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药品废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药品废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药品废品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章废品分类及定义第四条药品废品分为以下几类:1. 过期失效药品;2. 变质、污染药品;3. 退回药品;4. 废弃药品包装;5. 废弃药品生产原料;6. 其他废药品。
第五条各类废品的定义如下:1. 过期失效药品:指超过有效期、失效期或者药效降低的药品;2. 变质、污染药品:指因存储、运输等原因,药品质量发生变化,无法保证安全使用的药品;3. 退回药品:指因质量问题、患者投诉等原因,由患者退回的药品;4. 废弃药品包装:指因破损、污染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包装;5. 废弃药品生产原料:指因质量问题、生产计划调整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生产原料;6. 其他废药品:指除上述各类废品以外的其他废药品。
第三章废品收集与存放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废品收集点,并配备必要的收集容器。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收集药品废品:1. 按类别分类收集,分别存放;2. 收集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环境;3. 收集容器应密封、标识清晰。
第八条药品废品存放要求:1. 废品存放场所应通风、干燥、阴凉,避免阳光直射;2. 废品存放场所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误用;3. 废品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废品处理第九条药品废品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首先考虑回收利用,降低环境污染;2. 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药品废品处理流程:1. 各部门将收集到的药品废品运至公司指定的处理场所;2. 处理人员对废品进行分类、称重、记录;3. 根据废品种类,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化学处理、生物降解等;4. 处理完毕后,将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1.1 负责订立和落实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2 确保医院各科室、药房等相关人员熟识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科室主任/药剂科负责人2.1 负责科室内废弃药品的分类和收集工作。
2.2 监督科室内的废弃药品存放和转运工作。
2.3 帮助医院供应废弃药品处理相关数据和报告。
3.相关人员3.1 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指药品使用过后产生的包装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盒、塑料瓶、玻璃瓶等。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履行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二章废弃药品包装产生和收集第六条生产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包装的使用量,减少废弃药品包装的产生。
第七条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当对药品包装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包装,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八条使用药品的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废弃药品包装,并根据相关要求分类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收集,设置合理的存放点,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准确收集。
第十条废弃药品包装应当与废弃药品进行分开收集、分类处理。
第三章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包括回收利用、环境处置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是指对可循环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定期回收,清洗消毒后进行二次利用。
第十三条环境处置是指对不可回收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十四条资源化处理是指对特定材料制成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四章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和责任第十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合规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引言废弃药品是指已过期或不再使用的药品、药品包装及其废弃物。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以及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威胁,废弃药品的正确处理和回收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废弃药品回收的重要性、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
废弃药品回收的重要性对环境的影响废弃药品的不当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许多药物成分会经过人体的代谢作用后被排泄出来,进入水源、土壤等环境中。
这些废弃药物成分可能对水生生物和陆地生态系统产生毒性影响,进而破坏生态平衡。
一些药物成分还可能被植入农作物中,最终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废弃药品的不当处理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一些人为了方便或缺乏正确的处理知识,将废弃药品直接丢弃到厕所、垃圾桶等地方,导致药物成分被释放到环境中。
这些残留的药物成分可能会通过进水和空气传播,进而被人体摄入或吸入,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
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回收责任主体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应明确回收责任主体。
通常情况下,制药企业、药店、医疗机构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都应承担废弃药品回收责任。
制度应规定各个责任主体的具体回收任务和要求,确保废弃药品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回收渠道建设制度应明确废弃药品的回收渠道,包括设立废弃药品回收箱、加强回收站点建设等。
制度还应鼓励药店、医疗机构等具备废弃药品回收条件的单位成为废弃药品回收站点,提供专门的回收服务。
同时,还可以考虑与快递、邮政等企业合作建立废弃药品邮寄回收渠道,方便广大群众参与废弃药品回收。
回收流程和标准制度应规定废弃药品回收的流程和回收标准。
回收流程包括废弃药品接收、分类、包装、运输等环节,确保回收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回收标准包括回收物的分类、回收率要求等,确保回收的废弃药品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并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回收后的处理和利用制度还应规定废弃药品回收后的处理和利用方式。
学校药品废物处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药品废物管理,保障师生健康,预防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药品使用、储存、运输等相关部门。
三、药品废物分类1. 废弃药品:指过期、变质、损坏、不再使用的药品。
2. 药品包装材料:指药品的包装盒、瓶、袋等。
3. 药品废弃物:指药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如输液瓶、针头、棉签等。
四、药品废物处理原则1. 分类收集:按照药品废物分类,分别收集废弃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和药品废弃物。
2. 隔离存放:将药品废物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标明分类信息,避免交叉污染。
3. 安全处置: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药品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完善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
五、药品废物处理流程1. 分类收集:各部门按照药品废物分类,将药品废物收集至专用容器中。
2. 隔离存放:将收集到的药品废物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标明分类信息。
3. 运输处置: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药品废物运输和处置。
4. 完善记录:各部门负责药品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记录的填写和保存。
六、责任与义务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药品废物处理工作负总责。
2. 药品使用、储存、运输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药品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3. 师生应自觉遵守药品废物处理规定,不得随意丢弃药品废物。
七、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药品废物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药品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药品废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1、建立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和处置流程,涉及部门须落实到人,责任人应负责
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2、药品“外包装”指批量包装或用物流箱包装,一般利用纸质材料。
对有温度
控制要求的常利用发泡聚苯乙烯装箱,内放冰袋。
药品“中包装”指单位基数包装。
小包装指规格包装。
药品拆零指小包装,所有注射剂和部分特殊类口服制剂须拆零配发,并应回收包装材料。
3、外包装或物流箱应集中定点堆放,设有专门的房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
中包
装由药房人员处置,毁形致包装无法修复。
小包装按药品的类别处置:普通药品附包装配发;拆零药品不附包装盒或瓶,必须另外使用药品袋包装填写后核发,其原附的包装应收集存放,统一申报登记后销毁。
4、废弃药品包装外延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
5、麻醉、精神、贵重、易制毒、高危、运动员慎用等药品的废弃包装应按特殊
药品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分类处置。
空安瓿或废贴须回收。
申报后统一销毁。
6、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
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一次性锐器使用后须立即销毁。
7、物流箱、保温盒及药品包装盒(瓶)、标签、说明书等接触药品的材料销毁废
弃后,待具有资质的废品回收机构处理。
8、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应有监督机制,责能部门落实到人,防范以废弃药品包
装谋利等行为。
同时确保卫生安全,消除隐患。
9、定期组织培训和操作演练,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卫办医函[2012]681号《办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一)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令36号)、《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2、废弃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处置**药品使用科室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对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必须进行毁形,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3、对无污染的输液瓶(包括玻璃、一次性塑料)的处置**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无污染的输液瓶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并毁形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规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行为,防止废弃药品包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使用后的、不再用于原用途的药品包装,包括玻璃瓶、塑料瓶、纸质包装、金属包装等。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原则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过程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二)分类处置原则:根据废弃药品包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
(三)资源化利用原则:尽可能地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四)无害化处理原则: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责任(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第五条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与储存(一)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废弃药品包装收集容器,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废弃药品包装。
(二)医疗机构应将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标识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机构应将分类后的废弃药品包装放置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盗、防泄露的储存场所,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储存。
第六条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一)医疗机构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将废弃药品包装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二)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废弃药品包装泄露、破损或者丢失。
(三)医疗机构应保留废弃药品包装运输的记录,包括运输时间、地点、数量、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一)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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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2012年8月31日
一.总务科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药剂科、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的登记、收集交付或处理工作。
二.废弃药品包装分为以下三类,分类管理: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有空安瓿、贴剂废贴;
2.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
3.其它废弃药品包装,有非医疗污染的药品小包装、中包装、外包装用盒、箱等;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回收、核对、记录和销毁处置工作,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及空安瓿、废贴报损和销毁程序”的规定,由药剂科专门负责全院各科该类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集中和处理。
四.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弃药品包装,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毁形后交总务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五.属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药剂科、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由科室指定的专人统一收集后,交由总务科统一处理。
六.贵重药品的废弃包装,药房、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登记,药剂科根据贵重药品的发放记录,定期追踪检查贵重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程序。
药房发放贵重药品时,药师应当向病区取药护士做出该药品属贵重药品的明确提示。
附注:因贵重药品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我院贵重药品的定义是指,口服剂型以最小包装、注射剂以一支计单价超过六百元以上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