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Ⅰ目的
规范摆药、贴签、核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以保证静脉用药调配正确无误、准确送达。
Ⅱ范围
适用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
Ⅲ制度
一、摆药贴签核对是指根据审核合格后的用药医嘱信息统计药品用量,由摆药人员进行摆放,由贴签人员按照审核合格后的输液标签信息,将输液标签正确粘贴到溶媒上,由贴签核对人员复核输液标签内容与贴签药品一致性后送入调配间的技术服务过程。
二、摆药贴签核对区为非洁净控制区,环境保持安静、整齐、宽亮。
三、摆药贴签核对人员由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分别对摆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
四、摆药贴签核对的输液标签经过审核合格方可进行,未经审核签名的输液标签不得进行摆药贴签核对。
五、摆药贴签核对后的药品,溶媒及物品应分类定位存放。
六、摆药贴签核对时,严格按照摆药贴签核对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七、摆药贴签核对人员按时到岗,负责检查工作开始前相关用品,无误后方可进行摆药贴签核对工作。
八、摆药贴签核对时,发现质量问题集中上报审方人员或组长统一处理。
九、摆药贴签核对完成后,摆药贴签核对人员负责将药品按混合调配任务放置相应的待调配区城。
十、摆药贴签核对工作结束后整理、清场、消毒药架、药箱、摆药车、核对车等。
十一、摆药贴签核对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做好摆药贴签核对工作中的所需文字记录并签名。
十二、每月汇总摆药贴签核对的差错,并对差错内容进行统计分析。
Ⅳ参考依据
1.《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验收标准》。
药物使用、注射、输液核对制度

药物使用、注射、输液核对制度药物使用核对制度1. 审方阶段核对:医生在开处方之前,应仔细审查患者的病情及用药史,并核对所开处方是否符合治疗准则和规范。
审方阶段核对:医生在开处方之前,应仔细审查患者的病情及用药史,并核对所开处方是否符合治疗准则和规范。
2. 调配阶段核对:药剂师在配药过程中,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调配阶段核对:药剂师在配药过程中,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3. 发药阶段核对:药剂师将配好的药品交给患者时,应再次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并告知患者使用方法、副作用等注意事项。
发药阶段核对:药剂师将配好的药品交给患者时,应再次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并告知患者使用方法、副作用等注意事项。
注射核对制度1.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注射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注射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2.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前,应仔细核对医嘱,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注射器具、药物等。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前,应仔细核对医嘱,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注射器具、药物等。
3. 注射执行前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之前,应与另一名同行护士进行核对,确保药物的名称、剂量和患者身份无误。
注射执行前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之前,应与另一名同行护士进行核对,确保药物的名称、剂量和患者身份无误。
输液核对制度1.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输液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输液方式、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输液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输液方式、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2.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准备输液前,应核对医嘱内容,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输液器具、药物等。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准备输液前,应核对医嘱内容,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输液器具、药物等。
中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管理制度

中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中医院库存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滞销药品和过期药品的存在,提高药品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医院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管理的规定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所有的药房、药库,对所有的药品库存进行盘点核对管理。
三、工作内容1.定期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其它时间可以进行临时盘点。
全面盘点包括对所有的药品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库存数量和质量,并制作库存清单。
2.稽查验证:盘点工作由1名库房管理员和1名财务人员共同完成,他们对盘点结果进行独立核对并签字确认。
在盘点过程中,必要时可以请相关部门的人员协助稽查验证。
3.药品分类:盘点过程中,应按照药品的分类标准,将药品进行分类并编号。
同时,对重点控制药品、严重药品、特殊药品等进行特别标注,以便日后管理。
4.盘点记录:每一次的盘点都要记录盘点日期、盘点人员、盘点结果等信息,并保存至少3年。
5.异常情况处理:如发现盘点结果与实际库存不符,应立即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
对于过期药品、质量问题药品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货、销毁或处理。
6.汇总报告:每次盘点完毕后,应将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做成报告,并呈交给相关领导和财务部门。
四、责任制度1.中医院领导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和审批,对盘点工作的整体质量负责。
2.财务部门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对和归档,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3.药房和药库管理员负责盘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药品的分类、编号和质量进行核查。
4.医院全体员工都应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五、附则1.盘点工作应在工作日进行,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
2.盘点工作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不得随意篡改和删除。
3.盘点过程中禁止吸烟、饮食等不当行为,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中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培训。
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一)摆药前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告知审方药师校对纠正。
(二)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按其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容器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混合调配区内。
(三)摆药时需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同时应当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签章。
(四)摆药注意事项:
1.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
2.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后,方可传递入洁净室,但不应当将粉针剂西林瓶盖去掉;
3.每日应当对用过的容器按规定进行整理擦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五)摆药准备室补充药品:
1.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当及时对摆药准备室短缺的药品进行补充,并应当校对;
2.补充的药品应当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严防错位,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后方可上架;
3.补充药品时,应当注意药品有效期,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
4.对氯化钾注射液等高危药品应当有特殊标识和固定位置。
(六)摆药核对操作规程:
1.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覆盖;
2.药师摆药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名或盖签章;
3.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瓶)的容器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操作间,按病区码放于药架(车)上。
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

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一、片剂摆药(1)依据摆药单,认真核对给药时间、患者姓名、床号以及核对药名、剂量、规格和用法。
(2)严格审查医嘱,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联系协商,确实有错误的医嘱不得摆药。
(3)摆药时应将桌面、摆药勺、手消毒干净后,方可操作,以避免污染裸露的药片,摆药完毕摆药人和领药人在摆药单上签名。
(4)摆完药后要将瓶盖盖好,以免药片风化、吸潮,影响药品质量。
(5)向投药瓶内补充药品时需将效期在瓶签上标示,并注意核对片剂的外观、颜色、大小、形状,若有差异不可与原药瓶内药品混为一瓶。
(6)调配临时处方及口服摆药时要在口袋外注明药名、剂量、数量。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
(8)每天清点一次贵重药品,要求账物相符,如出现错误要及时查找,不得拖延或私自更改账目。
(9)近效期药品要做到挂牌示意,要有记录,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二、针剂及其他药品(1)依据病区医嘱单,认真核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有疑问时及时与医生联系,确认无误后打印摆药清单。
(2)依据摆药单摆药,护士取药时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新药或需要特殊注意的事项。
(3)摆药前查对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抢救用药随到随配,如遇药品短缺,应及时与药库或其他药房联系,不得随意停药。
(5)药品要按药理作用分类摆放整齐,注射剂、外用药分开,标志明显,便于核对。
(6)药品效期要有记录,近期药品要提前3个月与药库协调,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
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

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1. 引言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医院药房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的一套具体操作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药品报废、过期以及丢失等情况的发生,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 制定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目的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制定旨在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提高药品库存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药品过期、损坏和丢失等情况的发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优化药品管理流程,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实现药品库存的合理配备,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3. 制定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依据和适用范围3.1 依据制定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医院内部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
3.2 适用范围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房、药库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以下范围:•药品采购、入库、出库、调拨和报废等操作;•药品库存管理和盘点核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和过期药品处理;•药品损失和丢失的调查和处理。
4. 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具体内容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4.1 药品库存管理•制定药品分类和编码制度,对库存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确立库存药品的最低限度,确保库存药品的合理配备;•实施定期清点库存药品,确保库存准确性;•设立定期库存盘点的流程和时间,并明确参与盘点的人员和责任。
4.2 药品盘点核对流程•制定药品盘点核对的流程图,并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和遵守;•确定盘点对象,明确盘点范围和盘点的具体内容;•制定药品盘点核对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盘点人员按照清单逐一核对库存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在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报告。
住院药房摆药管理规定

住院药房摆药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住院患者口服药药房摆药管理规定
1、药房口服摆药是负责住院病人口服药类医嘱的逐人逐顿摆发。
2、住院部必须确定已经将医嘱处理完毕,汇总后逐人逐顿填写《住院患者药房口服药摆药明细》,在每日下午3时前,将《摆药明细》送交药房,由药房进行摆药。
3、药师在接到《摆药明细》的同时必须同时对药品明细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住院部联系。
确定无误后予以调剂。
审查医嘱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一次口服摆药剂量是否有误、药品规格是否有误,一次摆药剂量是否超量等;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列入摆药范围,需凭专用处方领取药品;
(3)药房在调剂药品时必须严守《查对制度》,根据住院部的《摆药明细》,必须准确、完整、及时调剂药品,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剂量规格的必须注明剂量、规格,同一药物进口、国产均有的必须注明是进口或是国产,每月盘点核实常用药品数量、品种,及时增补。
4、必须严格执行《摆药明细》,对不能执行的医嘱要及时向临床科室讲明原因。
若有缺药,应主动向医护人员说明情况和解释原因,并介绍或推荐其它同类药品。
5、药房调剂人员摆药工作完成后,核对人员进行审核,无误后实行双签字(调剂人员、审核人签字(一人值班时除外)),住院部护士
取药时根据《摆药明细》予以核对,有问题及时反馈给药房,确认无误后在《摆药明细》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取药。
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2017年3月12日。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模板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服务质量,制定本取药核对制度,以规范药房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保障药品的正确发放和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所有药品的调配、发放及核对工作。
三、核对流程1. 处方审核(1)药房工作人员在收到处方后,首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有效性、合规性。
(2)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请求修改。
2. 药品调配(1)药房工作人员根据经审核后的处方,准确称量、调配药品。
(2)在调配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数量等信息,确保与处方一致。
(3)遇有疑问或困难,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请求指导。
3. 取药核对(1)患者持缴费收据至药房窗口,药房工作人员核收据与处方,确认无误后发放药品。
(2)药房工作人员应与患者核对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患者对药品有疑问时,药房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确保患者正确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患者在核对过程中,如有发现药品错误或不适,药房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更换或调整。
4. 特殊管理药品(1)特殊管理药品应由专人负责调配、发放和核对。
(2)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发放特殊管理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安全。
(3)特殊管理药品的核对流程,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核对要求1.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核对职责,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房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药品知识、处方审核要点,提高工作效率。
3. 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4. 药房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核对结果处理1. 如因药房工作人员原因导致药品错误或不适,药房应承担相应责任,及时予以更换或调整。
2. 如因患者原因导致药品错误或不适,药房应耐心解释,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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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
一、片剂摆药
(1)依据摆药单,认真核对给药时间、患者姓名、床号以及核对药名、剂量、规格和用法。
(2)严格审查医嘱,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联系协商,确实有错误的医嘱不得摆药。
(3)摆药时应将桌面、摆药勺、手消毒干净后,方可操作,以避免污染裸露的药片,摆药完毕摆药人和领药人在摆药单上签名。
(4)摆完药后要将瓶盖盖好,以免药片风化、吸潮,影响药品质量。
(5)向投药瓶内补充药品时需将效期在瓶签上标示,并注意核对片剂的外观、颜色、大小、形状,若有差异不可与原药瓶内药品混为一瓶。
(6)调配临时处方及口服摆药时要在口袋外注明药名、剂量、数量。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
(8)每天清点一次贵重药品,要求账物相符,如出现错误要及时查找,不得拖延或私自更改账目。
(9)近效期药品要做到挂牌示意,要有记录,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二、针剂及其他药品
(1)依据病区医嘱单,认真核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有疑问时及时与医生联系,确认无误后打印摆药清单。
(2)依据摆药单摆药,护士取药时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新药或需要特殊注意的事项。
(3)摆药前查对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抢救用药随到随配,如遇药品短缺,应及时与药库或其他药房联系,不得随意停药。
(5)药品要按药理作用分类摆放整齐,注射剂、外用药分开,标志明显,便于核对。
(6)药品效期要有记录,近期药品要提前3个月与药库协调,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