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半成品收发存管理,完善仓库保管,合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半成品的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和库存、安全管理。

第三条半成品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半成品入库和出库工作,并使半成品储存、入库、出库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半成品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半成品收发存实物台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标签、物相符。

(3做好半成品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

二、半成品的入库

三、第一条生产车间制造工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研发部给到的产品生产工艺生产半成品,制作完成后通知,质量部取样检验检测。

四、第二条质量部(收到样品后据产品相关标准检验各项理化指标,)检验后开具《半成品检测报告》,合格的半成品通知生产部门做入库工作,不合格的半成品追诉原因做进一

步处理。

五、第三条生产部门据质量部开具的《检测报告》合格的半成品填列入库单,半成品正式验收入库前通知财务部做好品名编号,《入库单》和《检测报告》一式二份,自留一份,转至财务部一份。生产部门与财务部门做好同步入库工作。

六、第四条对于不合格的半成品需要及时查询原因,追究责任因果,做及时处理。

第五条《半成品检测报告》必须详细列明如生产批号批次品名,生产日期,检测结果等内容,《入库单》必须根据合格的《检测报告》内容填列日期、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内容。

第六条三、半成品的出库

第七条第一条生产工人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开具《半成品出库单》填列编号、品名、数量等详细内容后,生产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由工人到半成品仓库领用半成品,出货时核对包装物上的品名等生产要素,如有不同生产日期的半成品,以先进先出为原则。

第八条第二条据质量部给到的各款产品的称量标准称量产品,每瓶产品灌装后均要过秤称量,已达到质量标准。

第三条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应合理算出半成品出库数量,并确认出库数量。如果测算与生产有差异,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

第四条《半成品退库单》填列必须与原出库单除了数量外其他内容一致。

第五条《半成品出库单》及《半成品退库单》一式二份,一份生产部自留,一份转至财务部。

第六条

第六条、所有单据必须及时转至财务部,做好同步工作。仓库管理员对存货的出库负责。

四、半成品存货的保管

第一条半成品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标签,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半成品设置商品材料实物标签,跟入库单、出库单及时登记半成品库实物账及实行标签,保证账、标签、物相符。

第二条半成品盘点采用实地盘存制,生产部每月底必须对库存的半成品材料进行实物

盘点,财务人员(予以)抽盘或监盘,盘点结果形成《存货盘点表》,盘点结果和盘点差异应由盘点人和监盘人双方签字确认无误,

第三条、《盘点表》确认后上传至总裁办,盘点存在差异的,由生产管理人员编制《盘点差异说明》,经部门审核后,报批总经理处审核处理。

第四条半成品定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各类半成品摆放整齐、统一。

第五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相关人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直属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五、半成品区安全管理

第一条、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第二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或随时检查存货的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检查时,发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立即采取措施,存放到安全场所,予以隔离。

第三条、保持仓库环境卫生和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安全情况。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吸烟、用餐,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带入到仓库。第五条、严格遵照存货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存货进行清洁和整理。

第六条、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仓库、贵重物品的钥匙由仓库工作人员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第八条、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标明品名、规格、型号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七、相关表单

1、《半成品入库单》

2、《半成品出库单》

3、《半成品退库单》

4、《每月半成品库存表》

5、《半成品标签》

6、《半成品盘点表》

7、《盘点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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