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物产地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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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以提出申请:1、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在运出发⽣疫情的县级⾏政区域之前;2、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之前。

⼆、办理材料申请⼈签字或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在⽹上办事⼤厅(/portal/index.action)注册并登陆申办系统;2.申请⼈在线填写业务表单或上传电⼦材料并提交申报;3.政务服务中⼼窗⼝⼯作⼈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提出意见并退回申请⼈申办系统。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

如果是不予受理或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补正材料的意见并退回申请⼈申办系统;5.政务服务中⼼窗⼝⼯作⼈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申办系统。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政务服务中⼼窗⼝⼯作⼈员通过⾃取或邮寄的⽅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

窗⼝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2.政务中⼼窗⼝⼯作⼈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

3.政务中⼼窗⼝⼯作⼈员登记并开具材料接收通知书给申请⼈。

4.事项承办部门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意见。

5.政务中⼼窗⼝⼯作⼈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料通知书给申请⼈。

6.事项承办部门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申请⼈按约定的⽅式到源城区⾏政服务中⼼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四、办理地点东源县城建设⼆路五、办理时限10(⼯作⽇)六、办理机构新丰江林业管理局七、办理费⽤不收费⼋、法律依据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第三条县级以上地⽅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植物检疫⼈员进⼊车站、机场、港⼝、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

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21修正)

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21修正)

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21修正)【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8【实施日期】2021.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94年5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4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6月2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月1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1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四次修正)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简称《条例》,下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检疫工作。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简称森检机构,下同)具体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铁路、交通运输、邮政部门应当配合森检机构作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第四条森检机构的森林植物检疫人员(简称森检员,下同),专司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森检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在乡(含镇,下同)林业工作站、国营林场、贮木场、木材检查站及有关港口、仓库、车站聘请兼职森检员,协助森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森检员应当由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中等林业专科学校毕业、从事森林植物保护工作3年以上,并经省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兼职森检员应当经县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由省森检机构核发兼职森检员证。

第六条各级森检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简称检疫对象,下同)进行普查或者专题调查。

县森检机构应当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至乡的资料,市森检机构应当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至县的资料,报上一级森检机构备案。

第七条在发生特大疫情的地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疫区边界要道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浅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摘要:该文章从四个方面重点论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今后健全和完善林业植物检疫网络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根据。

关键词:市场经济;条件;搞好;林业植物;检疫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林业企业已逐步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

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如何摆正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位置,切实开展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伴随着林业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

经济的发展,使国际间、省市间、企业间的贸易往来频繁不断,一些检疫性、危险性病虫的传播种类和途径越来越多,传播范围越来越大,传播速度越来越快。

面对这种新形势,新情况,一方面我们的林业植物检疫任务更加繁重,形势更加严峻;为了保证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协助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我们必须采取相应而可行的措施,杜绝危险性病虫的传播蔓延。

2.搞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可行性措施2.1.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是搞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是我们搞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行政性、法规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光靠一个部门和一个系统的努力不行,必须唤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才能奏效。

造林绿化之所以能取得显著的成绩,是在工作中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有责任,层层有检查并兑现奖惩;森林防火工作年年能取得巨大的成绩,最重要的也是实行了严格的各级领导森林防火责任制。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之所以没有提上应有的位置,就是没有一套能够引起各级领导重视的有效机制。

领导任职期间没有危机感,何谈使命感和责任感?!加之森林病虫害不“冒烟”,突发性没火灾那么强,损失也不象火灾那么明显,那么引人注目,所以引不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这些具体问题就导致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长期以来发展缓慢,成效甚微。

浅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

浅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
W u J n i g L a iig Lu n u p n io Sp n 2 oHo g ’
( . oet ueuO ai gC u t, i gi rv c ; 1 F rs yB r f i a o ny J n x Poi e r a Jjn a n 2 B i e g n oet e t , uh i ir t J nx r ic ) . a h n f gF rs yC n r Y su D si , i gi o n e z e r e tc a 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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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析 森林 植 物及 其产 品产 地 检疫
吴军平 廖 思平2 罗 洪h
(. 1 江西省峡 江县 林业局 ;. 2 江西省 渝பைடு நூலகம் 区百 丈峰 林 场 )
【 摘 要 ] 简要 回顾 了森林植物产地检疫 的发展 , 并对 当前 面临的新 形势和存在的 问题进行 了分析 , 同时提 出了在市场经济

p b e d p t fr a d te c u tr a u d me s r so ef r n r d cn u r n ie i r e c n m . o r lmsa us ow r o n eme s r a a u fp r mi g p o u i g q a a t mak t o o y n h e n e o n n e Ke r s p o u ig a e u r t e o e t ln ;a a y i y wo d : rd cn r a q a a i ;f r s p a t n lss n n
二是产地检疫处理 ,三是产地检疫签证。

森防产地检疫工作制度

森防产地检疫工作制度

森防产地检疫工作制度是为了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保障我国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产地检疫的目的、任务、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产地检疫的目的1. 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保障我国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2. 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确保造林成功率和成林率。

3. 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产地检疫的任务1. 开展苗木、种苗产地检疫,确保造林绿化所用苗木、种苗质量。

2. 加强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管,防止有害生物通过运输、贸易等途径传播。

3. 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的有害生物疫情。

4. 宣传普及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检疫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三、产地检疫工作程序1. 苗木、种苗产地检疫(1)对苗木、种苗进行现场检疫,检查是否存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2)对检疫合格的苗木、种苗发放《植物检疫证书》。

(3)对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种苗进行处理,确保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种苗不应用于造林绿化。

2.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监管(1)加强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2)对涉嫌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处理。

(3)对违规经营、运输、使用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3.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1)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

(2)及时发现和报告新的有害生物疫情,采取措施进行防控。

(3)开展有害生物疫情普查,掌握有害生物发生、发展动态。

四、产地检疫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将其纳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投入,加强领导,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

2. 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产地检疫工作制度,明确检疫程序、检疫范围、检疫标准等,确保检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 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植物检疫管理制度【最新版】

植物检疫管理制度【最新版】

植物检疫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植物检疫工作,防止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障农业、林业生产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进出口植物检疫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农业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设区的市、县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具体负责农业植物和森林植物的检疫工作。

交通、铁路、邮电、民航、口岸等部门应当配合植物检疫机构做好植物检疫工作。

第四条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菜、烟、果(干果除外)、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药材、牧草、绿肥、食用菌、热带作物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材料;来源于上述植物、未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

第五条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检疫范围:包括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乔木、灌木、竹类、野生珍贵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木材、竹材、盆景、干果和其他林产品。

第六条农业、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应当依据国务院农业和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农业植物、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及应施检疫的产品名单,以及省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补充名单。

农业、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在规定的检疫范围内实施检疫,但应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履行植物检疫职责。

第七条植物检疫人员在执行农业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任务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和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等场所,依照规定实施现场检验或者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和进行疫情监测调查;(二)监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消毒、除害处理、隔离试种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三)查阅、摘录或者复制与检疫工作有关的资料,收集与检疫工作有关的证据;(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伊犁州森林植物检疫现状及对策分析

伊犁州森林植物检疫现状及对策分析
43 用人 工措施 繁 殖的 生物 资 源回 归 自然 -
产业调整和引导群众发展第三产业 ,提高区内居民的富裕
程度。 因为 只有 保 护区 内居 民人人 安 居乐 业 , 能使 保护 区 才
通 过人 工 引种 、 栽 和 驯化 、 殖 的野 生 动 植 物 种 , 移 繁 在 的管理 工作 迈上 一个 新 的 台阶 。
伊 犁 州 森 防 检 疫 站 成 立 于 1 8 引“ ” 94 祸 入境 。自上世 纪9 年代 以来 , 0 从 理解 , 为 不就 是 树 和木 板 , 疫 执 法 认 检 03 年, 属内检。 州直共有1个森防检疫机 外 省 传人 我 州 的 枣大 球 蚧 、苹 果 小 吉 小 题 大 做 了 ,特 别 是2 0 年 黄 斑 星 天 1
忽 视 了携 带有 害 生物 产 生 负 面影 响 的 理 解和认 识 , 执 法环境 不宽松 其
处理场地 , 除害处理手段落后 , 设施 缺
后 ,特 别 是基 层 检疫 机 构 的 人 员 素质
人 引种 时 , 往 只 看 到效 益 的一 面 , 往 而 21 森栓 执 法还 有 许 多地 方 不被 人们 乏 。 林植 物 检疫 专业 人员 少 , 术落 . 森 技
群落的更新演替 , 以利于生物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
44 加 强护 林 防火 与森林 病 虫 鼠害 的预 防和 防治 -
价的原则 , 有必要分年度建设一些标桩 、 标牌等标准设施 ,
害生物 的扩 散蔓 延 。 威胁 , 检疫 工作 面 临 巨大压 力 。
基层 检 疫 机构 缺少 检 疫工 作 所 需
及 时 的 开展 检疫 工 作 ,现 场 检 疫 率 不
件 。在 一 定 程度 上 有效 的阻 止 林业 有 对 州直 生 态 安 全 和林 业生 产 构 成 严 重 的基础工具 和设备 , 法快 速 、 无 准确 、 但 随着经 济 的 不断发 展 ,商 品之 2 伊 犁 州 检 疫 工 作 制 约 的 因素 及 存 高 , 存在检疫的随意性 , 无专 门的除害 间的流 通 加速 ,社会 上 有 关单 位 和个 在 的问题

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总结(完整版)

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总结(完整版)

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总结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总结XX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全县林业职工和广大林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了监测率100%, 测报准确率95%,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95%,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的显着成效,全面完成了市局“森防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

现将今年来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发生情况我局大力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方针,加大监测力度,全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达100%。

其中:松赤枯病、马尾松毛虫、蜀柏毒蛾和松墨天牛实际监测 16.61万亩;长足大竹象实际监测2.72万亩;其它害虫实际监测.68万亩。

全县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2.31万亩。

其中病害发生0.14万亩(松赤枯病),虫害发生2.17万亩(其中马尾松毛虫发生1.02万亩,蜀柏毒蛾0.8万亩,长足大竹象0.2万亩,其它虫害0.15万亩)。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发生2.31万亩,共防治2.31万亩。

其中:人工防治0.95万亩,包括马尾松毛虫0.3万亩、蜀柏毒蛾0.3万亩、长足大竹象 0.2万亩和它虫害0.15万亩;化学防治0.24万亩,包括松赤枯病0.14万亩和马尾松毛虫0.1万亩;生物防治0.万亩,包括马尾松毛虫 0.22万亩和蜀柏毒蛾0.3万亩;物理防治0.6万亩,防治率100%。

(三)森林植物检疫情况到目前为止,我局森检部门已实施产地检疫种苗、花卉繁育基地5个,种苗10余万株,种子4.1吨,花卉5.6万株,实施调运检疫木材4190 3,竹材1678吨,苗木15万株,实施调运复检木材13833,花卉1.4万株,苗木5.4万株(油橄榄、银杏、湿地松、油桐),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410份,收取检疫费2.0万元。

通过依法检疫和依法管理,把好了林木种子、种苗产地检疫和森林植物调运检疫关口,杜绝了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侵入和传播,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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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各县区森防

办公时间及地址:
工作日各县区森防

联系方式:各县区森防站
服务内容概述:现场进行产地检疫,指导病虫害防治,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政策法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事项申办条件:所有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繁育、生产基地。

办理手续:1、森林产地植物报检单;
2、现场产地检疫;
3、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办事处理流程:1、报检;
2、产地检疫调查;
3、现场检验;
4、合格;
4、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不合格除害处理;无法进行除害处理,销毁、扑灭疫情;)
服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表格下载: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doc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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