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附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附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附:全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全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发证窗口名单

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起诉材料清单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清单指引(深圳市内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份数为2份,其中1份可为复印件)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复印件。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本院辖区,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有国内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诉讼当事人的: a.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b.全国社会信用代码查询证明; 深圳市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319101837.html, 外地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0319101837.htm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319101837.html, c.国内企业作为原告的,需另外提交: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涉外、涉港澳台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诉讼当事人的: a.香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周年申报表),须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同时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b.澳门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须经我国司法部派驻澳门的中国公证员公证,同时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c.台湾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由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寄送公证书副本,由中国公证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出具正副本相符核验证明; d.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而外国当

地面业务无线电台执照颁发指南

地面业务无线电台执照颁发指南 一、总则 为加强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管理,规范无线电台执照颁发程序及实施许可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及经其授权的地市派出机构(下称“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颁发地面业务无线电台执照(不含业余无线电台、制式无线电台和航空器非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实施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的行为。 无线电管理机构必须按照规定权限,认真负责地做好无线电台执照的颁发工作,规范填写无线电台执照内容,防止错填、漏填、涂改等现象的发生。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无线电台执照的颁发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无线电台执照颁发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二、无线电台执照颁发 无线电台执照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样式,各发证机构负责印制、颁发和管理。 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设置、使用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许

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纸质或电子形式的无线电台执照。纸质形式与电子形式的无线电台执照内容应当一致。 (一)无线电台执照载明内容及要求 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电台执照的编号、使用人、无线电台台址、使用频率、发射功率、有效期、使用要求等事项。 1.执照编号 执照编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共18位。执照编号由作出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编制。编号规则为年份+机构属性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台(站)类别+流水号。 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按规定换发执照时,执照编号按上述规则重新编制。 (1)年份 用4位数字表示,用于标识作出准予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政许可年份。 (2)机构属性代码 用1位字母表示,用于区分无线电台执照的发证机构。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使用字母“G”; -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使用字母“S”; -颁发船舶非制式无线电台执照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使用字母“J”;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模板】

附件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 港澳台居民参加内地(大陆)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如下: 一、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台居民,其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尚无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台居民,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港澳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在地区代码和有效证件号码之间预留一位。其表现形式为: XXX 预留位 地区代码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代码为HKG,澳门特别行政区代码为MAC,台湾地区代码为TWN。 (二)预留位1位,默认情况为0,在特殊情况时,可填写数字为1至9。

(三)编制办法 1.香港居民。社会保障号码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代码(HKG)+预留位(0)+《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号码的第2-9位终身号码。以持号码为H*********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居民为例,其社会保障号码为:HKG*********。 2.澳门居民。社会保障号码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代码(MAC)+预留位(0)+《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号码的第2-9位终身号码。以持号码为M*********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澳门居民为例,其社会保障号码为:MAC*********。 3.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为:台湾地区代码(TWN)+预留位(0)+《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号码的第1-8位终身号码。以持号码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为例,其社会保障号码为:TWN*********。 三、对于已按第二条编制社会保障号码,并后续新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获取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本人申请,按照新获取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社会保障号码。负责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人员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变更情况进行相应的记录。 四、数据库对社会保障号码预留18位长度,港澳台居

港澳台联考2020新政策

港澳台联考2020新政策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联招〔2020〕1号各报名点、招生高校: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名有关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全国联招:(一)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二)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三)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注4)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5),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5)的,也可参加报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

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二、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15日。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进行网上报名。(二)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输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证件电子照片及学历资料。本次网上报名暂不缴纳报考费和选择考试地点。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三)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使用本人有效电子邮箱用于系统注册,联系方式应确保能联系上本人。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现场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核(一)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联招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缴纳报考费的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考生可按教学〔2018〕4号文要求提前准备现场确认报名所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华侨考生报名资格仍由广州报名点进行确认。(二)各报名点应严格审查考生的身份和学历,防止以虚假身份和学历骗取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我办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我办将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四、考试(一)考试科目:理工类考试科目为

三口合一操作指南

三口合一操作指南 一、单位开户和用户合并 (一)外网新开户 参保单位可以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开户”模块,录入统一信用代码及法人身份证,点击提交后显示《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容后选择是否接受,确认接受后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如下图: 征缴方式分为两种,“经办机构自收”和“银行托收”,无法通过银行代扣的参保单位可选择“经办机构自收”,其余单位可选择“银行托收”。选择“银行托收”缴费方式的参保单位,请在社保申报界面右上角的相关下载中,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在社保开户当月日前务必持《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到您单位开通的对公业务账户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其中新开户已在网上办理代扣信息填写的,代扣授权书不需要再送

至社保经办机构;未在网上办理代扣信息填写的,请在银行办理完代扣代缴手续后,将代扣协议书送至社保经办机构关联代扣。在注册验证栏输入社保经办人联系手机,系统会发送验证码确认经办人,确认提交信息后即可完成单位开户。 (二)外网单位账户合并 参保单位可以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开户”模块,在新界面的左侧选择“外网账户合并”,如下图: 点击“外网账户合并”后,进行账户合并操作,具体如下:、验证身份:单位可以选择社保、就业或者劳动关系任何一个用户,录入相应系统的用户名、密码。

、身份验证通过后,显示同一个法人下的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的账户,及统一信用代码。 、手机短信验证码验,随机码验证,勾选【我已确认知晓:合并账户后,将使用统一信用代码:作为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系统的登录名】。 、【全部合并】操作:点击按钮之前,弹出提示信息:请确认统一信用代码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点击【取消】后前往柜台修正统一信用代码,如正确,请点击【确认】继续合并账号!” 、合并成功后,“统一信用代码”作为各业务外网系统的登录用户名。 注意事项: 、“法人单位”的“统一信用代码”为空的,不允许合并。 、在外网账户信息中,“统一信用代码”已经被占用的,不允许合并。 、只支持同一个法人下最多有一个社保户、一个劳动关系户、一个就业户。

新居住证制度的详细解读

新居住证制度的详细解读 新居住证制度将提供9项基本公共服务降低特大城市门槛 近日结束了29天的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从内容看,其许诺的9项基本公共服务、6项便利无疑是进步。有受访学者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价值在于,将一些“刚需”的基础公共服务整合起来,加以统一要求。居住证能否改变中国2.45亿流动人口的生存现状,尚有地方、部门利益需要协调。 提供9项服务 征求意见稿承诺的基础公共服务共9项: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此外另有6项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证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破在于,试图将该制度推广到“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征求意见稿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户籍改革的具体落实,“顺应了人口流动的趋势,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转变。” 降低特大城市门槛 记者梳理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港澳台除外)的有关规定发现,过去所有省会城市都已推出居住证制度,部分非省会城市也推出了居住证。相较而言,征求意见稿中承诺的9项基础公共服务、6项便利并无太多突破。这些关键词在各地居住证制度中已屡见不鲜。以免费义务教育为例,18个省会城市均在条文中作出明确承诺,天津、沈阳等地还明确,持证人子女可申请参加该市中考、高考。 一些省会城市还完成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加分项”,即地方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的权利。如郑州、哈尔滨等地的持证者可购买自住房或限购商品房。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大城市,地方探索的居住证制度已和城市的部分“非基础”公共服务捆绑在一起,甚至成为调控某些产业的重要方式。如北京规定,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居民可以购房,可以参加车牌摇号。而此举被认为事关北京楼市及交通状况。 这种门槛较高的居住证同样出现在上海等特大城市。上海、广州已推行积分落户制,且该制度是建立在本地的居住证制度之上,持证者拥有某个积分即可落户。 如今,征求意见稿试图把门槛降下来。如对申领居住证的表述,由某些地方的“应当申领”,改为赋予外来人口更多选择自由的“可以申领”。记者发现,“稳定住所”这个措辞

港澳台联考2020新政策

港澳台联考2020新政策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全国联招:(一)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二)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三)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注4)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5),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5)的,也可参加报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15日。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输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证件电子照片及学历资料。本次网上报名暂不缴纳报考费和选择考试地点。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使用本人有效电子邮箱用于系统注册,联系方式应确保能联系上本人。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疫情期间香港回乡证过期怎么办呢

疫情期间香港回乡证过期怎么办呢 香港回乡证过期怎么办? 1)人在大陆,回乡证过期,只能回到香港补办! 2)由于回乡证已经过期,已经不能用来出境,所以要么在你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去申请一次性出境文件,要么到深圳罗湖口岸办理一次性出境文件。罗湖口岸的中旅社办理。 3)回乡证是用来内地海关出入境的,所以你不应该担心能不能回到香港,而是应该担心能不能出内地海关,只要你到时候按照上面第2)所说的做就可以了。而且不会罚款。 4)回到香港之后,必须到香港的中旅社的办理! 提交申请人近半年内拍摄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数码相片一张及纸质相片两张,纸质相片与数码相片必须为同一影像的相片;相片须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中的规定,并经受理部门按规定标准检测合格。相片的详细规格及提交办法,请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相片规范"。申领三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临通”,收费为120 港元,12 个工作天后取证(工作天不包括週六、週日及香港公众假期);快证5 个工作天后取证,收费320 港元。如有特殊情况须紧急办证,请洽受理工作人员。如果你的回乡证丢失,不知道怎么过境香港更换新的回乡证,或者想尽快领取回乡证或者一次性回

乡证回内地,欢迎咨询我们。或者回乡证过期想要委托别人办理,找我们代办代领。我们是内地港宝的专业服务机构,主要为港宝家庭提供宝宝换证事宜及疫苗接种、香港教育咨询、语言培训指导、移民等全方位的咨询和更换,让宝宝更好更快的融入香港生活。 内地正研究将回乡证升格,让证件走回服务平台上,变成中国「港澳居民身份证」。中央陆续推出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和生活的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条文,于9月1日正式实施,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自愿申领内地居住证。而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近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更表示,除了居住证,内地正研究将回乡证升格,成爲香港居民在内地通用的国内身份证。叶国谦表示,内地正研究将回乡证升格,让证件走回服务平台上,变成中国「港澳居民身份证」,透过内地电子服务平台享用各种公共服务,但强调不同于居住证。叶国谦表示,升格后可透过内地电子服务平台享用各种公共服务,但强调不同于居住证。他表示,居住证持有人日后可享有教育和社保等福利,但只适用于长期居于内地的人,其余港人使用的回乡证目前只有通关用途,与内地电子服务平台完全脱离。他说,回乡证升格后可由通行证提升至「身份证明」层面,涵盖开银行户口、私人执业、置业、交通、申请内地驾驶执照,以及许多旅游

深圳居住证网上申报流程

深圳居住证网上申报流程 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点击进入深圳居住证网上申报《《《 【深圳居住证申办流程】 一、个人申办居住证流程 (一)通过网络申办深圳居住证 二、个人申办居住证签注流程 (一)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 * 明材料。受理点经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告知理由。

(二)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 * 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各相关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点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 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 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 * 明材料。材料齐全的,受理点应当及时开通居住证代办账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齐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应当使用代办账号登陆 * 系统,通过 * 读卡器读取申领人身份信息,并提交系统初核。经系统初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学校组织申领人核对、补充本

人身份信息及照片等,打印申请表经申领人签名确认后提交系统,系统受理成功后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用人单位、学校凭代办受理回执和经申领人签名确认的居住证申请表,到受理点领取代办的居住证。 (二)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签注的,应当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陆 * 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持证人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四、居住证补办、换领、再次申领流程 居住证需要补领、换领的,申领人可以携带本人 * 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证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居住证被注销后需要再次申领的,申领人应当按照居住证申领流程办理。 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申领人缴纳居住证工本费,并在申领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办理全攻略

深圳居住证办理全攻略 1 、什么人需要办理居住证? 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中规定,应当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包括:在深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户人员;可以申办的人员包括: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户籍人员;不合适办理居住证的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 2、办理居住证有什么条件?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证件式样一致,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中规定,通过信息管理可以相互转换。 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则发放《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3、申办居住证有哪些流程? (1)个人申办居住证 申请人到受理点→填表→递交材料→缴费→领取回执→预约时间或之后领取居住证 (2)用人单位集中申办居住证 用人单位到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管理所或居住证受理点开户,获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发放表格,员工如实填写→回收表格,在表格上的相片处加盖公章→登录系统录入员工信息→提交申报信息和人员名单→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办证人员名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材料,缴纳办证费用→领取回执→领取居住证→分发居住证。 (3)全日制办学机构集中申办居住证流程 全日制办学机构到居住证受理点开户、获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发放表格,学生如实填写→回收表格,在表格上的相片处加盖公章→登录系统录入学生信息→提交申报信息和人员名单→学校管理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办证人员名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材料,缴纳办证费用→领取回执→领取居住证→分发居住证。 4、申办居住证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申办《深圳市居住证》应当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填写申请表,及数码照相回执。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一)以从业提出申请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二)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三)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发给人才类居住证、海外人才类居住证;(四)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五)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办理。20至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交验经有关部门出具过的计划生育证明。 5、办理居住证需要多久? 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类型转换5个工作日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模板】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办理对象 港澳台居民(包括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且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是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三、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机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四、办理条件 (一)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换领、补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丢失的,

可以申请补领。 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所需材料 (一)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二)换领、补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对于居住地变更换领的,提供居住地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 2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情况说明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情况说明 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流程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三、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 (二)近期相片回执; (三)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四)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五、我省各地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受理点 请登录平安南粤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319101837.html,)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广东省公安机关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受理点布设情况表。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劳动争议法律规定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劳动争议法律规定 吴志明律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年联合发布); 第8条第1款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5.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第4条规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 2019年11月29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应当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内地(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四条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关情况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一.作用 3项权利 在内地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权利。 6项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 9项便利 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九个方面的便利。(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 二.可申领时间 2018年9月1日起,20日取证,有效期五年。 哪些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办理流程如何? ——已确定一批公安派出所、户证办证大厅作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的受理点,9月1日前,各市、县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具体公布这些受理点;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去进行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 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领证。

信息采集操作指南20190423

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必读) 一、采集范围 军队单位人员不在我省采集。其他人员符合以下任一种情况均属于采集范围: 1、从事会计工作。 2、具有初级、中级、高级或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二、采集流程 采集人员登陆黑龙江省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注册账号/登陆账号—阅读操作指南—选择“信息采集”—在个人采集页面填写或变更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有模板的按照模板上传)—阅读并同意承诺函—保存—提交—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系统每周四将数据自动同步至黑龙江省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 在保存或提交时,系统会自动校验部分项目逻辑关系,并提示应修改内容。建议采集人员先保存,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在确定提交审核之前,采集人员可随时修改信息。 所有采集人员均须阅读并同意承诺函,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所属地选择 1、在哈市区的中直、省直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及在哈市区的部属、省属院校在校生选择“省直/省直”进行采集。 2、其他单位在岗在职人员选择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采集。 四、部分需要说明的项目 1、是否在岗:从事会计工作和从事非会计工作的人员选择是,其他人员选否。 2、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本项据实选择,不可以选择无;从事非会计工作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本项选择无。 3、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单位可聘任为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关系如下表

虽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单位未正式聘任为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项应选择无技术职务。 4、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信息: 全日制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对应全日制所学专业应选择无。 非全日制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且未取得非全日制学位的,对应非全日制所学专业应选择无。 5、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无相关情况的人员,不需填写。如不慎点开信息填写弹窗,点击弹窗右上角x关闭即可,不要点击弹窗的保存按钮,否则系统默认应填写有效信息才可以保存。 五、会计人员调转 1、省内调转:按照信息变更方式办理。调转人员登陆个人信息采集页面变更所属地和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上传调转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即为调转完成。 按照省农垦、森工系统改革精神,系统将为原省农垦、森工管理会计人员自动批量变更所属地,调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管理。 2、省外调转:因全国调转平台暂未开通,跨省调转暂时无法办理,开通时间请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相关通知。 六、证明材料 政治面貌、个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不需要证明材料。其他信息应在新增或变更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可点击项目旁边的箭头按钮上传,也可在证明材料栏统一上传,已上传的材料不需重复上传。(身份证和调转证明材料需在证明材料栏上传) 证明材料务必清晰,和填报信息一致,并在弹窗的“文件说明”处标明材料名称,包含多页的,应标明页数,或该页所含内容。如:某证书应上传5页图片,每页图片应说明“xxx证书1/5页”、“xxx证书5/5页”等,或者为“xxx证书编号页”、“xxx证书照片页”等。 证明材料包括如下6类,其中1-5类每张图片不超过100k,第6类每张图片不超过200k。: 1、照片: 上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应与本人实际外貌相符。照片裁剪工具(链接) 2、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018-2019】天津市办理居住证流程-实用word文档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天津市办理居住证流程 为了方便外省市在津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业务,下面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收 集的天津市办理居住证流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一、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对象:在津居住的非天津市户籍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外)。用 人单位可组织本单位合同工人集体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条件:拟在天津市居住7日以上。 受理单位: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街(乡、镇)流动 人口服务管理站、xx派出所、区(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及区(县)xx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持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应提供近期证件照片)。 2、合法居所证明: (1)自有房屋: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 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 证书》原件。 (3)借住房屋: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 人同意居住的证明。 (4)单位(学校)住宿:提供单位(学校)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办理流程:满足办理条件的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前往受理单位当场办理,受 理单位向办理居住登记的申请人出具《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二、申领居住证 办理对象:在津居住的非天津市户籍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外)。 办理条件:申请人在津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且拟继续居住。 受理单位:居住地所在的xx派出所或区(县)xx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以及 受xx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申报材料: 1、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合法居所证明(同居住登记)。 办理流程:满足办理条件的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前往其居住地受理单位办理,受理单位受理后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下称回执)。居住地 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居住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在收到回执 20个工作日后向社区民警领取居住证,并由社区民警收回回执;居住情况与申 报材料不符的,由社区民警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签发原因。居住证首次申领免 收工本费。 三、居住证签注 办理对象:居住证持有人。 办理条件:签注期限到期或居住信息变更。 受理单位:居住地所在的xx派出所或区(县)xx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以及 受xx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居住证。 3、合法居所证明(同居住登记)。 办理流程:申请人在签注前应登录“天津xx民生服务平台”填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提交签注申请,或前往居住地xx派出所领取并填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后交社区民警申请签注。社区民警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深圳市社会保险港澳台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港澳台)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温馨提示:填表须知及申请材料见本表背面 个人信息及业务申请部分 姓名:社保电脑号:电话(手机): 申请办理:□灵活就业首次参保登记/□已参保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缴费/□延缴登记/□趸缴登记/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变更登记/ □恢复参保/ □停交 一、参保登记部分[申请参保登记(含已参保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缴费)的请完整填写本区域;申请变更登记的,仅需填写发生变更的事项] (1)姓名(2)性别□男/□女(3)出生日期年月日 (4)户籍地区□香港/□澳门/□台湾(5)居住证有效期年月至年月 (6)居住证号码: (7)学历□小学及以下/□初中/□中职或高中/□专科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8)通讯地址(本市) (9)电子邮箱(10)邮编 以下内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无需填写 (11)参保险种(请选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含生育医疗)保险(请选择档次)[□一档/□二档/□三档] (12)申报工资元/月(13)当月是否缴费(20日后申请的需选择)□是/□否 (14)是否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申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后,金融社保卡将自动作为缴费账号,且不可变更)□是/□否 (15)缴费银行(第15项选择“是”者无须填写)□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招行/□交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商银行 (16)缴费银行账号(限本人本市,第15项选择“是”者无须填写): (17)是否邮寄发票□是/□否(18)其他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填写 (19)缴费档次(仅限申请一次性缴费人员在此选择缴费档次): □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 (20)缴费模式(请选择):□按年缴费/ □一次性缴交年 二、变更登记部分(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本区域) 申请以上栏目中第项登记事项变更(请填写本表“一、参保登记部分”对应事项前的阿拉伯数字,并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在以上栏目对应事项中的空格内。注意:不变更的事项请勿填写) 变更的具体理由如下: 声明及签章 参保人声明(一) 本人(此处由参保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郑重声明:本人目前未在深圳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参加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或领取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 如本人存在重复领取定期社会养老待遇或骗领、多领养老金等情况,一经查实,本人将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参保人声明(二) 本表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参保人签名(单位申报的,需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条码位 征收[2020]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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