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 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 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 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 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 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 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筑工程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 1.1、安全帽 1. 施工现场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帽。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颏带。 3. 安全帽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4. 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 5. 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部至头顶最高点的轴向距离应为80~90mm。头顶最高点与帽壳表面之间的垂直间距应≤50mm。帽箍与帽壳侧之间的间距应为5mm~20mm。帽壳侧与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6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如果安全帽上设置通气,通气总面积为150mm2~450mm2。 6. 不得使用帽壳破裂、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的破损安全帽。 7. 禁止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改造和更换,否则会对使用者带来危险。 8. 安全帽在经受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 9. 在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挂设“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有头像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规格宽×高=600×800。 1.2、安全带 1. 安全带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 2. 本图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不适用于消防用途的安全带。 3. 安全带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安全带零部件不应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4.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6.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7.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8. 安全绳不得擅自接长使用。 9. 使用8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10. 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11. 用于焊接、炉前、高粉尘浓度、强烈摩擦、割伤危害、静电危害、化学品伤害等场所的安全绳应加相应护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4)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 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附表5 安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自评报告 (2018年度) 陕西旬阳大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自评内容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及运行情况 (企业及所属工程项目概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机构设置、自评人员组成、自评过程等) 二、安全生产情况 三、自评综述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安全管理目标完成、安全生产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四、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自评报告 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则》《陕建质发〔2017〕63号》文件要求,保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顺利进行,及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陕西旬阳大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住建部颁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77—2010)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刻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评价的实质、内容和要求,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我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及运行情况 1、企业及所属工程项目概况 我单位陕西旬阳大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近年受建筑市场大环境影响目前无在建的工程施工项目,但是公司领导对安全管理非常重视严格要求所有员工积极学习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安全管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公司设置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经过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管理证书》;具备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在做好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了三级教育和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一方面把班前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别作方操作层和管理层的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另一方面把应急救援、重大安全事故案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要点,使上岗工作人员明确本岗位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的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根据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工地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使职工除了解应注意的事项外,还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3、由工地技术人员作相应的施工技术交底,并把必要的数据规范地向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8 章71 条。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产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2 款规定,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相应执业资格” 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即使是对建设功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应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保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极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第三章勘察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科学评价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达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工作。通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 作为防腐保温专业施工企业,我公司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实施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错做和防范技能,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实现岗位达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公司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结合我公

司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2.制定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5.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6.定期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考核评价 四、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1.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3.下设的办公室对安全标准化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 4.领导小组全面执行安全标准化职责,负责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进行验收、考核、考评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件 英杰发(2016)第02号 ★ 关于印发《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O一六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知 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6年1月5日印发 (共印10份)

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经常性安全教育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节假日或特殊季节等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5、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转换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职工离开岗位工作超过三个月后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6、“四新”安全教育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7、职业健康教育 8、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为什么要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

为什么要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对于其他标准化有着十分鲜明的特点,即强制 性、群众性、系统性、动态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求企业全体成 员必须贯彻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从企业自身的实际 情况和生产特点出发,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层面、各个岗位进行 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 理上的缺陷,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水平,有效控制安全风 险。 除此之外,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管理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 有其自身存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政 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四、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特点? 与以往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质量标准化、企业管理标准化、企业工 作标准化相比,安全生产标准化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1.强制性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符合自身 特点的各工种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并逐步改进和提高标准,通过日常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实质就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核心就是对照标准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目的就是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达到安 全标准,实现本质安全。 2.群众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求企业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全体员工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实际操作者,都要结合各自的工种、岗位学习国家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排查生产工艺过程、环节和操作行为存在的安全隐 患,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工艺、环节或操作行为进 行改造、改进,实现安全水平的提高。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一方面系统培养和加强全体员工的遵纪守法 意识、“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另 一方面,使全体员工系统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排查安全隐患 能力,以及应急自救和逃生技能。 3.系统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不仅包括生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8修订)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1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 一、安全防护用品的要求1.1、安全帽 1. 施工现场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帽。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颏带。详见图 2-1。 3. 安全帽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4. 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 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安全帽的构造见图 2-3。

5. 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部至头顶最高点的轴向距离应为 80~90mm。头顶最高点及帽壳内表面之间的垂直间距应≤50mm。帽箍及帽壳内侧之间的间距应为 5mm~20mm。帽壳内侧及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 6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如果安全帽上设置通气孔,通气孔总面积为 150mm2~450mm2。 6. 不得使用帽壳破裂、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的破损安全帽。 7. 禁止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改造和更换,否则会对使用者带来危险。 8. 安全帽在经受严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 9. 在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挂设“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的有头像的 安全警示标志牌,规格宽×高=600×800。详见图 2-2。 1.2、安全带1. 图2-5所示安全带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 业中使用。 2. 本图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不适用于消防用途的安全带。 3. 安全带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安全带零部件不应

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4.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详见图2-4 6.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7.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8. 安全绳不得擅自接长使用。 9. 使用8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2.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及财务人员等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并将该计划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财务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实施监督,并建立专项账户。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应根据使用计划、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由使用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制度支付。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7.补充内容:

2.2-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有关规定,施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值班制度。 1.项目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使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2.项目负责人即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项目负责人带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5.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本信息: 中文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文件类型条例条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3)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监督管理(6)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7)法律责任(8)附则八部分内容:其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

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附件: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 则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了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甘建工[2011]408号)文件精神,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凡在......市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有关活动的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包企业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实行专业平行发包的,应当纳入总包管理。 4.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验收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5.企业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 2 页共 13 页

1.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下列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劳务企业不少于2人);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A、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B、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C、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总造价: A、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B、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C、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拆除工程至少1人。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施工企业应分级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公司与分公司(项目部); (2)公司与分包单位; (3)项目部(车间)与班组; (4)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平行发包)承包企业。 2.企业必须建立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各部门及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第 3 页共 13 页

(完整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卫生保洁制度 消防防火责任制 班组安全活动制 不扰民措施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掂焘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戒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怜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战少战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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