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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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全面“营改增”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全面“营改增”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全面“营改增”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已经引起全社会关注,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之一就是“营改增”。

这种改革将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成本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来应对这一改革,保障企业的发展。

1. 税收政策了解了解“营改增”政策是应对税收改革的首要步骤。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了解新税制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以及如何申报纳税和抵扣增值税等流程。

该企业可向国家税务局或专业会计师咨询解决方案,以便更好的适应新政策。

2. 降本增效建筑施工企业应该要求从历史合同中的税票进行抵扣,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资金支付比率,提高收入考核等级,有效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

此外,企业也应该考虑如何优化税务结构,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降低销售成本等措施来实现减税、避税、抵税等目标。

企业可以在征求相关专业意见的情况下,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成本预测和预算,寻找降本增效的方法。

3. 加强会计管理在营改增政策的新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会计管理,掌握稳增长和降低税负的方法。

例如,企业需要规范财务操作和账务处理,在税务代理人或刻公会计人的协助下开展工作,避免出现错误的申报和计算。

4. 持续创新针对新税制的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应持续创新,做到先发制人。

企业应积极投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力和装备效率,寻找新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同时,企业也需要进行长期规划,提高税务筹划能力,充分利用政策优惠措施,争取更多的利税。

5. 协作合作最后,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政府和其他企业间开展协作合作,与企业共同研究税务政策和解决方案,通过互相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应对能力。

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税务代理人或税务讲座等方式学习税法的知识,使自己的企业能够适应新的税收政策。

总结在全面“营改增”的新政策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税制改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在制定应对方案时,应该了解新税制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以及如何申报纳税和抵扣增值税等流程;企业应该考虑如何优化税务结构,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降低销售成本等措施来实现减税、避税、抵税等目标,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加强会计管理,持续创新,进行长期规划,提高税务筹划能力,并与政府和其他企业开展协作合作,从而巩固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计征,建筑行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中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一、营改增带来的机遇1.减轻税负营改增后,建筑行业减轻了税负,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的减负,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受营业税影响较大的建筑业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均不再缴纳营业税,建筑行业的企业可以减少一定的成本。

2.适应市场需求营改增后,建筑业在税负优惠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优惠。

相信税负的减轻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可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推动行业升级营业税在建筑行业实际缴税中的占比较大,这样一来,在税制改革后,建筑行业可以适当调整业务模式,提升建筑服务的质量、形式和水平,推动建筑行业的升级和发展。

1.企业注册资本需求增加由于营改增后,税负减轻,很多企业注册资本需求也随之增加。

这对于中小建筑企业而言,使得维持资本金成本变得更困难,甚至会超出企业财力范畴,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2.验收和监管成本增加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验收和监管,而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企业所面临的验收和监管成本也相应增加。

这样一来,企业的经营成本将会上升,加大财务负担。

3.破坏行业竞争在“营改增”后,所有企业的营业税被取消,因此就没有了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比起以前在营业税中拥有优势的企业,在增值税中的优势会减弱。

这将会打破该行业用营业税作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从而对行业市场利润压力加大。

三、应对之策为了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建筑行业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应对。

1.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采用更优的产品和服务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为此,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实现技术创新与应用的紧密结合,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优化经营管理为了控制营销成本,建筑企业可以选择采取多渠道、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效率和经济效益,这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自从“营改增”政策的实行,建筑业的税制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为了适应新的政策环境并继续稳定盈利,建筑公司必须做出相应的财务处理和应对措施。

本文将就建筑公司面对“营改增”税制的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浅析:一、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化在旧有的税制下,建筑业的企业所得税是以营业税为基础来计算的,而在“营改增”之后,则是依照增值税的政策进行计算。

这意味着建筑业需要改变原有的会计核算方法,以适应新的税制环境。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需要对其会计系统进行相应的改造。

首先,建筑公司要建立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购进商品、服务的流程,并合法开具专用发票以供将来的抵税和追溯;其次,建筑公司需要开设增值税专用账户,并进行税款及时的缴纳;最后,建筑公司需要对其财务报表进行改善,将原先的营业税收入和其他与营业税相关的财务科目进行合并,同时增加增值税的收入财务科目,并对纳税前和纳税后的成本进行区分,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

二、开票规定调整在营改增税制下,建筑公司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开票规定,并对自己的票据进行更加精细的管理和授权。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开具、登记和存储发票。

同时,建筑公司需要严格审查发票的真实性,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等信息是否正确,并核对发票与物品入库、付款凭证和合同等资料是否一致。

另外,为了避免因为开票问题出现纳税风险,建筑公司可以与财务机构互相配合,对开票规定进行全面审查。

建筑公司可以在票据管理上采取专业的技术、人才和设备来处理各种开票问题,以减少发票管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纳税报告的要求营改增税制下,建筑公司的纳税申报要求相对较高,不仅需要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申报,还需要准确提供所需的纳税报告材料。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需要按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所需的增值税申报资料,进行填表、审核、查询及缴款等操作,同时要注意所提交的资料应当详细且完整,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ACCOUNTING LEARNING153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文/王慧摘要: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调整社会经济结构,积极推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建筑企业来说,增值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增值税税目税率繁多,涉及面广,内部影响会计核算和管理模式,外部影响供应链上下游,运作流程等。

本文着重从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何适应税制变革,以消化影响,科学应对进行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核算;影响;应对一、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一)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管理和核算的影响1.施工企业投标预算编制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应的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按新的计价标准执行。

这种变化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复杂多样化。

2.由于要执行新标准的定额预算,企业施工预算需要重新进行修订,企业的相关材料的内部定额,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的取费基数及费率都要重新进行编制和调整。

取费计算程序更加复杂。

(二)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最终影响到企业利润“营改增”前,建安企业是按照全部工程造价缴纳营业税。

税制改革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工程造价。

工程收入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分别确认价款和税款,以不含税价款确认收入,按照11%的税率计算,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11%),收入下降幅度为9.91%,该指标会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

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化和控制营改增后,对成本的计价和暂估由原来的按含税金额变更为按不含税金额入账。

这种成本结构的巨大变化,需要建筑施工企业更加合理地进行成本控制,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以施工项目为核心的成本控制体系。

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成本管理体系,使成本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管理人员。

成本控制过程着力于合同方面,材料采购,人工费用,管理费用,机器设备等方面入手,对建筑施工成本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营改增”是指将增值税纳入营业税征收范畴,即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要税种,对生产活动中所增加的价值依照征税原则计征税费。

对建筑企业而言,这项改革的实行将对企业的经营模式、成本结构、现金流等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本文将就此为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出发探讨“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以供建筑企业参考。

一、影响1.劳务分包原税制下的劳务分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在新税制下,劳务分包行业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缴税比例纳税,增加了建筑企业的成本压力。

2.购置固定资产原税制下,建筑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只需要缴纳营业税,非常灵活,但在新税制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需要缴纳较高的增值税,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3.现金流此次“营改增”改变了企业的纳税机制,从以前的销售额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在销售业绩巨大的建筑企业,此种结算方式不仅有益于企业避免了神秘计算的费用,但也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因为在前五年中企业可能无法获得增值税抵扣,从而反过来削弱现金流。

4.税负压力转变为纳税人的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对于小型的建筑企业而言,找到可靠的纳税师或者聘请会计的成本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

二、应对措施1.协调政策由于比较新的税制改革,政策上仍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协调税务部门与政府的关系,谋划公司发展战略,并避免合规性问题的发生。

2.优化模式营改增后,企业需要主动理清自己的生产链条,厘清自己的纳税期,并形成简化化、高效化的纳税模式,这样可以从纳税期时间、税负压力等方面优化企业经营成本。

例如,建筑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多元化的服务方式,降低现金流的风险。

3.完善财务管理行业技术人员对于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行业有许多技术人员的花费都需要拿到合同,这就要求企业要理清合同的款项和赊账,建立合同档案,及时监管并处理合同款项。

企业需要通过课税减免、简政放权是的政策变革,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会面临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增值税税率调整: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调整为17%,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

这对于利润相对较低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将带来较大的负担。

2.发票管理: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再使用原来的建筑服务发票。

这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可能面临发票管理的困难,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较高、难以控制发票使用等问题。

3.不动产税的改革: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不动产税改革计划也在加快。

建筑施工企业在购买和销售不动产时,可能会面临不动产税的增加。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降低成本: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和流程,以降低经营成本。

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控制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提高效益: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以达到更好的项目效益。

加强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应链效率。

3.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

可以采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方便管理发票,降低发票管理成本。

可以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4.控制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了解,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购买适当的保险,降低经营风险。

5.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如扩大海外市场、发展绿色建筑、参与PPP项目等,来扩大企业的业务规模和利润空间。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积极应对问题,采取有效的策略来降低税负,提高效益,控制风险,并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对于建筑公司而言,营业税和增值税并非等同的,其会对公司的财务处理产生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分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的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一、税务登记
建筑公司需要按照新的税收政策及时进行税务登记,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与营业税不同的是,增值税是由企业自行申报及缴纳的,因此建筑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申报、缴纳工作的准确性。

二、销售、采购及承包合同的签订
建筑公司在签订销售、采购及承包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的影响。

一方面,需要对包含建筑服务的合同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在选择采购物品或承包项目时,需要考虑其是否享有增值税优惠政策,从而降低公司成本。

三、账务处理
为了确保申报、缴纳工作的准确性,建筑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具体操作时,需要及时登记、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及纳税金额,并记录好增值税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等相关信息。

四、减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享受多种减税优惠政策。

建筑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从而降低企业财务压力。

例如,可以对实行成本计算的建筑工程项目,依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综上所述,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筑公司需要及时应对的问题。

在此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合理利用税收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对策一、引言“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财税改革的重要一环。

2016年5月1日,我国进行了“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从此前的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对建筑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

1. 成本上升建筑行业在项目开发、施工、装饰等环节中,需要大量使用原材料和劳动力,通过“营改增”,之前在建筑行业所需的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原本不用缴税的环节也将纳入到了税收范围,从而导致了企业的生产成本的增加。

2. 税收负担加重在营业税时代,部分企业通过迂回手段逃避缴纳营业税,而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实际增值额来征收税费的,所以“营改增”将导致企业不能轻易逃避税收,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 税负分担压力营改增后,承包商缴纳的增值税也成了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进而加重了项目的总成本。

这部分成本需要承包商自行承担,或者向业主提出提高合同价款的要求来分担税负,税负分担成为一些建筑行业企业的一大难题。

4.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开具的证明其向购货方提供货物或劳务并收取增值税款的凭证,企业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严格遵守税务规定,一旦发票管理失误会导致罚款或税收风险,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5. 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由于税负增加,建筑行业各企业的成本都会上涨,因此产品和服务价格也会相应上涨,这将导致行业内各个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行业进一步洗牌。

三、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对策1.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筑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控制人力成本、管理成本、营运成本,降低未成本,从而抵消“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增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2. 优化资金结构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资金结构,减少负债比例,将部分债务转变为股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企业的财务负担。

3.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设计效率等方式,提高产品、服务品质和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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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作者/刘玉章本文由作者独家供稿于GTS高顿税务峰会,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与作者。

按照报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安排,2015年末应将“营改增”推向全国所有行业。

目前,“营改增”已经到了倒计时的阶段,满打满算只有七个月的时间了。

“营改增”的难点在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这两个行业对国家的财政收入影响较大。

在这里我们只讨论建筑业的“营改增”。

营改增试点方案规定:建筑业增值税率的税率为1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计算应交增值税额。

有些人担心,与营业税比较,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很可能会造成税负增加的结果。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行业自身特点造成采购货物、接受劳务过程中无法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产品固定、分散、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资金投入多,建筑企业流动性大,上下游的产业链长,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极其复杂,物资采购、接受劳务一般是就地取材,这就决定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很难百分之百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造成多缴增值税。

(二)简并增值税征收率之后,商品混凝土、地方材料征收率降至3%,与建筑施工企业适用税率11%之差,造成税负增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商品混凝土、砂土石料、砖瓦石灰的征税率由6%调整为3%。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这种税率的差异就会使建筑业的税负增加。

(三)甲供材料的问题。

“甲供材料”是建筑市场中长期存在的由发包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建筑材料的一种经济合同模式。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销售收入中包含了这部
分材料的价值,需要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但是,甲供材料业务,建筑企业很难取得这部分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税额无进项税额为之抵扣,会造成多交增值税。

(四)营改增前的在建工程如何计税问题。

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时,会有一批执行原有合同的在建项目继续施工。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2013两个年度全国建筑业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统计数据计算,每年的在建工程平均占比超过63%。

营改增之后,这些在建工程如何给建设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计算了销项税额,已经没有进项税额与之抵扣,会造成多交增值税。

(五)存量资产的进项税额计算问题
建筑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等生产用存量资产,其净值或摊余价值还要在营改增以后的若干年内通过使用而转移为建筑施工产值,同时产生销项税额。

但可扣除的进项税额已经无法取得。

造成了“营改增”后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不匹配,增加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这个问题涉及建筑业中的大多数企业,量大且面广。

2013年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前两年营改增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文件,对以后各行各业的营改增都具有指导性作用。

下面我们就财税[2013]106号文件的规定和三年来我国营改增的实践,探讨建筑业营改增中所遇难点的应对办法,供读者参考。

第一、改变观念,建筑企业在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过程中,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实,营改增采取以票抵扣防止偷漏税是本轮税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长期以来,建筑企业流行一句话,叫做“买货不要发票便宜”。

从采购方来说,采购货物不要发票你是便宜了,殊不知,销售方会因为你占了税收的便宜而偷逃了税款。

建筑企业好大一块利润就是由于不要发票而获得的。

堵塞这块税收漏洞是所有纳税人的义务,建筑企业必须改变观念,采购货物、接受劳务时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通过过渡期政策解决“营改增”的改革阵痛
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第(六)项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这项政策也适用于建筑企业营改增时的在建工程,例如营改增时竣工未结算的在建工程或者既没有竣工、也没有结算的在建工程,营改增时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笔者进行了测算,如果对这些在建工程采取按简易办法计税,征收率按3%计算,这些老项目的税负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比交营业时有所下降税。

而且,对营改增前的老项目,上述文件还有另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税负不发生改变。

考虑到公交运输服务企业有可能在营改增之前刚刚更换过一批新车,短期内不会再大量购置新车,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实际情况。

财税[2013]10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即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针对建筑业营改增之前存有大量存量资产,对建筑业营改增的文件也会有类似规定,对建筑企业营改增中资产存量大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或更长时间,例如60个月)内不得变更。

这样规定,经过三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就会把存量资产的净值或余额通过折旧或摊销消耗殆尽。

简易计税期限一过,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恢复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再采购设备、周转材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应缴增值税额。

第三、对经营模式、组织架构的改造
财税[2014]57号文将商品混凝土的征收率调整为3%,对搅拌站来讲降低了税负,享受到了降税清费的好处。

为此,建议建筑企业可以考虑自已在施工现场建立搅拌站,采购水泥增值税率17%,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砂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可以获得3%的进项税额抵扣。

这样,降税清费的好处就转移给了建筑企业,可以达到降低增值税税负的目的。

第四、甲供材料的问题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时,计税的销售额中必须包含材料价值,缴纳增值税。

为了使收入与成本配比,建筑企业必须取得建材的发票,因此,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甲供材料,在甲方向乙方移送建材时应当按购买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是平价开具发票,甲方不会多交税,建筑企业可以抵扣进行税额。

再有一个处理办法就是由甲方指定供货商和建材的品牌,由建筑企业直接采购。

第五、选择供货单位的纳税人身份。

因为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可以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所以,建筑企业在选择供货或提供劳务对象时,必须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样,才可以取得四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既或是采购砂土石料、砖瓦白灰等地方材料,也不要向自然人采购,而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因为财税[2013]106号文件第五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自然人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其申请代开的发票只能是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是在原有税制基础上的改革。

长期以来增值税的大多数法规文件继续有效,为推动营改增的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又陆续推出一些新文件,对于面临改革前夜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应当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提前介入营改增的准备工作。

毋庸讳言,当前营改增一再推迟试点,其原因之一就是在建筑业房地产业税制改革遇到困难。

但是,我们必须从改革大局来看待营改增的意义。

我国推进中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营改增就是全面改革的基础和重点。

针对当期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最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就是降税清费,营改增便是这一措施的关键和首选。

“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和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新战略,“营改增”便是新战略中的战略突破点。

全面推行“营改增”对于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中国而
言,绝对不容犹疑,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应该加快推行,坚定全面推行“营改增”的决心和信心,把“营改增”推向全国所有行业。

作者简介
刘玉章,我国著名财税专家,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原中国银行结算处处长、稽核处处长,现受聘担任世界税收联合会财税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客座教授,财政部科研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

长期从事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审计等实际工作,潜心于房地产业财税研究,具有深湛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广泛的财经法规知识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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