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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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粤府办〔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5〕3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9日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外贸发展新常态,推动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特制订如下措施:一、着力稳定出口(一)加大力度开拓市场。

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15年5月底前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境内外重点展会计划,做好150场左右境外展会、140场左右境内展会参展组织工作,推动企业与境外经销商的直接对接。

鼓励企业深入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

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传统平台和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以及网上交易会、采购商考察交流会等新平台拓展企业外销渠道。

打造“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等境外展会品牌。

(省商务厅、贸促会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与单位,下同)(二)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鼓励企业收购和租用国际品牌,兼并国际品牌企业及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拓展境外仓储、物流和销售等业务。

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和专利注册。

发挥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带动效应,引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区域性、行业性自主品牌。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从委托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主品牌制造一体化转型,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本地增值率和配套率。

跨境电商企业备案所需材料表

跨境电商企业备案所需材料表

页脚内容1境内企业的要求PS:1、请按此顺序装订资料。

2、其他的都没有模板,请公司自备。

3、消费者自用承诺声明主要要求那份资料请不要修改,声明人和日期不用填,需要在法人签名和公章确认里盖章和签名确认。

境外企业的要求页脚内容2PS :1、请按此顺序装订资料。

2、其他的都没有模板,请公司自备。

3、消费者自用承诺声明主要要求那份资料请不要修改,声明人和日期不用填,需要在法人签名和公章确认里盖章和签名确认。

附1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信息页脚内容3页脚内容4 注: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参考格式见下页。

附件2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为保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一、自觉遵守检验检疫及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对经营的商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和商业信息安全。

三、建立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管控制度,包括质量安全评估制度、商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商品溯源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制度,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自我合格保证声明等质量证明文件。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适用)四、建立对平台入驻商家和销售商品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安全评估和监测制度、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企业和产品准入和退出机制等制度,落实前置约束、信息披露和首问负责等质量管理责任,从源头杜绝售假行为。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适用)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将全部质量安全信息通过网站明示,对所销售商品质量标准与中国标准存在差异的商品,作出明确提示。

在交易过程中就消费者个人自用承诺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要求确认,并保留相关记录。

六、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得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进境的商品。

七、按照检验检疫监管要求配备有关设备设施。

若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本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理,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的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的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的通知有关出口电子监管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出口电子监管系统的功能,我局定于2007年6月8日至12日进行系统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升级内容企业端需要升级的软件为出口电子监管系统企业端通用版,软件名称为“出口企业产品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已使用“九城电子申报系统”的将同时进行自动更新升级。

二、升级操作1. 局端的升级时间为6月8日17:30至6月9日11:00,期间出口电子监管业务暂停使用,企业请不要发送电子监管数据。

不涉及电子监管的普通电子报检业务可正常使用。

2. 企业端系统提供自动更新升级服务。

6月9日上午11:00后,企业用户只要运行上述系统并连接网络,即可完成自动升级。

3. 如果自动升级不成功,可下载“IQS-0030版手动升级包”进行手动升级。

(下载地址:http://→电子监管每周动态→IQS 3.0.1066.0030手工升级包),该升级包将于6月6日发布,可提前下载,但不能提前安装,否则会造成严重后果。

注意区分必须下载“珠海地区版本”。

4. 6月9日11:00,我局网站(→通知公告→通知)将会对本通知内容进行更新,届时请注意查看“当前升级状态”,仅当有“可正常进行升级”的提示时方能进行升级。

三、此次升级最主要的变化是完善了生产批、组批和报检批的关系,全面满足企业各种组批申报的出口要求。

请注意以下事项:1. 6月8日上午前,尽量完成所有组批上报。

升级后,所有遗留的组批必须作废,应使用新系统重新建立组批,进行上报。

2. 系统升级后,组批的操作方法改变较大,请各企业负责电子监管的业务人员尽快熟悉,我局准备了动态演示的《企业端升级辅导课件》和《IQS用户手册-0030版》(下载地址:→相关下载→企业下载),请务必下载学习。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一、可申请进出口权的企业根据《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出口权一般来说~分为“外贸流通经营权”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外商投资企业1、自营进出口权。

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2004年7月1日前已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未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其他进出口经营活动的~以及2004年7月1日后依法批准设立的从事本企业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均不需要另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此规定~04年7月1日前成立的外资企业并更经营范围的~以及 2004年7月1日后成立的外资企业~如果进出口是用作自用、自产~无需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但仍需要到海关、检验检疫、电子口岸、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CRH如果现在要进口自用设备~是不需要进行商务局备案登记~可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并到海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外贸流通。

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他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并凭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增项后的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办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程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注:不需办理批准证书的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在登记表上加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章。

”并且根据《备案登记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在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后~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其他企业外经贸部【2001】 370号文件《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广东省经贸网站一览表

广东省经贸网站一览表

D.
机构
网址
政府部门
125.中国东莞网

126.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127.东莞市经济贸易局

128.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76.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7.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78.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79.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53.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网

54.广东省工商黄页*

55.南方网*

B.
机构
网址
政府部门
56.中国广州政府

办公室

112.深圳仲裁委员会

113.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

114.深圳政府采购中心

商会
115.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


49.广东网上博览会

50.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

其它
51.广东省政策法规网站

52.广东信息网
71.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72.广州市统计局

73.广州市物价局

7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75.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84.广州市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中心

85.广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86.中国WTO/TBT广州通报咨询中心

其它
87.广州开发区

62.广州市公安局

6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65.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66.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怎么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怎么办理

出⼊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怎么办理
出⼊境这个词近⼏年来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了我们的⽣活中,因为随着我国近⼏年经济的不断发展,⼈们的⽣活⽔平越来越⾼,越来越多的⼈通过出⼊境旅游来放松⾝⼼和提⾼⽣活品质今天,店铺⼩编就带⼤家⼀起了解⼀下出⼊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怎么填?
⼀、出⼊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怎么办理
检验检疫局办理出⼝备案需要以下⽂件
1.《报检企业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统⼀社会信⽤代码备案的企业,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统⼀社会信⽤代码证书复印件;
4.《报检⼈员备案表》及报检⼈员的⾝份证复印件(如不涉及报检⼈员备案,可不提供);
5.企业的公章印模;
6.使⽤报检专⽤章的,应当提交报检专⽤章印模(见附件);
7.出⼊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扩展资料
1、出⼊境检验检疫局是对出⼊境的货物和⼈员进⾏检验检疫的国家重要部门。

出⼊境检验检验局以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标。

出⼊境检验检疫局的发展与改⾰对我国出⼊境的管理有重要意义。

2、出⼊境检验检疫局的绩效考核对提⾼出⼊境检验检疫局的⼈员管理⽔平起着⾮⽐寻常的作⽤。

3、为了尽快尽早地推动我国出⼊境检验检疫局的科学合理发展,不断推动出⼊境检验检疫局为公众服务的⽔平,出⼊境检验检疫局的绩效考核有着重⼤的现实意义。

看注以上详细内容,我们已经对于出⼊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该如何办理进⾏了详细的了解。

此外,我们也了解到,出⼊境检验检疫局对于出⼊境货物和⼈员的严格管理,有利于保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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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含填写示例)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含填写示例)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填表说明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其他组织机构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临时备案的单位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不填写。

2、填表/打印日期:提交纸面《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的,应填写填表日期。

3、申请类型:根据申请办理业务的类型勾选,每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

4、申请报关单位类型:根据要申请的报关单位类型勾选,每次只能勾选一个选项。

5、行政区划:填写住所(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为主要经营场所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下同)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6、所在地海关:填写住所所在地海关。

7、统计经济区域:填写住所所在地统计经济区域代码。

8、中文名称:市场主体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其他组织机构按实际情况填写。

9、英文名称:填写本单位的英文名称,申请临时备案的可不填写。

10、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市场主体填写《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企业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其他组织机构按实际情况填写。

11、邮政编码:填写住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12、英文地址:填写住所的英文地址,申请临时备案的可不填写。

13、组织机构类型:非市场主体根据《组织机构类型》(GB/T 20091-2006)填写2位组织机构类型及对应名称,市场主体可不填写。

14、市场主体类型:市场主体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类型”或“市场主体类型”,非市场主体可不填写。

15、行业种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4位代码及对应名称。

申请临时备案的可不填写。

16、联系人:填写本单位负责海关业务的联系人姓名。

17、固定电话:填写本单位联系人的固定电话。

18、移动电话:填写本单位联系人的移动电话。

19、电子邮箱:填写本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无电子邮箱的可不填写。

20、传真:填写本单位的传真号码。

无传真的可不填写。

21、网址:填写本单位的网址。

无网址的可不填写。

出口检验检疫电子底账修改

出口检验检疫电子底账修改

出口检验检疫电子底账修改
一、xx月x日后是否仍可以使用榕基、九城等软件直接申报检验检疫?
答:x月x日开始使用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进行一次申报,原报检使用的榕基、九城等软件是否可以使用请软件服务商。

二、企业是否需要报关、报检双资质?
答:x月x日起,使用单一窗口一次报关的企业,收发货人和申报单位要拥有报关、报检企业备案双重资质,单一资质企业请在8月1日前到辖区内海关进行进行资质的补录。

报检企业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备案机构需要选择企业所在地的辖区海关(原检验检疫局)。

三、报检企业备案信息更改如何操作?
答:企业需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填写变更内容并提交申请,打印《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变更申请表》。

携带《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变更申请表》、原《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到辖区海关企业备案窗口办理变更。

四、x月x日前已完成报检未报关的货物,在x月x日后如何操作?
答:x月x日前已完成报检的货物,x月x日后再进行报关时,在“关联号码及理由”中填写原报检号码。

五、x月x日后出口货物如何申请检验检疫?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x月x日起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货物,企业在报关前向产地组货地海关提出申请,在单一窗口中申报出口监管前服务。

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后建立电子底账并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数据号,企业在报关时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号,系统会将检验检疫数据反填到系统中。

六、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是否还继续使用?
答: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正常使用,需要上传电子版的随附单据仍在此系统中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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