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6(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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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九分册)3411金属结构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431金属集装箱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4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2)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2)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35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513汽轮机及辅机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5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523铸造机械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30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43阀门和旋塞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51轴承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73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74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74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81金属密封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82紧固件和弹簧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82紧固件和弹簧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2)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4)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5)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6)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7)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8)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9)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0)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1)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2)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3611采矿、采石设备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625模具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625模具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3671拖拉机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3691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覆盖行业范围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给出了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91个小类行业类比采用其它行业的产排污系数;12个小类行业和2个工艺的产排污系数正在测算,将在4月底完成系数研究工作后下发;163个小类行业未安排做系数。

《系数手册》中没有给出该普查对象所需的产排污系数的,或主要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工艺与《系数手册》中“四同”组合不相符的,也没有可用的类比系数的普查对象,其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的核算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相关精神执行。

一、《系数手册》”给出的259个小类行业清单
二、《系数手册》”给出的91个小类行业的类比系数清单
三、补做系数研究的12个小类行业和2个工艺
四、未安排做系数163个小类行业
没有该行业产排污系数的,行业有产排污系数但是部分工艺、产品没有系数的,行业有产排污系数但是指标不全的等情况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相关精神执
行。

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上册

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上册
排污系数。 21. 1810 服装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2. 2811 化纤浆粕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3. 2812 人造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4. 2821 锦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I
12. 1751 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3. 1752 毛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4. 1753 麻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5. 1754 丝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6. 1755 绳、索、缆的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数。 29. 1910 皮革鞣制加工行业补充了涂饰工艺系数的使用方法;增加了总铬产
排污系数的使用说明。 30. 2210 纸浆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1.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2. 2222 手工纸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3. 2223 加工纸制造行业增加了氨氮的排污系数。 34. 2621 氮肥制造业补充了以下内容:
系数。 17. 1756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8. 1757 无纺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9. 1761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20. 1762 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III
36. 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对生物质锅炉中散烧和压块两种 不同工艺进行了区分,并增加了相应的产排污系数。

一、产排污系数手册简介

一、产排污系数手册简介

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培训教材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使用1 产排污系数手册简介1.1 产排污系数手册汇编原则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工业行业代码顺序(小类)(从“0610煤炭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一直到“469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依次汇编形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1.2产排污系数手册涵盖范围《手册》共计10个分册,以国民经济分类中小类行业为单位编写。

1.2.1《手册》涵盖行业范围1)实测和类比使用的小类行业,共351个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统称为“工业行业”)共有39个大类行业,524个小类行业(不包括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手册》涵盖了其中的32个大类行业,351个小类行业,共涉及1344种原料、8367种产品、1026种工艺,给出了10504个产污系数和12891个排污系数。

其中259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见表1-3)。

2)进一步补充完成系数手册的小类行业,共15个有一些产品量较少、相对污染较大,但由于数据基础较差等原因需花费更长时间才能完成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小类行业或其中部分产品。

这类小类行业共15个,拟在2008年6月之前完成产排污系数的核算。

3)无需做系数的小类行业,共118个包括产量少或无产品生产的行业;军工、涉密或带放射源的行业;污染少或无普查污染物指标的行业。

4)通过其他方法完成的小类行业,共40个这些小类行业可通过采取监测法、物料衡算法进行填表,也可采用排污申报的数据进行普查填表。

1.2.2《手册》涵盖污染物(指标)范围本《手册》完全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定的32项重点污染物(指标),涵盖了其中全部工业污染源的重点污染物(指标),共计27项(见表1-1)。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上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上册
排污系数。 21. 1810 服装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2. 2811 化纤浆粕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3. 2812 人造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4. 2821 锦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污系数。 4. 1712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5. 1721 毛条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6. 1722 毛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7. 1723 毛染整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造纸及纸制品业
.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2010 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工业污染源产排 污系数承担单位对部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有关修 订内容说明如下: 1. 1340 制糖行业增加了氨氮的产排污系数,同时对采用真空无滤布吸滤工
艺等废水处理工艺的系数进行了调整。 2. 对 1534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业系数数值进行了调整。 3. 1711 棉、化纤纺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数。 25. 2822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II
数。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6. 2823 腈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7. 2824 维纶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28. 2829 其他纤维制造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8. 1730 麻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9. 1741 缫丝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10.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第一次全国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簿》

《第一次全国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簿》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覆盖行业范围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给出了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91个小类行业类比采用其它行业的产排污系数;12个小类行业和2个工艺的产排污系数正在测算,将在4月底完成系数研究工作后下发;163个小类行业未安排做系数。

《系数手册》中没有给出该普查对象所需的产排污系数的,或主要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工艺与《系数手册》中“四同”组合不相符的,也没有可用的类比系数的普查对象,其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的核算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相关精神执行。

一、《系数手册》”给出的259个小类行业清单
二、《系数手册》”给出的91个小类行业的类比系数清单
三、补做系数研究的12个小类行业和2个工艺
四、未安排做系数163个小类行业
没有该行业产排污系数的,行业有产排污系数但是部分工艺、产品没有系数的,行业有产排污系数但是指标不全的等情况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相关精神执行。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国污普办[2008]12号【发布部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8.04.10【实施日期】2008.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顺利进行,做好普查表的填报审核工作,根据各地普查机构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使用及普查表填报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经研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的处理原则(一)严格按相关技术规定执行工业源采用实际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及物料衡算法三种方法中的一种核定普查对象的污染物产排量。

这三种方法适用顺序、数据认定和使用原则等,严格按《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执行。

分析使用实际监测法或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普查对象产排污量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正确认识产排污系数在普查中的作用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是实测大量企业得到的平均水平。

既然是平均水平,就不可能是每个具体企业严格意义上的实际排放量。

但它能在一定样本数的基础上,较为客观反映各地、各类污染源总体上的排污状况。

这对于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掌握宏观情况,做出科学决策是非常重要的。

搞清楚某个具体污染源污染物真实排放的情况固然重要,但普查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从总体上能够准确把握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当然还包括分类、分区污染物的排放及污染源的结构、数量等各种有用的信息。

(三)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原则上不应以过去一些行业、企业常规的污染物产排量数据,来作为判断某普查对象按本次普查规定的技术方法核定的污染物产排量偏大或偏小的依据。

产排污系数手册

产排污系数手册

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培训教材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使用1 产排污系数手册简介1.1 产排污系数手册汇编原则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工业行业代码顺序(小类)(从“0610煤炭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一直到“469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依次汇编形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1.2产排污系数手册涵盖范围《手册》共计10个分册,以国民经济分类中小类行业为单位编写。

1.2.1《手册》涵盖行业范围1)实测和类比使用的小类行业,共351个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统称为“工业行业”)共有39个大类行业,524个小类行业(不包括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手册》涵盖了其中的32个大类行业,351个小类行业,共涉及1344种原料、8367种产品、1026种工艺,给出了10504个产污系数和12891个排污系数。

其中259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见表1-3)。

2)进一步补充完成系数手册的小类行业,共15个有一些产品量较少、相对污染较大,但由于数据基础较差等原因需花费更长时间才能完成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小类行业或其中部分产品。

这类小类行业共15个,拟在2008年6月之前完成产排污系数的核算。

3)无需做系数的小类行业,共118个包括产量少或无产品生产的行业;军工、涉密或带放射源的行业;污染少或无普查污染物指标的行业。

4)通过其他方法完成的小类行业,共40个这些小类行业可通过采取监测法、物料衡算法进行填表,也可采用排污申报的数据进行普查填表。

1.2.2《手册》涵盖污染物(指标)范围本《手册》完全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定的32项重点污染物(指标),涵盖了其中全部工业污染源的重点污染物(指标),共计27项(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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