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已经成为了农业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为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转化效率低、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等。
本文将分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现状问题1.转化效率低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相对较低,一些优秀的科技成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
这不仅浪费了科研人员的劳动成果,也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一方面,部分科研人员只关注基础研究,缺乏对农业生产的需求了解,导致科技成果与实际生产脱节;农民对新技术的接受度不高,导致科技成果难以推广。
2.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一些农业科技成果与实际市场需求脱节,无法满足农产品的生产和市场需求。
一些新品种的农作物虽然具有较高的产量和抗病抗逆能力,但却由于口感差、风味不佳无法获得市场认可;一些新技术虽然能够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但由于成本过高,无法在市场上得到应用。
3.转化路径不畅、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路径不畅、机制不健全也是当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问题。
一些科研成果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转化应用,转化渠道不够畅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不够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不够,导致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难度加大。
二、对策建议1.加强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为了解决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农业部门应该加强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一方面,加强与农业企业、农民的沟通与合作,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科研院所应该更加关注市场需求,将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引导科研人员将研究方向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
2.建立健全的转化机制为了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农业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转化机制。
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促进科研成果的及时转化应用;加强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鼓励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农业科技成果低转化率的主要原因与对策研究

农业科技成果低转化率的主要原因与对策研究摘要】民以食为天,农业是国家立国之本。
科技是农业发展的动力,向科技要农业发展的潜力,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农业成果由研究到生产的重要环节。
本文论述了农业成果转化率低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期望能够对国家农业的健康发展有所助益,期望对国家的农业经济建设能够有所贡献。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主要原因对策研究1引言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很多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民外出打工导致许多农村出现了空壳村。
而我国农业每年从国外进口大量粮食以及许多畜牧产品,冲击了国内市场,农业发展环境更是雪上加霜。
国家出台了好多促进农业发展的措施,也因为农村劳动力的缺乏而导致许多政策导致浅搁。
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出现了大量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农业的口粮田也遭到了无情的占用。
在这种情况下,农业要想大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杠杆来撬动农业的发展。
而科技的发展必须以成果转化为基本的目标和依据,而不是为了科研而科研,为了评职称而搞科研。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必须成为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的目标。
目前国际形势动荡,潜藏着许多不安定的因素,中国农业发展要靠中国自身的思想必须建立,许多从国外进口的农业产品含有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在里边,比如转基因粮食油料蔬菜大米等已经进入人们的餐桌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本文主要以科研成果转化作为重要论题进行探讨。
2农业科技成果概述根据2016-2022中国全行业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全景评估以及预测趋势分析,我国每一年成果转化率不足10%,进入成果专业化推广和达到产业化目标的不到5%,而在发达国家则为40%,这说明我国科技成果在转化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下面以农业科研成果推广与转化说明之。
农业科技成果是在农业各个领域内,通过调查、研究、试验、推广应用到实际生产领域,推动农业健康持续绿色发展,并能带来一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产品或者科技专利,或者以其他方式表达出来的成果展现。
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18•【文号】农科教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增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活力,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现就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各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是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依托,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30号文件”)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实施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启动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
各地农业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抢抓机遇,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条件保障,增强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各地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人员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深入推进改革、加快建设进程、做好服务工作的重要瓶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3.28•【文号】农办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畜牧业,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3]18号)各有关单位:为调动广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要求,我部定于2013年4-7月组织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奖励数不超过400项;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优先奖励各地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或重点培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奖励数不超过500人。
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奖励数不超过20项。
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农技推广人员的规模和种植、畜牧、渔业等主导产业布局的基础上,我们研究确定了2011-2013年度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贡献奖和合作奖推荐名额(详见“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
二、有关要求(一)本次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
(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登陆“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进入“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模块(用户名和密码附后),填写联系人信息,查阅成果奖和贡献奖的推荐名额,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网上申请书填报工作,并于2013年6月1日前完成评审、公示、汇总以及网上上报工作,同时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两套,连同一份正式推荐函寄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过期不予受理。
天津农业补助扶持政策

农业补助、扶持一、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补助新华社天津4月10日电(记者徐岳)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从4月份起,天津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展开。
今年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增加补贴资金,鼓励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新型农业机械,目前中央财政第一批安排的400 0万元补贴和天津市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补贴资金已经到位。
据介绍,今年天津市进一步扩大补贴受益范围,全市涉农区县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均可申请购买国家补贴机具。
据了解,列入目录的600种机具中,有80%是新型节能农机,涉及农用动力机械,农业耕、种、收、田间管理、收后处理、排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及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废弃物处理设备等11大类68个品目。
今年天津农机购置补贴比例仍然为不超过机具售价的30%,单机最高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对农民购买激光平地机、保护性耕作机具、水稻插秧机和收割机、玉米收获机、设施农业设备等给予重点补贴,以促进农机化“瓶颈”问题的解决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将可获得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天津市出台《2011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将扶持四大类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其中,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将可获得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2011年本市重点扶持的四大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包括: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安全健康种植养殖技术专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示范专项。
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重点扶持:各类农产品良种引进示范和原有品种提纯复壮;高效种植养殖技术的规范与应用;全产业链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及应用;加工贮藏保鲜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安全生产、快速检测及追溯技术应用等。
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重点扶持集约化育苗配套技术、设施农业增产增效技术和农业设施结构装备优化及环境调控技术。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通过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进行分析,如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农民对新技术接受度低等。
同时提出了针对这些问题的对策,包括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优化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
通过这些对策探讨,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科技的创新与应用。
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可以为科技成果提供更好的转化环境,优化产学研合作模式可以加速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可以提高农民对新技术的接受度,从而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更好转化和应用。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分析,对策探讨,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1. 引言1.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指的是将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过程。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于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够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还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对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损耗,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提升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村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加强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支持和引导,推动科技成果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提供支撑。
2. 正文2.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分析1. 技术推广渠道不畅: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推广渠道,导致农民不容易获得最新的科技信息与技术支持,影响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
2. 技术转化周期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通常较长,涉及到技术验证、示范推广等多个环节,导致农业科技成果无法及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3. 技术应用难度大:一些农业科技成果虽然在实验室中取得了成功,但在实际生产中应用时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与改进才能得到较好的效果。
农业科普基地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科普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农业科普基地作为农业科技创新与普及的重要载体,肩负着推广农业科技、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
本年度,我基地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与普及这一核心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1. 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本年度,我基地共举办各类农业科技培训班50余期,培训农民3000余人次。
培训内容涵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理念等,为农民提供了丰富的科技知识储备。
2.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我基地积极引进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开展试验示范,推广面积达5000亩。
同时,与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合作,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余项,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力保障。
3. 搭建农业科普宣传平台我基地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农业科普宣传,发布农业科技信息200余篇。
同时,举办农业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
4. 举办农业科技竞赛活动为激发农民的科技创新热情,我基地举办了农业科技竞赛活动,共有200余名农民参赛。
竞赛内容涵盖农作物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为农民提供了展示才华的舞台。
5. 开展农业科普志愿服务我基地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服务,为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全年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服务农民1000余人次。
二、工作亮点1. 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本年度,我基地创新培训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线上培训通过直播、录播等形式,让农民随时随地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线下培训则采取集中授课、实地操作等方式,确保农民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2. 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提升基地科研实力我基地与多家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农业科技研发,提升基地科研实力。
全年共开展科研项目10余项,取得科技成果5项。
3. 拓展科普宣传渠道,扩大科普影响力我基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拓展科普宣传渠道,扩大科普影响力。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1. 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着渠道不畅的问题,即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对接不够紧密,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高。
一方面是由于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科研成果无法及时转化为可应用的技术产品;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主体对科技成果的需求缺乏有效引导和激励,导致科技成果无法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
2. 技术推广力度不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另一个问题是技术推广力度不足,即科研成果无法得到广泛的应用。
目前,许多地方的科技推广工作还停留在传统的技术推广手段,如会议、讲座等,缺乏创新和有效的推广方式,使得科技成果无法得到充分的应用和推广。
3. 农民缺乏科技转化意识农民的科技转化意识相对薄弱,对科技成果的应用理解和意愿不足。
一方面是由于农民普遍接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对科技成果应用的理解和认知;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对科技成果的实际效益和市场需求的认知不足,导致他们对科技成果的应用意愿不高。
4. 技术成果转化环境不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不完善,包括政策支持不足、市场环境不稳定、资金投入不充分等问题。
现行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有效支持,导致农业科技成果无法得到有效的转化和应用。
5. 需要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目前,尚未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和不适应性。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需要更加创新和灵活,与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相适应,才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对策建议1. 加强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一方面,可以加强政府对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的支持和引导,鼓励双方开展深度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生态;可以建立健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服务体系,引导科研成果向市场需求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
2. 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的技术推广和示范应用可以加大对科技推广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通过建立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组织示范推广活动、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成果,从而推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推广,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二五”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总体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要求,加快转化一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先进科技成果,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产业链的形成与延伸,支撑现代农业和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要素加速向农业和农村集聚,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能力,制定本指南。
二、支持方向(一)生物种业。
着力转化一批生物育种新技术、新成果,培育生物育种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
重点支持:1. 高产优质高抗强杂交优势的粮、棉、油、糖、蔬、果、花卉、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牧草、竹藤等新品种。
2.农林作物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
3. 优质抗病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技术。
4. 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
(二)先进种植养殖。
着力转化一批高效安全种植、养殖集成配套技术,饲料及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
1.粮棉油糖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淡水、近海滩涂、浅海水域增养殖技术;远岸深水开放水域养殖技术。
2. 优质及特种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水产养殖新型饲料及饲料安全技术。
3. 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与产品,功能、环保型饲料生产技术与产品。
4.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评价、检测、安全预警技术及产品,配合饲料转化增效技术及产品。
(三)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储藏与物流。
着力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国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
重点支持:1. 特色粮油、果蔬、畜禽、海洋、森林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方便、营养、健康功能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
2. 食品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成套技术与装备。
3. 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4. 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特色鲜活农产品冷链技术与集成配套设备;在线快速检测、分级、评价和定价技术系统。
5. 绿色物流集成技术与配套装备。
(四)新型农药、制剂及肥料。
着力转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成果,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优势企业。
重点支持:1. 生物型杀菌、杀虫、除草、灭鼠、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
2. 植物微生物制剂生产技术与产品。
3. 新型高效低毒农药。
4. 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及产品。
5. 生物、有机、缓释控释等新型环保肥料的生产技术与产品。
(五)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
着力加强现代农业装备关键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促进农业生产的精准化、设施化、信息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增强我国农机装备行业竞争力。
重点支持:1. 农作物、牧草、林果收获、清选、加工设备,农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
2. 水稻育插秧等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与高效、精量施肥、施药及秸秆还田等技术装备、机械。
3. 新型畜禽和水产规模化养殖机械和技术装备,以及牧草、饲料加工、林产机械和技术装备。
(六)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着力推进以“三网融合”为基础的农村信息化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信息化发展,服务农村科技创业和新农村建设。
重点支持:1. 基于“三网融合”的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
2.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精准农业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
3. 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
(七)生物基材料及生物质能源。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和循环型农业发展。
重点支持:1. 秸秆、稻壳、木屑等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
2. 生物质收储运、预处理技术及设备。
3.生物质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固体成型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
4. 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
着力转化一批能带动产业链延伸、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新技术和新成果,促进林产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
重点支持:1.林、草、竹藤资源高效培育技术。
2.林木资源利用技术及产品。
3.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及产品。
4.人工林木(竹)材改性处理技术与产品。
5.林化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
(九)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农业生态和农村生活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重点支持:1. 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山区综合开发以及不同区域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技术。
2. 水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灌区节水以及雨洪资源利用技术与产品;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保水、输配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新技术及设备。
3. 农田保育、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改良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新型土壤调理剂、土壤改良剂、水土环境修复制剂等的生产技术及产品。
4.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技术与设备,农村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
(十)动植物疫病防控及防灾减灾。
着力转化一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强农业防控自然灾害能力。
重点支持:1. 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高效安全新型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
2. 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与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
3. 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及农业气候脆弱性评估技术与产品。
三、项目申报(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分别为一般项目60万元、重点项目100万元、重大项目300万元,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
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优先支持涉农领域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景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优先支持农村科技创业效果好、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带动面宽、产业特色鲜明、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干旱半干旱地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等相关项目。
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改善农村民生,对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
3. 重点项目与重大项目须由企业牵头,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并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金投入。
4. 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不属于《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5. 已撤销科技局(委)的县(市)所属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的项目暂缓审议,待探新的渠道。
6. 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
推荐指标分别为:国家确定的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安徽、内蒙古等粮食主产省(区)各30项;陕西26项(其中6项重点支持杨凌高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新疆、西藏各24项;其他省、自治区各20项;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15项;计划单列市各8项;部门推荐指标保持去年情况不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可各推荐一个重大项目。
7. 在项目新增投资中,申请承担单位须有足够的自有资金。
8.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项目可延长至3-4年。
四、其他(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推荐单位推荐。
国资委系统项目由北京市科委负责推荐。
(二)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通知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