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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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偷税漏税(3篇)

法律案例偷税漏税(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行使职能的基础。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破坏了经济秩序。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分析偷税漏税的行为,探讨其法律责任,以期为我国税收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逃避国家税收,采取了一系列偷税漏税手段。

具体表现为:1. 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 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

3. 在土地交易中,采取虚假土地交易价格,少计土地增值税。

4. 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关联公司降低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案例分析1. 虚假发票、虚开发票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发票。

”甲公司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2. 虚列支出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甲公司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3. 少计收入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甲公司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4. 少计土地增值税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稽查案例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稽查案例

(5)不配比结转成本热力站成本全入一期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非常复杂,既然该企业在成本归集方面做了不少手脚,会不会在计算方法上也作文章呢?带着这些疑问,检查人员不辞辛苦,对该企业的成本结算进行了重新核实,发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热力站已经于2006年完工,其成本全部记入都市花园一期项目。
(5)不配比结转成本热力站成本全入一期
3.业务招待费分析
*
该企业2004、2005年列支业务招待费255万元。根据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预售阶段不允许扣除广告费用、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该问题也需要在查账阶段,取证核实。
(二)稽查实施
*
调账遇阻
2007年7月18日,xx市国税局稽查局开始对金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接到检查通知后,于次日声称所有账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于2007年5月财务室失火中烧毁无法提供,并出具了当时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和企业自述材料,检查人员对其财务人员就此事件做了讯问笔录。
检查调整情况1Leabharlann 隐瞒收入1佣金发现
1000
1000
2违章建筑
400
3隐瞒首付
570
合计
2970
1000
1570
400
2
多列成本
材料价款
873.78
1087.5
建安费
1200
250.05
拆迁协议
400.56
300.55
不配比结转成本
500
利息摊入成本
-582.34
合计
4030.10
查补税款计算
3
调整后预售收入
纳税申报情况
*
(一)案头分析准备
项目/年度
2004

税务稽查案例_2022年学习资料

税务稽查案例_2022年学习资料

问:该市国税稽查局有哪些违法行为?-参考答案:该市国税稽查局存在的违法行为:-1必须经地市级税务局局长批准 可以调取纳税人当年-的账簿,而非经稽查局局长批准。-2调取纳税人往年账簿必须在3个月之内,当年的账簿-必须 30天之内归还,该市国税稽查局逾期归还纳税人当-年的账簿。-3该立案而没有立案。-4达到大案标准,应当移交 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5-在强制执行之前,应当首先责令当事人限期缴纳税款。
税务稽查案例税务稽查案例来自案例1-2008年9月28日,某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专项检查计划,-对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因非举报 件,稽-查局并未立案。在依法进场检查之后,发现该公司涉嫌税-收问题,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将该公司2006年至2 08年的-账簿、凭证调回稽查局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少申报-税款1650多万元。12月16日稽查局根据税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并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补缴税款1650多万元,依法 收滞纳-金。并在同日归还了该工厂的账簿、凭证。该公司不服该-处理决定,认为并未少缴这么多税款并拒不缴纳税款 稽-查局经该市税务局长批准,于2009年1月21日向该公司-送达了《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在向银行送达《扣 税-收款项通知书》后,从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扣划了相应-的存款抵缴税款、滞纳金。
请分析:-1.税务机关的检查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处罚是否有效;-3.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形式?-参考答 :-1、检查行为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具有以下六-项税务检查职权:即账簿资料检 权、商品货物检查权-寄运货物单证检查权、责成提供纳税资料权、查核储蓄存-款账户权和询问权。税务机关实施税务 查只能行使该六-项法定职权,否则,就属违法。本案中税务机关采取的是-暗访的方法,并强制性打开当事人抽屉,从 搜出大量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这实际是侦查和变相的搜-查行为。税务机关作为税务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该 为,于-法无据。

会计法律法规知识案例(3篇)

会计法律法规知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

然而,在2018年,公司被曝出财务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存在虚增收入、隐瞒费用、虚构资产等违法行为。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情况。

二、案例分析1. 虚增收入公司为了提高业绩,虚构了多项销售收入。

具体做法是,公司以低价购入某项产品,然后以高价销售给关联公司,从而虚增销售收入。

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报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隐瞒费用公司为了美化财务报表,隐瞒了部分费用。

具体做法是,公司将部分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核销。

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报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虚构资产公司为了虚增资产,虚构了多项资产。

具体做法是,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核销。

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报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会计凭证不规范公司在制作会计凭证时,存在不规范现象。

具体表现在:部分凭证未注明日期、金额、用途等信息;部分凭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凭证制度,保证会计凭证真实、完整、规范。

”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恢复真实财务状况。

2.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3. 对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启示1.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

阳光下的“阴影”——金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偷税案查处纪实

阳光下的“阴影”——金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偷税案查处纪实

王文海刘古太税案追踪8为了堵塞房地产企业偷逃税收的漏洞,惩治涉税违法行为。

根据对房地产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稽查任务安排,某地税稽查人员奉命对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展开税收检查工作。

疑问税务稽查人员在接到对金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稽查任务分配单》后,开展了翔实的查前准备工作,到征管分局调取了该公司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信息,仔细查阅了企业财务报表,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有准备、有步骤地循序渐进。

二位稽查人员到该公司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出示《税务检查证》,向企业经理与财务负责人说明了来意。

财务部人员见状又是递烟,又是倒茶的忙碌一番,该公司经理张某、财务负责人高某对检查人员寒喧一阵后,便对公司由成立到目前的辉煌业绩侃侃而谈:公司是由法人某建设集团出资408万元,自然人张某出资392万元,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资质叁级,由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开发商品房。

现有职工3个人,企业管理层现有该集团委派的5个人常年驻在公司,与公司其他员工一道,吃工作餐,为前期开发房地产吃辛受苦。

公司分两期征地,第一期征地98亩,每亩8万元;第二期征地256.7亩,每亩25.3万元,共征地354.7亩,计划分六期开发商品房30万平方米。

第一期开发建成商品房29937.87m2,配套自行车库3673.99m2,阁楼1471.36m2,集中车库两座(一期小区配套不用于销售)1038.7m2,总建筑面积36121.92m2,总销售面积(自行车库、阁楼)35083.22m2,全部销售一空;第二期已开工在建,并预收部分房款。

听完介绍后,稽查人员手捧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白纸黑字映入眼帘的是:该公司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4241万元,实现利润为-356万元,面对这些数据,如此好的销售,如此低的地价,利润为何如此差?不禁使人顿生一连串疑窦:某集团委派的5名行管人员与其他员工一道吃工作餐,食在何处?宿在何处?十幢住宅楼每幢有多少层?有几个单元?每个单元有多少套?每幢住宅楼有多少独立车库?配有多少共用车库?商品房实际销售有多少?预售有多少?各项合同是否已全部登记?是否已装订成卷?开发商与承建单位有无甲供材料?如有,又有多少?职工32名“应付工资”发生额有多少?个人所得税是否已足额扣缴?公共配套设施是否已全部实施?还是部分实施?已实施多少?一期开发实际用地究竟有多少?二期开发成本有无进入一期开发成本?有无应由二期或以后其它各期分担的成本、费用进入一期开发成本、费用的?较量带着一个个问号,一串串疑问,稽查人员正式开始检查,与企业财务人员展开回旋、斗智、较量。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案件点评: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6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5444.23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10853.54平方米,已售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35383.23平方米,已售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22161.66平方米,已售9793.35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68398.43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41094.86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109493.29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94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16.91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4年度实现租赁收入10.38万元,其他收入2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153.41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74万元,调整后2004年亏损额为103.67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偷税案(初稿)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偷税案(初稿)

推荐理由:本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利用关联关系,虚列开发成本,达到同时逃避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目的。

本案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房地产企业时,结合建筑行业特点,从分析开发成本合理性入手,通过延伸检查,突破就帐查帐的局限,发现并查实企业虚增成本问题,本案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具备一定的借鉴意义。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偷税案一、案件来源根据2012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对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2011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饶某(占60%),股东X某(占20%)、X某(占10%)、X某(占10%)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09-2011年开发某小区(包括18层住宅楼4栋,18层商住楼1栋),总建筑面积61,274平方米,可售面积61,144平方米(其中住宅56,787平方米,商铺4,357平方米)。

该项目2010年初开始销售,至2011年底已售罄,住宅平均单价2415元,商铺平均单价为7,518元。

该企业2010-2011年度账面反映某小区1#至5#楼共计销售收入16,989.65万元,账面利润1,444.12万元。

三、检查过程与方法(一)前期准备工作领导对此次房地产专项检查非常重视,专门聘请有关专家就房地产检查的重点和策略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针对房地产行业普遍少计收入和虚增成本的情况,于房管局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得联系,获得了2010-2011年期间各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数据及住宅建筑工程造价指标。

入户前检查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检查预案:先从企业调取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及建安成本结算资料,同该单位周边地段其他开发商的纳税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在此基础上,开展必要的外围调查取证延伸检查,进一步确定违法事实。

(二)检查具体方法1、仔细比对,疑点顿生检查人员审查了该公司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有关资料,发现该单位收入已全部入账,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已按帐列收入缴纳或预缴,企业所得税按会计利润加纳税调整后计算并缴纳得不差分毫。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1. 案件背景房地产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行业,在国家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由于房地产行业涉及的交易规模庞大,往往存在着税务风险。

本文将以一个实际的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为例,探讨其背景、问题和解决方案。

2. 案件描述该案件涉及一家名为ABC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

该公司是一个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商,主要从事住宅和商业地产的开发与销售。

由于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的税收规范,对于企业来说,遵守税收法律是一项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义务。

然而,税务局对该企业进行了一次税务稽查,并发现了以下问题:2.1. 偷逃税款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偷逃税款的情况。

他们发现企业在销售房地产项目时,采取了一系列的虚报成本、骗取发票等手段来减少应纳税额。

通过稽查人员的调查,他们发现该企业通过与供应商勾结,虚报采购成本,以此来减少实际的应纳税额。

2.2. 财务数据造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还发现了该企业的财务数据造假问题。

他们发现,该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存在虚假账目、资金流向不清晰等问题。

通过与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进行交流,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与其他相关方存在不正当的勾结,以此来篡改财务数据,达到逃税的目的。

2.3. 高额薪酬避税此外,税务稽查人员还发现了该企业通过高额薪酬来避税的问题。

他们发现该企业对高管人员进行高额薪酬的安排,并通过各种手段将利润转移至这些高管个人账户,在税务纳税时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3. 解决方案面对上述问题,税务稽查人员采取了以下解决方案:3.1. 责令补缴税款针对该企业的偷逃税款问题,税务稽查人员责令企业补缴相应的税款。

他们通过调查取证,确保企业按照实际销售额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3.2. 撤销虚假财务数据针对企业财务数据造假的问题,税务稽查人员撤销了企业提交的虚假财务数据,并责令其重新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

同时,对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税务稽查人员还与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全面的审计,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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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
(一)
案件点评:
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来源2007年6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
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
5444.23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
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
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
A、B、
C、D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
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
10853.54平方米,已售
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
35383.23平方米,已售
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
22161.66平方米,已售
9793.35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
68398.43平方米,已售
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
41094.86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
109493.29平方米,已售
298.42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94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
16.91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4年度实现租赁收入
10.38万元,其他收入2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
153.41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9.74万元,调整后2004年亏损额为
103.67万元。

2005年实现其他收入
14.59万元,预售收入预计利润
750.71万元,经纳税调整后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139.34万元,弥补2003年亏损
16.91万元及2004年亏损
103.67万元后,2005年实际申报应纳税企业所得额为
18.76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
6.19万元。

2006年实现收入
15816.48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2.83万元后,2006年企业实际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1954.08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1954.08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
1954.08万元。

二、检查方法与检查过程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业蓬勃发展,环节较多,相关税收政策复杂。

为了查深查透房地产行业涉税问题,检查组在查前分析行业特点,详细了解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运作方式,对项目的取得环节、设计施工环节、销售环节、劳务结算、资金结算方式等进行广泛的调查了解,结合该行业的经营方式和举报信的线索,分析可能存在的税收管理漏洞,拟订了检查重点,制订了检查预案。

为防止打草惊蛇,检查组决定根据举报线索按照法定程序,先到购房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以固定证据。

在甲公司财务人员的配合下,检查组很顺利的取得了某房地产公司的售房合同和甲公司的付房款凭据,并依法对甲公司的法人代表制作了询问笔录,确认了甲公司于
2006年10月从某房地产公司购得价值
5444.23万元的商铺。

在外围调查取得证据后,检查组于
2007年9月1日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正式对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为了减少干扰,检查组将某房地产公司2005年、2006年的账簿及凭证以及相关会计资料一并调到市国税稽查局进行检查。

该房地产公司使用的是金碟K3财务软件。

检查组首先将外调的资料与该公司的账面记录核对比较,结果是该公司于
2006年11月所售给甲公司的商铺款
5444.23万元全额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并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至此举报的唯一线索断了。

但是,检查组并没有气馁,没有单纯的就账查账,而是采取立体检查法即:
将房产网与销售明细账核对,售楼部的销售合同与销售明细账核对。

在核对中发现其中有一套B座1层113号的商铺已备案,而该公司的销售明细账没有反映,询问有关人员均说才到公司上班(包括总经理),以前情况不清楚。

检查人员分析:
既然商品房销售合同已备案,那么款项应该全付或付了首付,既付了款,有可能挂在往来账上,于是重点查往来明细账。

果然,在“其他应付款”中发现了一笔可疑资金。

为了确认检查人员的推测,经局领导同意,按照法定程序检查组到该笔资金的来源方乙公司进行调查,很快证实,乙公司于
2006年11月于该房地产公司签定了B座1层113号的商铺
424.8平方米售房合同并于次月全额付清房款
135.94万元。

取证至此后,该房地产公司对采取收入不申报纳税而偷税的行为供认不讳。

在对该公司2005年费用账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0万元诉讼费(含追溯到04年15万元),后付套印山西省地税局监制章的收据。

询问相关人员说:
两年期间,该房地产公司采取收入挂“其他应付款”不转“销售收入”
144.29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多列工资及三项费用
19.88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无合法凭据费用
58.35万元,预估“开发成本”
3255.17万元、以收据在“开发成本/筹资成本”科目列支应付利息
145.48万元,无发票列支“开发成本”
391.18万元等手段少计应税所得额
2526.03万元(多计的开发成本在已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分摊),应补企业所得税
833.59万元。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
检查组根据项目化稽查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仔细翻阅该房地产公司相关凭证,审核分项目成本明细账,逐项审查其完工成本和未完工成本,期间费用和成本、开发产品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归集划分,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2005年度
1.
2005年5月回收拆除的卷帘门款
3.16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未计收入。

2.
2004年9月、
2005年1月以第三方收据在“管理费用-诉讼费列支费50万元。

3.2005年1-12月”管理费用-房租“无合法凭证列支
8.35万元。

4.2005年1-12月”管理费用“实际列支工资
105.68万元,准予列支
34.56万元,企业已作纳税调整
51.4万元,少调整
19.72万元;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费用,实列15.25万元,应列
5.35万元,企业已作纳税调整
9.72万元,少调整
1720.8元;另:2004年应上缴工会经费
7507.31元、2005年应上缴工会经费
1.75万元未进行税前扣除。

2006年度
5.2006年1-12月”管理费用-房租“无合法凭证列支
5.64万元。

6.2006年营业外支出列支直接捐款15000元,列支罚款
2.35万元。

7.
2006年11月销售房屋给乙公司,建筑面积
424.8平方米,价值
135.94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
(二)计收入,未申报纳税。

8.2003年-2004年应弥补亏损已在2005年全部弥补,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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