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作用参考答案

法的作用参考答案
法的作用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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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作用》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 C

解析: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将如何行为,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如何对待人们的行为,进而根据这种预知来作出行动安排和计划。显然本题中所体现的就是法的预测作用。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调整即指引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3。答案:B

解析: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是其他重要作用的保障。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局限性。法以其特有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的影响,但不能因此陷入“法律万能论”的误区。“徒法不足以自行”正说明了如果只有法律,没有其他条件,法律也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答案:C

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

6。答案:A

解析:参见第二题的解析

7。答案:D

解析:本题实际考查法的局限性。法律虽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例如它只是社会众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适当等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8。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预测作用的理解,可以参考第一题解析。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预测作用。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评价作用的优点。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与道德规则,风俗习惯等相比,具有较突出的明确性:什么行为可以做,什么行为不可以做,什么行为正当,什么行为不正当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客观性:法对行为的评价不会因人而异;普遍有效性:只要人们的行为进入了法律行为的范畴,法律规范的评价就会有效。

2。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局限性。C项是关于法的性质的表述,所以排除。

3。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治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之间会如何行为,其对象包括公民之内,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4。答案:ABC

解析:评价功能是指根据法律对他人的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的作用,强制功能是依照法律对违法犯罪者追究法律责任的功能。引导功能是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功能。教育功能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据此,本题选择ABC。

5. 答案:AC

解析: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因此,BD项错误。

6。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规范作用。本题中,乙公司根据法的指引与甲,丙两公司分别签订了有效合同,因此,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此外,本题还体现了法的预测作用,即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到彼此将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 AC。

7。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对法律名言的理解。“有治人,无治法”的含义是治理国家需要的是“贤人”,而不是“良法”,这是一种人治思想,所以D项错误。

《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A

4.A

5.B

6.B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的划分。根据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权利可以分为应有权利、习惯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B选项的划分标准是权利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C项的划分标准是权利对人的效力范围;D项的划分标准是依据权利主体的不同。符合题意的只有A项。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关于权利主体本质的学说。自有说认为,权利即自由;意思说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人的意思力或人的支配力;折衷说认为,权利是保护权益的意志力和依意志力所保护的利益;权益说认为,权利就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资格说等,但不包括平等说。故本题应选D。关于法律权利,学者提出了自由说、资格说、利益说、但不包含平等说这一提法。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的划分标准。行动权是主体有资格做某事或以某种方式采取行动;接受权是主体有资格接受某事物或以某种方式对待。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本题选A项。

4。答案:A

解析:第一性权利和义务又称为“原有权利和义务”,它是直接由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立的。第二性权利又称为“补救权利”,是在原有权利受到侵害时产生的权利;第二性义务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后应负的责任。

5。答案:B

解析:与“第一性的义务和第二性的义务”对应的范畴是“第一性的权利和第二性的权利”,即原权利和救济权。

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问题。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具有主、次之分。在民主法制社会中,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因此权利具有最终的地位,义务始终是为权力服务的。B选项“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颠倒了权利、义务的主次关系,不符合现代法治国家的精神。

二。多项选择题

1. ACD

2. ABCD

3. ABCD

4. ABCD 6. BCD 7. ABD

1。答案:ACD

解析: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具体分析完整的法律权利的结构,其内容实际上就是三种权力要素: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胜诉权)。法律权利是自由权、请求权、诉权(胜诉权)三要素的统一。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与职权的区别。权力是法律授予权利人有权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职权是法定必须履行的权利。所以ABCD四个选项全都正确。

3。答案:ABCD

解析:公权力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公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题中的四个选项均是依据公法产生的,因此均属于公权力。

4。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权利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题中四个选项的内容。

5。答案:BCD

解析:第一性权利是直接由法律赋予的权利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立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地越权、合法契约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第二性权利亦称“补救权利”(或救济权利),补救权利是在原有权利受到侵害时产生的权利。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典型的第二性权利,属于私权利的范畴。故本题选择BCD。

6。答案:ABD

解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是基于私法产生的,属于相对义务。因此选择ABD。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A

3. D

4. B

5. C

6. C

7. D 8. B 9. C 10.A 11.C 12.C

1。答案:A

解析:宪法在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核心的地位,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其他各种法律法规都是依据宪法制定出来的,其他法的内容和精神应符合或不得违背宪法的规定或精神,否则无效。当代中国法的渊源都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为主,不成文法作为补充。

2。答案:A

解析:法的形式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状态。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条文都是法的形式,它们具有由高到底不同的等级。法律条文构成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故而选择A项。

3。答案:D

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规范性规范文件在制定的时候或者制定之前要求有同一的标准或者模式。选项ABC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方法。

4。答案:B

解析:新法公布后旧法即失去效力,这是由于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5。答案:C

解析:本题实际考查法律的对象效力。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各国关于法的对象效力所实行的原则大体有四种: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及综合或折衷主义,即以上三种原则的结合而以属地主义为基础的综合性原则。这是当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中国也是如此。

6。答案:C

解析: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产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故选项 C 正确。

7。答案:D

解析: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底土和领空,以及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飞机。除刑事法律外,民事、经济等法律的效力也及于在本国城外的本国公民。故选 D 。

8。答案:B

解析: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以公布时间为准。

9。答案:C

解析: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的消灭的效力。一般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明示废止是指在新法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法律。默示废止是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应按照“新法优于旧法” 、“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加以解决。

10。答案:A

解析:法律创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法律的公布,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法律未经公布,不为人所知晓,就不可能得到人们的遵守,法律就失去了作为人们生活规则的意义。所以,选项 A 是正确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均不得与之相抵触,故 B 的说法是错误的。

1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分类。

1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保护主义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ABCD

4.BCD

5.ABCD

6.ABCD

7.CD

8.BC

9.ABCD 10.ABC 11.ABC 12.ABC

1。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当代中国非正式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习惯、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外国法、理念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

2。答案:ABCD

解析:一般法和特别法是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进行的分类。本题四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3。答案:ABCD

解析:本题实际考查法的空间效力。当代中国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地域,包括全部领陆、领空、领水、也包括驻外使馆和在境外飞行的飞行器或停泊在境外的船舶。

4。答案:BCD

解析:法的效力层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的渊源中,由于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形成的法的效力等级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全国性法效力高于地方性法,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特别法与普通法(一般法)是相对而言的,例如,特区基本法相对宪法来说是特别法,但对特区其他法律、法规又是一般法,所以,A 项的说法错误。

5。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渊源。判例在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一般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在民法法系(大陆法系)则不认为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6。答案:ABCD

解析:依据法的一般分类,普通法与一般法相对,普通法是指一般法以外的所有法的统称。依据法的特殊分类,普通法与衡平法相对,这种划分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故全选。

7。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不成文法包括两大类:习惯法和判例法。习惯法是不成文法的直接渊源,判例法则是在习惯法的基础上诞生的,法官“造法”离不开习惯法。判例法虽然以文字表述,但并不是成文法,二者的适用从逻辑上讲是不一样的,判例法用的是类比推理,而成文法用的是演绎推理,所以 B 项错误。不成文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渊源,故 C 错误。中国虽然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但并不是没有不成文法,所以,D 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 CD.

8。答案: BC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渊源及法律移植。大陆法系又称成文法系,其主要渊源正是以成文法出现的制定法。英美法系虽然主要是判例法和习惯法,但是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制定法。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并不直接受发源的制约,所以 C 项错误。

9。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对法的分类的综合理解。

10。答案:ABC

解析:选项 A 不全面,因为国际法除国际条约还包括国际惯例;国内法的效力及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地城,包括领陆、领水、领空、故 B不全面;C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只及于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11。答案:ABC

12。答案:ABC

《法律规范;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A

4.C

5.C

6.B

7.B

8.A

9.D 10.A

11.D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则的分类。从法律规则的内容上看,法律规则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它表现为对义务主体的约束,为人际互动、维持社会安全提供保障。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相对应的是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故本题选项B正确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要素。法的原则、法的规则、概念以及法的技术性规定,法的技术性规定一般指法的生效、失效、附则部分以及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授权性法律规则。授权性法律规则的作用是赋予人们一定的权利去构筑或变更、终止他们的法律地位或法律关系,为人们的自主行为和良性互动提供行为模式。

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原则。在适用方式上,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其适用较为模糊。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 C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授权性规则。可以参考本章单选第3题的解析。

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则或出发点。《公司法》第五条的规定是关于公司法运作经营的原则规定。因此,本题应选B选项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就是规则本身未作具体规定,而是通过援引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则。本题中的 B 选项即属于准用性规则。

8。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则的分类标准。根据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不同,可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规定主体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指导性规则指行为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按照规则指定的行为行事,规则只具有指导意义而不具有强行性的。授权性规则、命令性规则与禁止性规则则是根据规则的内容所作的分类。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 A

9。答案:D

解析:法律规范在成文法中当然由法律条文体现出来,但一个法律规范并不一定等于一个法律条文。一个法律规范可以包括在几个条文中:一个条文中也可能包括几个法律规范。

10。答案:A

解析:准用性规范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援引或者参考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范。

11。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CD

3.ABD

4. ACD

5.AB

6.BCD

7.ABC

8.CD

1。答案:CD

解析:职权性规则是一种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相重合的特殊的法律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2。答案:ABC

解析:授权性规则的特点是为权利主体提供一定的选择自由,对于权利主体来说不具有强制性,因此,D项可以排除。

3。答案:ACD

解析:所谓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具体分析完整的法律权利的结构,其内容实际上就是三种权力要素:自由权;请求权;诉权(胜诉权)

4。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即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部分构成。据此,ABD 三个选项均不是法律规则。

5。答案:ACD

解析:准用性规范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援引或者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所以,B 选项可以排除。

6。答案:BCD

解析:在将抽象的、一般的法律原则运用于具体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法律原则起着指导作用。法律是对社会生活的总结和概括,由于立法者的局限性,法律不可能全面的反映社会生活,此外,立法主要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的,当新的社会关系产生时,法律往往没有作出规定,这种情况下,法律原则能够弥补法的缺陷。法律原则是确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依据。

7。答案:AB

解析:公里性原则,法律上之事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实体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到规定和确认实体性权利、义务和职权、职责方面的原则。

8。答案:CD

三。不定选项选择

1.B

2.ABCD

3.ABCD

4.ABCD

5.D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了对法律规则的理解。ACD三项“补偿、赔偿和强制” 、“奖励和惩罚” 、“教育和制裁”均是干预项。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了法律要素。四个选项都包括在内。

3。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在逻辑结构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在立法实践中,表述法律规则内容时,假定条件可以省略。行为模式是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是法律后果的前提,前两者任何一个发生改变都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4。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则。A项和C项为法律原则;B项为法律技术性事项;D项属于法律概念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范和法律条件的关系。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由法律条文来表达的,比如习惯法;表述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也并不都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比如法律汇编。

《法律体系》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C

2. A

3. A

4. B

5. D

6. D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部门的含义。

2。答案:A

解析: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单独构成一个法律部门,只有当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达到一定数量并且具有相当重要的法律地位的情况下,才可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故A项不正确。

3。答案:A

解析:民法法系存在公法与私法之划分。

4。答案:B

解析: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和调整方法。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这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选项D准确表达了这两者的概念。

6。答案:D

解析: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部门法是由调整相同种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部门的基本细胞。

二。多项选择题

1.BC

2.ABCD

3.ABCD

4.ABCD

5.ABCD

6.BCD

7.BCD

8.BD

9.BCD

1。答案:BC

解析: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基础或最重要的标准,但仅仅以此为划分标准还远远不够,因此,还应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标准。因此,正确答案为BC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体系的特点。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均属于法律体系的特点。

3。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的关系。这是两个相互区别而又密切联系的概念。题中四个选项正确表述了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4。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部门在中国现行法律部门中占有主导地位。宪法相关法包括国家机构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方面的法律以及涉及国家领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和公民有关政治权利等方面的法律。

5。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目前,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以及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6。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系与法律体系的概念。法系是根据历史传统而进行的分类,凡属于同一历史传统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因此法系是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的总称。但不是根据英国普通法(判例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而对法所作的分类。

因此,选BCD

7。答案:BCD

解析:法律体系是由一国内的现行的法律规范组成的法律部门的统一整体。不包括国际法也不包括已失效的法律,只能是一主权国家范围内的现行法律。

8。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体系、法律渊源体系以及立法体制的相关知识点。A中提到的不是法律体系的构成,而是法的渊源的构成。而即使在“一国两制”之下,中国仍然只存在一个法律体系,所以C项错误。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D。

9。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包括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和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因此正确答案为BCD。

《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A

4. B

5. B

6. B

7. B

8. B

9. D 10. A

1。答案:D

解析:债权是相对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的范畴。

2。答案:A

解析: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前者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而后者是指在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答案:A

解析:权力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力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任何法律关系主体都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责任能力是行为能力的一种,并非所有的法律关系主体都具有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4。答案: B

解析: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引起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与人的行为无关,乃是一种事件。

5。答案:B

解析:权力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力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公民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然而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于其行为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在每个公民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构成中,这两种能力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把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前者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而后者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可见,并非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故B为答案。

6。答案:B

解析: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包括行为和事件。魏某与桂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

7。答案:B

解析:一般而言,权利应该是本位的,享有权利不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而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享有权利。

8。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法律事实的把握。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的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关系的课题。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缺乏客体,法律关系将不复存在,所以B项正确。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承载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会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所以A项正确。由于利益关系的存在,在确定法的客体时就必然会对这些利益关系做出反映,这就涉及到价值评判问题,所以D项错误。实际的法律关系多种多样,它们可以分解成若干单项的法律关系,诸单项法律关系有主次之分,所以客体也有主次之分,所以C项正确。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为能力。具体可参见上述第5题的解析。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

2. BCD

3. AB

4. BCD

5. ABCD

6. BCD

7. CD 8. ABCD 9. ABD

1。答案:ABC

解析: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同时存在。另外,任何法律关系首先有权利主体存在有意义,故B项也应选。

2。答案:BCD

解析: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定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选项B中奴隶不具有人格,C项中政党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无效的合同关系更不具有法律关系的特性。因此,本题选BCD。

3。答案:AB

解析:义务行为能力是行为能力的一种形式,是指行为人能够实际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A项中规定的义务行为能力的范围过于广泛,是错误的。B项混淆了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也是错误的。

4。答案:BCD

解析: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刘某因赌博欠某1万元,这种债的关系并非依法建立,因此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

5。答案:ABCD

解析: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纵向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是:(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据本题选项中的内容,ABCD均符合规定。

6。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法律关系的把握。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具有如下的特征:(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7。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法律事实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主要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故本题选CD。

8。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

9。答案:ABD

解析:法律行为是人们有意识的行为,以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而事件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为。因此,ABD均属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法律事件,不属于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

2.A

3.D

4.B

5.D

6.B

7.B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责任的构成。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五个方面。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在法律责任的构成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故本题选B。

2。答案:A

解析:法律责任的分类:(1)民事法律责任;指公民或法人因违反法律、违约或者因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而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2)行政法律责任;指因违反行政法律或因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事由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3)刑事责任;指因违反刑事法律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4)违宪责任;指因违反宪法而应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B项中民事责任是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在甲违约之前并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C项中,虽然从广义上违法即违宪,但实质上两者是有区别的。宪法规范不仅为普通法律提供了立法依据,而且它还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与广大公民之间的相互联系。D项中认识是错误的。民事责任,尤其是合同责任,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而免除的。因此,只有A是正确的。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责任法定原则。ABC三项均体现了责任法定原则,而法律责任的性质应该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体现的是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

4。答案:B

解析:驾车闯红灯属于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因此应给予行政制裁。故本题应该选B。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免责的情形主要有:(1)时效免责;(2)不诉免责;(3)自首、立法免责;(4)补救免责;(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7)人道主义免责。A选项中的行为属于自助免责;B选项为时效免责;C选项为合法行为;D选项构成犯罪,不能免责。

6。答案:B

解析:法律制裁是指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其中A、C和D均不属于特定国家机关作出的制裁,B项属于法律制裁的范畴。

7。答案:B

解析:行政制裁是指依照行政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

2. ABCD

3. ABD

4. ABCD

5. AD

6.BD

7.BD

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法律责任的轻重与种类应当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而不是与其主观态度相适应。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责任的构成。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条件和因素,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五个方面。

3。答案:ABD

解析:C项中行为人的行为违反的不是国家法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作出制裁的主体不是实施法律制裁的主体,故不应选。

4。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责任法定原则的内容。责任法定原则的含义包括:按照法律的预先规定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

5。答案:AD

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责任主体具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责任主体的这种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违法

行为或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责任主体在主观上具有过错。选项B和C中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或违约性,不符合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因此,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6。答案:BD

解析:法律责任的设定是法的形式要求,而法的内在价值是对正义的追求,具备了形式要件并不代表内在价值一定实现,所以选项A错误。法律后果分良性和恶性两类,遵守法律时会出现良性结果,违反法律时会出现恶性的法律后果,但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B项正确。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法律制裁是不同的范畴,例如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违反合同会承担法律上的违约责任,但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C项错误。法律条文有很多种,并不是每一种条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所以D项正确。

7。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者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

2.B

3.C

4.B

5.C

6.A

7.B 8.B 9.C 10.A 11.A 12.D

13.C 14.A 15.A 16.D 17.B 18.B

19.D 20.C 21.C 22.C 23.C 24.D

1。答案:B

解析:依照《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

2。答案:B

解析: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的法律规定到个别特殊行为的推理。

3。答案:C

解析:体系解释,即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的解释方法。

4。答案:B

解析:归纳推理是指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本题中,最高院的做法即属此类推理。

5。答案:C

解析: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律加以补充规定。

6。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有权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对有关法律、法令进行的解释。学理解释是由教学机构、学术团体、法学家和法学工作者在学术研究、法学教学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对法律进行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

7。答案: B

解析:限制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较之立法意图明显失之过宽时,对法律条文所作的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8。答案:B

解析:司法解释,即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9。答案:C

解析:依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

10。答案:A

解析: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的法律规定到个别特殊行为的推理,法院将关于共同犯罪和教唆犯的命题具体到张某的案件中,就是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

11。答案:A

解析: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2。答案:D

解析:司法解释分为两种,一种是审判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另一种是检察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13。答案:C

解析:参见第6题解析。

14。答案:A

解析:这里法律应作扩充解释,即应当指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15。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对下级法院具有普遍约束力。

16。答案:D

解析:辩证推理,是指在两个相互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选择其一的推理。“举重以明轻”这句话实际上是有关刑罚适用的总则性规定,具体说来就是刑罚适用上的“类推原则”。其含义为:对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罚处罚的规定,比照从轻处断。类推即为辩证推理的一种。

17。答案:B

解析:字面解释是指对法律所作的忠于法律文字含义的解释。

18。答案:B

解析:行政解释,即依法有权解释法律的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19。答案:D

解析:当法律规定本身可能有抵触时或法律对有关问题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需要运用的是实质推理。实质推理是指司法机关对法律的精神进行解释。

20。答案:C

解析:辩证推理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类比推理、法律解释、论辩、劝说、推定是通常进行辩证推理的具体方法。因此,ABD都可以适用辩证推理的方法。而不同位阶的法律规定存在抵触,显然不属于辩证推理的调整范围。

21。答案:C

解析: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2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本题中的解释是基于该规定的目的而进行的解释。

十种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类别: (1)引资料 判断标志:引用故事、神话传说、名言诗句、新闻报道、轶闻趣事等各类资料 作用(答题规范): ①引用故事、神话传说:以??这个生动的故事引出说明对象,增强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②引用名人名言:用??这句名言说明了事物??的特点,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③引用诗句:该诗句的引用,使文章具有诗情画意,写出了事物?的特点,同时增强文章的可读性和文学性,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举例:唐朝的张嘉贞说它“制造奇特,人不知其所以为”。(《中国石拱桥》) (2)列数字 判断标志:必须要呈现具体的数字(确数、约数、小数、分数、百分比、度数) 作用(答题规范):用具体的数据,具体、准确地说明了??的特征(道理),使说明更准确、直观,更有说服力。 注:有些数字,没有说明事物的作用就不是列数字。比如某些年代。

举例:张择端画的《清明上河图》,绢本,设色,纵24.8厘米,横528.7厘米。(《梦回繁华》) (3)举例子 判断标志:列举有代表性的具体事例来说明事物,常含的词语有:比如、例如、譬如、据说 作用(答题规范):通过举??的例子,真实具体地说明了??的特征(道理,能把抽象复杂的事物说得通俗易懂,增强说服力。 举例:我国的石拱桥几乎到处都有??其中最著名的当推河北省赵县的赵州桥,还有北京丰台区的卢沟桥。(《中国石拱桥》)(4)作比较 判断标志:将说明对象与另一个相似或相差事物进行比较,句中常含“比”“而”“相对于”“也”“较??” 作用(答题规范):把??和??进行比较,突出强调了??的特征(道理),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举例:苏州园林与北京的园林不同,极少使用彩绘。(《苏州园林》)(5)下定义 判断标志:表述上使用“??是??”“这就是??”“??叫(作)?”的判断句式 作用(答题规范):准确简明地说明??(事物)的本质特征。 举例:例如秋冬之际,天气晴朗的空中,在一定高度上气温反比低处高。这叫逆温层。(《大自然的语言》) (6)作诠释

音乐教学法

音乐教学法 教学方法有很多种, 基本方法之一:就是讲授法。教授法又称“口述教学法”。 一、讲授法 教学方法有很多种,基本方法之一:就是讲授 法。教授法又称“口述教学法”。它 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教授法包括讲述法、讲解法两种。它的优点是使音乐教师有较充分的主动性,易于把握所传递的音乐教学大纲及教材中的所有的音乐知识及音乐常规(包括乐理、音乐表现手段、作品的分析处理等),使学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较多的系统的知识和技巧。但它要求教师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运用时要与其他教学方法配合,灵活变换讲授 的具体方式。如果运用不当,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可能就会受到压抑,甚至形成一讲到底的“满堂灌”,并将影响讲授效果。教师在运用讲述法时,教师的语言要生动形象在叙述和描绘教学内容时可以穿插一些与讲述内容有关的趣闻,以增强讲述的效果。讲述法一般用于基本乐理的定义,含义等。教师在讲解时,可穿插直观的挂图、音响及练习法等,使讲解更明了、

透彻。 二、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师展示实物、图片等教具进行示范性演唱或采用现代化视听手段,指导学生获得感性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演示 法直观性强,能使学生获得具体、生动、真实的感性知识,对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集中注意力,发展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思维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对教材进行范唱或范奏;配合教学内容出示相应的挂图及实物(如:乐器),运用录音、幻灯、录相等 视听电化教具。但是在演示前要按照教学任务与教材内容,事先有明确的目的与要求,并做好充分的准备。范唱、范奏一定要熟练,最好能不看谱进行,能完整地准确地表现作品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真正起 到示范的作用。用来演示的教材要能够突出所学内容的主要特征。如音乐欣赏的录音带要将主旋律部分重新制作,在演示时能进行重点分 析、欣赏,使学生对主题能加深记忆。范唱、范奏时,除了一般完整示范外,对作品的重点、难点部分可突出加以演示,便于学生理解学 习。但演示要适时、适当。所谓适时,即不能过早出示,也不能过晚,用完后立即整理收藏,以免分散学生的注意力。所谓适当,即演示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喧宾夺主,适得其反。要合理使用,才能获得教学效果。 三、讨论法

国际三大音乐教学法学习心得教学提纲

国际三大音乐教学法学习心得——转自新浪微博 这次有幸参加了世界三大音乐教学法的培训,短短的五天培训收获满满,快乐多多。到了培训的最后一刻,大家都还依依不舍, 不愿离开,因为在这五天里,我们学到的不仅是专业的知识还有 老师们的敬业精神。 首先,三位老师都很可爱,虽然年纪都有50几了,但是一点也看不出年纪,风采依旧,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可爱,让我不能不 喜欢他们。这和他们的心态是离不开的,对于孩子的犯错,他们 不会死抓不放,真正能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去解决问题,所以音乐课都成了孩子们快乐的天堂。回想自己的工作状态,经常会死脑筋,不能真正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比如,自己 设计的教学目标,结果孩子没在我预期的阶段完成目标,我就会进行强压式的方式进行教学,孩子不高兴,我也不高兴,自己还 心想着怎么就学不会,不应该不会啊?却没想过他们还是孩子, 学不会不是应该的吗?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也是一样,遇到事情不懂得往好的地方想,难怪自己要长白发了,应该都是愁出来的。 所以这次三位老师包括刘老师都是我学习的对象,首先从心态上我应该努力去改变,让自己也变成一位可爱的老师,快乐的老师。 其次,三位老师的敬业精神都是非常值得我好好学习的。她 们从孩子的快乐出发,用心在做教育,每一个知识点都是在快乐的体验中学习,渗透,巩固。孩子在音乐课中体会到了快乐,才 能真正的爱上音乐,从而愿意学习音乐。回想自己的音乐课堂,

都是要求孩子要唱会歌,学会知识点,而忽视了孩子的快乐,我 想如果能换个角度进行教育,真正从孩子的快乐出发进行教学, 很多知识就迎刃而解了。培训中,姚玉娟老师就和我们说:“音乐老师的嗓子是很宝贵的,所以我们要学会保护好嗓子,我的课堂中也会有很多调皮的孩子,管不住自己的孩子,那我从来不用我的嗓子来约束他们,我都是用我的手势来告诉孩子们,每节课我会给孩子们三个音乐游戏,当我伸出一个手指,那么一个游戏没有,如果我伸出三个手指,那么三个游戏都没有了,而且一定 要说到做好,如果三个手指都伸出来了,那节课绝对就没有游戏。”这其实是一个保护嗓子很好的办法,让孩子自己约束自己。回想自己的合唱队,我其实也应该制定一定的规则,说到做到, 不至于每次排完合唱,我的嗓子就连话都说不出来,我的课堂也是一样,我想,这些专家们的很多方法都是可以借鉴到我的音乐 课堂中的,可以让音乐课上的既轻松快乐又丰富多彩! 最后,我分别谈谈三位老师给我们展示的课例的一些感想。 姚玉娟老师的柯达伊教法融合,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柯达伊手势和节奏训练。这次培训中,跟着姚老师一起做手势,让自己的手势 也熟练了不少。曾经看到过日本的孩子边演唱歌曲边做柯达伊手势,当时就想这些孩子太厉害了,变化的那么快,手势居然能一 点不错的做出来,证明这些孩子对这手势已经非常熟悉了,平时的音乐课堂中肯定也是一直在运用,这是需要日积月累的。柯达伊手势我自己本身接触的不多,在课堂中用过一些,但后来又没

常见的说明方法及作用

常见地说明方法有举事例、分类别、列数据、作比较、画图表、下定义、作诠释、打比方、摹状貌、引资料(即引用)等种.写说明文要根据说明对象地特点及写作目地,选用最佳方法. 一、举例子 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地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法. 这种说明方法地作用是使说明地对象具体形象,便于读者理解. 二、分类别 将被说明地对象,按照一定地标准划分成不同地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分类别地作用是使说明条理清楚. 三、打比方 利用两种不同事物之间地相似之处作比较,以突出事物地性状特点,增强说明地形象性和生动性地说明方法叫做打比方.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它地主要作用是使说明对象生动形象,增强文章地趣味性. 四、列数字 (引用地数字,一定要准确无误) 其作用是使说明具体化,准确无误,令读者信服. 五、下定义 用简明地语言对某一概念地本质特征作规定性地说明叫下定义. 定义能准确揭示事物地本质,是科技说明文常用地方法. 六、作比较 (说明某些抽象地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地事物,可以用经熟悉地事物和它比较.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 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地印象. 七、作诠解

作诠释,用于解释被说明内容地成因及内在联系. 八、画图表 画图表可使说明内容直观形象. 九、摹状貌 摹状貌能使说明生动形象,使文章更具可读性.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十、引资料 为了使说明地内容更充实具体,可以引用一些文献资料、诗词、俗语、名人名言,可使说明更具说服力.引用资料地范围很广,可以是经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传说,谚语俗语,诗词句等.充当说明地内容或依据来说明、介绍事物.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总结以上说明方法地表达作用(找规律、找方法) 作比较——突出被说明对象特征 列数字、举例子——使说明内容具体化 打比方、摹状貌——使说明生动、形象 下定义——准确揭示事物本质特征 作诠释——用通俗地语言进行解释说明 引资料——使说明内容更充实,增加说明地趣味性 分类别——使文章严密细致,条理清晰 说明方法地作用 、举例子:具体、真切、形象,便于读者理解. 答题思路:举什么例子具体、真切、形象地说明了说明对象地什么. 、分类别:条理清楚. 答题思路:对什么进行分类说明,条理清楚地说明了说明对象地什么. 、打比方:生动、形象,增强文章地趣味性. 答题思路:把什么比喻成什么,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说明对象地什么. 、列数字:科学、准确、具体.

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安宁二中语文“五环导学”展示课学生学案】 中考说明文阅读: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一、自主学习 1、说明方法 (1)举例子:为了把事物(或事理)及其特征等说明得更加具体、清楚、明白,在说明过程中举出一些实例来进行说明的方法。 (2)打比方: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将说明对象的某一特点形象生动地表达出来。 (3)列数字:运用具体的数字资料介绍事物特点的说明方法。 (4)作比较:把两个以上彼此有一定联系或者有相似点的事物进行比较,从而介绍某一事物的性质、变化、发展的说明方法。 (5)分类别:将事物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门别类的逐一说明。 (6)下定义:用最准确简洁的语言,概括出事物的本质意义和特征。 (7)作诠释: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 (8)摹状貌:通过描绘事物形貌的方式把事物的特征表现出来。 (9)画图表:用画图表的方式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说明。 2、说明方法的作用及其答题模式 (1) 举例子: 作用:具体、真切、形象,便于读者理解。 答题模式:通过举什么的例子,真实有力地说明了什么的特征(道理),使说明更具体,更有说服力。 (2)分类别: 作用:条理清楚。 答题模式:为了说明什么的特征(道理),条理清晰地从什么方面分门别类加以说明,使说明更有条理性。 (3)打比方: 作用:生动、形象,增强文章的趣味性。 答题模式:将什么比作什么,形象生动地说明了什么的特征(道理), 使说明的内容更形象易懂。

(4)列数字: 作用:科学、准确、具体。 答题模式:用具体的数据,科学、准确、具体地说明了什么的特征(道理),使说明更准确、更有说服力。 (5)作比较: 作用:说明对象的特点鲜明突出。 答题模式:把什么和什么加以比较,突出强调了什么的特征(道理), 使说明更加具体深刻。 (6)下定义: 作用:科学、准确、精练、严密。 答题模式:给什么下定义,科学、准确、精练、严密地揭示了说明对象的内涵。 (7)画图表: 作用:直观、形象。 答题模式:直观形象地说明了事物的什么特点,使读者一目了然。 (8)摹状貌: 作用:形象、生动、具体。 答题模式:对什么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形象化地描摹,使说明更具体、形象、生动。 (9)作诠释: 作用:通俗易懂。 答题模式:具体解释说明了什么事物的特征、事理,使说明通俗易懂。 3、根据自学掌握的知识,快速判定下列句子所使用的说明方法。 ①正方形就是四边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四边形。(下定义) ②燃料工业可分为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太阳能利用工业、原子能工业以及天然气加工工业等。(分类别) ③纯数据文件不会被病毒感染,如:声音、图像、动画、文本等文件。(举例子) ④大礼堂椭圆形,有两层挑台像两弯新月,围拱着主席台。(打比方) ⑤有时,一个气孔在一秒钟内能吸进二万五千亿个二氧化碳分子。(列数字)

著名的四大音乐教学法

最著名的四大音乐教学法 一、达克罗士教学法: 内容概述:“达克罗士音乐教学法”为世界四大音乐教学法之一,其特色为教师以钢琴即兴方式教学,学生则以身体律动来体验对音乐的感受。达克罗士教学法是瑞士集音乐家、教育家、作曲家、指挥家、舞蹈家及诗人于一身的艾弥尔.杰克-达克罗士(Emile Jaques - Dalcroze,1865-1950)于1905年在日内瓦音乐院实验成功而公诸于世旳教学法。 其教学方式有:1.律动教学2.听音训练3.即兴创作。1.律动教学:这是藉着身替肢体最自然的律动,表达对音乐节奏的反应。这种教学模式常用在我们幼稚园、国小低年级的韵律、唱游…。它经常以肢体的动作:如走步、跑步、弯腰动作来代表拍子;或藉着拍手、脚踏来分辨不同的音符;或藉着游戏的规律节奏来激发学生对节奏的反应能力…这种以肢体的节奏感,导引学习音乐基本能力的潜能发挥可说是最符合认知、思考的一种音乐教学。2.听音训练:达克罗士认为以首调唱名来训练歌曲教唱,对于音乐欣赏的听音或记忆较有助益于能力的发挥,尤其音程间的认知,简单歌曲的仿唱,一定要配合身体的律动以达到「内在听觉感受能力」的音乐熏陶3. 即兴创作:这是藉着任何乐器的弹奏,学生可以自由发挥创意性的舞蹈动作来揣测音乐的动机及意境。另一方面达克罗士也鼓励对旋律与和声方面的创作与尝试,他认为节奏、韵律的配合是不能疏忽的。 达克罗氏教学法教学特性: 1. 重视以儿童之体律动的节奏配合音乐教学。 2. 舞蹈与律动为音乐教学的主要活动。

3. 教材应取之于自然界中的节奏素材,是儿童音乐学习最自然的感受。 4. 非常重视儿童对「视觉」、「听觉」感受能力的培养。 5. 即兴的舞蹈表演动作可促进儿童的表达能力。 6. 音乐教学应以节奏教学作为基础。 二、高大宜教学法: 内容概述:根据高大宜的看法,他认为人声是最好的教学工具。唱歌必须是无伴奏的,就像传统的民谣演唱一样。由这个观点来看,音乐教学的实施,祇要具备接受良好训练的师资和完整的教材,则无论在都市乡镇,甚或最偏远的地区,都可以实施;而且它的教学对象由二岁的幼儿至成年人,都可以透过歌唱的方式来学习音乐,可说是最理想的全民音乐教育。 高大宜的教学法可以用歌唱教学法作为其教学宗旨其主张所有音乐活动有:1.歌唱教学、2.节奏的配合教学、3.视唱与歌曲练习、4.手语教学。 1. 歌唱教学幼儿时期的歌唱以听唱仿唱为主开始已『念』歌方式,用童谣民歌与生活之谚语作为题材,从小三度音程开始教唱,并以五声音阶的音域为主,选择适当的教材配合实施教学,采渐进的教学方式,由两小节到四小节,再扩大为八至十二小节的乐句,每次上课以20分钟为原则。 2. 节奏的配合教学(1)先以感觉节奏的快、慢开始,聆听老师的节奏示范再加上以自己模仿,以拍手或踏步方式实施。(2)采用节奏音节念法实施节奏教学。(3)以歌曲配合游戏动作,尤其让儿童有创造设计的机会以配合唱歌的舞蹈动作。 3. 视唱与歌曲练习高大宜的歌曲与视唱有一系列的教本,大部份取之于民谣,

音乐教育与教学法重点总结

1、什么是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是教育与音乐两个领域的重要范畴。在教育领域中,音乐教育是艺术教育、美育、文化教育乃至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音乐领域中,音乐教育是社会音乐文化继承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与重要活动基地。前者称为普通音乐教育;后者称为专业音乐教育。普通音乐教育的目的在于将音乐作为审美和文化教育的一种手段,通过音乐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陶冶情操,传承文化,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而专业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学习音乐的专门技巧,从事音乐的各项理论研究,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教育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2、音乐教育的分类。 音乐教育一般又被分为学校音乐教育、师范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这四类。 3、教育学会包含哪些教育委员会? 学校音乐与教师教育,职业音乐家教育,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特殊音乐教育、音乐治疗与音乐医学,社区音乐活动,文化、教育与大众传媒中的音乐 4、美育的特征主要有: 1、美育是诱发的,而非强制的。 2、美育寓于具体形象、具体情感之中。 3、美育寓于娱乐、欣赏之中,而非乏味说教中。 4、美育是主动的创造的,而非被动的灌输性的。 5、音乐教育的目标 1、实施美育——美育目标 2、传承文化——文化目标 3、学习音乐——学科目标 6、什么是音乐教育学? 音乐教育学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之结合而成的交叉学科,是揭示人类社会中的音乐教育规律,音乐教育目的,音乐教育形态和特点的一门教育科学,是普通教育学的一个分支,也是音乐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7、音乐教育学研究的范围 (一)、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 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包括哲学、美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史学等等,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的本质论、目的论、价值论等基本问题;音乐美学与音乐教育:音乐教育中的感性把握与审美体验;社会学与人类学:作为社会文化现象的音乐;音乐教育史:研究人类社会各阶段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和音乐教育思想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 9、当今我国的音乐课程体现了哪些音乐教育哲学观? 从政治教育转向人文教育,从学科知识技能教育转向重视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教育,从忽视个体转向重视学生个性及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国人文、审美和技术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正在形成。主要体现了美育论和实践论的哲学观。

各种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常见说明方法及其作用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事例、分类别、列数据、作比较、画图表、下定义、作诠释、打比方、摹状貌、引资料等10种。写说明文要根据说明对象的特点及写作目的,选用最佳方法。 一、举例子 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法。 这种说明方法的作用是使说明的对象具体形象,便于读者理解。 二、分类别 将被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分类别的作用是使说明条理清楚。 三、打比方 利用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作比较,以突出事物的性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性和生动性的说明方法叫做打比方。

它的主要作用是使说明对象生动形象,增强文章的趣味性。 四、列数字 (引用的数字,一定要准确无误) 其作用是使说明具体化,准确无误,令读者信服。 五、下定义 用简明的语言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叫下定义. 定义能准确揭示事物的本质,是科技说明文常用的方法。 六、作比较 (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 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也很好的突出了说明对象的特征。

一、考查的主要方式:判断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找出说明方法并举例?分析说明方法的表达作用? 二、说明文中常用说明方法 打比方、举例子、分类别、列数字、作比较、下定义、引资料、画图表、作诠释、摹状貌等 三、说明方法的作用 结合《中国石拱桥》、《向沙漠进军》、《苏州园林》、《统筹方法》、《死海不死》五篇课文内容,判断下列句子运用的说明方法及其表达作用。(在做题时注意总结规律、找方法) 1、我国的建筑,从古代的宫殿到近代的一般住房,绝大部分是对称的,左边怎么样,右边也怎么样。苏州园林可绝不讲究对称,好像故意避免似的。《苏州园林》 作比较,通过苏州园林与我国一般建筑的比较,突出苏州园林不讲究对称的特点。(突出被说明对象特征) 2、把各种盐类加在一起,占死海全部海水的23%—25%。(死海海水的特征是咸度高、浮力大)《死海不死》

说明文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说明文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10种) 一、分类别作用: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将说明的对象按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分类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作用在于条理清晰地说明了……的特征。 二、打比方作用:生动形象、印象深刻 打比方是运用比喻,来增强说明的生动性和形象性 作用在于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的特征。 三、举例子作用:使语言通俗易懂,更具有说服力 举例子是举出有代表性的恰当的实例,反映事物的一般情况,真切地说明事物。 四、列数字作用:把事物说明得更准确、更具体、更科学 列数字是列举具体准确的数字对事物进行说明。 其作用是使说明具体化,准确无误,令读者信服 五、作比较作用:能更好地突出被说明对象的特征,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强说明的效果。 作比较是把两种或两种以上同类的事物进行比较,以突出被说明对象的特征。 六、下定义作用:使说明语言科学、准确,让读者在具体了解被说明对象前,能对被说明对象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下定义是用简明的语言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 它使读者对说明对象有了大概的了解。 七、引用作用:运用这种说明方法来说明,更容易让人信服 引用是借用别人已说过的话来进行说明。作诠释是用解说性的语言对事物或事理的特征进行阐述。 八、画图表作用:比任何单纯的文字说明更一目了然 画图表是指采用绘制图形或表格的方法进行说明。 九、作诠释作用:作诠释能使说明语言更全面、更充分、更具体。这是对事物进行解释的一种说明方法。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定义要求完整,即定义的对象与所下定义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从一个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内涵;而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内涵就可以了,并且解释的对象与做出的解释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常用的音乐教学方法

体验性音乐教学方法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 语言性音乐教学方法 探究性音乐教学方法 1、体验性音乐教学方法以音乐感受体验为主,通过激发学生音乐学习兴趣,感受鉴赏音乐美,情感体验外化等培养学生音乐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 (1)音乐欣赏法以欣赏活动为主,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借助音乐作品进行聆听、联想、想象、模仿、分析、比较等激发学生自觉地学习、促其形成对音乐学习的浓厚兴趣与求知欲望。 (2)演示法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实际音响、示范、直观等方法,让学生获得感性知识,深化学习内容的方法。(3)参观法 2、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以音乐实践活动为主,通过在老师指导下学生亲身参与的各项音乐实践活动,形成与完善音乐技能和发展音乐表现能力的方法。 (1)练习法将知识运用于实际、将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和发展音乐表现能力的方法。 (2)律动教学法是人体随着音乐做各种有规律的协调的动作。 (3)创作教学法培养学生音乐创造性思维、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方法。包括即兴创作、表演创作等。 (4)游戏教学法 3、语言性音乐教学方法以语言传递为主,通过老师和学生口头语言以及学生独立阅读书面语言为主的音乐教学方法。 (1)讲授法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活动以及学生独立阅读书面语言为主的教学方法。包括讲述、讲读、讲解、讲演等。 (2)谈话法师生以口头语言问答的方式进行教学的方法。包括启发式、问答式、指导式谈话。 (3)讨论法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全班或小组为单位围绕教材的中心问题,通过讨论或辩论进行学习的的方法。 4、探究性音乐教学方法以探究、发现为主,通过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动机、观察、分析、综合、比较、收集、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多角度学习并的出结论的方法。 发现法(研究性学习) :在教师引导下,学生通过观察、实验、思考、讨论、查阅资料等途径去独立探究,自行发现并掌握相应的知识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

三大音乐教学法的比较与借鉴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29907438.html, 三大音乐教学法的比较与借鉴 作者:朱淑萍王备 来源:《教育界·中旬》2018年第03期 【摘要】国际三大音乐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它们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与魅力,在当下的音乐教学中具有广阔的前景。本文试图简要分析、比较三大体系的特点,并提出今后在音乐课堂借鉴三大体系进行融合的行动设想,从而更好地 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审美素养。 【关键词】三大音乐教学法;比较;借鉴;融合 20世纪以来,由于教育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迅速发展,国外音乐教育领域涌现了许多崭 新的理念和方法,其中达尔克罗兹教学体系、柯达伊教学体系、奥尔夫教学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影响,被誉为世界音乐教育的“三大支柱”。这三大教学体系为我们的音乐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学习和借鉴的空间。 不同的教學方法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升个人的音乐素养、音乐能力,塑造出更为完善、更为全面的高素质公民。 1.奥尔夫教学法 奥尔夫的音乐教育原理是以音乐教育的本源为基础,其中“即兴”是奥尔夫教学体系中最为核心关键的部分。音乐教学不是纯粹的你唱我听或者我弹你听的僵硬式学习,而是需要把教学者和学习者通过音乐融合起来的教学。音乐的本源是将各种动作、言语、动作结合起来的源于生活的自然产物。对于中小学生特别是儿童来说,这将会是十分重要的体验。由于其开放、互动又即兴的教学方式,因此更加适合儿童的学习。 2.柯达伊教学法 柯达伊从事音乐教育多年,在他看来,音乐不是一味地灌输和聆听,而是需要自身去唱,去表达出音乐的魅力。他所提倡的教学方式主要是以歌唱为主线进行教学,将音乐教学中所涉及的节奏、韵律等各种音乐知识融合在一起。强调学生在学习中的听唱读写能力,不是一味地折磨式的学习,而要让学习者乐在其中,享受音乐。对于教学材料和教学理念,要从学习者,特别是儿童的根本角度考虑。不是一味地灌输知识,而是通过无伴奏的歌唱,像民谣一样进行传授。柯伊达音乐教学的核心是人声,如何将音乐收放自如,那么人声比起伴奏各种乐器而言,将会是最适合人们的教学工具。 3.达尔克罗兹教学法

常见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总结

常见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一、举例子。 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 答题思路:举------例子,具体真实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二、分类别。 将被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 答题思路:对------进行分类说明,条理清楚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三、列数字。 答题思路:列举------具体数字,准确严密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四、作比较。 用具体的或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事物特征在比较中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 答题思路:把----和----进行比较,更加突出------的------的特点。 五、画图表。 对复杂的事物可以用图表来弥补文字表达的缺欠,对事物解说更直接、更具体。 答题思路:把------用图表分解,直观形象地说明------的------的特点。 六、打比方。 利用两种不同事物间的相似之处,突出事物性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和生动性。 答题思路:把------比喻成------,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七、摹状貌。 为了使被说明对象更形象、具体,可以进行状貌摹写。 答题思路:对------进行状貌摹写,生动形象地说明------的------的特点。 八、引用。 为了使说明的内容更充实具体,可以引用资料说明。 答题思路:引用------,确凿充分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九、下定义。 用简明的语言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 答题思路:给------下定义,科学准确地揭示了说明------的------内涵和本质。 十、作诠释。 从一个侧面,就事物的某一个特点做些解释,这种方法叫诠释法。 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定义要求完整,即定义的对象与所下定义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从一个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内涵;而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内涵就可以了,解释的对象与做出的解释外延可不相等。一般来说,“是”字两边的话能够互换,就是定义;如不能互换,就是诠释。如:“词是能独立运用的最小语言单位”这个定义,主语与宾语的内涵与外延完全一致,可颠倒。而"铀,是银白色的金属",则是诠释,其内涵与外延都不相等,即不能说"银白色的金属是铀"。 答题思路:对---做诠释,通俗准确地说明----------的--------特点。 通套: 运用①说明方法,把对引给举②,③地说明了④的⑤特点,⑥体现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

卫生法学第一章卫生法概述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
第一节 卫生法的概念、 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 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 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卫生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卫 生法, 又称形式意义上的卫生法, 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以卫生法典命名 的卫生法。广义的卫生法, 又称实质意义上的卫生法, 是指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或泛指一切卫生法律规范。一个国家可以没有卫生法典, 但是不能没有实质意义上的 卫生法。我国还没有制定出卫生法典, 但已经有涉及面广、 内容丰富的实质意义上的卫生 法。作为卫生法学研究对象的卫生法, 通常是实质意义上的卫生法, 它既包括以卫生法典形 式表现出来的卫生法律规范, 也包括以其他法律、 法规、 规章、 司法解释等形式表现出来的卫 生法律规范。本书所称的卫生法, 如果没有作出特别说明, 皆指广义的卫生法。
二、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卫生行政机关、 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 企事业单位、 个人、 国际 组织之间及其内部因预防和治疗疾病, 改善人们生产、 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 保护和 增进人体健康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它涉及多组织 (卫生行政机关、 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 企 事业单位等) 、 多群体 (上述组织的相关工作人员、 公民个人等) 、 多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及组 织管理、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 生命健康权益保护、 特殊人群健康保护、 健康相关产品管理 监督、 疾病预防与控制、 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 环境污染防治、 中医药及民族医药、 现代医学 科学与立法等) 。所以,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多层次、 多侧面和纵横交错的特点。一般来 说, 卫生法主要调整以下七个方面的社会关系:
(一) 卫生组织关系
卫生组织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国家通过用法律条 文的形式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的法律地位、 组织形式、 隶属 关系、 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来, 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这一活动, 国 家才能有效地对卫生工作进行有序地组织和领导, 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才能保证他们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卫生活动。目前, 在我国, 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主要是指各类医 疗机构、 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 血站、 医学会及医学协会、 红十字会等。 — 8 —

最新【总结大全】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总结

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总结 导语:说明文是怎样一种文体,其中有很多种说明方法,下面XX为你整理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①举例子:通过举具体的实例对事物的特征加以说明,从而使说明更具体,更有说服力。②分类别:对事物的特征加以说明,使说明更有条理性。 ③作比较:把__________和__________加以比较,强调了事物__________的特征。④作诠释:对事物的特征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 ⑤打比方:将__________比作__________,从而形象生动地说明了事物__________的特征。⑥摹状貌:对事物的特征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说明更具体形象。 ⑦下定义:用简明科学的语言对说明的对象加以揭示,从而更科学、更本质、更概括地揭示事物的特征。 ⑧列数字:用具体的数据对事物加以说明,体现语言的准确性,使说明更准确更有说服力。⑨列图表:用列图表的方式对事物的特征加以说明,使说明更简明更直观。 ⑩引资料:引用名言、格言、谚语;作用是使说明更有说服力。 1.关于说明的方法,已经学过了举事例、分类别、列数据、作比较、画图表、下定义、作诠释、打比方、摹状貌和

引资料。阅读下面几段文章,指出它们各自要说明的是什么,用了什么说明方法。 ①你尽管站在蝉的背后讲话,吹哨子,拍手,撞石子,它都满不在乎。要是一只麻雀,就是比这种声音更低微,虽然它没有看见你,一定也会惊慌地飞去。 ②一根普通电话线只能通三路电话;一条微波线路能通十万路电话;一束小小的激光,能同时通一百亿路电话;有一种玻璃丝激光电视电话,通过一根像头发那样细的玻璃丝,就可以使全世界亿万小朋友同时通话,还能相互见面。 ③早在公元前2世纪后期,我国汉文帝时有个叫韩婴的人,在他所著的《韩诗外传》中就有这样两句话:“草木之花多五出,独雪花六出。”这说明当时人们已经注意雪花的结晶形态了。 ④人们常说;“瑞雪兆丰年”、“冬无雪,麦不结”、“入冬麦盖三层被,明年枕着馒头睡”。冬天下上几场雪,预示着来年将要有一个好收成。 ⑤一切动物,从眼睛不容易看见的小虫儿一直到能够创造的伟大的人类,都是一样,他们的生活条件,第一是空气。就是那些住在水里的鱼,也只能住在含有空气的水里。如果将一只鸟罩在一个玻璃罩里,然后用抽气机抽去罩里的空气,那只鸟就会立刻站立不稳,经过一阵可怕的挣扎,就倒下去死了。

世界四大教学体系

世界四大教学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上的对外开放,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起来,世界上较有影响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方法通过各种传播媒介传入我国,推动了我国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在学校、幼儿园,呈现了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多样化。 达尔克洛兹(1865-1950)是瑞士音乐教育家。他创建了著名的“体态律动学”。体态律动学音乐教学法主要特点是把音乐与身体的感应和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即让学生通过身体来体验节奏感,从而培养学生们的想象力、创造性,使学生们在课堂上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训练学生耳聪目明,反应敏捷。 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当幼儿听音乐时,会自然而然地摇头晃脑、手舞足蹈,这就是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同时产生强烈反应的表现。所以,音乐教育也应同时从身心两方面去启发、去引导和训练幼儿,让孩子从一开始接触音乐就习惯于同时从身心两方面去感受音乐,做到不仅心理上对音乐有所感受,而且生理上整个肌体也能感受音乐节奏、音乐的呼吸和情绪起伏的律动,这样就能使学生真正地感受音乐、理解音乐的精髓,所以身体的动作本身就是音乐的化身,身体的动作产生于音乐,反过来音乐也体现在身体动作中。这样的身体动作才是真正充满生命力的。 达尔克络兹全部教学法包括三个部分,除体态律动学外还有视唱—节奏性视唱、即兴两部分。这里不再一一详述。 柯达伊教学法是由匈牙利著名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柯达伊·左尔坦(1882-1967)倡导和建立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法。他认为器乐文化永远不可能成为大众的文化,只有歌唱,才能属于每一个人。所以,该体系以集体歌唱为主要教学形式,教材大多取材于匈牙利民歌或以本民族风格创作的多声部合唱,以五声音阶为视唱教学的支柱,采用首调唱名法及柯尔文手势等教法,有高度严谨的结构系统性。 他非常重视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所以无论从教材的选择还是教学顺序的安排上都充分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和特点。比如,在节奏方面,从适合儿童自身活动的节奏特点(行走合乎四分音符,跑步合乎八分音符)入手,在曲调方面,从幼儿发声最早、最自然的音调下行小三度(Sol-mi )起步。幼儿的启蒙教育虽然是初步的,简单的,但它应是正规的入门,需要素质较高的音乐教师。

常见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总结

常见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总 结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常见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一、举例子。 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 答题思路:举------例子,具体真实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二、分类别。 将被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 答题思路:对------进行分类说明,条理清楚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三、列数字。 答题思路:列举------具体数字,准确严密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四、作比较。 用具体的或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事物特征在比较中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 答题思路:把----和----进行比较,更加突出------的------的特点。 五、画图表。 对复杂的事物可以用图表来弥补文字表达的缺欠,对事物解说更直接、更具体。 答题思路:把------用图表分解,直观形象地说明------的------的特点。 六、打比方。 利用两种不同事物间的相似之处,突出事物性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和生动性。 答题思路:把------比喻成------,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七、摹状貌。 为了使被说明对象更形象、具体,可以进行状貌摹写。 答题思路:对------进行状貌摹写,生动形象地说明------的------的特点。 八、引用。 为了使说明的内容更充实具体,可以引用资料说明。 答题思路:引用------,确凿充分地说明了------的------的特点。 九、下定义。 用简明的语言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 答题思路:给------下定义,科学准确地揭示了说明------的------内涵和本质。 十、作诠释。 从一个侧面,就事物的某一个特点做些解释,这种方法叫诠释法。 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定义要求完整,即定义的对象与所下定义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从一个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内涵;而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内涵就可以了,解释的对象与做出的解释外延可不相等。一般来说,“是”字两边的话能够互换,就是定义;如不能互换,就是诠释。如:“词是能独立运用的最小语言单位”这个定义,主语与宾语的内涵与外延完全一致,可颠倒。而"铀,是银白色的金属",则是诠释,其内涵与外延都不相等,即不能说"银白色的金属是铀"。 答题思路:对---做诠释,通俗准确地说明----------的--------特点。 2

常见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常见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例子、分类别、下定义、摹状貌、作诠释、打比方、列数字、列图表、引用说明。 常见说明方法的作用: ①、举例子:通过举具体的实例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说明,从而使说明更具体,更有说服力。 ②、分类别: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分门别类加以说明,使说明更有条理性。 ③、作比较:把XX和XX加以比较,突出强调了事物的特征或事理。 ④、作诠释: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 ⑤、打比方:就是运用比喻把事物的特征说清楚。 ⑥、摹状貌:对事物的特征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说明更具体形象。 ⑦、下定义:用简明科学的语言对说明的对象或科学事理加以揭示,从而更科学、更本质、更概括地揭示事物的特征/事理。 ⑧、列数字:用具体的数据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说明,使说明更准确更有说服力。 ⑨、列图表:用列图表的方式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说明,使说明更简明更直观。 ⑩、引用说明:引用说明有以下几种形式——A、引用具体的事例;(作用同举例子)B、引用具体的数据;(作用同列数字)C、引用名言、格言、谚语;作用是使说明更有说服力。D、引用神话传说、新闻报道、谜语、轶事趣闻等。作用是增强说明的趣味性。(引用说明在文章开头,还起到引出说明对象的作用。) 答题模式: 引用:引用突出说明了事物的特征,增强了说服力(趣味性)。(引用说明若在文章开头,还起到引出说明对象的作用。) 摹状貌:生动具体地描绘了,突出了事物的特点。 考查角度:加点词的作用,加点词能否删去? 题型一:句(段)中加点词的作用能否删掉?为什么? 答题模板:不能。加点词“XX”的意思是……,说明了……。删掉之后,句子(或语段)的意思就变成了……,显得绝对化(或与事实不符)。加点词“XX”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 题型二:句(段)中加点词语有何作用?(好在哪里?) 答题模板:用“XX”词,准确(形象)地说明了……事物的……的特征,能够激发读者的兴趣。 题型三、找出体现说明文语言准确特点的词句,并体会其作用。 答题模板:句子+作用 (1)句子:①有精确数字的句子②有概数的句子③使用限制性词语的句子

音乐教学中有效的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中有效的教学方法 导入类型:1、衔接导入法;2、情感导入法;3、情境导入法;4、实践导入法;5、典故导入法;6、设疑导入法;7、直接导入法。 音乐教育的基本性质:审美性;多元性;工具性。 音乐教育的基本功能:1、审美教育功能;2、文化传承功能;3、协同教育功能;4、社会交往功能;5、娱乐健体功能。 音乐教学的基本原则:1、审美性与协同性并举的原则;2、情感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原则;3、民族性与多元化相结合原则;4、面向全体与成功性原则;5趣味性与律动性相结合原则;6、音乐课堂教学与音乐课外活动相结合原则。 音乐教学的基本要素:教师---音乐教学的主导;学生---音乐教学的主体;教材---音乐教学的客体;教学手段---音乐教学的工具。 中学音乐教学方法:1、讲授法;2、演示法;3、练习法;4、发现法;5、谈话法;6、讨论法。 讲授法应做到:1、语言生动、描述形象、富有童趣; 2、语言精练、概念准确、条理清楚;

3、由浅入深、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4、板书规范、富有美感、简单明了。 音乐教学四大领域:唱歌、器乐、欣赏、识谱 音乐教学四大板块: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其中变化较大的就是把“唱歌、器乐、识谱”整合成了“音乐表现”这部分,并新增加了“综合性艺术表演”的教学内容。 让学生掌握“音乐语言”的特殊性:1、抽象性;2、造型性;3、典型性(也叫性格化) 采用多种欣赏方法进行教学:从欣赏的形式来讲:有直接欣赏法、间接欣赏法;从欣赏的心理来讲:有联想、想象欣赏法、对比欣赏法;从组织欣赏来讲:有发现欣赏法、引导欣赏法、讨论欣赏法等。 怎样指导学生去鉴赏美? 1、要让学生掌握音乐审美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2、要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即引导学生认识什么样的音乐才能称之为“美”。 贯彻趣味性与律动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中小学音乐教学法试卷

《中小学音乐教学法》试题 姓名日期 2分,共40分) 1、我国音乐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容追求全面、系统、高难度,重教师的讲授,轻学生的参与;重知识技能的,轻对音乐的表现与鉴赏;重教学 的结果,轻教学的过程。 2、在新课标中,社会交往价值主要体现在音乐活动中,这种以音乐为纽带进行 的人际交流,有助于学生的培养,有助于人的社会能力。 3、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 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 与,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 4、音乐与相关文化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 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 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和生动的音乐活动来完成。 5、新课程的三维目标是知识与、过程与、情感态度与观。 6、对音乐风格与流派的体验和学习,目的是增强学生对文化的接纳与包 容意识,以开拓学生的音乐、提高素养。 7、音乐创造对于培养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包括发掘学生潜能的 创造活动和运用音乐材料音乐。 8、“自弹自唱教程”包括声乐、钢琴、三大板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通过教育部审查的高校音乐专业教材,并以其全面性、性得到了全国师生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二、判断下列论述的正误,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小题2分,共30分): 1、音乐同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融合是音乐教学的一种良好形式,对于软化学 科边缘,增强对交叉学科的理解,拓宽人文视野具有重要意义()。 2、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时间的艺术,是最容易抒发情感的艺术,这是音乐课程 的学科特点()。 3、音乐课程的学科性质要求,在音乐教学中必须突出音乐艺术的本质内容—— 音乐审美的内容;而不是突出音乐的非本质内容——说教式的德育内容或与音乐艺术关系不大的其他学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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