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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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市旅游业统计报告

2016年南宁市旅游业统计报告

2016年南宁市旅游业统计报告一年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建设特色宜游城市为目标,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旅游营销手段,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旅游队伍建设,推动南宁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发展。

2016年接待旅游总人数9555.16 万人次,同比增长16.38 %;旅游总消费918.67亿元,同比增长23.72 %。

一、国际旅游业2016年南宁市接待入境旅游者55.54万人次,同比增长8.73 %;国际旅游消费达到23233.06万美元,同比增长13.34%。

(一)入境旅游者按客源地(四种人)划分入境旅游者按四种人划分,占比例最大是外国旅游者,人数达422601人次,占入境旅游者总数76.09%,比重较上年下降1.49个百分点;台湾旅游者58212人次,占总数的10.48%,比重较上年持平;香港旅游者44850人次,占总数的8.07%,比重较上年上升0.72个百分点;澳门旅游者29761人次,占总数的5.36%,比重较上年上升0.77个百分点。

见表1、图1。

表1:2016年全市入境旅游者按四种人划分人数(人次)同比% 人天数(人天)同比%人均停留天数(天)合计555424 8.73 1107106 4.27 1.99 台湾同胞58212 8.73 120039 6.32 2.06 澳门同胞29761 26.98 62205 32.95 2.09 香港同胞44850 19.48 96930 28.8 2.16 外国人422601 6.63 827932 0.14 1.96表2:2016年全市入境旅游者按四种人划分(二)入境调查工作情况为科学准确的反映2016年我市入境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状况,我委继续开展非星入境抽样调查工作,对2016年南宁市非星级住宿设施入境游客的人数、国籍分布以及2016年南宁市入境游客的游客花费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统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桂政发[2009]97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9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海洋产业是指人类利用海洋资源和空间所进行的各类生产和服务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海洋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 (HY/T052-1999)的规定,海洋产业分为三次产业。

海洋第一产业:海洋渔业;海洋第二产业:海洋油气业、海滨砂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和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海洋第三产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科学研究、教育、社会服务业等。

海洋产业是我区有特色、有优势、有潜力的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广西海洋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我区濒临的北部湾海域面积为12.83万平方公里,其中属于我区的海域面积大约为6.28万平方公里。

大陆海岸线长为1595公里,直线距离为185公里。

岸线长度在全国11个沿海省份中排第6位。

滩涂面积为1005平方公里,20米以内水深的浅海面积为6488平方公里。

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为651个,面积为84平方公里,岛屿岸线长为531公里。

我区面临的海域拥有丰富而独特的港口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海洋油气资源及矿产资源、海岛资源、风能、潮汐能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08.01•【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施行日期】2008.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2008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8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旅游经营、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旅游促进与发展和旅游业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发展旅游业应当以有效保护旅游资源为前提,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针。

第四条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应当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业与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监督管理、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发展,依法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七条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参与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企业、经营旅游业务。

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或者旅游区(点)独特性的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工艺品以及其他旅游商品。

鼓励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山水旅游、滨海休闲旅游、边关揽胜旅游和民族风情旅游等旅游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广西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政协第201700761号提案)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广西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政协第201700761号提案)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广西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政协第201700761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7.01•【字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广西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政协第201700761号提案)的答复一、服务贸易发展情况近年来,广西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规模显著扩大,2015年广西服务贸易总额突破60亿美元,达60.08亿美元,完成了“十二五”的发展目标,2016年总额68亿美元(使用新统计口径总金额35亿美元),同比增长13.2%。

2016年6月,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开放发展大会,出台《关于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的决定》,提出把服务贸易发展成广西外贸新的增长点。

2016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广西服务贸易“十三五”的发展目标:一是到2020年,广西服务贸易总额达到120亿美元,较2015年实现翻番;二是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

《实施方案》把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培育市场主体,拓展开放领域,推动对外投资等五大方面列为主要任务,把旅游、运输、建筑与工程、服务外包、文化、教育、医疗、金融、跨境电商、会展等十大服务列为重点发展领域。

(一)旅游业快速发展。

广西全区接待游客4.09亿人次,同比增长19.9%;实现旅游总消费4191.36亿元,同比增长28.8%。

其中,国际旅游(外汇)消费21.64亿美元,同比增长12.9%。

目前,东盟十国均已在南宁开通空中航线。

加上每年中国-东盟拉力赛的深入自驾行程、东盟包机每年推出特殊的深度游线路等,广西已经成为中国—东盟旅游枢纽。

南宁市场还存在独有的旅游项目,如缅甸摄影主题游、柬埔寨吴哥窟探秘游、新加坡现代都市亲子游、马来西亚海滨度假游、泰国古城美食游、老挝跨国自驾游、文莱高尔夫游等。

广西“文旅+”的创新路径和实践探索

广西“文旅+”的创新路径和实践探索

广西“文旅+”的创新路径和实践探索作者:刘倩玲梁碧容来源:《新西部》2024年第07期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释放消费潜力为目标,广西发挥区域、民族和东盟等特点和优势,激发“文旅+”动能,培育“文旅+教育、康养、农林、交通、电竞”文旅新模式,发展文旅夜间经济,激发城市发展新活力。

以沉浸式体验塑造文旅消费新标杆,焕新“三月三”节庆壮族传统文化时尚绽放,科技赋能创意发掘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跨境旅游与电商直播东盟合作路径再拓宽等新业态,推进文旅转型升级,打造消费新场景新热点,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的高品质文旅需求。

为了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释放消费潜力,广西文旅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旅游业态优势和特点,凸显文化主题,新业态、新模式、新供给不断涌现,迎来一波复苏与发展的新高潮。

2023年,广西全区接待国内游客8.49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9211.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7%和70%。

2024年一季度,广西共接待游客2.37亿人次,同比增长20.2%;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581.76亿元,同比增长23.9%。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多种文旅新业态列入鼓励类。

截至2024年6月,广西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共培育“文旅+”十大类型新业态项目共计72个,激发“文旅+”动能,不断释放消费活力,打造消费新热点,更好满足人民的高品质文旅需求。

跨产业融合亮点纷呈,开启文旅经济发展新篇章广西不断促进文旅与教育、康养、农林、交通、体育、电竞等产业跨界发展、相互渗透,让众多传统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呈现“老树发新芽”的新景象,旅游市场变化日新月异,文旅业适时转型,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推动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文旅+教育”,研学旅游发展迅猛2023年以来,广西各部门有机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研学旅行发展。

截至2023年9月,广西共发布55条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涵盖广西14个市各研学旅行景区及课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很大成就,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建立了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从业队伍,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为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国旅游资源丰富,市场广阔,潜力巨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旅游业发展大有可为。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的旅游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总体水平较低,市场秩序较差,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一)树立大旅游观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旅游发展规模,进一步发挥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作用。

加强部门协同和地区合作,有效整合“行、游、住、食、购、娱”等要素,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促进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二)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旅游管理体制和旅游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政府的组织协调,开创新型的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旅游企业的竞争力和旅游业的整体水平。

(三)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在海内外旅游市场上影响大和竞争力强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

推进旅游产品多样化,在发展观光旅游并不断注入新内容的同时,积极探索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等新型旅游方式,开发适销对路的特种旅游产品,以适应不同档次、不同消费兴趣旅游者的要求。

珠江-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珠江-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珠江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研究“珠江—西江经济带”观念的形成,最早可追溯到珠江区域“9+2”范围内的政府部门在2004年签订的《泛珠江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为促进整体经济发展,广东在2009年制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将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之间的共同发展,提高到了战略层面。

接着,广西也于2010年颁布了《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并于2013年制定了以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为“双核”驱动的区域计划。

在此背景下,2014年,中央高层也意识到协调跨行政区域以及大区域发展的重要性。

珠江—西江经济带在中央的指导下,伴随着广东—广西的协调合作,逐渐成为现实规划,并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成为稳定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推动力。

由此,中国北、中、南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格局正式形成,北有京津冀一体化,中有长江经济带,南有珠江—西江经济带。

由于珠江—西江经济带以流域经济合作为主题,是跨越两省(区)和东西部的区域合作,这将涉及多个省级区域的利益分配格局等诸多问题。

因此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通盘考量经济带协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现有体制机制,清除制约发展的各类因素。

一珠江—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的现状及意义(一)经济带的范围在沿海区域进行试点,再沿内河向纵深腹地形成梯度发展模式,是世界经济史上关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律。

“珠江—西江经济带”概念的提出正好遵循了这一规律,它根据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基础和港口交通条件,通过系统统筹空间布局,形成了合理的行政地理区,将建设成为功能强化、重点明确、有序协调、集约高效、共同发展的功能性区域。

1.行政地理区。

珠江—西江经济带将以“一轴、两核、四组团+延伸区”进行空间布局。

——一轴。

即将珠江—西江的主干流地区作为中心轴,涵盖佛山、云浮、肇庆、广州、南宁、贵港、梧州7市。

通过推进沿江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加强对流域内的环境治理,形成有序分工、发展互动、独具特色的多方位的增长轴带。

事业单位考试——公文改错题

事业单位考试——公文改错题

2020/3/29
[B][A] 16
3.该公文结束语“特此通知”应该( )。 A.改为“特此公布” B.改为“以上通报,希传达执行” C.删去 D.改为“本通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该公文的落款处应该( )。
A.写“××省人民政府”
B.加盖印章
C.写“××省人民政府”并盖印章 D.不作任何标识
5.联系内容,该公文应该添加的格式要素是( )。 A.秘密等级 B.紧急程度 C.主题词 D.附件
2020/3/29
[A] [C]
8
关于因交通肇事给予被害人家属抚恤问题的报告 ××〔19××〕×号
省政府: 据我省××县人民法院报告,他们对交通肇事[1]被害人死亡,是
否给予被害人家属抚恤的问题,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害 人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并遗有家属要抚养的,应给予抚恤;被害人 若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或儿童,就不给予抚恤。另一种意见认为, [2]是由被害人自己的过失所引起的死亡事故,不管被害人有无劳动 能力,都应酌情给予抚恤。我们同意后一种意见。几年来实践经验 证明,这样做有利于安抚死者家属。
5.该公文成文时间不规范之处是( )。 A.成文时间不准确 B.写法不完整 C.写法不规范 D.成文时间不具体
2020/3/29
[C][C]
14
全省1996年度农业秋熟超产增收竞赛活动 先进单位通报
×政发(97)第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
1996年,为夺取秋熟农业丰收,实现全省秋粮总产超过1995年、棉花单产超 历史、农民增加收入超过计划的目标,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农业秋熟超产增收竞 赛活动。
彰通报 B.关于表彰1996年度农业秋熟超产增收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C.关于表彰1996年度农业秋熟超产增收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D.××省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度农业秋熟超产增收竞赛活动先进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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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特作以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要途径,创新机制,科学规划,扩大开放,整合资源,打造品牌,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我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破除旅游产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推动,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科学发展、生态优先,以旅游产业促进“五位一体”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互促联动,带动旅游产业与相关行业全面融合发展。

坚持扩大开放、合作交流,不断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市场驱动、共赢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始终把游客满意和富民增收作为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发展目标2015年,全区旅游业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超过450万人次。

新增4A级以上景区30个、四星级以上酒店50家,扶持100家营业收入超亿元旅游企业,“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社会累计旅游总投资3000亿元以上。

旅游产品体系基本形成,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旅游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多元化市场不断拓展,区域旅游合作不断深化,旅游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依法治旅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产业规模稳步壮大,旅游产业素质明显提升,旅游关联带动效益充分显现。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全面推进。

2020年,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本建成,广西建成旅游强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二、主要任务(四)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合力推进旅游胜地建设。

将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作为我区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富民强桂的一项重要任务,举全区之力,将桂林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和国际交流的重要平台。

桂林市及自治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抓紧完善相关机构设置,拟定方案,编制规划,配套政策,明确职责,强化考核,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主要任务有序推进。

加快实施品质旅游战略。

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提升产业素质,推动产业融合,拓展产业功能,着力打造消费层次丰富、产品体系完整、服务水平一流、产品线路完善、市场秩序规范,能满足多样化现代需求,与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相符合的旅游精品和旅游品牌。

加快山水观光、休闲度假、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红色经典、生态乡村、户外运动、浪漫婚典等八大系列旅游项目建设。

重点打造一批旅游精品,培育一批旅游新产品,完善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旅游服务基地、特色旅游村镇和休闲养生度假基地。

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遵循大空间、大产业、大市场的要求,充分发挥桂林市在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宣传营销、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人才培育、旅游信息建设、旅游企业发展、旅游设施配套、旅游线路整合、旅游市场共享、旅游发展创新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改革试验示范效应,加快全区旅游业跨越发展,带动全区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整体素质和区域市场竞争力。

全区各市突出各自旅游主题特色,积极为承接桂林旅游辐射和形成互动格局创造条件。

(五)完善旅游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推进旅游强区建设——优化发展格局。

全面构建“一个旅游龙头、两条旅游发展带、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四大旅游集散地”的旅游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即:以桂林为龙头,重点建设“桂林—柳州—来宾—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北旅游发展带和“梧州、贺州—贵港、玉林—柳州、来宾—南宁—崇左、百色、河池”西江(东西)旅游发展带。

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加快与周边区域在资源开发、产品建设、线路联动、市场开拓、宣传营销、人才培养、开放交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共同构建大桂林国际旅游圈;加快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首府休闲、养生、娱乐、健身旅游圈,努力将北部湾建设成为开放度高、集聚力强、特色鲜明、服务一流、生态良好的中国—东盟旅游枢纽;以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为重点,依托自然环境、长寿生态、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等优势资源,将红水河流域打造成为以养生度假、生态休闲、文化体验为主体功能的国家生态旅游基地。

建设南宁、桂林、梧州、北海四大旅游集散地。

分期分批创建一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市、区)。

整合全区旅游资源共同打造广西旅游精品线路,形成发展合力。

打造旅游品牌。

打造“天下风景,美在广西”广西整体形象品牌。

培育桂林山水、滨海度假、长寿养生、边关揽胜、民族风情、红色福地等六大旅游品牌。

加强旅游标准化体系和旅游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旅游基地品牌、旅游商品品牌和旅游服务品牌。

实施乡村旅游品牌工程,建设一批旅游特色乡镇和特色乡村旅游区。

开发特色精品。

以创建5A级景区为抓手,力促景区景点提档升级,打造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景区景点;加快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等重点旅游区域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建设,培育多种旅游新业态,优化提升全区旅游产品结构。

提升公共服务。

实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强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旅游停车场、旅游导向系统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旅游保险、旅游紧急救援、旅游安全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加快网络布局和工程推进,逐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大力提升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和游客体验的智能化水平。

(六)促进旅游与文化的结合,增强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文化旅游精品。

以旅游产业为平台,促进文化精品战略实施,深入挖掘我区丰富特色的山水、历史、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时俱进,创作生产更多体现地域特色、反映时代精神、艺术水准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精品,推动广西文化旅游产业向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提高文化旅游品质,促进民族文化强区和旅游强区建设。

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坚持以文化为灵魂,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旅游产业各环节和发展全过程,增强广西旅游的文化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

强调地域文化元素与旅游产品的有机结合,强化文化创意,提高附加值,开发系列特色旅游文化产品。

加强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与开发,打造旅游文化品牌。

加快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培育旅游文化节庆品牌、旅游文化演艺品牌、民族旅游文化娱乐品牌。

加快丰富和提升城市夜间文化生活消费。

建设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地方特性、文化标识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

开发特色旅游文化餐饮。

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文化休闲设施。

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民族特色文化符号方面的运用。

建设文化旅游基地。

依托桂林、北海、柳州三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文化旅游中心城市。

积极探索建立文化旅游实验区。

培育一批文化厚重、个性突出、风情浓郁的文化旅游示范县、文化旅游名镇名村、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以及特色文化旅游街区、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寨。

加快各级各类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纪念馆、规划馆、科技馆以及演艺厅、影剧院、动漫园、科普园、教育基地的建设。

形成覆盖城市、城郊、村镇的文化旅游基地。

引入国内外品牌赛事、会展、文化演艺活动,建立国际性文化旅游交流基地。

发挥传播教育作用。

整合全区宣传、文化、广电、出版等各方资源,积极宣传广西特色文化,让游客走进文化广西、体验广西文化,塑造广西旅游整体形象,提升广西文化软实力。

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教育,努力引导国民文化旅游消费,规范公民旅游行为,促进提高游客文明水平。

(七)强化规划科学引导,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强化旅游规划科学引导作用。

加快编制体现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各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使旅游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行业规划以及上位旅游规划相衔接。

编制和调整与旅游业相关的土地利用、城乡统筹、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须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努力形成科学的产业配套体系、完善的产业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结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强化旅游规划的法律权威性,建立健全旅游规划编制、论证、审批、执行、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规划科学引导,加大落实督查力度。

实施重点旅游项目带动战略。

按照优化全区旅游协调发展格局等要求,在全区策划、筛选一批品牌价值高、主题特色浓、发展规模大、关联带动性强、建设条件具备的旅游项目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旅游项目表(2013-2017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旅游项目表(2013-2015年)》,建立完善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工作机制,分期分批加快项目建设,并予以立项、审批、用地、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倾斜扶持。

强力推进一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一批星级旅游酒店、一批休闲养生度假基地、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批特色旅游村镇以及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旅游综合体的建设。

(八)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配置旅游资源壮大市场主体。

优化旅游企业发展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加快国有旅游企业改革创新步伐,增强发展动力、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

充分发挥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和优化配置旅游资源的作用。

鼓励全区企业投资旅游业。

积极扶持有实力的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经营旅游业。

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进入我区旅游市场。

支持各种形式的旅游联合体和旅游联盟,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

引导旅游市场主体的自主研发和商业创新。

积极引导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

优先扶持有实力、守诚信、业绩好的旅游企业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

搭建融资平台,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授信额度,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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