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分类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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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法律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法律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引言法律作为一个社会规范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它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则,旨在引导人们的行为并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和冲突。

本文将介绍法律的定义以及其特征。

定义法律是指由国家、地区或其他行政单位制定并公布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以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即凡是居住或行使权利的个体都需要遵守法律。

法律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系统性法律是一个有机的体系,由多个法律规则组成。

这些规则有层级关系,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体系。

比如,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下设的法律法规则定了具体的行为准则。

2. 强制性法律是强制性的,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些后果可能包括罚款、监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法律的强制性确保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受到监管和制约,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公正性法律要求平等对待,并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法律应该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个人,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或其他身份因素。

公正性是法律的重要特征,确保了社会正义的实现。

特征除了以上提到的定义外,法律还具有以下一些特征:1. 明确性法律应该具有明确的规定和含义,以保证人们理解和遵守。

这就要求法律条文的语言要简明扼要,并且明确规定了权利与义务,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2. 稳定性法律应该具有稳定性,即长期有效而不轻易变动。

这样可以保证社会秩序的连续性和可预测性。

法律变动频繁会给社会带来不确定性和混乱,因此法律制定者应有所谨慎。

3. 可行性法律应该是可行的,即其制定和执行应符合现实情况和现实可行性。

一部法律如果无法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就会失去对人们行为的指导和制约作用。

4. 公序良俗的尊重法律应该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标准。

法律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当地文化、宗教、风俗等因素,并遵循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

5. 可变性法律应该具有一定的可变性,以适应社会变革和进步。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法律的分类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而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侧重点,法律可以分为多种分类。

在我给定的题目中,我将从不同的分类角度介绍法律的分类和其特征。

一、形式法与实质法形式法是一种以法律的制定形式、程序、规则为依据来判断法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的分类方式。

形式法主要关注法律的形式要求,例如法律是否经过正式程序制定、是否具有一定的文本格式等。

而实质法注重法律的内容和目的,法律的合法性是否符合一定的伦理道义和公共利益。

形式法强调法律的通用性和客观性,实质法则更注重法律的价值和效果。

二、公法与私法公法是以国家权力行使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它调整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公共权力的行使、个人的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等。

公法的特征是具有强制性和不平等性。

私法是以民法关系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主要调整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合同权等。

私法的特征是自愿性和平等性。

三、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是指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体系,适用于各个主权国家之间的互动。

国际法的特征是基于主权平等、自愿性和合同精神。

国际法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个方面。

国内法是指调整国家内部关系的法律体系,适用于国家内部的公共事务和个人生活等方面。

国内法的特征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适用性和一定程度的国家干预。

法律的特征除了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对法律进行分类外,法律还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这些特征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具有普遍适用性。

一、强制性法律具有强制性,即其规定对社会成员是具有约束力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法律的强制性使之成为一种有效的社会规范,推动社会秩序的维护。

二、规范性法律是一种规范,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标准。

法律的规范性使之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引导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标准。

三、平等性法律的平等性是指法律在适用上不偏袒特定的个人或群体,对于相同的事实和情况,法律应该给予相同的待遇和保护。

简述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简述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简述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法律是指一种由国家或组织制定并具备强制力的规则和原则,旨在调整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平正义。

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制度,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文将简述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社会管理中的基本规则和制度。

它通过国家的权威机构制定和制定,具有普遍和强制的特征。

法律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的规范。

而狭义的法律特指以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为基础的法规。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1. 法律的强制力:法律是国家的行政及司法机构依法执行,具有强制力的特征。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规范,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

2. 法律的一般适用性:法律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规则,即使是国家元首和政府官员也必须遵守。

法律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普遍适用的,不存在特权和豁免权。

3. 法律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法律的制定追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旨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要求在行使权力和处理纠纷时公正、公平、无私心和歧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 法律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程序,保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

法律制度的变动需要遵循特定程序,确保法律的平稳过渡和合法性。

5. 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适应性:法律制度具有相对稳定和适应性的特点。

虽然法律需要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但变动频繁的法律制度容易带来不确定性和混乱。

因此,法律的变动需要在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谨慎进行。

6. 法律的宪法性原则:法律需要与宪法保持一致,也就是法律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制度和权力范围,法律必须与宪法保持一致。

三、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在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

法律的存在使人民能够有序地生活和工作,减少纠纷和冲突的发生。

法律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法律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法律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法律是指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管理和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和关系。

它是社会生活秩序的基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法律的内容包括法律的定义、特征以及法律的作用等方面。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通过立法程序由国家或政府制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用于管理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和关系。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起着重要作用。

法律是由特定的立法机关制定,并通过一定的程序经过公众讨论和批准后生效。

法律的定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

在法学上,法律可以理解为一套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用于管理社会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

按照这个定义,法律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

法律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法律的特征强制力法律的最重要特征是其强制力。

法律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要求和限制,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因此,法律具有强制性,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的强制力确保了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维持,有效地保护了公众利益。

公正性法律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其公正性。

法律应该是公平和公正的,不能偏袒一方或损害他人的利益。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受到公正的对待。

公正性是法律赖以产生信任和执行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重要保证。

可变性法律是社会的产物,它会随着社会环境、历史背景和价值观念的变化而调整和改变。

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因此,法律具有一定的可变性,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应该根据社会需要和公共利益进行调整。

可变性使法律能够灵活应对社会变革和新兴问题,保持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统一性和稳定性法律应该具有统一性和稳定性,确保社会成员对法律有明确的认知,并能够依法行事。

法律的规定应该明确简明,不产生二义性和歧义性,通过法律的适用和解释,可以实现对特定行为的正确评价和相应处理。

法律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的定义是什么法律是指由国家或政府制定,通过公众认可并强制执行的一套规则和准则。

它是社会秩序和正义的基石,具有约束力,保护个体权利和维护社会利益的作用。

在法律的框架下,人们可以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一、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定义需要考虑其具有的特征。

首先,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的,这使得法律具有权威性和普遍性。

其次,法律是公众普遍认可并接受的,它代表了公众的共同意愿和价值观。

第三,法律具有约束力,违背法律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最后,法律是可以通过司法机构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平性。

二、法律的目的和职能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法律通过设定规则和准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避免冲突和纠纷的发生,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法律也起到了保护弱势群体和防止滥权的作用,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还具有预防和惩罚违法行为的职能。

法律设立了各种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制裁和处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

三、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环境法等不同的法律领域。

这些法律领域各自规范了不同的社会行为和关系,并提供了相应的处理和解决机制。

此外,法律还可以根据时间的不同进行分类,分为现行法律和历史法律。

现行法律是指当前有效的法律,而历史法律则是过去适用但现已废止的法律。

四、法律的变迁与发展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迁和完善的。

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法律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情况和问题的发生。

法律的变迁与发展需要依靠立法机关和法学界的共同努力。

立法机关通过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确保法律与社会需求和价值观相一致。

法学界则通过不断研究和探索法律理论与实践,提供合理的法律解释和判断。

五、法律的局限性和挑战尽管法律在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它也有其局限性和挑战。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一、引言法律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我们需要对法律进行分类和分析。

本文将介绍法律的分类和特征,以期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二、法律的分类1.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公民、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律和刑法等。

而私法则是指调整个人、组织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包括民法、商法等。

公法与私法的区分主要在于调整的对象和调整的方式。

公法调整的是公共行为,具有强制性,如在行政法律中,政府有权力对公民进行规范和约束。

私法则调整的是私人行为,如在民法中,关于合同、财产等的规范是对个人的自由意志的保护。

2. 国际法与国内法国际法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国际公法规范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如领土争端、外交关系等;而国际私法则是调整私人与外国私人之间的关系,如跨国合同、国际商法等。

国内法则是每个国家内部的法律体系,包括公法和私法。

国内法是各国各地立法机关根据国情、法律需要制定的法律体系,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3. 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调整社会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民法等。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责任制度。

程序法则是调整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它规定了司法机关在解决争议时的程序和程序要求。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区别在于调整的对象和调整的范围。

实体法主要涉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而程序法则主要涉及司法机关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规范。

三、法律的特征1. 强制性法律是国家行使权力的产物,具有强制性。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规范,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

2. 法律平等法律应当适用于所有人,并保障人们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无论社会地位、财富水平或其他因素,法律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3. 法律确定性法律需要明确、具体地规定人们的义务和权利,以确保人们知晓并遵守法律规范。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

法律的分类和特征一﹑法的分类1.法的渊源,也称“法律渊源”,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又称“法的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渊源。

要紧包括:(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2)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差不多法律及差不多法律以外的法律);(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各个部委局制定的行政规章;(4)省级地点国家权力机关即省级地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点性法规,省级地点国家行政机关及省级地点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5)民族自治地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专门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和法规;(7)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8)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等等。

由于制定它们的国家机关的等级不同,因此其法律地位或效力就出现出层级的区别。

2.法律的其他分类(1)按不同标准或角度分类国内法和国际法区别: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制定并在该国(或者地区)制定实施的法律;后者是作为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制定和实施的法律。

全然法和一般法区别: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前者又称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全然制度,公民的差不多权益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差不多原则,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制定需要专门的程序的法律。

一样法和专门法区别:适用范畴不同,前者适用于一样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刻,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

例如,《刑法》、《合同法》;后者适用于专门的法律关系主体、专门时刻、专门地区。

例如,《妇女权益保证法》、《澳门专门行政区驻军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区别:规定的内容不同。

规定的是要紧权益和义务的法律为实体法。

公务员考试法理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务员考试法理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务员考试法理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在公务员考试中,法理学是一个重要的考点,它涵盖了一系列的法律
原理、理论和逻辑推理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法理
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一、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法律是指国家或特定权力机关制定、公布并
实施的规范性规则的总称。

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确定性、正当
性等特征。

二、法律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各个领域。

同时,法律也可以分为国家法和国际
法两大类。

三、法律文书的要素:法律文书是运用法律语言表达法律意思的书面
文件。

一份完整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标题、引言、正文、结尾、附件
等要素。

四、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目的解释、价值解释等。

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采用不同的解
释方法。

五、法律责任与法律人格: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
律后果。

法律人格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
体地位。

六、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自发出之日起具有的约
束力和适用力。

法律效果是指法律对特定行为、事实所产生的后果。

七、法律的适用与解释:法律适用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具体案件进行法律判断和裁决。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释和说明。

要在公务员考试中掌握好法理学的重要基础知识点,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文和理论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理解。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解答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理论水平,才能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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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分类和特征一﹑法的分类1.法的渊源,也称“法律渊源”,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又称“法的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渊源。

主要包括:(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2)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各个部委局制定的行政规章;(4)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即省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5)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和法规;(7)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8)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等等。

由于制定它们的国家机关的等级不同,所以其法律地位或效力就呈现出层级的区别。

2.法律的其他分类(1)按不同标准或角度分类国内法和国际法区别: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制定并在该国(或者地区)制定实施的法律;后者是作为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制定和实施的法律。

根本法和普通法区别: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前者又称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制定需要特别的程序的法律。

一般法和特别法区别:适用范围不同,前者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

例如,《刑法》、《合同法》;后者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

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区别:规定的内容不同。

规定的是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为实体法。

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等;规定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法律为程序法。

如,《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

成文法和习惯法区别: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

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为成文法,由国家认可的习惯为习惯法。

应该注意的是,普通法法系国家中的判例法也被称为习惯法,与这里所指习惯法不是一个概念。

(2)特殊分类公法和私法---这是民法法系国家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不适用于普通法法系国家。

它渊源于古罗马法,首创者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宪法行政法刑法属于公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诉讼法依其主法而定。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法与私法的界线开始模糊起来,出现了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的趋势,也出现了不能确定是公法或是私法的许多法律,如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等。

衡平法和普通法---这是在普通法法系国家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

普通法在此是专有名词,特指在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衡平法是在14世纪开始的,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们更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普通法进行修正、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

现在我国香港地区还存在这着种法的划分。

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3.法律的历史类型资本主义类型的法律社会主义的法律类型4.法系法系是西方法学的一个概念,是按照法律的历史传统或者某种共性对于法律的一种分类。

也就是说具有某种历史传统或者具有某种共性的国家的法律就属于一个法系。

影响较大的有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等)和普通法法系(又称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制定法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判例不是法律的正式渊源;后者除制定法外,判例是重要的法律渊源,所谓“法官造法”就是指它而言。

5.法律体系是指由在一个国家里,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所组成的法律部门而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即部门法体系。

(1)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称为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部门法与法律规范、法律制度、规范性法律文件相互间的关系---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此外还包括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

法律部门是由一个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的,而规范性法律文件是由法律规范构成的。

---法律制度与部门法都是由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的分类。

法律制度同部门法是一种交叉关系。

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分属于几个法律部门,反之亦然,一个法律部门,可以包括许多个法律制度。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部门法就是由许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的。

(3)划分部门法的标准第一,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第二,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的机制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标准。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或者基本结构如下:宪法;行政法;民法和婚姻家庭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军事法;环境法;刑法;诉讼程序法。

二﹑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

行为模式一般有三种情况:(1)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2)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3)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其中(2)和(3)又称为义务性规范。

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所应承受的结果。

法律后果分为两种:(1)肯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从而导致的一种积极的结果,包括国家承认行为合法﹑有效﹑应予保护甚至奖励;(2)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规定而行为,从而导致的一种消极的结果,包括国家不承认行为合法,行为无效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规范的其他划分:---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法律关系分类2009-06-30 07:48:05来源: 作者: 【大中小】浏览:86次评论:0条基本法律关系vs.普通法律关系vs.诉讼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vs.隶属法律关系(平向vs.纵向)绝对法律关系vs.相对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体系就是现行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由不同层次的法律关系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它的范围包括那些有现行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但是,对法理学来说,如果仅限于根据部门法来划分法律关系,并依此来研究社会主义法律关系体系,显然是不够的。

因为,它不能完全反应法律关系自身的特点和作用,把法律关系体系同法的体系简单的等同,没有揭示法律关系自身的运动规律。

……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调整的特点,把法律关系划分为三种类型(层次):一般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和特殊法律关系。

……如图所示:制裁性法律关系特殊法律关系动态调整奖励性法律关系法律调整具体法律关系静态调整——一般法律关系……一般法律关系就是宪法和法律中的原则性规范、任务性规范以及其它一般性规范在社会关系进行普遍调整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主体之间的一般法律联系。

……具体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主要的形式。

它是在一般法律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是法律规范动态调整的结果。

具体法律关系是由具体的法律事实引起的,依据具体法律规范产生的,发生在具体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殊法律关系是在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形成的它是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部分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

法律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肯定的,一种是否定的。

否定性后果产生制裁性法律关系,肯定性后果就有可能形成奖励性法律关系。

——董国声:《论法律关系体系》,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9年第4期,第100—104页。

根据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法,可将法律关系分为国家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诉讼法律关系(包括刑事诉讼关系、民事诉讼关系、经济诉讼关系和行政诉讼关系)等等。

……根据法律关系主体的个别化的方式可以分为一般的法律关系和具体的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规范的作用和目的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根据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将具体的法律关系分为绝对的法律关系和相对的法律关系。

……按照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式和对主体意志的影响方向,可以分为积极性法律关系和消极性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调整的方式和主体的相互地位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双方平等的法律关系、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混合的法律关系。

……我们认为,法律关系的分类研究,是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各种法律关系往往是相互交错、相互联系的‘有时很难把它们严格的划分开来,而只能相对地、静止地从理论形态上加以区分,绝不能将它们绝对化、固定化。

——董国声、高云超:《论我国法律关系的分类》,载《法律科学》1990年第4期,第15—19页。

法律秩序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有序状态。

……在很大程度上法律秩序是通过法律关系实现的,……法律关系有着不同的模式和层次,这些不同层次和模式的法律关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就组成了法律秩序中的法律关系体系。

……法律关系体系是基于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而产生的,是不同层次的法律关系的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分析我认为法律关系体系由两个层次三种形式构成。

如图所示:一般调整(形成)抽象法律关系法律实体性法律关系具体调整(形成)保护性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作为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有序状态,是由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等功能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

法律关系是法律秩序形成的中介要素。

……不同层次的法律关系对法律秩序有不同的意义:1.抽象法律关系形成静态法律秩序。

……2.具体法律关系形成动态法律秩序。

……如果说在抽象法律关系和实体法律关系基础上是靠主体的自觉行为而形成法律秩序的话,那么在保护性法律关系基础上的法律秩序主要是靠职能机关积极履行自身的职权来形成。

……总之,与法律关系的三个层次相适应,存在三种形式的法律秩序,它构成了完整的法律秩序状态。

——陈金钊:《试论法律秩序中的法律关系体系》,载《法律科学》1990年第5期,第12—16页。

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照相对应的法律规范所属的法律部门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宪法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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