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古树名木现状调查及保护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古树名木是指那些年龄较大、树龄超过100年的树木,在我国古树名木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是我国传统文化和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树名木在面临着日益严重的保护问题,其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本文将从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以期能够更好地保护这些宝贵的自然资源。
1. 生长环境恶劣: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包括环境污染、森林砍伐、水土流失等问题,导致古树名木的生长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2. 盗伐盗挖:由于古树名木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和商业价值,因此经常遭受盗伐盗挖的威胁,导致古树名木资源逐渐减少。
3. 缺乏科学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往往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缺乏专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导致保护工作的效果不佳。
二、古树名木保护的对策1. 加强法律法规的保护:通过加强立法和法律法规的保护,对盗伐盗挖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2. 建立保护机构:建立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机构,加强对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专门的保护计划和保护措施,保护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
3. 科学保护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科学的保护,包括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进行适当的修剪和修复等,提高古树名木的存活率和生长质量。
4. 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大家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 科研及利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历史、生态等价值,推动古树名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结语:古树名木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事关我国的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我们应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积极采取措施,共同努力,让古树名木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为后人留下更多的宝贵财富。
浅析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老树木,它们承载着历史的沉淀、文化的传承,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管理不善。
由于古树名木的数量有限,分布广泛,保护工作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部分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对古树名木的管理不够重视,导致管理手段不够科学、细致,由此出现一些古树名木遭到破坏或滥伐的情况。
由于古树名木分布在不同地区,不同地形地貌环境下,管理困难度也增加,需要更加细致的管理方法。
古树名木在保护过程中还面临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威胁。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的环境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部分地区的过度开发和破坏,也给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带来了影响,这些因素都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构成了严峻挑战。
由于古树名木数量有限,很多古树名木都分布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或乡村,这就导致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难以得到足够的关注和支持。
很多地方因为经济条件不足,无法给予足够的保护力度,导致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效果不佳。
一些地方的居民由于生活条件艰苦,对古树名木的价值认识不足,容易对其进行砍伐或者偷盗,这也给古树名木保护带来了困难。
针对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需要完善古树名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保护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力度,确保古树名木得到有效的保护。
还要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古树名木的保护中来。
需要加强对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加大对环境污染物的净化力度,减少对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污染,保障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
要严格控制开发和建设的力度,保护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确保其得到良好的生存条件。
还要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建立古树名木数据库,实现对古树名木的全程监控,一旦发现有人破坏或者滥伐古树名木,及时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古树名木的利益。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人们对于环境保护愈发重视,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目前在古树名木保护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并寻找对策。
首先,保护思想不够、保护意识淡薄。
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生态意义,但是有些地方的管理者和居民并没有意识到古树的保护意义,缺乏尊重和关爱的思想,反而有些时候存在着想用砍掉古树来腾地的想法。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和管理者对于古树名木的重视程度。
其次,保护现状不够、保护力度不够。
因为古树名木都是已经成型的古老树木,很多人都认为自然界的力量可以保护古树名木的生存,因此我们在保护古树名木时往往没有付出足够的精力和财力。
实际上,随着人工的干扰越来越多,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在不断恶化,面临的保护压力也越来越大。
正确对待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保护。
还有一点就是缺乏全面和有效的管理体系。
由于古树名木的数量、分布较为分散,且地理位置不同、生长环境各异,造成了其管理上的困扰。
对此,我们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古树名木管理体系,包括对于古树名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以及对于其生长环境、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等。
还有一些人存在着对于古树名木珍贵性的过度追求,他们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甚至会采取过度的手段,毒害竞争对手、关闭园林公园等等,这种情况已经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我们应该采取科学、合理、平和的态度进行保护。
总之,古树名木保护是一个涉及到各个方面的“综合体”,需要我们从政策、社会、组织等方面制定出详细、严格的保护措施。
同时,大家也应该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如果看到有人对古树名木进行无端砍伐破坏或者无理施行过度保护,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古树名木保护事业助力。
古树名木保护情况(3篇)

第1篇一、引言古树名木是自然界中独特的生物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文化、历史和科学价值。
它们见证了历史的变迁,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类活动的加剧,古树名木的保护形势日益严峻。
本文将分析我国古树名木保护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1. 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为古树名木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保护意识不断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古树名木的保护。
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古树名木保护事业的发展。
3. 保护措施逐步落实在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各地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登记:对古树名木进行详细调查登记,建立名录,明确保护责任。
(2)挂牌保护: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提醒公众爱护。
(3)修复养护:对受损的古树名木进行修复养护,确保其健康生长。
(4)宣传教育: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三、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已出台一系列古树名木保护政策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足,导致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难以落实。
2. 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古树名木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我国部分地区在保护资金方面投入不足,影响了保护工作的开展。
3. 保护技术手段落后在古树名木保护过程中,部分地方缺乏先进的保护技术手段,导致保护效果不佳。
4. 公众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尽管古树名木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但仍有部分公众对古树名木的价值认识不足,存在破坏、乱砍滥伐等现象。
四、古树名木保护对策1.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古树名木是指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老树和名贵树木,在中国古代被认为是神圣的存在,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旨在保护和利用这些珍贵的自然资源,但在实际保护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题。
本文将从中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现状入手,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一、古树名木保护的现状在中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尽管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资源有限、人力、物力不足,导致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不够大。
由于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限,导致对古树名木的科学保护和管理不够。
由于一些地方重视短期利益,以牺牲古树名木为代价,进行大规模的庇护拓展和开发建设,造成了古树名木环境的破坏,严重威胁了古树名木的生存和发展。
由于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不够,还存在一些破坏古树名木现象,不利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1.资源有限、人力、物力不足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投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应当完善相关的机构和人员培训,提高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者的素养和能力。
2.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限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加强科研力量,深入开展古树名木科学研究和管理实践,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性和管理水平。
3.短期利益至上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坚决制止对古树名木环境的破坏,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监管力度,保护古树名木的生存和发展。
4.社会公众保护意识不够问题三、结语古树名木作为中国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需要得到认真保护。
通过深入分析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够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护好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
希望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够共同关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在实现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利用的过程中,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古树名木定能发挥更大的价值,为构建美丽家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三门峡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三政[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三政〔2008〕33号二○○八年九月三日)第一条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一)树龄在百年以上的;(二)树种珍贵、树形奇特、国内外稀有的;(三)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
第三条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
凡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
第四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划,对本市城市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编号、建档和设立保护管理标志等。
第五条一级古树名木由省人民政府确认,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级古树名木由市人民政府确认,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古树名木生长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该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
(一)市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机构管理的绿地、公园等的古树名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二)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及坛、庙、寺院等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三)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负责养护;(四)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居民负责养护。
变更古树名木养护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
第七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古树名木是指具有悠久历史、珍贵文化价值或特殊生态功能的树木,是我国珍贵的自然资源之一。
古树名木的保护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保障。
在现代化进程中,古树名木的保护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等人类活动的扩张,一些古树名木所在的原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树木生长环境受到威胁。
部分古树名木遭受非法砍伐、盗挖,导致珍稀树木的大量消失,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和文化传承。
一些地方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保护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在这样的背景下,急需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只有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倡导全社会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对古树名木的有效保护,实现古树名木资源永续利用的目标。
【背景介绍】1.2 问题阐述在古树名木保护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由于古树名木的特殊性和珍稀性,其受到的威胁也相对更大。
环境污染、自然灾害、人为砍伐等因素都可能对古树名木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由于缺乏科学的认知和管理,一些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往往显得无序和不规范。
这也容易导致一些保护措施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资源投入不足、监管措施不力、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方面。
古树名木保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由于保护的困难和成本的高昂,很多地方在这方面做的还不够。
监管部门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疏漏,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打击。
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护措施。
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我们也应该积极寻求有效的对策和解决方案,以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只有全社会的努力和共同参与,才能确保古树名木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完成】2. 正文2.1 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古树名木是指树龄较长、品种优良、保存完好的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古树名木是指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遗产意义的老树和著名代表性树木。
它们通常具有多种价值,如美学价值、生物多样性维护、环境保护和历史传承等。
古树名木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然而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虽然有一些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等,但对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标准并不明确。
在实践中很容易出现保护不力、日常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协同合作。
由于各部门职责不明确、权责不一致,导致了保护工作的效果不佳。
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机制也不够健全,导致一些人对古树名木进行非法采伐和破坏。
人们的保护意识不够强烈。
古树名木保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但是大部分人对古树名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人对古树名木持漠视态度,甚至会对其进行非法采伐和破坏。
缺乏保护意识对古树名木的长期生存和传承产生了负面影响。
面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
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
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标准。
还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和人员配备。
应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违法者的风险感。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应该成立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构,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督促。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巡查和保护力度。
应该建立古树名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古树名木的基本信息、保护情况等数据进行记录和管理,提供给公众查询和参考。
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古树名木的价值和保护意义,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还可以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公众参与古树名木的护理和保护工作,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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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卷第2期河南林业科技Vol.39No.22019年6月Journal of Henan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Jun.2019收稿日期:2019-05-15三门峡古树名木现状调查及保护对策崔维(三门峡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河南三门峡472000)摘要:通过对三门峡地区古树名木现状及地方政府部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提出当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古树名木;调查;保护;三门峡中图分类号:S 788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3-2630(2019)02-0036-02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西部,豫、晋、陕3省交界处,总面积10496km 2,平均海拔300~1500m,有河南省最高峰灵宝老鸦岔垴,海拔2413m。
地表形态复杂多样,以山地丘陵为主,大体呈现“五山四陵一分川”的地貌特征,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
同时,三门峡又是华夏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仰韶文化、虢国文化、道家文化、黄河文化等文化类型历史久远,内涵丰富,特色鲜明。
由于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条件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三门峡有着丰富的森林植物资源,区域内乔木灌木树种近900种,森林覆盖率达50.72%,是河南省林业大市。
古树名木是森林植被中的珍稀资源,它历经千百年来的沧桑存活至今,弥足珍贵,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被誉为“活的文物”、“绿色古董”。
作为文化载体,地域风情的重要内容,对了解古代气候,人文生态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三门峡地区古树名木现状及地方政府部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提出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使之更好的造富子孙后代,为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增砖添瓦。
1三门峡古树名木基本情况1.1三门峡古树名木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按照国家林业局201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三门峡市古树名木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尚存古树名木1169棵(不含渑池古杏群和灵宝古枣群),其中国家1级古树327棵,占总数的27.97%;国家2级古树310棵,占总数的26.52%;国家3级古树530棵,占总数的45.34%;名木2株,占总数的0.17%。
全市现存古树名木在植物类型上以乔木类居多,如皂荚、银杏等;有常绿的,如柏树、松树等,也有半常绿的如橿子栎等,而大部分为落叶树种如国槐、栎树等。
在地域分布上,三门峡市的古树名木遍及全市各地,山区、丘陵、河谷等均有生长,以山区为最多。
生长在村镇、路旁、宅院、寺院的古树多为人工栽植,而众多的野生古树或独居或形成群落植根于人烟稀少的深山野林中,鲜为人知,如分布在小秦岭自然保护区河南省最高峰老鸦岔垴海拔2413m 以上的千年杜鹃树等[1]。
另外,经调查了解,位于渑池县果园乡李家村的古杏树群共有97株,其中1级古树1株,2级古树26株,3级古树70株,主要分布在大园子和任家沟两个自然村。
目前,这些古杏树挂果率仍然很高,大树单株产量可达200kg 以上,最小的单株产量也在120kg 以上。
位于灵宝市大王镇老城村和后地村的大枣古树群,是明清时期留下来的古第2期崔维:三门峡古树名木现状调查及保护对策37枣林,现保存完好,结果率很高,是当地群众的主要经济来源。
目前,共有古枣树数万株,其中大部分为1级古树。
由于灵宝古枣林种植历史悠久,并且大规模地保存下来,具有非常高的经济、生态、文化价值,已成功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2]。
1.2三门峡古树名木的主要特征1.2.1乡土树种居多三门峡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古树多以国槐、皂荚、栎树、柏树、松树等较常见。
在1169棵古树名木中,国槐527棵,占总数的45.1%;皂荚171棵,占总数的14.6%;栎树153棵,占总数的13.1%;柏树76棵,占总数的6.5%;松树17棵,占总数的1.5%。
上述5个树种合计占比达80.8%,这些树经过长期的自然驯化,具有良好的水、土、气候适应性,树体抵抗病虫害能力也较强,因此,在漫长的生长过程中能经受住各种袭扰破坏,幸存至今。
1.2.2蕴含丰富的人文历史故事古陕州的甘棠树,因召公曾在树下决断刑狱、处理政务而流传下“甘棠遗爱”的美名;灵宝市故县镇的“救曹神槐”,因东汉末年救曹操免于马超追杀而得名;渑池县天池镇张吕村的“槐圣”,因唐太宗李世民东巡在树下休息,看到古槐的雄姿随口封为“槐圣”;灵宝市川口乡洼里村的9棵橡子树和1棵枹榆(榉树)被称为“九象一豹”,据传唐代韩湘子在此取水倒入长安城的枯井内变成甘甜可口的玉液琼浆,人们为纪念韩湘子,在“九象一豹”之地修建大殿,名曰“湘子殿”。
1.2.3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古树能保存至今,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或使用价值,易于得到人们的管理和保护。
如普查出的老核桃、老柿树等有较高的产果量,皂角先前可用来洗涤衣物,国槐可采摘槐米入药。
尤其是渑池县果园乡的古杏树群、灵宝市大王镇的明清古枣园是群众生活的经济来源,反映出当地的农业生产特点。
1.2.4富有鲜明的豫西特色作为豫晋陕3省交界之地,伏牛山、小秦岭、崤山等坐落其间,并跨越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使三门峡环境、气候、地形等具有独特性,孕育的植物种类丰富多样[3],分布特色明显。
如卢氏县汤河乡的红豆杉群落、瓦窑沟乡高河村的原始森林、灵宝市涧东村的古楸树、小秦岭保护区的灵宝杜鹃、秦岭冷杉、冠云山的野海棠林等,无不体现了豫西地区的林木特色。
2三门峡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2.1完善制定地方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办法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河南省有关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三门峡市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三门峡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
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保护工作的护林员签订《古树名木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相关奖惩制度,使古树名木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位。
2.2筹措和争取资金积极筹措和争取专项资金对部分古树进行围栏挂牌,对一些生长条件较差的古树,采取护砌填土方式改善立地环境,增加营养吸收面积,促进古树复壮。
同时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形成古树名木保护的协同机制,引导人们认识古树、亲近古树,培养民众爱护古树就是热爱家园、传承历史的思想情怀,树立保护古树就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神圣职责。
3三门峡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的探讨3.1资金不足三门峡作为河南林业大市,古树名木数量较多,且分布广泛,实施保护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支持。
但政府部门在该方面的资金安排严重不足,申请难度大,缺少有力的制度保障。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
因此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把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作为保护古树名木的有关费用。
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的养护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
3.2技术力量薄弱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和技术力量普遍匮乏。
古树一般在某一环境生活了成百上千年,且大部分进入了老龄期,生长势减弱,根系生长力减退,对外界不良环境的抵抗力下降。
部分树干、树枝腐烂干枯,若不及时进行专业细致的保护复壮措施,有可能很快死亡。
由于三门峡地区的古树大部分位于偏僻的山区,按照古树名木保护属地(下转第51页)第2期张辉等:麻栎山区播种造林技术512.2.3造林①造林时间:造林时间不宜太晚。
采种后立即消毒、播种,可以减轻种子多次运输、贮藏的繁重劳动,而且麻栎种子久放也容易被虫蛀。
板桥林场播种造林一般在整地挖穴时边挖边造,防止土壤水分流失。
种子在土内越冬实际上也属于催芽过程,在地下经过一个冬季雨雪的滋养,可使翌春发芽早、生长快,次年出苗较为茁壮、整齐。
②质量要求及播种技巧:种子要求个大饱满,无病虫害。
麻栎种子属大粒种子,大粒种子的放置方式因树种不同而不同,如核桃的缝合线须于地面垂直,栎树种子播种时宜横放。
③播种量:播种数量主要决定于种子品质和单位面积预定的幼苗株数,其次与树种、播种方法和立地条件也有一定关系。
播种所用种子,应事先进行检验,以作为确定播种量的依据,纯度在98%以上的优质良种,每穴4~5粒。
俗话说有钱买种,没钱买苗。
适当多播种子是提高造林成活率最简单有效的途经,补植所需经费将是所节约种子的数倍。
④覆土厚度:一般根据种粒大小、造林季节、土壤质地及湿度的不同灵活掌握,麻栎造林覆土厚度为种子直径的2~3倍,沙土地土壤水分易挥发应适当厚一些。
覆土厚度直接关系到幼苗长势,过少土层易干,种子难以达到萌芽的水热条件;覆土过厚,容易造成幼苗细弱、弯曲。
另外,覆土踩实后要略低于地面,以利于蓄水保墒。
2.3幼林抚育管理为了防止人、畜对幼林的危害,造林后要立即封育,严禁人畜践踏,制定切实可行的护林措施及公约,建立健全护林组织,最好配备专职护林员,确定专人负责。
发芽出土至幼苗时期,及时进行松土、除草、中耕,丛状的要进行间苗。
实行“3、2、1”幼林抚育制度,即发芽当年抚育3次,第2年抚育2次,第3年抚育1次;抚育时间一般在5、6、9月份。
对病虫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认真做好预测预报工作,一经发现及早消灭,不留隐患。
3结语植播造林应符合当年的造林规划,立地条件差的山区造林可优先考虑。
只有把握好各个环节,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责任编辑:王团荣)管理的原则,县、乡、村等地方基层很难做到设立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机构,更谈不上具体的专业技术保护队伍。
由于缺乏专业技术力量,也就不可能有科学专业的保护措施,仅仅依赖当地的普通群众只能是减少人为的损坏,起不到有效地复壮保护,从而造成部分古树名木自生自灭。
因此,开展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不仅仅要制定相关法规制度,广泛宣传发动等措施,更要从体制上安排专业的技术力量队伍,脚踏实地科学开展这些工作,才能使我们的古树名木保护落到实处,才能使我们的每一棵古树生机勃发、延年益寿。
3.3保护措施简单粗放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专业技术力量,大部分分散于农村山区的古树得不到科学有效地保护。
即使有保护措施,一般也仅仅是在古树四周设立隔离围栏,阻碍人为践踏损坏。
个别生长于沟坡路边的古树,由于水土流失、建道开挖,部分树木根系裸露在外、摇摇欲倒。
部分古树主干腐烂空洞,没有及时填补修复,病虫侵害也很少得到及时防治等等。
总之,保护措施简陋粗放,缺乏科学性、严谨性、专业性。
因此,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不仅要建档立卡、编号挂牌,更要对每一个古树的生长状况进行动态管理。
根据每棵古树的生长位置、地理条件、长势状况,制定不同的专业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