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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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整改结果或情况描述

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整改结果或情况描述

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在教育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关系密切相关,三者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努力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教育部门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着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期真正实现家校社的良性互动,共同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一、杜绝家校脱节现象1. 教育部门将加大对学校的指导力度,鼓励学校和家庭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通联。

学校将定期开展家长会、家校联谊会等活动,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增进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了解。

2. 学校将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学校信息评台,便于家长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思想品德表现等情况。

学校将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发挥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提升家庭教育水平1. 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鼓励家庭教育的全面发展。

家长可参与各类家庭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育儿水平。

2. 学校将加强与家庭的交流,定期向家长们推送家庭教育指南、养育指引等资料,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和指导孩子。

也会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开展讲座,帮助家长更好地应对子女成长中的问题。

三、加强社会资源整合1. 教育部门将鼓励学校与社会资源进行深度合作,借助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服务。

比如志愿者团队可以为学校提供辅导、讲座等服务,丰富学生的课外教育生活。

2. 学校将引导学生参与社区活动、社会实践,拓宽学生的视野,锻炼他们的能力。

学校也将积极为社会提供各种教育资源,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氛围。

四、加强家庭教育法律保障1. 教育部门将建立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明确家长的教育权利和责任。

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家庭教育的合法权益。

2. 学校将加强家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纠纷处理机制,帮助家长解决在育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化解家校矛盾,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尽心尽力。

总结来看,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需要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学校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年行动计划

学校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年行动计划

学校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年行动计划
学校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年行动计划是指学校与家长、社会协同育人的总体行动计划,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家庭与社会的联合作用。

该计划细化成四大部分:家校合作方式、家校双向交流平台、家校共同育人机制及考核评价体系。

1. 家校合作方式:提出“家校友好、共同育人”的理念,加强家校沟通,开展有效的家校合作,实施综合性的家校合作项目,强化学生的家庭社会教育。

2. 家校双向交流平台:建立家校双向交流平台,支持家校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教育活动质量的提升,促进家长和学校的有效互动。

3. 家校共同育人机制:探索家校共同育人机制,促进家庭和学校相互依存,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育人的目标。

4. 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定量定性的家校合作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素质,为学校管理改进提供有效的反馈。

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方案

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方案

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教育工作也越来越注重家校社三方的紧密合作,以共同育人。

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方案的制定旨在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1)建立起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密切联系与合作机制;(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3)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2. 原则:(1)家校社三方共同参与,共同育人;(2)坚持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3)注重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重要性,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活动;(4)倡导学校与社会资源共享,拓宽学生的发展渠道。

三、工作内容1. 加强家校合作(1)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定期举行家长会议,与家长交流学生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2)开展家访活动,深入了解学生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支持和指导;(3)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如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运动会等,增进家校互动。

2. 强化学校教育(1)优化教学方案,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2)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3)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如学生社团、实践课程等,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3. 拓宽社会资源(1)与社会各界建立合作关系,邀请专业人士参与学校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出校园,亲身感受社会的多样性;(3)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2. 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3. 加强宣传,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宣传工作方案的目标和意义;4. 开展培训,提高教师和家长参与协同育人的意识和能力;5. 逐步推进工作,定期评估和调整工作方案,不断改进工作质量。

五、预期效果1. 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家长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2.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全面发展;3. 学校教育质量得到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得到提高;4. 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得到培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议和意见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议和意见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议和意见
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肩负的责任,只有三者共同发力,
才能实现最佳的育人效果。

以下是我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议和意见:
1. 加强家校联系:学校应该定期与家长沟通,及时告知学生的
学习情况和校园活动。

在家庭中,父母应该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对孩子的学习进行适当的督促和指导。

2.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家长、学校和社会应该共同关注学生的
身心健康,防止孩子出现沉迷游戏、网络等不良行为。

家长应该鼓励
孩子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学校和社会也应该提供相应的机
会和资源。

3. 加强社会教育: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社会教育,培养他们
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社会也应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让学
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吸收社会的正能量。

4. 强化教育合作:家、校和社会应该加强教育合作,共同探讨
如何更好地育人。

学校应该积极与社会合作,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实践
机会,并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的大型活动。

以上就是我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对您有所
帮助。

最新校家社协同育人家长学校工作方案

最新校家社协同育人家长学校工作方案

最新校家社协同育人家长学校工作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在新时代背景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的协同育人作用愈发凸显。

家长学校作为一种创新型的教育模式,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通过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能力,达到提高整个家庭教育质量的目的。

校家社协同育人家长学校工作方案旨在搭建一个家校社三结合的教育平台,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家长的教育理念,使家长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价值观。

2. 提高家长的教育方法,使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 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使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孩子的全面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4. 加强家校社三方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内容1. 家长教育培训:开展家长学校课程,设置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专家讲座、经验分享、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2. 家长参与学校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如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志愿者等,增进家长对学校的了解和信任。

3. 家校社合作项目:开展家校社合作项目,如社区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拓宽学生的成长空间,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4. 家长沟通交流:定期组织家长座谈会、家长沙龙等活动,为家长提供交流平台,分享教育心得,增进家长间的相互了解和互助。

5. 家长个性化服务:针对不同家庭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如家庭教育咨询、家庭教育课程等。

四、工作措施1. 建立家长学校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家长学校的正常运行。

2. 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和推进。

3. 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担任家长学校的讲师。

4. 设立家长学校专用经费,保证家长学校的正常运转。

5. 加强家校社三方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协同育人机制。

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方案

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方案

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方案第1篇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方案一、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育人体系,提高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共同参与、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2. 提高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的育人理念,提升育人能力和水平。

3. 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措施1. 完善组织架构(1)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协同育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设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

2.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1)组织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协同育人工作的认识。

(2)定期开展家长学校、教师培训等活动,提升家长和教师的育人能力和水平。

3. 推进家校互动(1)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家庭教育、学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2)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沟通,共同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

4. 深化社会实践(1)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2)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合作,搭建社会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5.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1)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心理问题。

(2)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6. 优化评价体系(1)建立多元化、发展性的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

(2)注重过程性评价,激发学生内在动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大投入,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关于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建议

建议一: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的宣传和普及近年来,随着国家教育改革和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念逐渐被重视和提倡。

为了更好地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我建议加强对这一理念的宣传和普及,让广大师生家长都能深刻理解和认同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和意义。

建议二: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机制为了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学校要落实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与家长的交流和合作;社会要建立更多的家庭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服务;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支持和保障。

建议三:加强师生家长的互动和交流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中,师生家长之间的互动和交流至关重要。

我建议学校加强家校交流,定期举行家长会和家访活动,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学生家庭的情况和需求;也要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增进师生家长之间的互信和理解。

建议四:拓展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内容和形式在实践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拓展其内容和形式,使之更加多元化和丰富化。

学校可以开设家庭教育课程,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地进行家庭教育;社会可以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政府可以支持家庭教育研究和实践,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当前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当前教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合作,共同育人,共同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发展。

然而,要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还需要从各个方面做出努力和改进。

下面,我将继续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深入发展。

建议五:加强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为了更好地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学校可以加强与社区和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共同打造家庭教育实践评台。

如何在基础教育中加强家校社 会的协同配合

如何在基础教育中加强家校社 会的协同配合

如何在基础教育中加强家校社会的协同配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基础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要让基础教育真正发挥出最大的效能,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配合。

这三者就如同三角形的三条边,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共同为孩子的未来搭建起坚实的平台。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在孩子的品德培养、习惯养成、价值观塑造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

比如,有些家长过于溺爱孩子,满足他们的一切需求,导致孩子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有些家长则对孩子要求过于严格,只看重学习成绩,给孩子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为了加强家庭教育,家长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认识到孩子的成长是一个全面发展的过程,不仅仅是学习成绩的提高。

其次,家长要注重自身的言传身教,用自己的良好行为为孩子树立榜样。

比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努力等。

同时,家长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支持。

学校是孩子接受系统教育的主要场所,承担着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塑造人格的重要职责。

在基础教育中,学校要不断优化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一方面,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学科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另一方面,学校要注重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除了基础学科的教学,还要开设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此外,学校要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活动,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孩子的成长。

社会是孩子成长的大环境,对孩子的影响无处不在。

社会各界要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的待遇,保障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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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文档标准文案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重要性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农村籍未成年人。

家庭、学校、社会是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共同体。

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三者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构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网络,事关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意义重大。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省教育厅精神,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协同家庭和社会,形成有效合力,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萍乡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明确“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体系,协助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留守儿童接受的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课外活动得到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留守儿童成长、教育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身心更为健康。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中的重要作用1.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平台。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本校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底,一人一档,如实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对留守儿童关爱缺失的风险和隐患掌握全面、报告及时、关爱到位、处置妥当。

要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存在学习或心理问题、无监护人、身体残疾等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教育关爱与保护,精准施策。

省教育厅将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公共平台,为分类开展关爱保护、分享交流经验提供服务。

2.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阵地。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整合学校资源,对闲置校舍或图书室、活动室、心理辅导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功能室进行改扩建,并配备完善必要的学习生活、文化娱乐、心理辅导、网络通信等方面的设备器材,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为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文体活动、心理抚慰、安全教育等综合服务。

组织学校留守儿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培训、心理团体辅导训练等,加强留守儿童兴趣培养,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

实用文档3.建设一支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

建立由学校党员干部、班主任、教师等组成的留守儿童“代理家长”队伍,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与留守儿童建立固定的关爱联系,使孩子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心灵有人抚。

“代理家长”要做到“五个一”,即:每天辅导帮扶学生作业一次、每周与帮扶学生谈心一次、每月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至少联系一次,每半年对帮扶学生家访一次。

加强对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

鼓励引导行政机关党员干部、“五老”人员、热心人士、爱心家长、志愿者等,充实学校“代理家长”队伍。

各县(区)、市直学校应将教育关爱工作列入教职工绩效考核范围,对长期从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教职工,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时应予以倾斜。

4.建立一套学校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留守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校应将留守儿童教育需求纳入教学计划,开发校本课程,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人格品质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应注意教育方式,不得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

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及早发现并纠正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学校全面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心理等部标准文案门专业人士,加强对留守儿童在防汛、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重点时段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特别要全面加强对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事故点和重点对象的排查,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伤害事故发生。

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学习生活、心理辅导等工作制度,形成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常态化、长效化。

5.完善一系列学校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条件保障。

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有需求的适龄入学留守儿童能全部入住。

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完善寄宿制学校图书室、学习室、亲情电话室、娱乐活动室、课外活动场地等,同时在宿舍生活、用餐、小组学习、课后作业、课外活动等环节,模拟家庭情境,提倡“校中建家”,注重培养留守儿童自主生活和自主管理能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功能的不足,让留守儿童在住校期间感受家的温暖。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各项政策。

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加快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提升城镇教育承载能力。

按照“一人一籍、籍实用文档随人走”原则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随父母进城上学。

四、积极协同家庭和社会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1.积极引导和督促留守儿童家长承担主体责任。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家长和学校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增强家长自觉履行监护主体责任的法治意识。

通过上门培训、送教下乡、编发家教资料、留守儿童公共网络平台等方式,向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授课、宣传咨询和教育培训等活动。

要加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和监护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切实担负起假期安全责任。

要督促和指导外出务工家长平时要以各种方式经常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安全管理,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问题。

2.强化家校合作促进协同育人。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和功能,家长委员会成员中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占一定的比例。

通过家校合作机制,加强留守儿童与受委托监护人、外出父母的有效沟通。

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搭建“亲情关爱”平台,适时播报交流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和父母在外工作、生活情况,打造留守儿童与家长的“不在一起的共同生活”,标准文案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联系。

建立假日期间定期家访制度,加强寒暑假期间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利用节假日在留守儿童父母相对集中的务工地召开家长会,如实向家长通报留守儿童情况,动员家长回乡创业,指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多种方式经常关心留守儿童。

3.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控辍保学。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要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并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尽最大可能控制留守儿童失学。

4.积极协同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关爱留守儿童。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工作,争取民政部门对学校关爱保护工作的支持,特别是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

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为学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阵地的建设运转、活动开展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要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增加专兼职人员,解决学校教育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人员不足问题;同时,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业绩,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

要积极争取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支持,依托群团组织现有服务阵地、志愿者队伍等实用文档优势和力量,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教育关爱服务。

要积极争取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支持,引导他们与学校留守儿童结成爱心帮扶对子,为留守儿童奉献爱心。

要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公益服务。

有条件的中小学可派教师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兼职,为留守儿童提供公益性教育关爱服务。

五、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实施保障1.加强督导评价。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开展督导工作;将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挂牌责任督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将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对各县(区)政府督导的内容。

2.加强典型推广。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宣传,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

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协同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标准文案校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相关经验做法和具体实施方案,请及时报市教育局思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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