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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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模式及保障措施分析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模式及保障措施分析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模式及保障措施分析*◎林宣佐1 王光滨2 郑桐桐2 王颜齐2 摘 要:进行农村宅基地改革是促进我国新时代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崭新突破口。

建立并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增加农村宅基地利用价值,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局势,是目前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以目前全国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着手,基于国内现已开展的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和实践效果,结合对全国不同地区实地调研以及官方相关数据,探讨农村宅基地改革中“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模式及配套保障措施。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流转;三权分置;流转模式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将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构想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中进行部署,提出要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积极探索宅基地合理退出机制和利用途径,切实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实施。

目前国内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与农村宅基地的大量闲置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亟须探索并建立宅基地的合理利用机制,激发宅基地的财产价值,以缓解城市用地紧张。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现状(一)一户多宅、超标超占现象突出,农村宅基地闲置比例较高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下,农民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获得,且宅基地具有永久性和无偿性的属性,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同时由于宅基地管理缺失,农村宅基地面积、建造位置等混乱局面也时有发生。

根据实地调研数据,目前多数农村常住人口中51-65岁所占比例较高,部分地区高达66.7%,近80%的年轻劳动力一年待在家里的天数不超过一个月,这就使得大部分宅基地处于空置状态,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二)缺乏合理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农户参与热情不高由于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严重不足,且农村宅基地实行无偿退出以及货币和房屋等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偏低,且对于宅基地退出后产生的宅基地发展权收益,很少甚至没有与农户共享。

农户生活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宅基地退出之后更容易出现住房、落户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出于对未来生活的担忧以及乡土情结的影响,大多数农户不愿意将闲置的宅基地退出。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2.08.20•【字号】哈劳社发[2002]97号•【施行日期】200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哈劳社发[2002]97号)各企业:现将《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形势。

现就我市企业工资分配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一)坚持实行按劳、按效和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建立完善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工资分配体制。

(三)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经济状况,自主选择决定分配办法。

(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兼顾企业内部各层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兼顾企业眼前和长远的利益。

二、企业工资分配主要方式(一)岗位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制。

岗位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是在测定的工作岗位劳动强度、技术要求及责职大小等因素而评定的岗位工资标准,适用于内部管理基础好的企业实施。

同时提倡企业探讨推行多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度。

如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

企业可以根据各生产经营岗位的实际对现行岗位技能工资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要提高关键岗位、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拉开差距,强化工资激励作用。

(二)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是有明确质量标准、产品数量准确、便于计算工资的分配形式。

使物质利益同所创造的经济成果紧密地结合起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从整体上提高人才队伍活力,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发展,按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意见》(黑政办发〔2018〕62号)、《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学校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农业大学办学目标,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

进一步完善适应高校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保障作用,兼顾奖励性绩效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形成激发活力、人尽其才、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四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学校内涵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稳定骨干人才,有利于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二)坚持稳定存量、用好增量、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向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一线骨干倾斜,统筹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重心下移、科学考评、动态调整”原则。

学校对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各单位根据各类岗位职责与任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程序,分类分级动态管理。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民主程序,严谨制定分配办法,自觉接受教职工民主监督。

三、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岗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科研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

离退休人员及后勤社会化岗位工作人员享受生活补贴。

四、基本构成绩效工资主要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岗位聘任为基础,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情况而定。

教职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专任教师完成最低教学工作量,方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上海建桥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试行办法

上海建桥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试行办法

上海建桥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试行办法(宣传材料) 07年12月27日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的要求,经学校董事会和校领导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在逐步提高教职工待遇的过程中,探索适合我校的分配激励机制,今年主要构建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框架和适度增加教职工收入。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办学活力及办学效益为目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发展.本次分配制度改革目的:一是有利于调动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二是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中青年教学骨干,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三是有利于形成适合民办高校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1、“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2、“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合理拉开差距,总体都能受益。

3、建立以岗定薪,以绩取酬,岗变薪变以岗位考核为核心的具有民办特色的分配机制。

4、建立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专项津贴。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5、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教职工薪酬,适当调整低收入人员的增资幅度.三、建桥学院薪酬新结构建桥学院人员工资结构将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和津贴四块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与原校工资相对应,本次分配改革每人增资8%;绩效奖金:总量在原全校2个月左右工资上增加20%,考核后拉开差距发放;新增校龄津贴将按每年20元计发。

四块结构工资分别表述如下:1、基本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符合上岗的基本要求,是教职工工资结构中的固定部分,是受聘教职工生活的基本保障,实行按月核发。

基本工资主要与工作表现、身份与资历挂钩。

受聘的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教师至少承担60%的额定教学课时。

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东农人字〔2011〕13号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办、直属及附属单位: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学校决定对我校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于2011年12月1日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11年12月8日通过第六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审议,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岗位职责和竞争意识,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决定对我校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范原则,理顺各系列人员收入关系,建立合理简化的职工收入结构。

(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强调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以岗定薪、责薪一致,实行优劳优酬。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当缩小收入差距,使最广大职工收入均有一定增长。

(四)强化人员出勤和业绩考核,严格按岗位贡献、出勤情况和考核结果分配津贴,充分发挥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

(五)实行校院(部、处)两级分配原则。

业绩津贴由学校根据一定标准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及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二、职工收入的构成职工收入实行主体结构上的“三元制”,即由工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三部分构成。

工资:是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的工资,根据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级和工龄确定,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

岗位津贴:是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确定的津贴,这是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

将对现行的由学校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进行归并调整,建立统一透明的岗位津贴系数体系。

业绩津贴:是与个人工作业绩密切联系的津贴。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84]商劳字第12号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84]商劳字第12号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正文:----------------------------------------------------------------------------------------------------------------------------------------------------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84)商劳字第12号1984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出:“供销社体制改革要深入进行下去,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

”“各级供销社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有关制度也要按合作企业性质进行改革。

”为了贯彻中央通知的精神,现对改革供销社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领导干部实行选举制。

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正副主任,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被选举的人员要经过社员代表充分酝酿和协商,必须符合“四化”要求。

当选后要报上级审批。

要注意把上级机关对干部的审查考核同社员群众对干部的监督、评议很好地结合起来。

当选的干部享受国家同级干部的政治待遇,实行职务津贴。

职务津贴从工资基金中开支。

当选的干部在任期内原则上不能调动,下届落选或在任期内被罢免的,取消职务津贴,按照原来的岗位安排工作。

社内中层干部和一般管理干部由主任提名任命。

提名任命的干部要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的由主任提出免职。

这样就能较好地保证干部能上能下,有利于发现和起用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的人才,加强供销社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二)新增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供销社需要增加人员时,应根据业务和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劳动计划,与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商定后,提出招工简章,公开张贴招工通告,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按德、智、体条件择优录用,张榜公布,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招收合同制职工的条件,应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个别地区招收高中毕业生有困难的也可以适当招收一部分初中毕业生),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

2024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细则(三篇)

2024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细则____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____通知,《若干意见》共分七个部分: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____领导。

完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

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

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

2024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细则(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规范2024年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基本原则1. 社会公平原则:工资收入分配公平合理,遵循劳动者贡献与收益相统一的原则,弱势群体应得到适当照顾。

2. 经济效率原则:工资收入分配应与企业发展和绩效挂钩,激励劳动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吉林农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实施方案

东农校发〔2012〕40号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东北农业大学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2012年10月30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2012年11月5日东北农业大学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付透明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财〔2012〕16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务卡的性质所谓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的信用卡(贷记卡),具有一定的透支消费额度和透支免息期。

公务卡将传统现金支付结算改为用公务卡支付结算,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教职工个人为公务卡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二、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学校教职工公务活动必须使用公务卡。

公务卡使用范围: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日常公用支出和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单笔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详见附件《东北农业大学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

其中,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强制性支付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使用公务卡而采用现金支付的,报销时必须作出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和计划财务处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学校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学校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学校收入分配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收入来自于多个渠道,包括政府拨款、学生学费、捐赠等。

为了合理分配学校的收入,并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学校收入分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的收入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福利所用,是提高收入使用效益的重要管理手段。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才能更好地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激励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收入分配应坚持公平原则,按照各方面的贡献和需要进行分配,避免利益不均衡的情况发生。

2. 教育优先原则:学校收入的优先使用应当用于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条件得到改善。

3. 激励机制原则:学校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学校的发展。

4. 公开透明原则:学校收入分配管理应公开透明,定期公布收入情况、分配方案和使用情况,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评估。

三、收入来源学校的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拨款:每年政府会拨款给学校,用于学校的基本运转和发展,如教职员工工资、课程建设、图书采购等。

2. 学生学费:学生交纳的学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用于学校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建设。

3. 捐赠:学校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款项和物品,用于学校的特殊项目和公益活动。

4. 合作与开发:学校可以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者开发一些可盈利的项目来获得额外的收入。

四、收入分配方案1. 拨款支出:政府拨款主要用于学校的基本运转和发展,包括教职员工的工资、课程建设、图书采购等。

拨款金额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办学水平、师生人数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2. 学生学费使用:学校收取的学生学费主要用于提高学校的教学条件和教育质量。

一部分用于教职员工的培训和福利待遇,一部分用于教学设施和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一部分用于奖励学生,鼓励他们不断进取。

3. 捐赠款物的使用:学校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当用于对学校的特殊项目和公益活动进行支持,如设立奖学金、购买专业设备、开展社会实践等。

(最新参考答案)市场经济与宏观管理作业题参考答案20120406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市场经济与宏观管理作业题(一)一、填空题1.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商品交换就必然有市场。

2. 市场第一原生主体是消费者、市场第二原生主体是企业、市场第一派生主体是政府、市场第二派生主体是消费者。

3.生产社会化,是指由分散的小规模的小生产者变为集中的大规模的社会生产的过程。

4.产业结构具有客观性、整体性、层次性和动态性特征。

5.投资活动过程包括资金的投资项目的形成与筹集、投资的分配、投资实施、资金回收和增值四个阶段。

6.市场经济主体包括企业、政府、个人和联产承包农户。

7.市场经济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额配置方式方式。

二、判断题(在正确的命题后打“√”;在错误的命题后打“Х”,并改正过来。

)1.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不能用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

X2.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经济杠杆。

X3.全国人大是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主体。

√4.美国没有政府计划。

X5.日本和法国的宏观经济计划在西方国家里是非常成功的。

√三、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1-4个是正确的,将其标号写在题后括号内。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在党的第几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

( D )A.十一届三中全会B.十二大C.十三大D.十四大2.市场经济的缺陷表现在( A C )A.市场调节的滞后性B.市场调节的无效性C.市场调节的盲目性D.市场的“失灵”3.生产社会化主要表现在( AB )A.生产资料使用的社会化B.生产过程的社会化C.生产目的的社会化D.生产组织的社会化4.宏观经济管理的一般目标有( ABC )A.经济增长B.结构优化C.国际收支平衡D.低人口增长率5.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综合管理系统主要包括( ABC )A.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B.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C.国家财政部D. 国务院四、计算题某年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总量为13984.2亿元,进口2055.3亿元,出口1829.8亿元,全年消费需求为10441.1亿元,投资需求556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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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农人字〔2011〕13号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办、直属及附属单位: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学校决定对我校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于2011年12月1日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11年12月8日通过第六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审议,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岗位职责和竞争意识,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决定对我校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范原则,理顺各系列人员收入关系,建立合理简化的职工收入结构。

(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强调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以岗定薪、责薪一致,实行优劳优酬。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当缩小收入差距,使最广大职工收入均有一定增长。

(四)强化人员出勤和业绩考核,严格按岗位贡献、出勤情况和考核结果分配津贴,充分发挥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

(五)实行校院(部、处)两级分配原则。

业绩津贴由学校根据一定标准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及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二、职工收入的构成职工收入实行主体结构上的“三元制”,即由工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三部分构成。

工资:是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的工资,根据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级和工龄确定,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

岗位津贴:是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确定的津贴,这是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

将对现行的由学校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进行归并调整,建立统一透明的岗位津贴系数体系。

业绩津贴:是与个人工作业绩密切联系的津贴。

教学科研人员及学院教辅人员的业绩津贴由本科教育教学业绩津贴、研究生教育教学业绩津贴、科研业绩津贴、学生工作津贴、社会服务业绩津贴等组成;管理人员的业绩津贴以教学科研人员当年业绩津贴(只含本科教学工作量津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津贴、指导研究生津贴)的平均值为参考确定基数;教辅单位人员的业绩津贴按一定均值核拨;各类人员个人荣誉奖励津贴等。

三、岗位津贴(一)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系数与基数的乘积。

(二)岗位津贴系数:各系列人员岗位津贴系数详见下表。

(三)岗位津贴基数: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确定,定期进行调整。

2011年岗位津贴基数为3,000元。

四、业绩津贴(一)教学科研人员及学院教辅人员在学校核定的业绩津贴总量内,按以下标准执行。

1.本科教学业绩津贴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标准执行。

(详见附件1)2.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按照研究生处制定的标准执行。

(详见附件2)3.科研业绩津贴按照科学技术处制定的标准执行。

(详见附件3)4.学生工作津贴按照学生工作处制定的标准执行。

(详见附件4)5.社会服务业绩津贴按照合作共建与技术转移中心制定的标准执行。

(详见附件5)(二)管理人员1.管理人员业绩津贴为业绩津贴的基数与业绩津贴系数的乘积。

2.业绩津贴系数按照所任党政职务级别确定,标准为:正厅级为2,副厅级为1.8,正处级为1.2,副处级为1,正科级为0.7,副科级及以下为0.5。

(三)教辅单位人员高等农业教育发展研究所、国际农业信息与产业研究所、图书馆(出版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档案馆、宣教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单位的业绩津贴按人均10,500元/人核拨给所在单位。

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究中心、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豆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单位的业绩津贴按人均7,000元/人核拨给所在单位。

(四)各类人员个人荣誉奖励津贴标准详见下表。

五、工人工人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标准:技师8,000元/年,高级工人7,400元/年,中级工人6,800年/元,初级工人、普工6,200元/年。

六、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

离休人员2,300元/年,退休人员2,000元/年。

七、津贴发放政策1.各单位必须对各类人员核定基本工作量标准并上报人事处,否则不予核发本单位的业绩津贴。

2.岗位津贴是与岗位职责挂钩的工作性津贴,没有福利性质,故不在岗位者、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未完成基本工作量者不发岗位津贴。

强化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发放岗位津贴的75%,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

3.岗位津贴全年按10个月核算,2月、8月不发。

岗位津贴按月由各单位上报职工岗位津贴明细表随月发放,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扣减岗位津贴的在核拨本单位业绩津贴中扣减。

业绩津贴每年核拨一次,学校核定的业绩津贴总量,必须全部用于本单位业绩津贴的发放,遵循“专款专用,余额留用”的原则。

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年终一次性发放。

4.学校新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在未明确岗位前,岗位津贴按照博士毕业执行第17级标准,硕士毕业执行第18级标准,本科及以下执行第19级标准。

其他新聘人员自聘任到岗之月起按所聘岗位发放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自岗位变动之下月起按新聘岗位兑现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调出、死亡人员自离岗或停薪之下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或生活补贴。

正常退休人员和离岗休养人员,自退休和离岗休养之下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改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5.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教师岗位津贴总额上浮3~5%用于各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党群工作和日常管理等其他业绩津贴。

6.学院专职科研人员的业绩津贴由其所在科研课题组负责筹集,由项目主持人按实际贡献制定分配办法。

7.核拨的标准课时津贴,各教学单位严禁按均值发放,必须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及实际教学质量确定不同的课时津贴标准。

8.管理人员业绩津贴按各职务级别核拨给各单位,各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管理人员的考核、测评方案,经本单位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本单位内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测评,并根据考核测评结果确定管理人员业绩津贴分配方案,严禁平均发放。

对平均发放管理人员业绩津贴的单位不予核拨津贴额度。

9.各单位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双肩挑”人员,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任务。

其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28学时(确因师资不足,经批准多承担教学任务人员除外)。

“双肩挑”人员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按就高原则执行,对享受管理人员业绩津贴的“双肩挑”人员,可同时计算本人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津贴及不超过本人指导研究生2,400元的导师津贴。

10.经学校批准公派支农、借调、挂职等到校外工作的人员,享受在岗职工的一切福利待遇。

11.经学校批准,各类人员在职进修、脱产学习,各单位可根据其学习性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确定发放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12.因私出国(境)人员,自出国(境)之下月起,停发出国(境)期间的所有津贴。

因公出国(境)3个月以内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照发;因公出国(境)超过3个月的,自出国(境)之下月起,停发出国(境)期间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13.婚假、丧假在政策规定的假期内,其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照发。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3个月)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照发,超假期间停发。

14.月旷工1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所有津贴;病假期间,按休假天数除以30乘以月津贴标准扣发;事假期间,按休假天数除以15乘以月津贴标准扣发。

15.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视情节轻重停发3个月~1年津贴。

造成各类事故的责任者,在组织做出处理前,暂停发所有津贴。

16.原校内津贴自筹经费的单位可参照本津贴分配办法执行,也可自行制定分配办法,报学校人事处和计划财务处备案后执行。

17.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的津贴及相关政策。

八、本办法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11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起执行。

原校内津贴分配办法废止。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2.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3.东北农业大学科研业绩津贴分配办法4.学生工作津贴分配办法5.社会服务津贴核算办法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包括本科教学工作量津贴和教学建设业绩津贴。

一、本科教学工作量津贴学校根据经济状况确定本科教学工作量津贴总额和标准课时津贴(2011年标准课时津贴为41元),按照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实际情况核拨。

同时根据对各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效果等评价结果,对各学院教学工作量津贴按5%比例上下浮动,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学院在教学工作中争先创优。

各学院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对教学人员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津贴。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教学工作量计算遵照数量与质量同步的原则,即最后教学工作量等于学时×K(质量系数)。

K分为a、b、c等级,对应的量化数值分别为1.2;1.0;0.8。

(二)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及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答疑、考核、网上录入成绩、上报成绩等整个环节。

2.学时计算:计划学时×上课人数折算系数上课人数折算系数=1+(x-30)/150 (x为上课人数,x≥30);体育课程教学的教师工作量按理论课执行。

(三)承担实验课教学的教师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核、上报成绩。

2.学时计算:计划学时×上课人数折算系数上课人数折算系数=1+(x-30)/150 (x为上课人数,x≥30)。

(四)承担准备实验、准备实习、指导实习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及教辅人员1.教学内容包括:准备实验、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批改、考核、上报成绩。

2.津贴计算:按各教学单位教学计划、专业性质确定学生数人均值作为各教学单位的指导实习、指导论文津贴、准备实验学时津贴等。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生命科学学院按本学院学生数300元/人;动物医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按本学院学生数220元/人;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按本学院学生数180元/人;园艺学院、工程学院按本学院学生数150元/人;食品学院、水利与建筑学院按本学院学生数110元/人;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法学院按本学院学生数70元/人。

二、教学建设业绩津贴教学建设业绩津贴标准详见下表: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按照当年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指导学位论文奖励情况,依据以下办法核拨给各相关学院。

一、课时津贴(一)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1.理论课工作量=理论学时)上课人数(⨯+-110020(选课人数不足20人以20人记)2.实验课工作量=实验学时)上课人数(⨯⎥⎦⎤⎢⎣⎡+⨯-185.0115 (选课人数不足15人以15人记) 3.课时工作量=理论课工作量+实验课工作量 (二)各学院课时津贴核算方法各学院总课时津贴=标准课时津贴(2011年标准课时津贴为41元)×课时工作量二、指导研究生津贴核拨给各学院的研究生导师指导津贴总数为各院当年在学全日制各类研究生数与相应标准的乘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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