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规划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一、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2.1 村镇规模分级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以表2.1.2的规定。
2.2 村镇人口预测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Q= Qo(1+K)n+P式中 Q——总人口预测数(人);Q——总人口现状数(人);K ——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 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 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
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增长数或增长率。
2.2.4.2 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稳定的情况下,宜按带眷系数法计算人口发展规模。
计算时应分析从业者的来源、婚育、落户等状况,以及村镇的生活环境和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增加从业人数及其带眷人数。
2.2.4.3 根据土地的经营情况,预测农业劳力转移时,宜按劳力转化法对村镇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计算规划期内农业剩余劳力的数量,分析村镇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建设条件和政策影响等因素,确定进镇的劳力比例和人口数量。
村镇规划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标准是指对农村村镇进行规划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以下是村镇规划标准的主要内容:一、土地利用标准:1. 综合布局:根据村镇规模和特点,合理划定行政、商业、居住、农业、工业等不同用地功能区域。
2. 基础设施:确保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可用性,并保障市民的出行需求,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等。
3. 绿地和景观:合理布局村庄内的绿地和景观,提供优美的环境和休闲空间,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二、建筑设计标准:1. 建筑高度:根据村镇规模和环境要求,确保建筑高度与周围建筑相协调,不影响环境景观。
2. 建筑面积:合理控制建筑面积,避免用地浪费,并考虑到居住者的需求和生活便利性。
3. 绿色建筑:鼓励采用可再生材料和节能技术,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标准:1. 生态保护: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区,保护村镇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 污水处理:要求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排放达标,不对周边水源造成污染。
3. 垃圾处理:设立垃圾处理站点,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四、交通设施标准:1. 道路规划:根据村镇规模和交通流量,规划合理的道路网络,确保道路畅通,提高交通效率。
2. 公共交通:建设公共交通站点,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辆的使用,减少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
3. 步行和自行车道:合理设置步行和自行车道,方便市民步行和骑行,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改善空气质量。
村镇规划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引导农村村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也能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村镇规划标准的落实和监督,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村民也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农村村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镇规划标准

镇规划标准一、镇规划概述1.定义镇规划是土地使用规划的一种,以服务当地居民生活、降低社会经济不平衡状况,缓解城乡地域交流功能为宗旨,综合运用环境资源,按照某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具体配置要求和空间发展格局,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区位、规模、形态、结构和功能,以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设计的一种总体规划。
2.内容(1)确定镇的位置、范围、面积、形态及空间结构;(2)划分不同区域,确定各功能区的最佳空间布局;(3)定义其它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消防、应急救护、公用管网等;(4)定义美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目标;(5)定义景观绿化等绿色化措施和镇形象提升措施;二、镇规划标准1.土地利用规划(1)统一的功能划分。
镇的功能划分是镇规划的基础,划分依据应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地理位置及其功能特点,划分主要功能和次要功能。
(2)可持续发展结构。
规划应充分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定镇的经济构造和空间结构,在联系城乡发展的同时提供充分的保护措施,调整合理的空间结构,保持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协调合理的服务设施和建筑设施。
镇规划应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公共服务设施和建筑设施的规模、数量、空间分布及其作用机制,实现各功能区与公共服务设施及建筑设施的协调合理发展,从而确保镇的有效供给。
2.绿色环境规划(1)实施绿色生态环境保护。
镇规划应重点保护和开发镇的绿色环境,层次分明的各功能和区域,以林地、公园绿地、河湖水面、湿地等为活动区。
(2)全面实施防洪排涝、滞洪排涝等设施的建设,保证居民安全。
同时,针对污水处理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提升绿色环境质量。
(3)实施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提高镇周边景观绿化水平。
3. 基础设施(1)地质条件安全:在镇规划中应将上述基础设施及其相关措施与地质条件安全联系起来,以确保其建设工程的安全及其和谐发展;(2)交通设施安全:规划中要考虑交通安全,包括马路、公路、铁路、桥梁等的高度安全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以缩短收费、提高行车速度;(3)公共配套设施安全:镇中各种配套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共设施、文化设施、商业设施等等,在镇规划中都应合理布局、充分发挥设施的优势,保障镇的发展。
《镇规划标准》课件

规划程序与方法
公示与征求意见
将规划方案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审批与实施
方案经过审批后开始实施。
规划程序与方法
01
02
03
定性分析
运用文字描述、图表等形 式对镇的发展状况进行分 析。
定量分析
运用数据和数学模型对镇 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分 析。
综合分析
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 合起来,全面评估镇的发 展状况和潜力。
定义
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镇的规模和发 展方向,对镇的各项建设提出的标准 和要求,包括土地使用、建筑、交通 、绿化、环卫、防灾等方面的规定。
特点
具有法律效应,是镇规划管理的依据 ;强调规划的整体性、综合性、动态 性和可操作性;注重规划与经济、社 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镇规划标准》的制定背景和目的
制定背景
问题三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问题
经验教训总结
教训一
注重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民主 性和科学性
教训二
强化规划的法制保障,确保规划的 权威性和连续性
教训三
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评估 ,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方案
01
《镇规划标准》的 未来发展
国际发展趋势与借鉴
1 2
绿色生态规划
借鉴国际先进的生态城市规划理念,强调绿色建 筑、绿色交通和绿色基础设施,推动镇规划的可 持续发展。
实施流程
制定规划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报批和公布等环节,确保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
实施要求
根据《镇规划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细则,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
监督与评估机制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规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规划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50188 — 2007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town1 总则1.0.1为了科学地编制镇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乡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镇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镇 town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
2.0.2镇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own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地域。
2.0.3镇区 seat of government of town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
2.0.4村庄 village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2.0.5县域城镇体系 county seat town and township system of county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镇(乡)群体。
2.0.6镇域镇村体系 town and village system of town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
2.0.7中心镇 key town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发挥中心作用的镇。
2.0.8一般镇 common town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中心镇以外的镇。
2.0.9中心村 key village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
2.0.10基层村 basic-level village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3.1 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3.1.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2、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3、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4、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彩色A4横向排版)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4村庄village镇规划标准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2.0.5县域城镇体系county seat town and township system of county GB50188—2007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town镇(乡)群体。
2.0.6镇域镇村体系town and village system of town1总则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1.0.1为了科学地编制镇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条群体。
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2.0.7中心镇key town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乡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发挥中心1.0.3编制镇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作用的镇。
2术语2.0.8一般镇common town2.0.1镇town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中心镇以外的镇。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
2.0.9中心村key village2.0.2镇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own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
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地域。
2.0.10基层村basic-level village2.0.3镇区seat of government of town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
第1页共50页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特大型>50000>1000大型30001~50000601~10003.1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中型10001~30000201~600 3.1.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小型≤10000≤200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村镇规划标准 强制性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施行日期:1994年6月1日一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2.1 村镇规模分级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以表2.1.2的规定。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表2.1.2村庄集镇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大型>300>1000>3000>10000中型100~300300~10001000~30003000~10000小型<100<300<1000<30002.2 村镇人口预测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Q = Qo (1+K)n + P式中Q——总人口预测数(人);Q——总人口现状数(人);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 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分类预测表2.2.3人口类别统计范围预测计算常住人口村民规划范围内的农业户人口按自然增长计算居民规划范围内的非农业户人口按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计算集体单身职工、寄宿学生等按机械增长计算通勤人口劳动、学习在集镇内,住在规划范围外的职工、学生等按机械增长计算流动人口出差、探亲、旅游、赶集等临时参与集镇活动的人员进行估算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镇规划标准

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条文说明前言《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经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以第553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第一版《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村镇规划设计研究所,参编单位是: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村镇建设研究会、陕西省村镇建设研究会。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镇规划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标准条文和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1 总则1.0.1系统制订和不断完善有关镇规划的标准,是加强镇规划建设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次修订是在总结《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颁布十多年来我国村镇规划建设事业发展变化的基础上,特别是镇的数量迅速增加和建设质量不断提高,镇的发展变化对于改变农村面貌和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加速我国城镇化的进程,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而进行修编的。
规划是建设的先导,提高镇的规划水平,目的是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为此,这次修订,除完善了已有的规划标准外,同时增补了有关内容,从而为规划编制和组织管理工作提供更为全面和更加严格的技术标准,以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1. 0.2为适应镇的建设发展形势,本标准的名称改为镇规划标准,其适用范围为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的规划,乡的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由于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与其他镇虽同为镇建制,但两者从其管辖的地域规模、性质职能、机构设置和发展前景来看却截然不同,两者并不处在同一层次,因此,本标准不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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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划标准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3.1 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3.1. 1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 2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 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
3 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 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3.1.3 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型四级。
在进行镇区和村庄规划时,应以规划期末常住人口的数量按表3.1.3的分级确定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