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 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1.4.2 遵从农民意愿,适度集中。 1.5 规划原则 1.5.1 依托城镇,城乡统筹; 1.5.2 集约用地,提高效率; 1.5.3 规划引导,重点倾斜; 1.5.4 产业支撑,带动发展; 1.5.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5.6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5.7完善功能,改善环境; 1.5.8尊重自然,保护历史。 1.6 编制依据 1.6.1 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1.6.2 城镇总体规划; 1.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6.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6.5 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或专业规划; 1.6.6 《村镇规划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1.7 本编制要点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编制要点适用于我省各县(市、区)域范围内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1.8 本编制要点的解释权 本编制要点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广州市2018年旧村庄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09:33:47 来源: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2月29日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的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阶段对旧村庄进行的全面改造复建安置成本核算。 第三条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临迁费、拆运费、复建费、农转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前款所称前期费是指包含基础数据调查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在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第四条现状建筑拆运费按不高于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核算(包括含拆卸、余泥排放等费用);搬家补偿费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核算(含搬出、搬进费用);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迁移的,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迁移费。 第五条历史建筑保护费用(迁建或修缮)根据具体的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确定,并计入改造成本。 第六条在不突破规划建筑总量的情况下,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栋”或者“户”两种方式进行核定。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积。 (一)以“栋”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栋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合法住宅建筑的总栋数,或以合法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的3.5倍,并以不超过10%的比例上浮后核定。 (二)以“户”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户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的总户数进行核定。“户”的核定标准按照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称“合法住宅建筑”指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证明或区政府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的证明等文件的住宅建筑。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1总则 1. 0."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 0."2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 0."3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 0."4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 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 0."5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 0."6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1. 0."7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注释: [1]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 2规划原则 2. 0."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2."

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XX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1.1 编制目的 (2) 1.2 适用范围 (2) 1.3 指导思想 (2)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2) 2.1 村庄规划类型 (2) 2.2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3) 2.3 规划原则 (3) 2.4 规划依据 (3) 2.5 规划期限 (4) 2.6 公众参与 (4) 第三章村庄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4) 3.1 分类指导 (4) 3.2 主要规划内容 (5) 第四章技术要点 (7) 4.1 村庄用地分类 (7) 4.2 空间管制规划 (8) 4.3 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8) 4.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 4.5 基础设施规划 (9) 4.6 综合整治规划 (10) 4.7 村民建房规划 (11) 4.8 近期建设规划 (11) 第五章成果要求 (11) 5.1 成果要求 (11) 5.2 保护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1) 5.3 改善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2) 5.4 简易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2) 5.5 建房说明书成果要求 (12) 5.6 图纸要求 (12) 第六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指导我省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城市、县城、镇、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规划编制。 1.3指导思想 本导则遵循“分类指导、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达到提升村庄规划实效性的目的。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2.1村庄规划类型 根据村庄对规划的需求,将村庄规划分为保护类村庄规划、改善类村庄规划、简易类村庄规划、建房说明书。 2.1.1 保护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国和省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2.1.2 改善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心村和国家、省相关试点示范村编制的村庄规划。规划包括村庄产业发展、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村民建房等内容。其中,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等对规划有空间要求的试点示范村,还应按要求增加相关规划内容。 2.1.3 建房说明书:主要指村庄建设活动量较少的村,只需编制引导和规范村民建房的简要说明。 2.1.4 简易类村庄规划: 主要指上述3种情况以外的村,根据规划需要编

村庄规划中村民参与探索与思考——以广州村庄规划为例

村庄规划中村民参与探索与思考——以广州村庄规划为例 摘要:广州村庄规划大力推行了“村民参与”,推动规划工作中的民主进程,从程 序到内容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对广州村庄规划村民参与过程描述与分析,对 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与思考。 关键词:村庄规划村民参与自上而下 Abstract:Guangzhou village planning implement the "villagers' participation".Have done a lot of work from the program to the content,to promote the democratic process in the planning work.By participating in the process of description and analysisof Guangzhou villagers Village Planning,the exploration and Thinking on the problems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ing. Key word:Village planning The villagers to participate in From top to bottom 1 引言 公众参与在我国的城乡规划建设中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各地规划工作者 对公众参与规划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孙施文等对都江堰灾后重建公众参与 过程进行了分析总结。①刘宛对城市设计中的公众参与进行了探讨。②徐一大 等对城市社区规划中公众参与的作用机制进行了研究。㈢广州市一直以不断创新 探索的精神走在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前沿。近年来,其在村庄规划方面,从“整治规划”到“美丽乡村规划”到“村庄规划”,不断地进行实践、反思、调整,在规划 的编制及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村民参与也是村庄规划实践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以往村庄规划局限于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之间,村民参与很少,规 划脱离农村发展实际,规划方案缺乏特色,也没有体现村民的意愿,并最终影响 了规划的实施效果。规划工作者通过不懈地努力,吸取以往村庄规划的经验教训,希望通过扩大村民的参与,做出更“接地气”、更具实用性的村庄规划。本文以广 州市从村庄规划为例,探索在村庄规划中村民参与的方法与问题。 2 广州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村民参与实践 2.1村庄规划编制程序中对村民参与的要求 我国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乡、镇规划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讨论同意④。这为村民参与规划活动提供了法律支撑。为探索更符合农村实际发展的规划理念,创新和改进村庄规划 方法,让更多的村民参与到村庄规划中来,2012年,广州市规划局编制了《广州 市村庄规划“村民参与”指引手册》,《手册》明晰“村民参与”的内涵概念,明确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村民参与的环节和程序,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村民根据该手 册要求进行参与,根据该《手册》的程序设计流程,获取相应的“村民参与”信息。 《手册》把村民参与流程分5大阶段:准备阶段、信息收集阶段、方案编制 阶段、公示审批阶段和规划调整阶段。 (1)准备阶段:从村民对村庄规划的了解和认知来看,当前村民还远远没有达到主动参与村庄规划的意识和能力。因此,规划开始之初需要进行适当的引导 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村民参与的意识和能力,让村民了解参与的方式和渠道, 并通过广泛的动员,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2)信息搜集阶段: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村庄情况,忠实记录村民的需求和意愿,为 规划方案的编制提供依据。(3)方案编制阶段:以前一阶段收集的信息为规划 基础,针对实际问题开展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确 立村民在生产、土地使用和农房建设上的主体地位,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上的问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 (试行)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2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要求,指导和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优秀成果、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主要内容包括6部分: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准备、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审批、规划实施与修改。 编写组牵头单位: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编写组参与单位: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1 工作原则 (1) 2 工作程序 (1) 3 工作准备 (1) 3.1基础准备 (1) 3.2组织准备 (3) 3.3技术准备 (4) 4 规划方案编制 (5) 4.1调查研究 (5) 4.2编制规划成果 (5) 5 规划成果审批 (5) 5.1村民审议 (5) 5.2技术审查 (5) 5.3规划批前公示 (6) 5.4成果报批 (6) 5.5规划批后公告 (6) 5.6数据库汇交 (6) 6规划实施与修改 (6) 6.1规划实施 (6)

6.2规划调整完善 (7) 6.3规划修改 (7) 附录A 村庄分类参考标准 (8) 附录B 村庄布局参考要求 (10) 附录C 现有村庄规划修改调整新编参考条件 (11) 附录D 工作方案提纲参考 (13)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前言 (1) 1.1编制依据 (2) 1.2评价原则 (7) 1.3评价对象和评价重点 (7) 1.4评价范围 (8) 1.5评价时段 (11) 1.6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1) 1.7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17) 1.8评价标准 (24) 1.9主要技术路线 (27) 2规划概述与分析 (28) 2.1规划背景 (28) 2.2规划概述 (29) 2.3规划协调性分析 (50) 3环境质量现状与预测 (51) 3.1环境质量现状 (51) 3.2环境影响预测 (52) 4规划合理性综合论证 (56) 5 规划调整建议 (58) 6综合结论 (59)

第一章总论 1前言 2010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0〕65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机场综保区”),批复面积7.385平方公里。机场综保区分为中区、北区、南区三个区域。 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广州市交委牵头各部门,拟定了《组建广州空港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方案》中提出:规划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并划定广州空港经济区及四个核心区范围。 2011年8月,为保证广州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也保证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广州市规划局组织开展《广州市空港经济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该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的审查,待批复实施。 2012年3月,市空港委、市规划局联合组织《广州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编制。2012年6月,陈建华市长指示,空港经济区必须充分考虑与广州北站的关系,要求重新开展范围划定研究。2013年3月13日,经过市领导同意空港经济区范围扩容为439平方公里。 2013年,广州空港经济区纳入全市“2+3+9”战略发展平台,在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方案稳定基础上,开展了《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华南环科所成立了项目组,在对

1 广州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庄规划编制简介胡峰

第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规划院联席会——美丽城乡分论坛
广州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庄规划编制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胡 峰 2013.7.19

规划背景 规划回顾 规划重点

新型城市化背景下处理好两个关系
新型城市化要求:核心内容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2011年广州市 核心内容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011年广州市
第十次党代会作出“12338”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
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资源与环境约束的关系:促进农村土地资源集约开发,
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城乡关系:以规划引领城市带动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
展 农村与城市共享发展红利与成果 引导城市资源向农村延伸, 展,农村与城市共享发展红利与成果。 引导城市资源向农村延伸
促进城乡在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 务等方面实现 体化 务等方面实现一体化。

广州农村的三个特点
半自助建设 部分基础设施依靠自身资金建设 半自助建设:部分基础设施依靠自身资金建设 半自治管理:村委由村民选举、由上级党委任命 半自我发展 发展能力有限 集体经济需帮扶 半自我发展:发展能力有限,集体经济需帮扶
自助建设的村敬老院
村委上级任命
村集体经济项目

新型城市化对美丽乡村规划的要求
抓 手——科学、民主制定村庄规划。有针对性、具有 手 科学、民主制定村庄规划。有针对性、具有 战略眼光、听取民意、切实落地。 重 点——推进综合整治。近期部分改造,远期整体改 造,住宅进 ,集约用 造,住宅进区,集约用地。 核 关 心——促进农民增收,逐村扎实推进,使农民受惠。 键 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善村干部待遇,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改善村干部待遇 提高积极性。 机 制——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增强造血功能。

广州空港经济区产业发展现状

广州空港经济区产业发展现状 整体建设情况 一、空港经济区大部分产业相关项目还处于在建阶段 2015年1月4日,花都区党组书记、主任孙秀清带队实地调研空港经济区北起步区,现场考察了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澳新自贸产业园、空港物流产业园等相关地块情况,并要求:一要发扬实干精神,深入一线,全面掌握地块详情;二要高标准规划建设空港大道,将其打造成机场北景观大道;三要尽快启动中澳新自贸产业园1、2号地块建设,先行实施工地围蔽;四要切实做好控违工作,防止突击抢建;五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解决机场北片区交通问题。张彦、邱之仲副主任参加了活动。 二、2015年下半年,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选址方案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广州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选址方案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5年9月21日上午,我委负责编制的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选址方案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明确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总面积11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起流溪河、西至铁山河-106国道-镜湖大道,南起北二环高速、北至花都大道,包括机场综保区、机场控制区和核心开发区域等3个片区,其中核心开发区域主要发展航空维修制造、航空物流、航空金融、航空商务商贸及其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三、2016年将重点推进空港经济取得建设工作 空港经济区召开2016年开发建设工作动员会议

1月4日下午,广州空港经济区党组书记、主任孙秀清带队现场调研北起步区,随后在区306会议室主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作2016年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工作总动员,并讲授“三严三实”专题党课。 孙秀清主任指出,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了建设国际航空枢纽的战略部署,我区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我区迈入做实阶段、呈里程碑式发展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按照做实空港经济区的部署,以推进任学锋书记调研需落实的59项重点工作为第一抓手,全面加快国际航空枢纽、空港经济区建设,整体工作全面有效推进。一是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全面做实条件基本具备;二是平台提升有效突破,战略地位更加凸显;三是枢纽功能加快完善,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临空产业加速集聚,新业态取得突破;五是招商推介力度空前,项目引进成效初显;六是政策支持更加有力,发展优势更加明显。 孙秀清主任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空港经济区做实后的第一个完整年,也是大规模开发建设的起步之年。区内各局室要按照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及2015年12月15日任学锋书记调研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示精神,立足起步区、机场综保区、白云机场三大重点区域,牢牢把握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和高端临空产业集聚两大抓手,进一步夯实机构做实的基础,集中资源在战略提升、规划提升、枢纽完善、基础建设、产业集聚、招商推介、项目落地、服务优化、社会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奋力推动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工作起好步、开好局。要认真梳理各局室2016年集中推进的15-20项重点工作,明确具体目标、工作节点及责任人,强化督办狠抓落实。 具体产业发展状况 一、目前已开展业务主要涉及保税物流、国货出口复进口、跨境电商 等产业 市空港委多措施加快推进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运营发展

1.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1.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 行)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省的实际,特制定本《导则》,用于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1.2村庄建设规划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工农关系,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放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实惠。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1.3村庄建设规划基本原则 1.3.1新建村庄,为易建村,多结合防灾移民、生态移民、工程移民、开发移民、拆小并大和发

展生产的需要进行。要科学规划,明确建设思路和目标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标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占地,引导散居民农户和村落向集镇或中心村集中。 1.3.2旧村整治要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挖潜,合理整合现状资源,立足原有基础进行改造;抓好千村示范试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分层次,多模式,稳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农民意愿和建设家园的主体地位,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搞大拆大建;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村社会;突出建设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三清”(清垃圾、淤泥、路障)、“五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电信),加快村庄建设与整治进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 二、村庄建设规划制定 2.1基本任务

山东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稿) 山东省建设厅 2006.02.19

前言(初稿) 本导则主要为指导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而制定。 根据建设部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由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完成本导则。 本导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贯彻国家有关村庄建设规划的政策,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对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本导则由山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给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

目录 1、总则 1 1.1 规划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规划依据 1 1.4 规划原则 1 1.5 规划任务 2 1.6 规划编制与审批 2 1.7 规划期限 2 2、村庄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 2.1 村庄用地分类 2 2.2 宅基地标准 3 2.3 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 2.4、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3 3、村庄分类 3 3.1 村庄规划分类 4 3.2 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4 3.3 新建型村庄规划 4 3.4 村庄撤并 5 4、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5 4.1 村庄建设用地选择 5 4.2 规划布局原则 5 4.3 规划布局类型 6 5、住宅 6 5.1 住宅建设标准 6 5.2 住宅设计原则 6 5.3 住宅平面设计 6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 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1.4.2 遵从农民意愿,适度集中。 1.5 规划原则 1.5.1 依托城镇,城乡统筹; 1.5.2 集约用地,提高效率; 1.5.3 规划引导,重点倾斜; 1.5.4 产业支撑,带动发展; 1.5.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5.6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5.7完善功能,改善环境; 1.5.8尊重自然,保护历史。 1.6 编制依据 1.6.1 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1.6.2 城镇总体规划; 1.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6.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6.5 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或专业规划; 1.6.6 《村镇规划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1.7 本编制要点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编制要点适用于我省各县(市、区)域范围内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1.8 本编制要点的解释权 本编制要点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广州市2018年旧村庄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 算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 -05 09:33:47 来源: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 映。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2月29日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的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阶段对旧村庄进行的全面改造复建安置成本核算。 第三条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临迁费、 前款所称前期费是指包含基础数据调查费、片区策划方案 编制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在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第四条现状建筑拆运费按不高于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核算(包括含拆卸、余泥排放等费用);搬家补偿费按每户2000 元的标准核算

(含搬出、搬进费用);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迁移的,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迁移费。 第五条历史建筑保护费用(迁建或修缮)根据具体的历 史建筑保护方案确定,并计入改造成本。 第六条在不突破规划建筑总量的情况下,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栋”或者“户”两种方式进行核定。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积。 (一)以“栋”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栋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合法住宅建筑的总栋数,或以合法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的3.5倍,并以不超过10%勺比例上浮后核定。 (二)以“户”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户280 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的总户数进行核定。“户”的核定标准按照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称“合法住宅建筑”指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证明或区政府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的证明等文件的住宅建筑。 第七条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改造成本的核定 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法住宅建筑与2007年6月30日前建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的三层半以下住宅建筑的总量不超过核定复建总量的,准予按照按 1:1复建,并计入改造成本;其与复建总量差额可作为安置住宅权益面积

佛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佛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公示稿)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8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现状调查要求 (2) 第二章编制内容与要求 (3) 第四章规划成果要求 (6) 第五章编制审批要求 (7) 第六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创新村庄规划建设理念,规范佛山市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村庄规划】本指引规定的村庄规划是指以实现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发展为目标,对村域范围内的整体发展策略、各项用地布局、建设用地管控等作出具体安排的法定规划。 本指引适用于佛山市实行村庄规划管理地区范围内的村庄,村庄规划宜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 第三条【总体原则】村庄规划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遵循“注重衔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公众参与”的规划原则,加强与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方向,多规协调进一步优化调整乡村建设空间、整合特色资源要素、保护利用生态空间;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村庄环境生态化、居住文明化、活动民俗化,推动乡村特色和文化传统的繁荣;建立以村民为主体,规划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协作式规划编制方法;规划成果应坚持简明扼要、规范严谨、通俗易懂,做到村民易明能用、村委好用懂管、政府能教易管。

1.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省的实际,特制定本《导则》,用于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1.2村庄建设规划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工农关系,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放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实惠。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1.3村庄建设规划基本原则 1.3.1新建村庄,为易建村,多结合防灾移民、生态移民、工程移民、开发移民、拆小并大和发展生产的需要进行。要科学规划,明确建设思路和目标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标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占地,引导散居民农户和村落向集镇或中心村集中。 1.3.2旧村整治要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挖潜,合理整合现状资源,立足原有基础进行改造;抓好千村示范试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分层次,多模式,稳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农民意愿和建设家园的主体地位,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搞大拆大建;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村社会;突出建设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三清”(清垃圾、淤泥、路障)、“五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电信),加快村庄建设与整治进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 二、村庄建设规划制定 2.1基本任务 依据乡镇域村镇体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城镇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地编制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建设(含新建、改建、撤并、保护)数量、职能和规模,环境整治内容。界定村庄建设范围,落实镇(乡)域村镇体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要求,确定规划目标和建设标准,明确近期建设重点。 2.2村庄建设用地与环境 2.2.1村庄建设用地宜选择自然环境良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适宜建设的荒山、岗地、坡地及其他非耕地,避开各类保护区,避开噪间源、蓄滞洪区、山口、高压走廊、水库下游和易发山洪、内涝及地质灾害地带。 2.2.2村庄应与生产作业区联系方便,村民出行交通便捷,村庄对外有两个以上出口,避免被过境分路、高压线穿越。靠近铁路、公路、堤防建设的村庄,应按相关规定后退防防护距离。 2.2.3村庄要重点解决给水、供电、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和加快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 2.3村庄人口规模

1769.广州市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思路研究——以广州市白云区村庄规划为例

1769.广州市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思路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村庄规划为例 赵楠代秀龙黎逸科孙鸥 摘要:在国家、省、市层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政策以及《城乡规划法》实施的大背景下,对广州市上版村庄规划从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与实施方面进行回顾与反思,得出上版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存在村规划标准与村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缺位,与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度的要求难以衔接,规划报建与控违、拆违的联动机制不完善,村民住宅报建程序复杂等规划编制以及规划管理方面的问题,导致村庄规划实施性较差。基于此,对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的重点和方法进行研究。在规划编制方面,提出制定前置规划标准、划定村庄规划区、将村民公众参与纳入规划编制程序;在规划管理与实施方面,建议建立规划管理工作体系,构建规划实施监控机制,建立村民公众参与机制,实施《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制度。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研究旨在为广州市村庄规划寻求新思路、新路径,在城乡一体化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字:村庄规划;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实施保障 1 村庄建设、规划与管理现状 1.1 村庄现状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钟落潭镇、太和镇、人和镇,共计118条行政村。现状白云区村庄户籍人口总数为36.61万人,现状村庄建设用地8319.96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227平方米。其中,村生活用地5203.01公顷,人均142平方米;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3116.95公顷,人均85平方米。

图1 广州市白云区四镇村建设用地现状分布图 白云区从1996年开始即停止批准宅基地住房建设申请,十几年来,各镇人口不断增长,农村分户建房迫切需要土地安排。在无法合法获得住房建设的情况下,许多村民进行违法建设。 自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白云区的村民住宅建设经历了从无序、宽松的管理到逐步纳入规范、严格的管理;从低潮到高潮、又渐渐平稳回落的几个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密度、极度散布的“城中村”的形成 (2)村庄布局分散、土地使用粗放,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3)“空心村”、闲置土地出现 (4)村庄设施配套水平低、环境问题较突出,村民生活质量有待提高 1.2 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1.2.1 编制背景 (1)国家背景 党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指出要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些政策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指导。 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应原来城市和乡村二

02-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10.28修改)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六年十月

1 总则 1.0.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要点。 1.0.2 适用范围 本要点用于指导本省行政区域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的编制。 1.0.3 编制主体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具体工作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1.0.4 编制原则 编制村庄规划,应遵循需求导向、解决基本,村民主体、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文化传承、绿色发展,便于普及、易于实施的原则,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1.0.5 规划期限和审批 村庄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15年,其中近期规划为3―5年。 村庄规划方案完成后,须向村民公示,并由县级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村庄规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1.0.6 解释权 本要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基础调研 2.1调查阶段 在村庄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进行不同深度的现状调查,通过文献调研、现场踏勘、村民访谈等方法,充分掌握村域范围内自然资源、历史人文、产业发展、村庄用地、各类设施及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 2.1.1 调查准备。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村庄1/500地形图、基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调查问卷。 2.1.2 初步调查。进行现场踏勘和村民访谈。现场踏勘着重调查村庄产业发展、用地类型、建筑状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灾害发生情况等内容。村民访谈应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有关情况和发展诉求。 2.1.3 深入调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针对重点问题和内容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 2.1.4 补充调查。在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结合相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VILLAGE PLANNING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05

目次 1 总则 (1) 1.1 关于本导则 (1) 1.2 关于村庄规划 (1) 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3) 2.1 主要任务 (3) 2.2 现状调查要求 (3) 2.3 规划内容 (4) 2.4 成果要求 (5) 3 村庄规划 (7) 3.1 主要任务 (7) 3.2 现状调查要求 (7) 3.3 用地分类 (8) 3.4 规划内容 (10) 3.5 成果要求 (16) 附表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8) 附录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19) 附录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21) 本导则用词说明 (23)

1 总则 1.1 关于本导则 1.1.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 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1.1.4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2 关于村庄规划 1.2.1 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进行编制,可作为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编制。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重点镇等宜单独编制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重点对镇(乡)域内的村庄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并统筹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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