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投标规定
工程监理招标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为规范工程监理招标工作,提高工程监理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工作。
二、招标范围1.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等。
2. 招标范围应明确工程监理项目的规模、类型、地点、建设内容等。
三、招标条件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工程监理领域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3. 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有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的成功案例。
5.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等。
2. 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条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 招标须知应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期限、监理费用、评标标准、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事项。
4. 投标须知应明确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等。
5. 投标文件格式应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五、评标标准1. 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和业绩(30%):包括企业信誉、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等。
2.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20%):包括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3. 投标人的监理团队(20%):包括监理人员资质、监理人员经验、监理人员配置等。
4. 投标人的监理方案(20%):包括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方法、监理措施等。
5. 投标价格(10%):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公正性为原则。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监理的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第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招标公告;2. 投标邀请书;3. 工程概况;4. 投标文件的组织和要求;5. 投标人资格要求;6. 投标文件评标方法;7. 投标保证金要求;8. 招标文件的购买和提取;9.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通过媒体发布,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审查第七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 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2. 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施工管理能力;3. 有良好的工程信用记录。
第八条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应当公开、透明、公正。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设立专门的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由监理专家、法律顾问等构成。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准备与递交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给招标人。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报价;2. 投标人基本信息;3. 项目经理及监理人员的履历;4. 监理服务方案;5. 监理工作组织和管理措施;6. 监测和评估方法;7. 监理工程施工质量保证计划;8.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第五章投标文件评标与中标结果公示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
第六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第十六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签订监理合同。
监理招标文件规定

一、招标公告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1.2 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名称]1.3 招标内容:本工程监理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4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1.5 招标地点:[招标地点]1.6 招标时间:[招标时间]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金额]万元。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监理资质。
2.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2.4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名,其中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名,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名。
(2)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监理人员[数量]名,其中具有[资质等级]监理工程师[数量]名。
2.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2.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因监理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投诉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内容3.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监理服务内容(4)监理服务期限(5)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6)监理合同(7)投标文件要求(8)其他要求3.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确保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要求4.1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监理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7)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8)监理大纲(9)投标报价(10)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4.2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4.3 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五、评标标准与方法5.1 评标标准:(1)投标文件完整性:[分数](2)监理人员配备:[分数](3)类似项目业绩:[分数](4)监理大纲:[分数](5)投标报价:[分数]5.2 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监理-施工招标管理规定

施工招标管理规定页号:1/6受业主委托,本公司以招标、议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承包商,经营策划部是招标工作的办理机构,项目总监(代表)参与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1、招标策划1.1申请并委托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招标或议标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获批准后,委托我公司组织招投标。
1.2编制招标计划我公司接受委托,经营策划部应编制委托项目整体的施工招标计划(施工招标策划书),包括时间安排、初步招标方式、需要业主配合事项,总经理审核后,作为咨询成果提交给业主审定,作为开展后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确定招标方式2.1根据工程特点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2.2视工程具体情况,招投标工作小组决定招标方式,即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之一。
2.3除非全权委托,上述委托或招标均应在作出决定后当日通报业主,以取得一致意见。
3、合格承包商审查经营策划部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时,对参与投标或议标的承包商进行预审,预审内容主要是承包商的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状况、信誉、环保、业绩、设备状况等。
4、委托书或招标文件4.1对批准的直接委托项目,由授权委托人发出《工程委托书》,《工程委托书》应规定委托工程的范围(必要时附图)、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以及结算方式。
4.2对招标项目,经营策划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4.2.1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为国际组织贷款的项目,则应符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规定。
施工招标管理规定页号:2/6(2)公正地处理业主与承包单位的正当利益。
(3)完整、准确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如招标工程/物资的性质、规模、结构/用料特征、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建设条件等,以便使投标单位的投标建立在可靠基础上,并防止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4)招标文件中各部分内容应力求统一,用词应力求明确、严谨,避免对文件的理解和解释产生分歧而形成纠纷。
4.2.2内容(1)工程/物资综合说明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及结构特征、主要工程/物资量、分标情况或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工期要求及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业主有要求时)等。
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理规定

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和监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监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机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监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开展,不得违法违规操作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各类相关单位,应当遵守监理规定,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第二章招标工作第六条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组织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工作,建立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评标、定标等制度,确保公平竞争。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范围、要求、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施工期限、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方便投标人进行准确报价。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确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选定最终的中标人。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中标结果,同时要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说明,不得泄露中标人的商业机密。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工程施工的各项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三章投标工作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如实准备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竞标。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并且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确保投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工程监理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工程监理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1. 引言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保障参与者的权益,提高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性。
本规定针对工程监理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2. 投标保证金的定义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为保证其认真参加投标,并遵守相关规定而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投标保证金旨在确保投标人履行投标义务,加强投标人的信誉度,同时可以避免投标人放弃或拖延中标项目的风险。
4. 工程监理类项目的特点工程监理类项目具有维护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责任。
由于监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招标人的利益,因此工程监理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较高。
5. 工程监理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工程监理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为合理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总投标价的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存款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投标人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上予以考虑。
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束后返还给投标人,没有任何利息。
6. 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工程监理类项目中,由于项目规模较大、风险较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追加保证金。
具体情况如下: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存在重大错误或虚假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追加保证金。
如果投标人在履约期间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追加保证金。
如果投标人严重违反招投标相关法规和规定,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追加保证金。
7.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流程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及时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对,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返还给投标人。
如果有追加保证金的情况,追加保证金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返还给投标人。
招标人应向投标人出具相关的返还凭证,并保留相关的存款记录。
8. 结论工程监理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一环。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程序(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1)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2)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6)招标人联系方式。
2. 招标公告的发布要求(1)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如《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2)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3)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招标项目的概况;(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5)评标办法;(6)投标保证金的要求;(7)合同主要条款;(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完整、准确、清晰;(3)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明确,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4)招标文件应当对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说明,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招标文件发售1. 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有意向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应当采取以下方式:(1)现场发售;(2)邮寄发售;(3)网络发售。
2. 招标文件的发售要求(1)招标文件发售应当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招标文件发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3)招标文件发售应当提供购买发票。
四、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1.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报价;(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工程监理招标规范(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招标活动,保障工程监理服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监理招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监理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监理招标活动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条件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具有工程监理资质;(三)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四)有明确的监理项目需求;(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招标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取得相应的规划、设计、施工许可证;(二)工程规模、技术标准明确;(三)工程投资估算合理;(四)具备招标所需的资金、土地、技术等条件;(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招标文件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邀请书;(三)投标须知;(四)监理合同主要条款;(五)监理大纲;(六)监理服务范围;(七)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八)评标办法;(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监理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技术标准;(二)监理服务内容、工作范围、工作要求;(三)监理费用;(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签订及履行时间;(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章投标第九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工程监理资质;(二)具有独立承担监理业务的能力;(三)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四)无不良信用记录;(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监理大纲;(四)监理服务团队介绍;(五)监理费用报价;(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监理招投标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号令)《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2.评标组织及职责]招标人应从下列方法中选择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a.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招标合同段的公开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除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推荐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b.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其中财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c.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两名中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1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或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
同组成,人数为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
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
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2)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综合评分;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的,应先对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然后再进行商务文件的初步评审。
(6)财务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7)推荐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