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制度_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篇)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拥有大量的人员和复杂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是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许多医院都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1. 安全工作表现奖励医院可以设立安全工作表现奖励,通过评选、发放奖金等方式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安全意识培养奖励医院可以定期组织安全意识培训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对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荣誉奖励,以激励员工加强安全意识培养。
3. 安全技能培训奖励医院可以设立安全技能培训奖励,鼓励员工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并在培训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这既可以增加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又可以推动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完善。
4. 安全工作提案奖励医院可以设立安全工作提案奖励,鼓励员工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被采纳并实施的提案进行奖励。
这样既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又可以改进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医院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医院可以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以起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
2.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的事故,医院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追究责任的方式可以包括纪律处分、停职、调离岗位、经济赔偿等。
3. 安全生产考核扣分医院可以设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直至达到一定扣分标准后进行相应的惩罚。
4. 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医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处理。
对于责任人,医院应根据事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
医院奖惩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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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制度范本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
一、奖励制度:
1.岗位表现奖:对在岗位上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医院中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其进一步发挥作用。
3.集体荣誉奖:对在医院中组织工作卓越、团结协作的科室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全院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惩罚制度:
1.警告处分:对不按规定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轻微影响的医务人员进行警告处理,以纪律教育为主,促使其改正错误。
2.记过处分:对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或者因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进行记过处理,限制其晋升和评奖。
3.记大过处分:对涉及医疗事故、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记大过处理,限制其发展和从事相关工作。
三、奖惩程序:
1.奖励程序:
(1)由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发起奖励提名;
(2)综合考核委员会对提名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奖励对象;
(3)由医院领导签署奖励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2.惩罚程序:
(1)发现违纪或错误行为;
(2)由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3)综合考核委员会对调查结果进行评审;
(4)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处分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以上为医院奖惩制度范本,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
是指医院为了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所采取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常见的医院奖惩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机制:医院会设立一定的奖励机制,如岗位晋升、荣誉称号、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以激励医务人员在医疗技术、学术研究、病人治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 惩罚机制:医院会建立一套严密的惩罚机制,对违反医德医风、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误等进行处罚,如停职、降职、追责问责、扣除工资、限制进修等。
3. 绩效考核:医院一般会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评估内容通常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学术研究成果、师承传承等。
4. 管理监督:医院通过明确责任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等行为进行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奖惩制度应当公正、合理和透明,并且要考虑到医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励,以促进医院的整体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同时,医院也应重视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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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医院财产的安全,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职工及外来工作人员。
三、奖惩原则1. 依法奖惩,公平公正;2. 重视预防,奖惩结合;3. 责任到人,奖罚分明;4.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奖励条件及标准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医院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3.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报告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4.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5.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00元至10000元奖励;2. 安全生产无事故奖: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3.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根据隐患等级和消除难度,给予100元至1000元奖励;4. 安全生产培训优秀学员奖: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5.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
五、惩罚措施及标准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3. 伪造、篡改安全生产记录,隐瞒事故真相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4.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安全生产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5. 倒卖、转卖、出租、出借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惩罚标准如下:1. 警告:500元至1000元罚款;2. 记过:1000元至2000元罚款;3. 降职:2000元至5000元罚款;4. 撤职: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医院奖惩制度(7篇)

医院奖惩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____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____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____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____元。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一、总则医院作为社会福利机构,承载着诊治病患、保障人民健康的使命。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与表扬1. 安全意识突出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出安全意识特别突出、发挥积极作用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安全工作成果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特殊成绩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同时确保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3.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对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并及时纠正潜在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以激励员工积极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 安全知识竞赛奖励:对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品,以提高员工的安全业务和知识水平。
5. 安全创新奖励:对那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并实施可行性措施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
三、处罚与警告1.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对发现的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或开除等,具体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重大疏忽或故意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按内部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3. 违反安全规定纪律处分: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停职、调离岗位或降职等,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而定。
4. 安全事故隐瞒处罚:对隐瞒或不报告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降职、停职或开除等。
5. 违规操作处罚:对明知违反操作规程或程序,但仍然故意违反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
四、奖惩公示为加强奖惩工作的公开性和权威性,医院将每季度公示奖惩情况,并在医院内部媒体进行发布,以提醒员工加强安全学习、遵守规章制度。
五、奖惩制度的执行本奖惩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具体的奖惩事项和标准由医院安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并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三篇)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医院作为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需要对不合规行为进行惩处,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行秩序。
而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更好地促进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对医院级的两级奖惩制度进行详细论述,包括奖励部分和惩罚部分。
一、奖励部分1. 绩效奖励医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成绩和绩效进行评估,设立一定的奖励机制。
比如,设立职称评审奖金,对通过评审的医务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绩效奖金,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额外奖励;设立业绩奖金,对取得出色的医疗业绩的医务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这些奖励措施将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岗位晋升医院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晋升机制,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进行岗位晋升。
晋升不仅是对医务人员个人努力的认可,也是对医务人员责任心和能力的肯定。
通过晋升激励,医务人员将更加积极向上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荣誉表彰医院可以设立一些荣誉表彰制度,对医务人员在医疗救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
比如,设立“先进个人”、“优秀团队”等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出一批在医疗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医务人员,来鼓励和树立榜样,促进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向上精神。
4. 奖学金和培训机会医院可以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学习进修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通过资助医务人员的学习提升,不仅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更能够提高医院整体的学术影响力和医疗水平。
另外,医院还可以提供培训机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让医务人员能够不断学习和成长,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二、惩罚部分1. 违规行为处罚医院应建立健全违规行为惩罚机制,对医务人员违反医疗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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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制度_医院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搞好医院建设,鼓励本院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建设等工作中,格尽职守,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根据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和省、地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政府法令,实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
各种法规,院规和本人的表现是进行奖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处分上,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龙岩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在以下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一次性发给奖金100-300元(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1、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
2、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显著。
4、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5、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医德高尚,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6、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7、在我院创全省“十佳医院”及创文明科室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8、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市、区、院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此项奖励,由科室提名,群众民主评议,报院党办汇总,经院党委集体审查批准。
第六条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获得科研成果奖,按岩地一医字(1995)001号《关于奖励科技成果和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50元;省级的奖励50元;市级的奖励30元;区级的奖励2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5元。
上述第六条至第七条奖励,与年终总结表彰工作同时进行。
第八条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1-3%奖励公关者(院级领导减半)o第九条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1%至30%奖励所在科室。
第三章处罚第十条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以其中一种借口对服务对象“冷、硬、顶、推、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罚款100至200元或行政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发生医疗纠纷,属服务态度不好的,按《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
属违反诊疗常规,或违反操作规程,或属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引发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同意医院组织协商解决的,或患方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10%。
责任人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20%。
每起医疗纠纷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不高于3万元。
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
机关、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在医疗活动中,各级医生之间的不同看法不得向患者及家属透露,如因此而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者通报批评并影响晋升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物(三天内不退交者),或向病人、病人亲属暗示、索要“红包”或贵重物品者,除追回钱物,按5至10倍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行政处分,职称评聘中“一票否决”。
情节严重者按索贿受贿论处。
第十四条在各项公务活动中,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除追回钱物,按五倍罚款外,数额在100元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01-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500元以上给降聘技术职务一级,工资下降一级处分。
第十五条凡克扣病人药品者,除照价如数退赔外,给予十倍罚款。
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凡巧立名目以涂改检查单、治疗单等手段直接或间接收取现金者,除没收全部收入外,给予十倍罚款。
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在未经医院主管部门允许和自己向病人推销非正常渠道购进的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收取现金回扣,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视情节给予5至10倍罚款,严重者取消一年处方权,影响晋升一次,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凡来院就诊的门诊和住院病人,看病后所有费用一律由医院财务部门为其出具统一收据、发票。
凡未经医院同意利用各种关系擅自出具收据、发票的科室或个人,除没收全部收人、扣发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全年奖金,并予行政纪律处分。
科室私自收费的,除当事者处以十倍罚款外,扣发全科本季度奖金的30%,并给主要领导行政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凡未经财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变相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等,除如数退还外,给予个人或科室5倍罚款,并全院通报点名批评。
同时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根据情况扣发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甚至本科1-3个月奖金。
第二十条为了取得回扣,抬价进货,盲目采购,降低工程、物资质量,加重处罚。
第二十一条利用处方权直接或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各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中获取药品回扣者,除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外,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取消处方权一年,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医药经销单位的推销人员及药商,不得与我院科室、医生个人发生直接的业务关系。
无视我院规定,私下发放诸如宜传费、促销费、临床跟踪费等各种名目的好处费,一经查实,取消药品经销单位或生产厂家与我院业务来往。
第二十二条医药卫生、后勤设备等部门及采购人员,在购买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及工程建设、装修、维修等各种设备业务来往中,严禁变相索取回扣或好处费。
凡是法律允许的“折扣”,必须以明示的方法,如实人帐上缴医院财政,违者给予5至10倍罚款。
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除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者,按贪污受贿论处。
第二十三条擅自占用医院财物、住房或拒不退房者,除按政策给予经济处罚处,没收非法所得,强行追回公物,并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变卖公共财物私分钱物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十倍罚款。
并给主要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四条在职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在院外从事有偿医疗活动或将本院能够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介绍到院外检查治疗的,扣发一季度至全年奖金和所在科室当月奖金的10%。
在职医务人员私自在院内从事有偿活动的,没收其剩余物质,罚款500-5000元。
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职务、职称、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开具假诊断书、假证明、假报告的〔经科主任批准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除外),除追回单据外,扣发当事者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除吊销处方权和扣发奖金外,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开“搭车药”“搭车单”的,除如数追回药费、检查费外,处以十倍罚款,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解聘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因不执行或违反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造成刑事案件,火灾火警,设备损坏,要追究领导和个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职工内部纠纷,经教育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主要责任一方行政警告处分;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发生斗殴者,除赔偿对方医药费及其一切损失外,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进修学习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规定予经济处罚外,一律中止学习,不发结业证书,并退回原单位处理,严重者责成原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文字方式反馈我院,如原单位不予配合处理者,3年内不接受该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第二十九条共产党员及党员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本规定执行处罚外,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凡旷工的除扣发旷工工资外,还应分别扣发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旷工一天,扣发一个月奖金(含超劳务补贴,满勤奖等各种津贴和奖金等,下同)。
2、旷工二至四天,扣发一季度奖金,并写出书面检查,在科室会议上检讨。
3、旷工五天至九夭,扣发半年奖金,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
4、旷工十至十四天,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旷工十五天以上,除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直至按自动离职除名。
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每次扣一至三个月奖金,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迟到一次罚款5元,超过半小时以二次迟到论处,一个月内第二次迟到罚款10元,依此类推。
早退一次处以10至50元罚款,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20元至100元。
第三十二条上班时间看小说、看电视、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打磕睡、做私活等,每次处以20至15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不准时开诊,每次罚款20至200元。
第三十四条未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罚款20至50元。
第三十五条公休、调休须事先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迟到、早退、旷工不得用休假来抵消),科主任、护士长调休(包括外出)超过1天须征得有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者休假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考勤制度规定,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罚款30至100元。
第三十七条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职工(包括为违反院规院纪的职工,提供假证或掩饰包庇的)造成不良影响,给当事者罚款50至200元。
第三十八条在职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对组织和领导的决定顶着不办,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降级降薪,免职处理。
毕业生不服从工作分配的,经批评教育仍固执己见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分配在本院工作的资格。
第三十九条本章处罚程序:由院党办牵头,协同有关职能科室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罚款和理赔由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扣发;追回和没收的钱、物,由院办统一处理;行政处分由院党办行文、上报、归档。
对于上述违纪行为,科室领导知情不报;有关职能科室不按时核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决而不行的;医院领导接到职能部门报告之日起一个月不进处理,均以失职论处,扣发主要责任者全年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