期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对国内的农业保险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包括农业保险需求、财政补贴、国外经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并对国内现有的研究进行评述,指出未来研究方向。

农业保险农村金融国外学者对农业保险理论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

在1938年,美国政府开展了联邦保险计划,目的在于当农产品收成不好时能够保障农民的收入。

1980年通过了“美国农业保险法”,农业保险正式形成。

中国的农业保险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相关文献也比较丰富。

文献综述(1)农业保险需求对于农业保险,首先应讨论的是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国内大部分学者对于影响农业保险需求因素的研究都是以某个地区为例,分析该区域的特征。

惠献波(2016)1调查了河南省1025户农户,得出的结论是年龄、文化程度、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农业风险预期、亲朋邻居投保情况、保费补贴水平对农户衣业保险需求意愿有显著影响。

柏正杰(2012)2对甘肃省黄土高原区1028户农户入户问卷调查,实证结果表明收入水平与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正相关。

但是非农收入对农户购买农业保险产生负向影响。

宁满秀(2005)3调查了新疆玛纳斯河流域部分的棉农来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主要受农业生产风险的大小、棉花专业化生产程度、总耕地面积、户主务农时间长短等因素的影响。

杜鹏(2011)4以湖北五县市342户农户为样本,研究发现,家庭农业人口数量、农业收入占比、贷款经验、对农业风险的认知、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保单产量保障水平、政府信任水平和政府补贴与农业保险需求显著正相关。

可以发现在不同地区,影响农户购买保险的影响因素是不同的。

除了不同地区外,还有学者考察了不同类型农户的保险需求意愿。

王洪波(2016)6将农户划分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传统农户,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保险需求更为强烈;不同经营主体的相同点在于曾经购买过会使他们更愿意投保,并且政府的宣传引导也会增强投保意愿,但是各经营主体的多样化保险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浙江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浙江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题目:浙江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研究一、引言农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在农农业的可保风险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农业保险“三高三低”(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和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的特性使其经营往往陷入到一个恶性循环中:保险公司越是亏损就越不愿意开展业务;越是亏损就越要提高费率;而费率提高后,农民又无力投保,遇到灾害时受到的损失也就越大,就越没有能力投保。

现在农业险处于尴尬境地——如果按商业化操作的要求制订保险费率,农民根本保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订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则赔不起。

农业保险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增强农业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增强涉农企业和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对促进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外农业保险主要模式主要分为:1.美国、加拿大的政府主导模式;2.日本的相互社模式;3.西欧国家的政策优惠模式;4.发展中国家的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

国内农业保险主要模式有:1.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2.农业保险合作社模式;3、相互保险公司模式;4.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模式。

二.主体(一)国外农业保险主要经营模式研究1.美国、加拿大的政府主导模式贾云赘(2010)对该模式的特点概括为: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为主导,以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体;有健全的不断完善的农作物保险的法律法规;政府承担经营费用,农民自愿投保;免除所有赋税并对经营管理费用提供补助。

陈运来(2008)则认为在该模式下,原则上农民投保自愿,但也有促使农民投保的强制条件。

王晓光(2010)从制度上分析了该模式的特点,认为该模式首先是政府主导强制安排,成熟后再由市场私营保险公司跟进成为业务主体,采取自愿保险与相对强制性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参保率。

Ahsan (1982)的研究表明,农业保险较其它分散农业风险的手段相比,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不过由于农业保险的利益外在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成本较高等特性,市场在提供农业保险时容易失败,而由政府直接提供农业保险或是给与补贴则是很好的解决办法。

农业保险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文献综述

农业保险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文献综述摘要:截止到2017年6月2 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超过429.4万个,其中家庭农场超过97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88.8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国农民增收致富、农业增产加量的主要载体,稳定农业生产者经营收入,缓解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主要工具。

本文主要通过对国内外新型农业主体的保险研究进行梳理,讨论并提出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新问题、新途径和新模式。

关键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保险;保险创新在2012年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正式提出来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后,就出现了井喷式的相关研究,深度也越来越细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研究主要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阐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困境与发展。

第二,利用金融业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探讨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与政府的关系。

而在这个研究过程中又贯穿着一些专家学者对于新型农业主体与农业保险的研究分支。

下面主要讨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保险相关的研究过程。

一、国内研究现状(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困境与发展2012年时,国内尚未形成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化的定义,农业部经管司司长通过官方发言阐释了相关理念,他认为随着农业生产经营的“兼业化、副业化、粗纺化”的特点,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支持农科教的有机结合,建立以家庭农场为基本的经营形式、农民合作社为有效的组织载体、龙头企业为重要的市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不仅能够让有经验、有技术、有文化的家庭农场来带动散户脱贫致富形成社会性,还能使得土地亩产产出率提高形成集约性,产业链条延伸形成组织性、技术和资本提高形成专业性。

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上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诸如:经营效益差异较大,整体经营规模还是比较小,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多为套取扶持资金而发展农业保险等。

《农业收入保险优势与保险定价分析文献综述3800字》

《农业收入保险优势与保险定价分析文献综述3800字》

农业收入保险优势与保险定价研究文献综述目录农业收入保险优势与保险定价研究文献综述 (1)一、国外研究综述 (1)(一)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的研究 (1)(二)关于农业收入保险作用和优势的研究 (2)(三)关于农业收入保险定价的研究 (2)二、国内研究现状 (3)(一)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的研究 (3)(二)关于农业收入保险优势的研究 (3)(三)关于农业收入保险定价的研究 (3)文献综述 (4)英文 (4)中文 (6)我国是农业大国,历史上发生过洪水、干旱、冻害、冰雹、沙尘暴等大规模自然灾害不计其数,农作物受损,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灾害,将破坏农民收入来源,大大减少农民收入,影响农民正常生活,严重影响农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因此,国家制定了农业收入保险,随着农业收入保险的实施,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研究也越来越多。

一、国外研究综述(一)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的研究20世纪初,美国经历了两次比较大的自然灾害,193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极大地改善了当时美国农业收入保险制度的缺失。

此后,国外一些学者开始研究农业收入保险。

到1970 年代,该理论相对成熟。

Loren, W, Tauer(1985)分析各国出台的有关农业收入保险的法律法规,如美国颁布《联邦作物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法国颁布《农业互助保险法》、《农业灾害赔偿法》等法律法规。

Kir wan, Barrett E(2007)分析美国农业保险,加强农业生产保障和风险控制和销售。

农业可能发生的巨灾风险分散,保证了农业收入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的运行,这是独有的再保险模式。

Peoples(2008)Brando A S P , Martin W J(2009),指出如果获得政府补贴,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将增加购买农业收入保险的意愿,因此这成为农业收入保险需要政府参与的理论基础。

(二)关于农业收入保险作用和优势的研究Gallenstein R(2017)指出推动农业收入保险高质量发展,为农业风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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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文献综述一、国外理论研究现状国外对农业保险的相关研究从19世纪就已经开始。

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时间长、运行状态好,所以研究的时间跨度更大、资料更全、范围更广、研究方法也更为先进。

国外关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农业保险的性质的研究。

Roumasser(1978)使用福利经济学的方法对农业保险进行研究认为,农业保险存在正外部性。

Hazell(1981)通过系统研究认为农业保险具有正的外部性。

Mishra (1997)也指出虽然农业保险并不是公共物品,但却存在着收益的外溢。

经济学家Hazzel(2000)的研究指出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政府直接经营或提供一定形式的支持对农业保险的健康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农业保险的需求的研究当前保险需求研究的理论依据是1947年由Neumann和Morgenstern提出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理论。

Arrow(1963)运用期望效用函数对消费者关于是否购买保险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推导出风险规避型消费者进行完全保险的边界。

如果消费者购买保险之后的效用相对于没有购买保险的效用较高时,消费者必然会选择购买保险。

然而,随着保费的上升,在保障程度不变的条件下,消费者的效用会逐渐下降,当保费上升至一定程度之后,消费者就不会再购买保险,从而得出保险价格是影响消费者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的结论。

Goodwin和Featherstone(2003)从需求弹性的角度对美国农业保险需求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美国农业保险的需求弹性在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一直在下降。

Geoffroy Enjolras(2009)通过对法国农场农业保险的实证分析,对农场主的农业保险需求进行了重新估测,得出农场主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由于农场主多样化生产而受到削弱的结论。

Goodwin和Rejesus(2008)对农场利润、灾害救济和农业保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农场主更希望获得政府的灾害救济金而不是选择去购买农业保险,因而政府的灾害救济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场主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3、关于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研究Chambers (1989)的研究表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农户在购买和消费农业保险的过程中普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导致了市场失灵的出现。

Goodwin和Yamauchi的研究指出,相比于其他保险业务来说,农业保险存在着更为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研究指出农业保险市场信息并不是完全的。

首先收集、处理和传播信息的成本较为昂贵;其次在农业保险由政府部门提供的情况下,通过既定的保险合约的挑选使得自己利益最大化是农户必然选择;最后保险代理人在追求自己收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然会迎合农民的需求,从而并不存在一个能够有效分散和转嫁风险的农业保险市场。

Knight和Coble(1997)等人的研究认为,由于农业保险被保险人的行为具有不可观测性和机会主义的特点,道德风险使得农业保险不再具有可实施性。

4、关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研究。

Ahsan Ali和Kurian (1982)认为政府必须对农业保险进行公共补贴才能确保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他们所进行的实证研究表明,在存在农业保险的情况下,产量一般会增加,从而极力主张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支持。

Siamwalla和Valdes(1986)运用西方经济学中剩余理念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认为政府补贴促使供给曲线向下移动,从而使得社会福利总产出小于补贴成本,进一步导致社会福利净损失。

同时,他们还认为农业保险的研究活动而不是农业保险才真正是政府应该补贴的对象。

Nelson和Loehman (1987)的研究表明,虽然农业保险在理论上是一种转嫁风险的有效方法,但是实践中,农业保险将损失转嫁给其他保险机构或者政府的成本过于高昂,因此,并不需要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

相对于直接补贴来说,政府在农业保险合同设计和信息搜集处理方面的投入给整个社会所带来的福利更大。

Skew Hazell(1997 )认为成本和效率是政府主导型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政府直接介入农业保险很可能对私人保险部门产生较大的挤出效应。

Milton Boyd等(2007)认为,农业保险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农业保险补贴作为一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

5、关于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的研究。

Gardner (1986),Chambers,Miranda (1991)等多位学者均指出农业保险不适宜采用商业化的经营模式,并对此作出了各种解释。

Mosley(1993)指出应采取对农业保险实行保险费率补贴或者对保险公司实行经营费用补贴,或实行直接由国家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

Mishra (1996)认为由于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以及高赔付率等问题,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居高不下。

一般情况下,保费大于农民自己进行风险管理的费用,如果政府不对农业保险提供支持,农场主基本不存在投保的意愿。

Jerry R. Skew认为历史已经证明,纯粹采用商业化模式经营农业保险不可行的,美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效仿,但是美国高成本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已经扭曲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因此,他更为赞成农业保险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共同发展的经营模式,市场承担单一的责任风险而由政府去主导巨灾援助工作并推动建立风险基金以应对农业系统性风险。

另外,涉及微观方面的具体农作物的保险、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农业保险费率厘定等的研究也十分丰富。

二、国内理论研究现状20世纪30年代,以黄公安为代表的农业经济学家开始对中国的农业保险展开相关研究,由此拉开了中国农业保险理论研究的序幕。

但此后由于农业保险实践发展陷于停滞等原因,农业保险理论研究一直发展缓慢。

1982年农业保险业务恢复之后,对农业保险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才得以逐步发展。

当前,国内关于农业保险及其经营模式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农业保险性质的研究郭晓航(1986)首次提出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的政策性支持,然而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各方面足够重视。

李军(1996)从财政学的角度出发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进行研究后认为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支持。

刘京生(2000)对农业保险的属性从商品性和非商品性这个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农业保险在具有商品性的同时还具有非商品性,即具有双重属性。

庹玉柱、王国军(2002)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农业保险既不属于典型的私人产品,也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公共产品而是一种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较多的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物品。

马文平等(2009)通过对农业保险的分析得出了农业保险属于私人产品属性更强的一种准公共产品的结论。

2、关于农业保险的需求的研究国内关于农业保险需求的早期研究主要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

李军(1996)、庹国柱和王国军(2002)等认为导致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保费较高,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保险合同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农民的风险规避意识和保险意识较差;部分地区农民的农业收入占比较低,普遍对农业收入不予以重视;除农业保险外,农民还可以通过多样化种植等其他方式来分散风险。

最近的文献则主要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农业保险进行研究。

钟甫宁、宁满秀和邢哪(2007)运用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了新疆地区棉农购买农业保险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农民是否购买农业保险取决于其生产行为。

张跃华(2007)对河南省622户农户关于农业保险的认识以及投保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根据结果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结果表明河南省的农业保险需求在短期内很难发展起来。

谷政(2008)研究了江苏种植业的农业保险需求,在对江苏省农民分散风险的方法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江苏省种植业的保险需求进行了研究。

结论是,当前农户在规避农业风险的方式上更倾向于依靠自身力量,农业保险这种理论上行之有效的风险转移措施一般并不在农户的考虑范围之内。

方伶俐(2008)在对湖北省孝感、襄樊及十堰三市影响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因素的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以及文化程度不高削弱了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此外,农户农业生产规模小以及非农收入占比较高对其农业保险需求会产生负面影响,其中农户农业收入占比对农民的农业保险购买决策的影响更为显著。

3、关于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研究张跃华(2005)基于农民的风险偏好对市场失灵进行了解释,认为当收入水平较低时,农民的风险偏好是中性的。

在政府不提供补贴的情形下,农民并不会通过农业保险来转嫁风险,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冯文丽(2008)从双重正外部性的角度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探讨,认为如果以纯粹的商业化机制经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供给短缺和需求不足将会并存,政府应当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并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税收优惠以及管理费补贴等,推进农业保险的规模化发展,从而使得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

冯登艳、张安忠、马文平(2009)认为,以商业化的形式经营农业保险会导致市场失灵,这时会出现农业保险需求较低和供给不足并存的现象。

农业保险的系统风险是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而市场失灵的特殊原因主要包括:农业保险的外部性由于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而得到了放大;农产品价格较低以及其商品化程度不高使得农业保险的“可保性”降低;片面追求GDP的增长使得农业保险一直被忽视;农民收入水平低的同时农业保险保费较高,从而抑制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较小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加剧了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

4、关于农业保险补贴的研究陈璐(2004)、左顺根(2006)、黄昆(2007)等众多学者都对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的属性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农业保险的外部性特征是导致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提出政府必须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以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张路华和顾海英(2004)认为,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支农政策,其补贴的额度取决于它能够起到的作用,更确切的说是与其他支农政策相比所能够发挥的作用。

朱俊生(2007)认为针对农业保险保费较高超出农民负担能力、经营成本较高等问题,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是必要的。

孙香玉(2008)认为,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所引起的社会福利净增加的多少取决于农民保险需求的大小以及农民参保率的高低。

农业保险补贴给全社会福利带来的变化因地区而异。

5、关于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研究。

当前理论界对农业保险模式还存在一定的争论,农业保险实践中也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模式。

郭永利(1995)等认为发展农村互助统筹保险更为符合中国的国情,这种模式对农业保险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和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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