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7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防汛工作方案

防汛工作方案

防汛工作方案防汛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防汛工作方案1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全乡防汛工作,确保我乡安全渡汛,保持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早动手,扎实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成立乡防汛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村级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副组长:村主任,成员:村两委干部,各村小组组长。

三是成立乡村两级防汛抢险队。

四是畅通信息。

各村小组确定信息员,出现汛情及时向村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由村上向乡防汛领导小组上报。

五是加强防汛值班。

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全盘负责,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二、重点工作(一)认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乡防汛领导小组在本辖区组织各村委、各单位积极开展汛前准备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是民兵抢险小分队要对库存防汛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按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防洪防汛物资。

(二)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大力宣传防汛工作,提高全民防汛意识,走群防群策之路,深入开展全乡防汛工作。

(三)做好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工作。

乡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开展汛期危房排查登记工作。

对辖区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房,在有较大雨情时坚决予以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本辖区内的水库、淤地坝、滑坡体等进行巡查监测,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乡防汛领导小组并组织群众撤离险区。

三、抢险措施(一)大雨或暴雨持续2小时以上,全体乡镇干部在政府集中待命,村干部必须在自己的辖区内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参加防洪抢险工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3•【字号】沪建交〔2009〕866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建交〔2009〕866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大部制改革后新体制、新情况的要求,切实加强市建设交通委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并经2009年6月16日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为适应大部制改革后新体制、新情况的要求,切实加强市建设交通委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和原则以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全面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健全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为工作依据,以加强统筹、明确职责、应急联动为主要原则,依托大部制改革后的市建设交通委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按照上海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联系协调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的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监督本系统防汛防台专项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实施本系统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行动。

二、组织架构(一)成立“市建设交通委防汛防台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黄融(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副组长:马云安(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绿化市容局局长)刘海生(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孙建平(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交通港口局局长)蒋曙杰(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徐建群(市建设交通委秘书长)(二)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为协调小组办事机构,设于市建设交通委交通战备处。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4•【文号】建办城函[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43号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8次常务会议批准的《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范围为近年来内涝灾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60个城市(见附件1)。

有关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督促这些城市依据当地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手册,抓紧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坚持近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既要为全面完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做好基础,又要着重解决当前对居民生活生产影响较大的内涝积水问题。

实施方案要针对城市低洼地段及人口密集区域、立交桥等道路集中汇水区域、地铁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等易涝点,逐一明确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落实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

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包括:1.地下排水管渠(管廊)。

对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增设雨水篦,新建排水(雨水)管渠;结合地形坡度、管线路由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大型排水(雨水)管廊。

2.雨水源头减排工程。

在易涝点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对道路、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将区域内屋顶以及其他不透水表面上的雨水就近引入,通过滞、蓄实现源头减排。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7〕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7〕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抢险救灾机制,规范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提高抢险救灾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3月29日深圳市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抢险救灾机制,规范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提高抢险救灾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抢险救灾工程的认定、发包、实施、结算、监督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抢险救灾工程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注重效率、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抢险救灾工程由市、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以下统称为抢险救灾工程指挥机构)统筹指挥,由险(灾)情所属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抢险救灾指挥机构指定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抢险救灾工程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者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组建,负责决定现场处置方案,确定、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和应急资源,协调解决抢险救灾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抢险救灾工程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或者即将造成严重危害,必须立即实施治理、修复、加固等措施的工程。

主要包括:(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抢险修复工程;(二)防洪、排涝等水务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抢险加固工程;(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抢险治理工程;(四)房屋建筑和市政、环卫、燃气等公共设施抢险修复工程;(五)其他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抢险救灾工程。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3日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我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排水防涝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构建高效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坚持规划引领、急用先行,加快城市易涝点综合整治;坚持分类施策、蓄排并重,逐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恢复相结合,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并举,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二)主要目标。

市区有效应对30—50年一遇降雨标准,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确保发生超标准降雨时城市交通基本正常。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19年汛期前基本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健全城市综合防涝体系。

二、具体任务(一)易涝点综合整治。

各区、开发区全面排查辖区易涝点,编制内涝灾害风险图,以每个排水出口为单元划分排水区域,分区域制定易涝点整治方案,明确每个易涝点的具体整治措施。

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易涝点,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对整治难度较大的易涝点,科学制定整治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同时落实应急措施。

(二)实施排水防涝“四大工程”。

依据《安徽省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方案》,计划三年时间(2017-2019年)实施排水管渠、排涝泵站、雨洪行泄和调蓄、雨水渗透和利用四大类共73个项目,总投资约84.6亿元,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综合体系,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人居环境。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日期】1993.02.11•【字号】京房修字[1993]第077号•【施行日期】1993.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房修字[1993]第077号)十八个区(县)局、三个直属管房公司、各开发公司房管公司:现将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随时报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修缮管理处。

特此通知1993年2月11日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障城镇房屋的安全住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加强城镇房屋维修,提高房屋修缮水平和房屋完好率,确保人民群众房屋住用安全,实现“少塌房、不死人、安全渡汛”,是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房管经营、修缮公司均应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依据本《办法》对辖区内的城镇房屋防汛实行行政管理。

第二章防汛组织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三位一体,对辖区内房屋安全实行“谁有谁保,谁管谁保,谁查谁保,谁修谁保”的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设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房管经营、修缮公司,应建立防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辖区防汛工作的实施。

市局、区(县)局、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组成防汛指挥网络,负责全市城镇房屋防汛工作。

住建部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住建部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住建部门应对洪涝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住建部门管辖范围内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住建部门洪涝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1)指挥长: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2)副指挥长:住建部门分管负责人;(3)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3 职责分工(1)指挥长负责全面领导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策重大问题;(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日常应急管理;(3)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预警信息发布当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住建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并采取应对措施。

3.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发生重大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二级响应: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3)三级响应: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4)四级响应:发生轻微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

3.3 应急处置措施(1)迅速组织人员、物资、设备等应急资源,开展抢险救援工作;(2)加强对受灾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3)对受灾房屋、市政设施、建筑工地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4)加强对受灾群众的救助,确保基本生活需求;(5)做好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应急保障4.1 人员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在洪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使用。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11•【字号】滕政发〔2017〕51号•【施行日期】2017.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工作的意见滕政发〔2017〕51号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深化之年,汛期安澜尤显重要,为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防汛工作的总体遵循和目标(一)总体遵循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

(二)总体目标在现状工程标准内,确保市域内大中小型水库、河道、城镇、重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及学校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按照应急预案千方百计加强防守,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二、重点防洪工程部位管理调度运用汛期水库、闸坝、排灌站等水利工程,要严格按照各级防指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科学调度。

(一)水库1.马河水库汛限水位108.00米,汛末蓄水位108.50米,警戒水位112.51米,允许最高水位114.75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马河水库管理处执行。

2.户主水库主汛期汛限水位122.62米,汛末蓄水位123.00米,警戒水位124.78米,允许最高水位125.53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户主水库管理所执行。

3.户主东水库汛限水位124.17米,汛末蓄水位124.17米,警戒水位126.30米,允许最高水位127.00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户主水库管理所执行。

4.虎山水库汛限水位88.50米,汛末蓄水位88.50米,警戒水位91.50米,允许最高水位92.50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虎山水库管理所执行。

5.沈井、羊山两座小(一)型水库,由羊庄镇政府负责管理调度,镇指定专管人员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7年防汛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对2017年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如下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品质之城、幸福之区”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立足全面提升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保障水平,将责任落实到人,把城市防汛等地质灾害防范作为重点,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力做好防汛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杨志荣局长为组长,王坚栋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对照重点防汛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开展防汛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防汛抗灾协作意识,全力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对辖区内危旧房和早期人防工程(地道)汛期安全防护工作。

(二)做好建筑工地基坑等危险易发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做好近年来硬化改造的背街小巷排水管网的清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四)协助做好市防洪抗旱工作,加强防洪排涝工程的管理;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区市政设施、人防
工程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加大对城市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并
建立台账。

重点对涉及五马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沿山各
村的土窑洞密切关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在大雨来临之
际人员安全撤离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是对监管的各建筑工地予以严密监控,强化安全
监管,重点对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施工等在雨季期间施工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工程采
取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督促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工人宿舍、厨
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搭设设施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对难以
确保人身安全的临时搭设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加强
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和脚手架等支撑设
施的管理,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杜绝事故的发生。

隐患排查及整改在6月15日之前完成,确保汛期无事故发生。

三是督促背街小巷硬化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加强对
排水管道堵塞情况的排查工作,及时开展清淤工作,确
保排水畅通无阻。

(二)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科学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配合各相关部门做
好抗洪救灾任务。

积极应对突发的城市内涝灾害,协调
市住建和市政有关部门做好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全力作好防汛抗灾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
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确保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及时。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随时掌握汛情,严格执行防汛信息报送的各项规定,确保重大险情灾情
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