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药物管理操作规程
最新药物Ⅱ、Ⅲ期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药物Ⅱ、Ⅲ期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1.过程详述1.1试验启动阶段1.1.1 项目交接市场部、项目管理部与临床中心项目部签署正式项目交接文件,同时交接临床前研究综述资料和已有的临床研究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相应的药学研究资料和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项目交接单包括:项目名称、客户信息、客户经理、合同风险、项目预算、完成时限、项目经理职责、厂家提供资料清单等内容。
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由厂家提供研究者手册,或者项目经理撰写研究者手册,该手册包括:药物理化性质、药理、药效、毒理以及已有的临床研究资料。
研究者手册是临床试验开始前的资料汇编。
研究者手册的内容一般包括:目录、序言、化学和物理性质、临床前研究、药理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已有临床资料、药品使用信息等。
1.1.2 项目时间计划项目正式交接后,要求项目经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临床试验工作的时间计划。
1.1.3 基地和研究者筛选详见:CRD-SOP003临床试验基地筛选流程。
另:基地筛选必须充分发挥当地监查员的作用,把详细情况和条件要求发给当地监查员,由他们筛选全部或者部分合适的试验基地。
1.1.4试验方案初稿等资料的准备在试验负责单位和主要研究者确定以后,即可与申办单位和主要研究者拟定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等资料,以供首次研究者会议—方案讨论会使用。
设计并准备临床试验中所用的其他各种文件和记录表格。
1.1.5首次研究者会议-方案讨论与试验布置会详见CRD-SOP005 临床试验首研会规程。
1.1.6报伦理委员会审批根据首研会讨论的结果,修改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资料。
按照GCP的要求,所有临床试验必须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在实际进行临床试验时,首先必须取得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其他参加单位是否要过伦理根据各家单位的具体要求而定。
项目负责人按照CRD-SOP 008 临床试验过伦理资料准备规程准备过伦理资料。
伦理委员会将对临床试验批准文件、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药检报告、研究者手册、、病例报告表进行审批。
XX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病人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XX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病人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XX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病人的管理操作,确保试验过程中病人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二、试验病人筛选与入组1. 根据试验方案,制定病人筛选条件,并详细记录筛选过程。
2. 筛选合适的病人后,进行入组前评估,包括病情评估、健康状况评估等。
3. 入组前,向病人提供试验目的、方法、可能的利益和风险等相关信息,并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书。
三、试验期间病人管理1. 实施试验期间的监测与观察,包括相关生理指标的测定、不良事件的记录等。
2. 定期对病人进行随访,评估其健康状况及试验效果,并做好相关记录。
3. 对于出现不良事件或试验失败的病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在案。
四、试验结束与病人随访1. 试验结束后,对病人进行结案评估,并提供相关治疗或咨询建议。
2. 进行试验后的随访,记录病人的长期效果及不良反应等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与分析。
五、病人权益保护1. 病人权益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包括病人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等。
2. 严格遵守伦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保证试验过程的道德性和合法性。
3. 在试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病人的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
六、附则1. 本操作规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试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生效。
2. 试验机构应对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确保操作规程得到正确实施。
3. 本操作规程的修订和变更应经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
以上为XX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病人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请遵守执行。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中的标准操作规程

、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的实施
培训与考核
对相关人员进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并能够 正确执行。
执行监督
对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操作符合规定要 求。
记录与报告
对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 采取相应措施。
标准操作规程的更新与修订
检查方式公开透明
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结果应公开透明,以便受试者和公众了解药物临床试验的管 理情况。
整改与处罚措施
整改要求明确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 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01
处罚措施严厉
对于违反标准操作规程的行为,应依法 依规进行处罚,以警示和纠正不当行为 。
02
03
建立问责机制
培训方式多样
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讲座、案例分析、模 拟操作等,以提高受训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和问题解决能力。
监督与检查的方式与频率
定期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药物临床试验的过 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
不定期飞行检查
进行不定期的飞行检查,以发现和纠正药物临 床试验中的违规行为。
在受试者信息管理和数据采集过程 中,未能充分保护受试者的隐私, 导致信息泄露和滥用。
REPORT
THANKS
感谢观看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
制定风险控制计划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 的风险控制计划,包括预防措施 、应急预案等。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按照控制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对 各类风险进行控制,确保试验的 顺利进行。
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试验用药品运输、接收、保存、分发、使用、回收、返还与销毁的标准操作规程。
2、定义: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 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3、范围:适用于所有药物临床试验。
4、内容:对试验用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
4.1 试验用药品的运输:4.1.1 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
4.1.2 药品的运输应由有资质的物流公司进行(提供资质证明),运输过程符合药品的要求,提供运输中的温度控制记录。
4.2 试验用药品的接收:4.2.1 由药品管理员负责接收试验用药品。
4.2.2 每次接收时要查验药品检验合格报告(批号相符);检查生产试验用药品的厂家GMP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4.2.3 检查试验用药外包装有无破损,根据药品运送箱内温度计所读出的温度值判断是否符合试验用药的运输储存条件。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予接收,及时登记,并退回。
4.2.4 检查试验所用药品的外包装与标签是否对应,是否明确标注为临床试验专用。
4.2.5 根据临床研究方案,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保存条件及注意事。
4.2.6 检查是否有相应的应急信封,并存放于中心文件夹。
4.2.7 核实无误后,双方交接人填写接收登记表并签字和日期。
4.2.8 接收后登记在试验用药品入库单上,并放入专用柜内上锁。
4.3 试验用药品保存4.3.1 所有试验用药按照试验方案要求保管,室温保存的药品存放于加锁专柜内,低温保存的药物保存于专用冰箱内并上锁。
4.3.2 每个工作日定时监测温湿度,并记录在专用登记表中。
4.3.3 每周五检查记录温度监控设备,超温报警后及时处理。
4.4 试验用药品的分发与回收4.4.1 由药品管理员凭研究者的处方发放药品。
详细填写发药记录表,注明受试者姓名缩写(编号或代码),发药日期、药物编号及发放数量,由发放人和审核人双签字。
临床试验药物管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药物管理操作规程一、试验药物的采购和管理1.1试验药物的采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
1.2负责采购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流程。
1.3试验药物的采购应根据试验计划,确定试验所需药物的品种、数量、剂型和规格等信息。
1.4试验药物的采购记录应包括药物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在相应的档案中。
1.5试验药物的管理应按照药物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所购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二、试验药物的贮存和保管2.1试验药物的贮存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药物的质量和稳定性。
贮房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控制在指定范围内。
2.2试验药物的贮存区域应与其他药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3试验药物的贮存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对药物进行检查,确保没有过期或者变质的药物。
2.4试验药物的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并按照药物管理制度进行。
三、试验药物的分发和使用3.1试验药物的分发应根据试验计划和研究者的需求进行,确保药物分发准确、及时。
3.2试验药物的分发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分发的药物信息,包括药物名称、批号、数量、分发日期等,并由受试者和研究者签字确认。
3.3参与试验的研究人员应了解试验药物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在使用前进行培训和指导。
3.4试验药物的使用应按照试验方案和受试者入选标准进行,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四、试验药物的废弃和销毁4.1试验药物的废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将试验药物随意丢弃或非法销售。
4.2废弃的试验药物应收集并进行专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影响。
4.3已废弃的试验药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进行记录。
4.4试验药物的销毁记录应包括药物名称、批号、数量、销毁日期等信息,并保存在相应的档案中。
总结:以上是临床试验药物管理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试验药物的采购、管理、贮存、保管、分发、使用、废弃和销毁等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规定和操作规程,以保证试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受试者用药管理操作规程

受试者用药管理操作规程受试者用药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安全性,确保受试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得到适当的药物管理,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项目的受试者用药管理。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的执行目的是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确保试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临床试验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受试者用药管理环节,包括试验前的药物申请和准备、试验中的药物随访和管理,以及试验结束后的药物清算和处置。
第二章药物申请和准备第四条承担试验的机构应根据试验方案和受试者用药计划制定药物申请和准备计划,明确药物的种类、批号、生产厂家和数量等信息。
第五条药物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法规要求,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条药物的仓库管理应符合GSP要求,确保药物的储存条件和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受试者随机分组后,药物应按照受试者编号和分组信息进行正确配药,保证药物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第八条受试者用药前,应进行受试者信息确认,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等,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药物剂量的计算和调整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临床试验医生进行,并按照试验方案和个体化的治疗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章药物随访和管理第十条受试者用药后,应进行定期的药物随访和管理,包括记录用药的时间、剂量和副作用等。
第十一条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时间应严格按照试验方案执行,如需调整应经过试验组组长和临床试验医生的同意。
第十二条药物随访和管理记录应及时、准确和完整,记录人员应为相关专业人员,记录内容应具有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受试者在用药期间,如出现重大不良事件或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报告试验组组长和临床试验医生。
第四章药物清算和处置第十四条试验结束后,药物应按照药物管理标准和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清算和处置。
第十五条未使用完的药物应进行妥善保存,记录药物的名称、剂量、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介绍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介绍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是保障药物临床试验安全合规进行的重要文化规范,也是药物临床试验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的规定。
以下是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详细介绍。
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制度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行为规范和约束性文件,包括了试验机构管理的职责、试验人员的行为规范、试验过程的规范、数据管理和归档等方面的规定。
1. 试验机构管理的职责试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试验机构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和合规进行。
试验机构应当设立药物临床试验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试验管理人员,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责,监督和指导试验全过程。
2. 试验人员的行为规范试验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诚信参与试验,服务于科学,确保试验过程的真实可靠。
试验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规定的培训,熟悉试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试验人员的任何行为都不应该影响试验过程的可靠性。
3. 试验过程的规范试验过程需要按照实验方案进行,熟知操作技巧,规范文书记录,准确执行试验流程。
试验过程需要严密把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试验人员应当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监督,严禁试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
4. 数据管理和归档试验数据应当按照严格的规定管理和归档,建立规范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试验数据应当保存至少5年,纸质数据应当进行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数据需保存原始文件。
二、标准操作规程标准操作规程是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必须执行的规定,包括试验流程、试验方法、文件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1. 试验流程试验流程应当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案进行,严格按照试验计划安排试验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2.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应当建立在合理的科学和实践基础上,确保试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试验方法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避免错误方法和不当的操作影响试验过程。
药物临床试验试验药物领取、保管、分发、回收、退回或销毁的标准操作规程

药物临床试验试验药物领取、保管、分发、回收、退回或销毁的标准操作规程试验药物由专业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试验药物管理员)负责试验药物的管理。
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的领取、保管、分发、回收、退回或销毁,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主要内容应包括:1.试验用药物的领取(1)由专业科室药物管理员到机构办公室领取本专业试验用药。
(2)发放和接收试验用药物的双方均要求逐一核对药物外包装、剂型、规格、有效期、批号和数量等项目。
(3)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临床试验用药物与试验相关物资请领发放记录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由机构办公室保存领药单。
2. 试验用药物的保管(1)由专业科室药物管理员负责保管试验用药物。
(2)试验用药物应依照药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贮藏条件合理保管。
(3)如无特殊贮藏要求,应将试验药物进行分类,单独存放于带锁的专用储藏柜中。
(4)对于周期较长的试验,应针对特殊气候条件定期查看药物,防潮、防霉、防虫,查看试验药物有效期。
(5)对试验用药物进行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3.试验用药物的分发(1)应建立试验用药物分发记录表。
注明试验项目和试验用药物名称等。
该表随试验用药物同柜保存,在分发时记录。
(2)由专业科室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向药物管理员提供可以领取试验用药物的研究者名单。
(3)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向药物管理员按所需量领取试验用药物。
(4)领取和分发试验用药物的双方应在试验用药物分发记录表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及数量。
(5)分发过的所有试验用药物必须有符合手续的处方或病历医嘱记录,以备查对。
(6)试验用药物如有破损、丢失,应登记并注明理由。
(7)双盲对照药物的随机分组编号,必须在发药前严格检查无误方可发放。
(8)试验用药物应严格按照试验要求分发给受试者,不得转交和转卖,不得作其他试验使用,更不得给非受试者使用。
(9)分发试验用药物不得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
4.试验用药物的回收(1)剩余试验用药物应单独存放,临床试验结束时,由药物管理员清点剩余试验用药物,并在试验用药物分发记录表上记录剩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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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药物管理操作规程
Ⅰ目的:建立临床试验用药物接收、保管、发放、使用、回收的SOP。
II 范围:适用于本机构所有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注册类医疗器械项目中含药器械也适用。
Ⅲ标准操作规程:
1.临床试验用药物接收
1.1.机构药房药物管理员接到机构办公室“立项通知单”后,根据申办方/CRO公司填写的“试验用药品管理信息摘要表”进行项目建档,并负责接收临床试验用药物。
1.2.试验用药物接收时应具备:
1.2.1.质量检验报告单(不同批次的药物具有各自的质量检验报告单)。
1.2.2.试验药物如为进口药物,提供该药的进口注册证或进口药品通关单;提供不了的,须予以说明。
1.2.3.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XX药品监督管理X或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以及境外生产的临床试验用药物,必须经XX药品监督管理X或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1.3.药物接收人在接收试验药物时应检查:
1.3.1.药物的名称或代码(编号)、规格、剂型、包装、标签是否与项目要求相符;是否具有临床试验专用标识。
1.3.
2.药物的数量(以最小计数单位计,下同)、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贮运条件是否与项目要求相符。
1.3.3.凡双盲试验用药物,应检查其包装外形、气味、标签和其它特征是否符合双盲要求。
1.3.4.以上情况若有不符,及时联系申办方或CRA,予以拒收,或隔离保存在合适环境,并在药物交接单上注明相关问题,待申办方质检部门出具分析报告后再处理(入库使用或退回申办方)。
1.4.药物交接单以上信息核对准确后,由药物接收人和药物提供者双方签字,一式两份,一份机构药房留存,试验结束后放入研究者文件夹。
1.5.药物接收人填写试验用药物入库登记表,签字并注明日期。
2.试验用药物保管
2.1.试验用药物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接受过GCP培训。
2.2.试验用药物储存
2.2.1.对接收的药物,在符合保存要求的前提下,按项目分类保存于专用药柜或冰箱,药柜应带锁;管制药物双人双锁保管。
2.2.2.试验用药物应在防潮、防火、防盗的场所内,按照申办者所指明的并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储存(如避光)。
2.3.做好试验用药物及相关仪器设备养护
2.3.1.试验药物存放期间应有温(湿)度记录,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一旦接收到温湿度异常报警短信后,及时处理,尽快恢复正常。
预计常温、阴凉储存条件在24小时内、冷藏在2小时不能够恢复正常的,采取转移药物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证存储条件。
如果判断储存条件异常可能影响药物质量的,及时联系申办方或CRA、主要研究者和机构办公室,商谈处理方法。
及时记录相应处理措施及结果。
2.3.2.药物管理员应每季度检查所储存的试验药物的外观情况、数量及效期(少于6个月做好近效标识)。
若有异常,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申办者(或CRA)与研究者近效药品发放时应特别注意交代效期问题,确保在有效期前使用。
过期药品应单独放置,不得使用,并在《试验用药物入库登记表(机构药房用)》、《试验药物盘存养护表》(详见机构药房管理SOP)注明当前在库试验用药品的检查情况记录。
2.3.3.试验药物储存相关的仪器设备(冰箱、温湿度监测仪等)应定期检验维护并记录(至少一年一次)。
设备故障应及时联系维修部(电话33719),维修应有记录。
2.3.4.药物管理员应负责药柜或库房门窗上锁,并保管好钥匙。
机构药房在下班无人情况下,启动红外报警装置。
发现试验药物失窃,立即报告保卫科、申办方、主要研究者、机构办公室,协调处理。
3.药物发放及补充
3.1.试验用药物由机构药房接收保管,由项目组成员凭“临床试验专用处方”到机构药房领取试验药物。
机构药物管理员核对处方和随机信息(如适用),按处方发药,填写发放记录表,并留下处方,发药者、取药者需在处方上签名。
3.2.项目组需要批量领出药物的,主要研究者可向机构办公室提交“专业科室试验药物/医疗器械/试剂保存申请表”(详见临床试验启动和培训SOP),同意后由项目组药物管理员批量领出,填写发放登记表。
在科室保管期间,项目组药物管理员参照机构药房管理模式,应做好试验药物的领用、储存、发放、使用、回收等管理,每季度一次检查药物的外观、效期、数量,做好相关管理记录,异常情况处理同2.3。
3.3.领用需冷藏保存的药物时,应根据项目要求携带符合该药物保存温度的保温箱,并配备温度计用于记录运送过程中的最低最高温度。
药物取出前,应先立即查看并记录最低最高温度,若超过储存温度范围,根据方案要求判断是否使用该药物,不能使用的药物则退回机构药房隔离放置,避免再次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3.4.发现剩余药物不足时,机构药房药物管理员及时联系申办方补充。
4.试验药物使用及回收
4.1.若领取的试验用药物为病人不能自行使用的(如注射剂),则交给研究护士,由研究护士按医嘱对受试者进行用药,并做好使用记录,应根据方案要求进行回收或科室销毁,并保留记录。
4.2.若试验用药物为受试者自行保管使用的药物,由项目组成员分发给受试者,并进行用药及回收指导,及时登记,由受试者在“受试者用药/回收登记表(项目组用)”上签收;若受试者有未用完的药物及药盒退回,直接交机构药物管理员或由项目组成员转交,并做回收登记。
4.3.若试验药物由科室保管,则项目组药物管理员应做好剩余药物及空包装的回收保管工作,分区保存在带锁专柜,做好回收记录。
项目结题归档时,汇总所有剩余药物交机构药房管理员。
5.药物退还
机构药物管理员(必要时与项目组人员一起)与CRA共同核查清点未使用完的试验用药物,以及已使用试验药物的空包装(铝箔、药盒等),若清点有误,找出原因并说明。
核对清楚后,填写“剩余药物退回申办方登记表”,交接双方签字后退回申办方。
6.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对试验用药品进行留样保存,具体如下:
6.1.留存样品的数量应足够进行五次按质量标准全检的要求。
对于口服固体制剂(如片剂、胶囊),试验制剂及参比制剂分别提供300个单位(片/粒)应可满足五次全检量的要求,除非申办方有其它数量要求。
6.2.选取留样样品时需至少由2人在场,其中一名须是PI或项目药物管理员。
6.3.应从所有接收到的药物中不受干扰、随机地抽取,避免有偏倚;申办方也可设置随机程序选择留样药品,此程序需无偏倚。
6.4.留样样品需进行明确标记,包括申办方名称、方案号、药品名称、数量及留样日期,与试验药物隔离保存;储存条件必须与说明书或方案要求一致。
6.5.用于申报中国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X的仿制药注册申请的BE试验,留样样品包括试验制剂和参比制剂需在研究中心保存至少2年(研究报告签署日期),或试验终止后
2年,或官方机构要求研究终止日期开始算起(以长者为准);对于申报其它XX相关部门的试验,保存至少5年。
6.6.保存期到期后,联系申办方,依照申办方书面药物处置授权退回或销毁;如申办方无法联系,由主要研究者授权销毁。
7.含药医疗器械参照试验药物管理流程,可由机构药房依照项目要求统一管理;其中,必须由研究人员领用器械,可批量领用暂存科室或手术室,保留领用、暂存和回收记录。
8.其他
8.1.紧急情况下在机构药房非工作时间取药,可电话联系机构药物管理员,机构药房药物
管理员的手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故意关机。
8.2.机构药物管理员或CRA在项目启动前或启动时应对项目组药物管理人员进行药物相关的指导或培训,做好记录。
8.3.保管好所有的工作记录,试验结束后,按项目要求归档。
8.4.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全过程,应接受申办方、机构质量管理员及药物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检查、视察。
8.5.相关药物管理表格,申办方有统一提供的,可酌情使用。
Ⅳ参考依据:
1..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3.药品管理法
4.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Ⅴ附件:
附件1:试验用药品管理信息摘要表
附件2:试验用药物入库登记表(机构药房用)
附件3:试验用药物分发/回收登记表(机构药房用)
附件4:试验用药物暂存登记表(项目组用)
附件5:受试者用药/回收登记表(项目组用)
附件6:剩余药物退回申办方登记表
附件7:临床试验专用处方模板
试验用药品管理信息摘要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详见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平台分配的项目受理编号;
2.所有涉及的“□”请打“×”或者标注为“▇”;
3.选项如不适用请填写“NA”;
4.有任何特殊情况,可在相应的备注栏注明;
5.表格填写完整后请填写人签字签日期,并与药品管理文件夹一起递交至机构药房。
填写人签字(申办方/CRO公司):日期:
确认人签字(机构药房):日期:
试验用药物入库登记表(机构药房用)项目名称/编号:
可接收入库;可使用申办方/CRO统一提供的相关表格。
试验用药物分发/回收登记表(机构药房用)项目名称/编号:
用、入库暂存;可使用申办方/CRO统一提供的相关表格。
受试者用药/回收登记表(项目组用)
项目名称/编号:
间、用法/用量或见“药物临床试验专用处方”;可使用申办方/CRO统一提供的相关表格。
剩余药物退回申办方登记表项目名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