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地方立法:留住城市的记忆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十章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
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
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
《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
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
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
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最佳实践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最佳实践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它们承载着过去的记忆,见证了社会的发展,是我们与祖先对话的桥梁。
然而,在现代化的浪潮中,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着诸多威胁,如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旅游开发的过度、自然灾害的破坏等。
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了当今社会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探讨一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最佳实践,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立法保护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石。
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明确了遗产的定义、保护范围、保护责任和处罚措施等。
例如,法国在 1913 年就颁布了《历史古迹法》,对历史古迹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和管理。
我国也出台了《文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法律法规的执行也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
对于违法者,应依法予以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科学规划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
在城市发展和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
规划应明确保护的目标、原则和措施,避免因盲目开发而对遗产造成破坏。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应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建筑和环境进行严格的控制和保护。
在旅游开发规划中,应合理控制游客数量,避免游客过多对遗产造成压力。
同时,还应加强对遗产周边环境的整治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文化氛围。
三、资金投入充足的资金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门的保护基金,用于遗产的修缮、维护和管理。
同时,还应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投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此外,还可以通过国际合作和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
许多国际组织和基金会都关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通过与他们的合作,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浅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论文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论文篇1:《浅谈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论文摘要:基于对中国与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对比分析,期望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经验作为参照来认识自身的不足,使我国能吸取经验,并根据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方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动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1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
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领导者的认识还有些欠缺与模糊。
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发现一些古镇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进行保护,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作为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旅游业的不恰当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
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
虽然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高,但理论的探讨却并未用以指导政策的制定。
时评:名城保护30年,沉思与凝望

时评:名城保护30年,沉思与凝望发布时间: 2012-07-20 来源:景观中国俗话说三十而立,30年的时间往往是发展历程中一个思考何去何从的关键节点,更是一座总结经验以利再战的驿站。
从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至今,时光荏苒,已经过去了30个年头。
纵观30年我国城市保护之路,我们是否已为历史文化名城保留住那份宁静与辉煌?在改革开放这场空前而深刻的伟大变革中,以风云激荡的城市化为背景,中国城市发展取得了的辉煌成就有目共睹。
同时,快速发展带来的城市特色的消弭及其城市文化危机也成为客观存在,城市保护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话题。
1982年,国务院公布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至今恰满30周年。
30年间,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增至118个,加上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对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进行保护,一大批优秀的历史文化遗存得以有效保护。
那么,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现状如何,今后的保护方向又应该是怎样的?今年6月~7月,由中国城科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30周年系列活动。
其间,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城科会副秘书长、中国名城委副主任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昌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2012年,身处北京旧城整体保护范围之内的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故居被拆毁。
作为一代曾为保护历史建筑而奔走的大师,身后的寓所却被后辈们毫不留情地拆除。
2006年至2009年,南京老城南街区成片地被推倒改造,其中不乏隔三岔五的强拆、偷拆。
29名专家学者上书呼吁: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告急!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拆迁才得以停止。
2000年2月,北京美术馆后街22号院的命运引人关注,类似这样的明清四合院维系着城市文明的起承转合,但主事者并不认为这栋拥有私人产权的旧民居会比一间豪华厕所更有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国务院1986年12月8日批准) 1.上海 11.常熟 21.安阳 31.日喀则 2.天津市 12.徐州 22.南阳 32.韩城 3.沈阳 13.淮安 23.商丘 33.榆林 4.武汉 14.宁波 24.襄樊 34.武威 5.南昌 15.歙县 25.潮州 35.张掖 6.重庆 16.寿县 26.阆中 36.敦煌 7.保定 17.亳州 27.宜宾 37.银川 8.平遥 18.福州 28.自贡 38.喀 9.呼和浩特 19.漳州 29.镇远 10.镇江 20.济南 30.丽江
《威尼斯宪章》提出文物的修复方法和原则
保护:原真性(修旧如旧的提法不科学) 一、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与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 观上的和谐一致。最好采用同时期的构件进行替换 二、任何增添部分必须与原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们能 够识别,保持文物的可读性和历史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文物的修复 方法和原则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 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 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 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 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 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 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刘易斯· 芒福德(LewisManford)在《城市发展史》: 城市是时间的产物。在城市中,时间变成可见的东西。 时间结构上的多样性使城市部分避免了当前的单一刻板 管理以及仅仅重复过去的一种韵律而导致的未来的单调。 通过时间和空间的复杂融合,城市生活就像劳动分工一 样具有了交响曲的特征:各色各样的人才,各色各样的 乐器,形成了宏伟的效果,无论在音量上还是音色上都 是任何单一乐器无法实现的。
《华盛顿宪章》
《青铜警语》期刊正文

城市古韵 千年古城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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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与投入 文物保护与 旅游开发 千年古道之 现状及修复 我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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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感恩中学 编辑出版:古韵杂志社 地址:感恩路6号 邮编:510275 总编辑: 初二(4)班 吴 洁 副编辑: 初二(4)班 严 迪 电子邮箱: rachel_614@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9538-5031 国内统一刊号: CN 00-02005 邮发代码:48-9583 出版日期:2005年3月
中山纪念堂
两千多年风云 际会,悠久的历史 积淀和丰富的人文 , 使广州拥有众多的 文化遗址。在这片 古老的土地上,曾 刻下无数恢弘的历 史痕迹,如南越王 墓、南越国宫署遗 址、宋明六脉渠址 等。
文物是先人创 造的 , 它属于前人 , 西汉南越王墓博物馆 也 属 于 今 人 , 更 属 于后人。在我们欣 赏、借鉴、使用文 物的时候,绝对不 可以有任何疏忽轻 慢。我们有责任保 护好,尽量完好地 传之后代。这是对 镇海楼 前人的尊重,对历 史的尊重,也是对 我们自己责任的尊 重。 ——作者修改
随着对文化遗产保护认识的深化,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 设的加快,中国对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入了一 个新的时期。首先是深入理解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确立的有关 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包括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各民族 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各民族都有发展保护本民族文化和保 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的原则等。从这些原则出发,全面 研究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专门法,建立起完整的文化遗产法 律保护制度。 ——作者整理
大城保可广南宝这年 都市留以州越贵些风 市韵下说作王的可云作 。味来正为墓馈以际为 ,的是一、赠说会南 成城这座陈。是,中 为市些城家难先给国 现记以市祠以人广最 在忆建在、想们州重 的,筑世西象留留要 充让、人关,给下的 满广遗心大如广了历 魅州迹目屋果州大史 力呈、中、没人量名 、现旧会黄有最历城 吸出址是埔镇丰史, 引独等什军海厚陈两 力特形么校楼、迹千 的的式样等、最,多 。,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课题,尤其在当今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记忆”,承载着城市的发展历程、文化传承和精神追溯,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然而,随着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历史建筑、古迹遗址等文化遗产往往面临拆除、改建、破坏等困境,保护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首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重大,不仅仅是对历史的尊重和传承,更是对城市文化认同感、社会凝聚力以及城市形象的提升。
城市是人类活动的重要载体,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这些文化遗产有助于传承历史文化、激发民众文化自信心和文化认同感,推动城市文化的融合与创新。
此外,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也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独特的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涵,有助于提升城市的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社会和市民等多方主体的作用,形成合力。
相关部门在保护利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和监管,明确保护利用的责任主体和权限边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落实。
同时,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也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修缮保护以及利用推广等工作,共同参与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
此外,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需要注重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避免盲目保护和利用过度等问题。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立足于历史和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尊重历史遗产的原貌和历史背景,避免片面追求商业化开发和利润最大化而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同时,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中要注重平衡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结合之道,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考试试题

文化遗产保护考试试题一、选择题(每题 5 分,共 25 分)1、以下哪项不属于文化遗产的范畴?()A 古建筑B 传统习俗C 现代摩天大楼D 古代书画2、世界文化遗产的评定标准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艺术价值B 经济价值C 历史价值D 科学价值3、我国最先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是()A 长城B 故宫C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D 莫高窟4、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以下哪种做法是不正确的?()A 大规模拆除旧建筑,建设现代化设施B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管C 培养专业的保护人才D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5、以下哪个国际组织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A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B 世界贸易组织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 世界卫生组织二、填空题(每题 5 分,共 25 分)1、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___________两大类。
2、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是每年的___________。
3、被称为“东方艺术明珠”的是___________。
4、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包括原真性、完整性和___________。
5、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木质结构古建筑群是___________。
三、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1、请简要说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答: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它们承载着过去的记忆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
通过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能够了解先辈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根源和文化传统。
其次,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艺术和审美价值。
许多文化遗产如古建筑、书画、工艺品等,展现了精湛的技艺和独特的艺术风格,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对艺术和文化的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再者,文化遗产对于促进文化交流和增强民族凝聚力也具有重要作用。
它们是民族文化的象征,能够激发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促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
最后,文化遗产还具有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