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在内地遗失回乡证应如何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香港居民在內地遺失回鄉證應如何處理?

經公安機關辦理,手續如下:

a) 向遺失地的公安派出所報失;

b) 公安派出所人員會給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和《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填寫;

c) 派出所人員會將遺失證件經過記錄在案,並發出一份報案回執,帶齊以下文件前往暫住地區公安局或縣級市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辦理遺失手續;

*己填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和《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3張一寸正面藍底兔冠彩色相片,其中1張相片張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上;

*遺失地公安派出所的報案回執:

*遺失證件經過書(內容應包括遺失地點、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能證明案主身份證明文件(如:旅行件複印本)。

註﹒倘若所有的證件均已遺失,則憑以上文件直接到市公安局或省公安

廳的出入境管理處辦理。

經深圳香港中國旅行社辦理:

遺失回鄉證人士在當天下午三時前抵達辦證中心,一般可即日辦妥出境文件。

地址:深圳火車站連廊2樓C4舖(深圳火車站與羅湖口岸大樓之間)

電話:(86755)82347136

辦公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晚上九時三十分,節假日照常辦公。

2. 香港居民在內地遺失金錢或其它財物怎麼辦?

香港居民倘若在內地遺失金錢或其他財物,應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並索取報失證明。如需進一步協助,可聯絡香港特區

政府駐粵辦或香港入境事務處24小時求助熱線電話:(852) 1868。工聯內地諮詢服務中心亦樂意提供服務。

3. 香港特區政府及工聯內地咨詢服務中心可以如何協助?

香港特區政府駐粵辦及香港入境事務處,工聯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會應當事人的要求,聯絡其在港親友,請他們給予當事人

金錢上的援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