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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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大学的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教学目标:1. 了解劳动关系的概念、特点及重要性。

2. 掌握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方法与技巧。

3. 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能力。

4.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教学对象:大学本科劳动关系管理专业学生教学课时:2课时教学重点:1. 劳动关系的概念、特点及重要性。

2. 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方法与技巧。

教学难点:1. 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操作。

2. 劳动关系问题的分析和解决。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劳动关系?2. 引导学生思考:劳动关系在我们生活中有何重要性?二、讲授新课1. 劳动关系的概念、特点及重要性a. 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b. 特点:平等性、协商性、强制性、经济性。

c. 重要性: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

2. 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a. 法律原则: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劳动关系。

b. 人本原则:尊重劳动者权益,关心劳动者生活。

c. 协商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

d. 效率原则:提高劳动关系管理效率。

3. 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法与技巧a.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b. 加强劳动关系宣传教育。

c. 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d. 强化劳动关系调解工作。

三、课堂讨论1. 分析典型案例,探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改善劳动关系的建议。

四、课堂小结1.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

2. 强调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性。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回顾上一节课的内容,提问: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有哪些?2.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法与技巧?二、讲授新课1. 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操作a. 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b. 劳动争议处理:调解、仲裁、诉讼。

c.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预防事故、保障劳动者健康。

2. 劳动关系问题的分析与解决a. 分析劳动关系问题产生的原因。

劳动关系课程教案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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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劳动关系管理授课对象:企业HR、法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会工作人员课时: 2课时教学目标:1. 理解劳动关系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2. 掌握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

3. 学会如何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

4. 提高劳动关系的风险防范能力。

教学重点:1.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分类。

2.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3. 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和技巧。

教学难点:1. 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识别。

2. 复杂劳动争议的解决策略。

教学准备:1. 教学课件、案例分析材料、法律法规文本。

2. 多媒体教学设备。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0分钟)1. 通过简短的视频或图片展示劳动关系的现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提问: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性有哪些?二、讲授新课(40分钟)1. 劳动关系的定义与分类- 讲解劳动关系的概念,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不同。

- 分析劳动关系的分类,如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关系等。

2.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

- 阐述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

3. 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和技巧- 介绍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如调解、仲裁、诉讼等。

- 分析劳动争议处理的关键环节和技巧。

三、案例分析(30分钟)1. 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劳动关系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

2. 每组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课堂小结(10分钟)1. 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

2. 强调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性。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0分钟)1. 复习上节课的案例,引导学生回顾案例中的关键问题。

2. 提问:如何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二、讲授新课(40分钟)1. 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识别- 分析劳动关系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 介绍识别法律风险的技巧和方法。

2. 复杂劳动争议的解决策略- 分析复杂劳动争议的特点和解决难点。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教案第一章:劳动关系管理概述1.1 劳动关系的定义与特征1.2 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性1.3 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4 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维护2.1 劳动关系的建立2.2 劳动关系的维护2.3 劳动关系的调整2.4 劳动争议的解决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3.1 劳动合同的种类与内容3.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3.3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3.4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签第四章:劳动争议处理4.1 劳动争议的类型与处理原则4.2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4.3 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与运作4.4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第五章:员工关系管理5.1 员工关系管理的意义与目标5.2 员工关系的建立与维护5.3 员工沟通与反馈机制5.4 员工参与与代表制度第六章: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6.1 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6.2 劳动安全的管理制度6.3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6.4 劳动保护的实施与监督第七章:福利与社会保障管理7.1 员工福利的种类与实施7.2 社会保险的管理与操作7.3 补充福利与自愿福利计划7.4 福利政策的调整与优化第八章:绩效管理8.1 绩效管理的原则与流程8.2 绩效考核的方法与指标8.3 绩效反馈与沟通8.4 绩效管理的持续改进第九章:培训与发展管理9.1 培训需求分析与规划9.2 培训项目的设计与实施9.3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9.4 培训效果评估与反馈第十章:法律法规与伦理规范10.1 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10.2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10.3 劳动关系的伦理规范10.4 企业社会责任与劳动关系管理第十一章:劳动统计与信息管理11.1 劳动统计的基本概念与方法11.2 劳动信息的收集与处理11.3 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应用11.4 劳动数据的分析与报告第十二章:集体谈判与劳动争议预防12.1 集体谈判的原则与程序12.2 集体合同的签订与管理12.3 劳动争议的预防策略12.4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构建第十三章:劳动法律法规更新与案例分析13.1 劳动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13.2 劳动法律风险的识别与管理13.3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13.4 劳动关系管理策略的调整与应用第十四章:国际劳动关系比较14.1 国际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14.2 不同国家和地区劳动关系的差异14.3 国际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模式14.4 国际劳动关系管理的趋势与挑战第十五章:劳动关系管理的高级策略15.1 高级管理层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角色15.2 战略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与方法15.3 劳动关系管理创新实践15.4 未来劳动关系管理的挑战与机遇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的教案,共分为十五个章节。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doc12)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doc12)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doc12)第一篇:《劳动关系管理》教案(doc12)《劳动关系管理》教案一、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含义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二)劳动合同订立1.订立原则《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我国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1)合法原则。

就是要求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才能得到国家承认,并受法律保护。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在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2.订立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要约: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

提出要求的一方为要约方,与之相对应的一方为被要约方,被要约方接受要约方的建议并表示完全同意,在法律上称为承诺。

承诺一旦做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通常要约方往往是用人单位(但要约方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如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一、教案简介本教案旨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劳动关系管理的概念、原则、技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培养学生在未来实践中有效管理劳动关系的能力。

通过本教案的学习,学生将会掌握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充分准备。

二、教案目标1. 了解劳动关系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2. 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及其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应用;3. 理解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和步骤;4. 学习劳动关系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5. 提高学生在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

三、教案内容及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一:劳动关系管理概述1. 劳动关系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2. 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管理的关系教学方法:1. 讲解劳动关系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思考劳动关系管理对企业和员工的意义;2. 运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方式,让学生实践运用劳动关系管理的概念。

教学内容二:劳动法律法规及其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应用1. 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及分类2. 劳动法律法规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适用范围和意义3. 典型劳动法律法规的解读与案例分析教学方法:1. 通过讲解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分类,让学生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2. 指导学生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三: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和步骤1. 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2. 劳动关系管理的步骤及要点3. 实践案例分析教学方法:1. 讲解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并与学生共享实践案例;2. 分组讨论,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探讨和总结劳动关系管理的步骤和要点。

教学内容四: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 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冲突及其解决方法2. 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沟通技巧和策略3. 劳动关系管理中的谈判与协商技巧教学方法:1. 案例研究,让学生进行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冲突解决;2. 角色扮演,模拟实际工作场景,帮助学生提高劳动关系管理的沟通和协商技巧。

四、教案评估和提升1. 分组讨论,让学生就教学内容进行总结和分享;2. 知识问答,检查学生对劳动关系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3. 作业布置,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一、引言1.1 教学目标使学员了解劳动关系的概念和重要性掌握劳动关系的类型和管理方法培养学员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能力1.2 教学方法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小组讨论与角色扮演互动式教学与问题解答二、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类型2.1 劳动关系的定义解释劳动关系的含义强调劳动关系在组织中的作用2.2 劳动关系的类型描述不同类型的劳动关系分析各类劳动关系的特点和影响三、劳动关系的管理与协调3.1 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性阐述劳动关系管理对组织的影响强调劳动关系管理的作用3.2 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法与策略介绍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法分析如何有效协调劳动关系四、劳动争议处理4.1 劳动争议的类型与原因分析劳动争议的常见类型探讨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4.2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与方法介绍劳动争议处理的流程阐述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和技巧五、劳动关系法规与政策5.1 劳动关系法规概述介绍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法规对劳动关系的影响5.2 劳动关系政策与实践分析劳动关系政策的内容探讨劳动关系政策的实践应用六、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维护6.1 劳动关系建立的流程讲解建立劳动关系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强调合法合规的招聘和雇佣实践6.2 劳动关系维护的策略介绍员工关系管理的方法和技巧七、员工沟通与反馈7.1 员工沟通的重要性强调有效沟通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解释沟通对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的影响7.2 员工反馈机制的建立介绍建立员工反馈机制的方法探讨如何处理和回应员工的反馈八、员工参与与代表8.1 员工参与的类型与方式阐述员工参与的含义和形式分析不同类型的员工参与对劳动关系的影响8.2 员工代表的作用与职责介绍员工代表的角色和职责探讨员工代表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重要性九、劳动安全与健康9.1 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性强调劳动安全与健康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解释其对员工福祉和组织绩效的影响9.2 劳动安全与健康管理的策略介绍劳动安全与健康管理的实践方法探讨如何创建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十、劳动关系变革与管理10.1 劳动关系变革的原因与影响分析导致劳动关系变革的因素探讨劳动关系变革对组织和员工的影响10.2 劳动关系变革的管理策略介绍应对劳动关系变革的策略和方法强调持续改进和适应的重要性十一、劳动争议预防与调解11.1 劳动争议预防的措施讨论如何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强调预防措施的重要性11.2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与技巧介绍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阐述调解员的角色和调解技巧十二、劳动关系的调整与改进12.1 劳动关系调整的需求与时机分析何时需要调整劳动关系探讨劳动关系调整的目标和原则12.2 劳动关系改进的策略与方法介绍改进劳动关系的策略强调持续改进和适应的重要性十三、劳动关系的法律遵从性13.1 劳动关系法律遵从性的重要性强调遵守劳动法规的必要性讨论法律遵从性对劳动关系的影响13.2 法律遵从性管理的方法与实践介绍确保法律遵从性的方法分析法律遵从性管理的实践案例十四、劳动关系的国际化视角14.1 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动关系探讨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分析跨国公司的劳动关系挑战14.2 国际劳动关系管理的策略介绍国际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法强调跨文化沟通与合作的重要性十五、劳动关系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15.1 劳动关系案例分析分析具体的劳动关系案例讨论案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15.2 劳动关系实战演练进行角色扮演和模拟谈判强调实战经验对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性重点和难点解析教案“劳动关系管理教案”共分为十五个章节,涵盖劳动关系的概念、类型、管理、协调、法规、政策、建立与维护、员工沟通与反馈、员工参与与代表、劳动安全与健康、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关系变革与管理、劳动争议预防与调解、劳动关系调整与改进、劳动关系的法律遵从性、劳动关系的国际化视角以及劳动关系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等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电子教案第十章劳动关系管理(精)

人力资源管理电子教案第十章劳动关系管理(精)

人力资源管理电子教案第十章劳动关系管理(精)第十章劳动关系管理 [本章学习目标]在学习完本章之后,你应当掌握如下内容: 1.劳动关系的含义、类型和处理原则 2.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3.集体合同的含义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不同5.劳动职业安全卫生风险6.劳动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7.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程序8.劳动争议的预防第一节劳动关系管理概述一、劳动关系的含义及内容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和特征劳动关系又称为劳资关系、雇佣关系,是指社会生产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生产劳动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

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根据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二劳动关系的内容劳动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的主要权利有:①劳动权;②民主管理权;③休息权;④劳动报酬权;⑤劳动保护权;⑥职业培训权;⑦社会保险权;⑧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

劳动者承担的主要义务有:①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②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③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④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

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有:①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职工;②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③任免企业的行政干部;④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⑤依法奖惩职工。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教案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述1.1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特征1.2 劳动关系的分类1.3 劳动关系的主体和客体1.4 劳动关系的作用和意义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维护2.1 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和程序2.2 劳动关系合同的内容和形式2.3 劳动关系维护的原则和方式2.4 劳动关系维护的法律规定第三章:劳动争议处理3.1 劳动争议的定义和分类3.2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和程序3.3 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和程序3.4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程序第四章:劳动保护与福利4.1 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和内容4.2 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4.3 劳动福利的种类和形式4.4 劳动福利的管理和发放第五章: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5.1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5.2 劳动者的权益维护5.3 劳动者的义务和责任5.4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六章:劳动法律法规6.1 劳动法的定义和作用6.2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6.3 劳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6.4 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遵守第七章: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7.1 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和程序7.2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程序7.3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和申请强制执行7.4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法律规定第八章:员工关系管理8.1 员工关系管理的定义和内容8.2 员工关系管理的策略和方法8.3 员工关系管理的效果评估和改进8.4 员工关系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九章:劳动人事争议处理9.1 劳动人事争议的定义和分类9.2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原则和程序9.3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组织和程序9.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和程序第十章:劳动关系管理的未来发展10.1 劳动关系管理的发展趋势10.2 劳动关系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10.3 劳动关系管理的创新与发展10.4 劳动关系管理未来的发展方向重点和难点解析一、劳动关系概述难点解析:劳动关系的界定和识别,劳动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区分,劳动关系作用和意义的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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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教案一、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含义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二)劳动合同订立1.订立原则《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我国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1)合法原则。

就是要求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才能得到国家承认,并受法律保护。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在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2.订立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要约: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

提出要求的一方为要约方,与之相对应的一方为被要约方,被要约方接受要约方的建议并表示完全同意,在法律上称为承诺。

承诺一旦做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通常要约方往往是用人单位(但要约方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如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以上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从法理人可将其分为法定内容和商定内容。

法定内容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的具体内容。

法定内容有:(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3)劳动待遇。

商定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具体内容。

商定内容又分为必要内容和补充内容。

必要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缺少了它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包括:(1)工作单位;(2)工作内容;(3)工作期限等。

补充内容是指并非劳动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缺少了它劳动合同依然成立,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它包括试用期条款、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福利待遇等条款。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即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形式。

2.劳动合同的分类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劳动合同可有多种分类方法。

主要有: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分为个人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两种。

个人劳动合同一般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由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为集体劳动合同。

按照合同期限不同,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规定合同有效的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不规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期限。

只要不出现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就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

《劳动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某项工程作为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四)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

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法律概念。

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告成立,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

因此,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生效的时间始于合同签订之日。

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鉴证和公证的,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

劳动合同的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对无效的劳动合同,国家不予承认,法律不予保护。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应理解什么是欺诈、威胁手段。

采取欺诈手段一般是指当事人一方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信以为真,同意签订劳动合同。

采取威胁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要挟对方,迫使对方同意签订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全部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和基本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规定,劳动合同条款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基本内容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那部分条款无效。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终止履行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

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主要应明确劳动合同鉴证的概念和性质。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机关。

我国对劳动合同鉴证采取自愿原则,且鉴证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五)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允许双方当事人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有:(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2)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单位的工作任务;(3)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5)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

(六)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

法定解除是指因发生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某种原因,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双方自愿;二是平等协商;三是不得损害一方利益。

2.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如下三种:(1)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严重过错或触犯刑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被依法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无须以任何形式提前通知劳动者,随时都可以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因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法规定了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仍有权依照原劳动合同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1)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

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须说明任何理由,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但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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