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1、护理部主任为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全院护理临床路径科室实施情况并安排相关培训。
2、临床路径护理表单需经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讨论通过,上报护理部备案,审核通过方可执行。
3、结合科室需要,由护理部或护士长组织辖区不同层面护士开展路径管理知识相关培训。
4、护士长为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成员,负责本科室护理临床路径的开展与管理,组织科室护理临床路径的实施、信息上报与反馈等具体工作。
5、护士长定期参加科室组织的协调会议及培训交流;入路径疾病因护理原因导致出路径的患者,必须与科主任、主管医生及护士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以保证临床路径的有效实施。
6、其他规定遵照医院要求执行。
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护理质量控制制度
1、护理部对各科室进行培训,掌握有关临床路径理论方法。
2、各科室根据专科特点制定本科室病种的临床路径护理表格,按要求执行。
3、科室各责任护士向患者和家属介绍临床路径实施的步骤和方法,以取得配合。
4、各科室护士根据临床路径表完成活动、饮食、护理、监测及出院指导。
5、护士长协调好医患、护患、医护之间的关系。
6、各科护士发现变异情况及时通知医师。
7、护士长监督每日进程,保证路径的顺利实施,保持病历完整性。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一、引言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或手术,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治疗流程和规范,以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患者的优质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得到规范、同质的医疗服务。
2、优化医疗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变异和浪费。
3、增强医疗团队的协作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4、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医疗成本。
(二)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和利益。
2、基于循证医学,依据科学证据和临床实践经验制定路径。
3、注重多学科协作,整合医疗团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临床路径的制定(一)组建临床路径制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临床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等相关专业人员,以及医院管理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二)确定临床路径适用的病种或手术选择常见、多发、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相对稳定、费用相对可控的病种或手术。
(三)收集相关资料包括疾病的诊疗指南、临床研究成果、医院的历史数据等。
(四)制定临床路径表单表单内容包括医疗流程、诊疗项目、评估指标、时间节点、变异处理等。
四、临床路径的实施(一)培训与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路径的内容和要求。
(二)患者告知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流程和预期效果,取得其理解和配合。
(三)医疗过程的执行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路径表单的要求进行诊疗活动,记录实际的医疗过程和变异情况。
(四)变异管理对偏离临床路径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明确变异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临床路径的质量控制与评估(一)质量控制指标的设定包括医疗质量指标(如治愈率、并发症发生率等)、医疗效率指标(如平均住院日、医疗费用等)和患者满意度指标等。
(二)数据收集与分析定期收集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路径的执行效果。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患者诊疗效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三、临床路径的定义临床路径是针对某种疾病或手术治疗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诊疗流程,涵盖了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各个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为目的,是临床医学与管理学的结合。
四、管理机构医院成立专门的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医院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推广、监督执行临床路径。
五、制定临床路径的原则1. 根据疾病特点和治疗技术性质。
2. 以临床实践为基础。
3. 科学、规范、可行,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
4. 强调团队协作和整体推进。
5. 对科室和医护人员依据临床路径治疗要求给予奖励和处罚。
6. 每年对临床路径进行一次修订。
六、临床路径执行流程1. 临床路径制定:医务人员成立临床路径组,收集疾病相关资料,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最终制定标准化的治疗方案。
2. 临床路径审核: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组成专家审核临床路径,决定是否通过。
3. 临床路径宣教:科室主任或治疗医师向病人及家属宣传临床路径的重要性、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4. 临床路径实施:根据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期间要时刻记录各项治疗措施和病人状况及预期目标。
5. 临床路径记录:科室医护人员负责对病人的治疗过程进行记录,进行后续分析比对。
6. 临床路径总结:对病人的实际治疗状况与临床路径制定时预期效果进行比对总结。
七、补充规定1. 科室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循环制。
2. 病人的诊疗方案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完善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4. 依据诊疗过程的变化及时进行临床路径修订和改进。
5. 对违反临床路径制定要求的医务人员要给予必要的处理和奖励。
6. 检查、治疗和护理的过程要准确、详细地记录在病历中。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引言临床路径管理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效率而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
临床路径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诊疗程序和标准,给予某种疾病患者的连续、系统、规范的治疗过程。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证临床路径管理的有效进行,制定的一系列有关工作流程、标准、责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目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效率,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三、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工作流程1. 制定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的制定应该以循证医学为基础,参考最新的临床指南和临床实践,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制定临床路径应该有专业的临床路径制定组组成,并征求相关科室、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的意见。
2. 应用临床路径科室应根据临床路径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并在患者入院之后立即执行。
治疗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和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3. 监测临床路径医疗机构应建立监测系统,监测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监测系统应该包括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登记、统计和分析,以及对临床路径效果的评估和改进。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医生,并进行持续的督促和指导。
4. 总结改进临床路径根据监测结果和患者的治疗效果,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总结会议,总结临床路径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改进措施应该经过科室的认可和落实,并进行后续的监测和评估。
五、工作标准1. 临床路径的制定应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且应有明确的治疗目标和流程。
2. 临床路径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操作流程进行。
3. 监测系统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应准确、全面,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医生。
4. 总结改进会议应定期召开,且应有明确的议程和改进措施。
5. 制定临床路径、应用临床路径、监测临床路径和总结改进临床路径的负责人应明确,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和权力。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路径是以循证医学证据和疾病诊疗指南为指导,由相关专业的诊疗小组人员共同针对某一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建立一套具有严格的工作顺序和目的、准确的时间要求、能够被大部分患者所接受的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诊疗的综合模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原则;(二)临床工作标准化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三)院科两级管理原则,多部门分层次监管;(四)持续改进原则,管理工作有记录、有书面文件。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临床路径管理组织为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第五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七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高年资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制度第九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依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相关疾病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及患者的意见,确保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临床路径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路径进行,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获得最佳的医疗效果。
第十二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应定期对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一、引言临床路径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医疗护理模式,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与实施方案。
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路径的制定、审核、评价和改进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括医疗、护理、药学、医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
(二)职责分工1、医疗部门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的诊疗方案,评估诊疗效果。
2、护理部门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的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
3、药学部门负责临床路径中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监测。
4、医技部门负责临床路径中相关检查和检验项目的规范执行和质量控制。
(三)制定与修订1、依据循证医学和临床实践经验,选择常见疾病和多发病,制定临床路径。
2、定期对临床路径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需求的变化。
(四)培训与教育1、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临床路径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2、加强对患者的教育,使其了解临床路径的意义和作用,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五)质量控制1、建立临床路径质量监测指标,如平均住院日、医疗费用、治愈率等。
2、定期对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三、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一)纳入标准明确适合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标准,如疾病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相对稳定、病情相对单纯等。
(二)实施流程1、患者入院后,经评估符合临床路径纳入标准的,按照相应的临床路径进行诊疗。
2、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表单中的诊疗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记录诊疗过程和变异情况。
3、对于出现的变异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医疗护理协同1、医疗和护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临床路径中的各项任务。
2、定期召开医、护、患沟通会,及时解决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患者知情同意1、在患者纳入临床路径前,充分告知患者临床路径的目的、流程和可能的风险,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根据《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医政函〔2013〕99号)要求修订。
一、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整体服务计划。
二、院内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四、设立组织,加强督导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建立三级医疗控制体系负责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并负责该工作的管理、督导。
医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及指导评价小组。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质量进行指导、监控和评估,协调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指导评价小组定期对全院各临床科室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相关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并设立个案管理员。
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医务科)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及信息上报。
五、质量控制,评估改进(一)进入路径病历的选择要求1、诊断明确;2、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和伴发病;3、病人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4、诊疗过程中未出现其他明显并发症、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
(二)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1、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2、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3、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4、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的第九条规定如下:
1.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与医院的整体管理体系相结合,遵守医院相关制度和政策,确保临床路径管理的顺利进行。
2.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包括临床路径管理专家、医生、护士和相关技术人员。
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升临床路径管理的水平。
3.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实现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5.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沟通与合作,包括医患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以及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改进。
6.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经济效益,通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现医疗服务的效益最大化。
7.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临床路径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8.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记录和保存,为相关研究和改进提供依据。
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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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制度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临床科室、相关科室应当参照本指导原则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制度第三条我院成立临床路径领导小组、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以下分别简称“领导小组”和“指导评价小组”)。
第四条领导小组由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
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指导评价小组由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实施小组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任成员。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并同药剂、检验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临床路径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七条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
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指导经治医师分析病人变异情况;(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的管理制度第八条我院应按以下条件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一)常见病、多发病;(二)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三)结合医疗机构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第九条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以及组织相关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第十条临床路径文本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和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一)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以时间为横轴、诊疗项目为纵轴的表格,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任务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
(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
(三)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变异记录单是用于记录和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变异情况的表单。
第四章临床路径实施应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实施临床路径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具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二)临床路径文本中所列项目中医疗技术服务可及性、连续性有保障;(三)相关科室有良好的流程管理文本和训练;(四)关键环节具有质控保障;(五)紧急情况处置和警告值报告制度能力评估。
第十二条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
第十三条临床路径一般应按以下流程实施(流程图见附件):(一)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科室个案管理员和科室临床专家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
(二)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三)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计划(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四)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服务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五)医师版临床路径中的服务项目完成后,执行(负责)人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第十四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
第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况时,患者应当退出临床路径:(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转入其它科室实施治疗的;(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四)患者出现严重的医疗相关感染等情况不适应继续完成临床路径的。
第十六条设立紧急情况警告值管理制度。
警告值是指患者在临床路径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处于危险边缘,应迅速给予患者有效干预措施和治疗。
第十七条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病人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
变异的处理的遵循以下步骤:(一)记录医务人员应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变异记录单内;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经治医师应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二)报告经治医师应及时向实施小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三)讨论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以组织科内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以通过讨论、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对于临床路径中出现的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重点讨论。
第五章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制度第十八条实施小组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并上报指导评价小组。
指导评价小组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定质量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指导评价小组。
第十九条开展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临床路径实施的记录、变异和处理记录、临床路径表的填写、病人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等。
领导小组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一)手术病人的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病人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评价、患者满意度等。
(二)非手术病人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实施病情严重程度评估、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病人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评价、患者满意度等。
第二十条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与我院信息系统开发的衔接。
附件:临床路径实施流程图28、临床路径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一、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既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也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正确处理患者知情同意权与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关系,是密切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必要条件。
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在医疗活动中,要尽好告知及知情同意义务。
在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签字,如由其代理人签字,必须同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方能生效。
二、医务人员在患者入组临床路径前签入组临床路径知情同意时有义务告知患者的主要内容包括:1、医院的基本情况、主要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等;2、疾病诊断,可能的病因,病情程度及发展情况,需要采取何种治疗措施及相应的后果等;3、诊疗措施,诊疗方法的准确性,有无副作用,检查结果对诊断的必要性、作用等;4、患者将入组何种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的目的和范围,医院为何要求签入组临床路径知情同意及入组临床路径的必要性;5、患者或其委托人不愿意接受临床路径,有权退出,同时告知发生变异的情况下会退出临床路径;6、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可参与及监督临床路径的实施。
三、患方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人员顺序:应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人行使,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顺序依次担任;无直系或近亲属的患者,可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人民医院附件:临床路径病种管理知情同意书科室:姓名:住院号:诊断:先生/女士: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临床路径是一种标准化的诊疗程序,可以避免传统路径使同一疾病在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不同的治疗组或者不同医师个人间出现不同的治疗方案,避免了其随意性。
在这个程序下,您将得到更加规范、科学的医疗服务。
现将临床路径病种管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1、根据医师对您的入院诊断,您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标准。
如您同意,您将被纳入该病种的临床路径。
2、住院期间,您将按照临床路径病种诊疗程序接受规范、透明的治疗。
如您因个人意愿不接受临床路径,有权退出,或因病情变异不适合继续接受临床路径治疗,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我们将及时作出退出临床路径管理。
如您同意接受临床路径治疗,请您配合我们完成临床路径诊疗工作,共同努力使您早日恢复健康。
欢迎您对我们的临床路径工作进行监督。
患者(或委托代理人、亲属)意见:上述告知内容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亲属)已知情,经慎重考虑,同意()/不同意()(括号内打“√”)接受临床路径管理。
患者签字:委托代理人、亲属签字:与患者的关系:主管医师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