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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目的。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供水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供水管道破裂等突发事件。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集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2. 对供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供水系统的故障和问题。

3. 保障供水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供水系统的稳定供水。

4. 加强对供水管网的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管道破裂等问题。

5. 提前做好储备水源工作,确保有足够的备用水源供应。

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7. 对供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8. 对供水系统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经验借鉴。

四、应急预案执行。

1.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行动,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应急处理小组应密切配合,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执行。

3.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请
求支援。

五、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1. 每年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时效性和可行性。

2.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的内容,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为供水应急预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人民生活用水的安全。

住建部_供水应急预案

住建部_供水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确保我国城镇供水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城镇供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突发事件:1. 供水设施突发故障,导致供水中断或水质严重超标;2. 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影响供水安全;3. 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影响供水;4. 其他影响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1. 成立住建部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供水应急工作。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成立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应急工作。

3. 各地级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立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应急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发生可能影响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2)各级供水企业应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2. 应急响应(1)当供水安全受到威胁时,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2)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3)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确保应急抢修工作顺利开展;4)及时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消除社会恐慌。

(2)各级供水企业应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抢险队伍和志愿者,确保应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 物资保障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3.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供水应急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六、应急演练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信息发布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供水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突发事件供水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供水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供水突发事件:1. 供水水源污染事故;2. 供水设施故障、损坏事故;3. 供水管道破裂、泄漏事故;4. 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供水事故;5. 其他可能影响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指挥协调和决策。

(2)现场处置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

(3)信息报送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应急信息。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

(5)宣传报道小组:负责应急信息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四、应急处置措施1.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现场处置小组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确保供水安全。

3. 对受影响区域实施临时供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4. 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5. 及时修复受损供水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6. 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评估,排除安全隐患。

7. 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8. 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通报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

五、应急保障措施1.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4. 加强应急宣传,提高公众应急意识。

六、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现场处置:现场处置小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5篇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5篇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5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着力提高物业公司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__”小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为物业公司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事做起,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__副组长:__成员:__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

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

并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部门人员联系检测部门对水池、水塔、水箱等进行检测,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

管网恢复后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120 ,救护、治疗病人。

供水应急预案版范文

供水应急预案版范文

供水应急预案版范文1.应急概述供水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一旦供水发生问题,将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

为了保障供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应建立供水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应急预案目标2.1提前预防,防范供水系统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2.2快速响应,迅速处置供水系统突发事件。

2.3高效恢复,尽快恢复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4强化宣传,提高供水应急管理水平。

3.应急组织3.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应急措施。

3.2供水企业:负责日常供水管理、设备维护与更新。

3.3监测部门:负责监测供水水质、设备运行情况,提前发现问题。

3.4通讯部门:负责及时传达应急信息、联络各应急单位。

4.应急能力4.1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责任分工。

4.2设备储备,备有应急供水设备,如备用水源、备用泵站等。

4.3运维保障,建立日常巡检、维护保养、紧急修复等机制。

4.4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4.5紧急通信,建立良好的内部及外部信息传递渠道。

5.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5.1总则本预案是供水应急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级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

预案重点是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水源供应并指导应急响应工作。

5.2应急级别与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将突发事件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应急事件,并设立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

5.3应急举措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举措,明确应急响应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要求。

5.4应急组织明确供水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各应急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协作方式。

5.5应急装备建立应急装备储备制度,确保应急装备的安全储存、定期检查和维护。

5.6应急通信5.7社会参与6.应急演练6.1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响应能力。

6.2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3完善演练总结和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的效果和水平。

供水站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供水站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供水站安全供水,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供水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城市供水条例》4. 《突发事件应对法》5.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供水站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供水中断、水质污染、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供水站站长- 副指挥长:供水站副站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站的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应急响应小组- 水质监测组:负责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 设备抢修组:负责设备故障抢修,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 供水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供水,确保用户用水需求。

- 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报告。

- 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信息的发布和舆论引导。

五、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信息- 收集气象、水文、地质等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

- 对可能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 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 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 水质监测组对供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 设备抢修组迅速修复设备故障,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 供水保障组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用户用水需求。

- 通讯联络组及时收集、传递和报告应急信息。

- 宣传报道组发布应急信息,引导舆论。

4.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供水恢复正常,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六、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 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水泵、管道、消毒剂等。

-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定期检查、更新物资。

2. 技术保障- 加强供水设备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物业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小区供水安全,提高物业公司在供水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供水事故对业主生活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小区供水系统发生以下情况时的应急处理:(1)供水设施故障导致供水中断;(2)供水水质出现异常;(3)供水管网发生泄漏;(4)其他影响小区供水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小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物业经理担任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小组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信息报送组:负责收集、汇总供水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2)抢修组:负责供水设施故障的抢修工作;(3)水质监测组:负责供水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车辆、人员调配;(5)宣传教育组:负责向业主宣传供水事故应对措施,稳定业主情绪。

三、应急响应程序1. 报告与预警(1)发生供水事故时,信息报送组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3)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位,做好应急准备。

2. 处置措施(1)抢修组迅速赶赴现场,对故障供水设施进行抢修;(2)水质监测组对供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水质安全;(3)后勤保障组调配应急物资、车辆和人员,确保抢修工作顺利进行;(4)宣传教育组向业主宣传供水事故应对措施,稳定业主情绪。

3. 恢复供水(1)抢修组完成抢修工作后,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确认供水恢复正常,发布恢复供水通知;(3)宣传教育组向业主通报恢复供水情况。

四、后期处置1. 调查原因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

2. 善后处理(1)对受损供水设施进行修复;(2)对受影响的业主进行慰问;(3)对供水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目的。

供水是人类生活必需的资源,一旦供水出现问题,将对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供水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保障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供水系统出现故障,影响供水正常运行;
(2)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供水系统受损;
(3)供水系统遭受恶意破坏。

2.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一旦发现供水系统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3)对供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定受损情况和应急处理方案。

3.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1)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组,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通报组,负责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应急情况;
(4)保障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4. 应急预案具体措施。

(1)加强供水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建立备用供水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切换供水源;
(3)加强供水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恶意破坏和袭击;
(4)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应急预案总结。

供水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建立健全的供水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供水应急预案的建设和实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了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障供水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

1. 应急响应组织。

在发生供水紧急情况时,应成立应急响应组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 紧急情况的分类。

根据紧急情况的不同性质和程度,将紧急情况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应急预案的流程。

当发生供水紧急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的流程进行处置,包括紧急通知、现场勘察、应急控制和恢复重建等步骤。

4. 应急物资和设备。

应提前准备好各类应急物资和设备,包括备用水源、应急泵站、应急发电设备等,以备不时之需。

5.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供水系统的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三、应急预案的执行。

1. 当发生供水紧急情况时,应急响应组织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流程进行处置。

2.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听从应急响应组织的指挥,协助完成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组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紧急情况的处置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应急预案的评估和完善。

1. 每次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1. 对供水系统的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2. 向社会公众宣传供水应急预案,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应急预案的执行机构和责任人。

1. 应急预案的执行机构为供水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系统主管。

2. 应急预案的责任人为应急响应组织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1. 应急预案由供水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目的。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对供水系统造成的影响,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供水系统在发生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水管网损坏、供水设备故障、供水水源污染等情况。

三、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1. 应急指挥部,由供水系统负责人或指定的应急指挥人员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组,由供水系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救援组,由供水系统职工组成,负责抢修供水设备、管网等工作。

四、应急预案措施。

1. 灾情评估,应急指挥部及时对灾情进行评估,确定灾情范围和影响程度。

2. 应急通知,向相关部门、单位及居民发布供水中断或受影响的通知,并提醒大家节约用水。

3. 抢修措施,应急救援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4. 应急供水,根据灾情情况,组织调度临时供水车辆或设置应急供水点,保障受影响人群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5. 灾后复原,灾情得到控制后,应对供水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应急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供水系统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六、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确保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七、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供水系统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应急预案的执行。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以赴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以上为供水应急预案,希望在面对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时,能够有效地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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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供水短缺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贵州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中枢城区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市城管、水利、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供水应急事件处理的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期供水优先顺序
1、居民生活和党政机关用水;
2、学校、医院用水;
3、重点工程用水;
4、宾馆酒店用水;
5、重要园林、绿地用水;
6、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点保障区域
1、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区;
2、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学校和医院;
(五)在供水应急期间,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为保证城市供水,调用农业等其它用水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的义务。

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水利、城管、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供水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供水应急工作方案;
3、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储备和调度;
4、供水应急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供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

(三)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
2、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报;
3、编制全市供水应急抢险经费、物资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供水抢险经费、物资的使用;
4、监测、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
5、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授权,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业供水应急期间的工作职责
1、建立内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供水应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2、设立企业内部供水应急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应急措施方案;
3、加强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改造供水管网,减少水的漏失量;
4、供水企业应配足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
5、供水企业在企业内部成立供水抢险工作队,下设若干个抢修分队,各抢修队的队员均应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等,确保抢险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抢险过程中必需的管线图、抢险通讯录及其他抢险机具等必须配备齐全,保证完好有效,机具必须经常维修,并存放在抢险工程车上;
6、加强进厂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
7、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采取其它供水应急措施。

三、报告及信息发布
(一) 建立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当发生或者预知将会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故和灾难性事件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发现险情后,立即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

1、造成事故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2、造成事故的原因、经过,影响范围和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应对事故采取的抢救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供水事故,应当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确定预警级别和宣布进入预警期。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市政府及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事项后,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指挥督促水务、供水、财政、公安、卫生、城建、环保、发展与改革、消防、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对应应急措施。

(四)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供水事故的情况,及时向驻地军警等有关部门通报。

(五)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供水应急事件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四、应急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供水短缺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序,将我市供水应急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三个级别,并分别用橙色、黄色和红色标识,一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一)三级适用于威胁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供水短缺事件,以及突发供水事件造成个别重点保障区严重缺水。

(二)二级适用于威胁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供水短缺事件,以及突发供水事件造成部分重点保障区严重缺水。

(三)一级适用于威胁程度很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供水短缺事件,以及突发供水事件造成大部分重点保障区严重缺水。

(四)进入预警期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供水短缺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节水和蓄水、减轻供水短缺危害的常识;
2、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3、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占用场地,紧急调集园林、消防等部门运输工具实行配送给水,实施救灾、救助等工作;
4、启用应急水源及开采地下水缓解城市水荒;
5、确保通讯、交通、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其他应对措施。

(五)进入预警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主动到岗,相互配合、协作,采
取有关的对应控制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

(六)因干旱因素造成的供水短缺预警,具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三级预警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1)实行分片区、定时段供水。

城北片区
单日:供胜利北路至养护段以东;
双日:供胜利北路至粮食局以西。

城南片区
单日:供国酒大道沿线;
双日:供黄树桩至街心花园沿线,殡仪馆至建行、人民银行以上。

(2)按供水优先顺序供水,暂停浴室、洗车场等高耗水行业的供水,暂停建筑施工场地供水。

(3)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通知居民户作好蓄水准备。

(4)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供水预警信息。

2、二级预警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1)采取一级预警的各项措施;
(2)建设加压站抽取石板塘、文村桥和白岩沟水源;
(3)、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供水预警信息。

3、一级预警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1)上报省政府,通报当地驻军等单位,给予应急支持;
(2)控制葡萄井、大水井、龙井等几处地下水,控制各单位自备水源,统一调剂供水,同时组织公安、街道社区维护取水秩序。

(3)调用市内洒水车、消防车、酒罐车从周边可取水的地方运水进入中枢城区,向重要供水保障区实行配送给水,并在街心花园、广场、三个转盘、市政中心等处设立取水点,向市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4)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供水预警信息。

(七)预警的解除
1、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2、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严重供水短缺事件的,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当立即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防疫部门及供水公司负责水源和自来水、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水质污染,及
时报告市政府和市供水应急指挥部;
(二)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供水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缺水区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三)环境部门负责对水源及供水设施周围污染源的监督,组织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下,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
(四)城管部门和供水单位负责供水的统一调配,负责供水应急管网的建设和抢修;
(五)供电、电信管理部门负责抢修供电及电信设施;
(六)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抢险资金和救济资金的拨付和监督,对特大应急资金的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督查。

(七)市新闻媒体等部门负责供水应急的宣传。

在收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供水应急信息后,及时通过本市电视、电台、报刊等传播媒体向公众传播供水应急信息。

六、法律责任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未履行本供水应急工作职责的,给予单位第一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要求,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供水应急期间不服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调度的单位或个人,可当场给予处罚。

(四)在供水应急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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