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中国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中国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近年来,犯罪心理测试技术逐渐获颁获得了人们的认可,被广泛运用于司法侦查中。
它的用途主要就有六个方面:一是有助于认定罪犯嫌疑人或知情人;二是有助于及时、准确地排除无辜人,澄清事实;三是有助于帮助侦查人员分析、解决口供与证据之间,口供与口供之间的矛盾,辨别真伪;四是有助于量身定制侦查方向,增加办案人员的市场信心;五是有助于增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为跨越案件奠定基础;六是有助于在法定时限内省却、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侦查案件的效率。
本文从内涵、原理、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一、索耶测试技术的内涵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又称“心理测试技术”)源于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进行谎言识别的案犯实践,因此也曾被称作“测谎技术”。
现代教育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在心理学、生理学、电子叙尔热雷县科学等多门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
对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国内已有多位学者研究者进行了阐释,本文不再或进行一一罗列,结合多位专家的观点,将犯罪心理测试关键技术的概念概念阐述如下:主试人员经了解和分析案情,描绘出犯罪嫌疑人(或知情者)的心理痕迹、选择适当的减缓心理刺激并编制相关测题,通利用专门的心理和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记录被测人对施测过程中所呈现刺激的心理生理反映,进而评判被测人员与犯罪活动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方法技术的鉴定对象是被测人员的心理痕迹,这种实现伤痕的侦查是通过被测人员生理指标的变化来心理,这些生理主要指标包括:皮肤电、脉搏、呼吸、血压、动作等;被测人员的范围包括区域经济犯罪嫌疑人、知情人和相关者等,应根据具体案件来确定,范围不宜过大;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包含“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硬件”包括多通道心理测试仪和智能计算机,“软件”包括电子测试程序和合理编制而成的测题。
心理测试技术的实施制订过程包括六个阶段:犯罪心理痕迹的动态描绘;犯罪心理不合理测试题的合理编制;心理测试前的访谈;利用焦虑测试系统、智能计算机进行施测;对同步声像图谱进行综合型综合评判;测试后的心理讯问。
侦查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性分析-刑事侦查学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侦查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性分析-刑事侦查学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围绕犯罪这一社会现象,通过各种学科综合运用,以达到为社会实践服务的最终目的。
它通过对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因及其规律的研究,了解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心理状态和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
一、犯罪心理学(一)犯罪心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行为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
犯罪心理学以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为了揭示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规律,防止最容易成为犯罪人的人演变为犯罪人,提高工作效率,把其他与犯罪有关的人的心理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具体来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分为:(1)犯罪人,这是最主要的研究对象;(2)一般违法人,是指实施了违法行为,但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3)虞犯,即最有可能犯罪的人。
根据某个人的品性和习惯,预测其将来有触犯刑事法律之虞;(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揭露与惩治犯罪有关的人员,具体指警察和司法人员;(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
(二)我国犯罪心理学的起源、发展与研究现状我国古代先秦时期就有了对犯罪心理学研究的记载,重视从经济角度分析犯罪心理的形成,并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1)认为贫困是导致人们求得不到满足,从而产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原因。
(2)则认为富裕是导致人们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
如性善论、性恶论等理论对我国犯罪心理学思想史有着重要的价值。
发展到现今社会,随着犯罪心理学从西方的传入,20 世纪初研究以西方着作为主。
1939 年,孙雄编着的《变态行为》是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领域非常出色的一本专着。
20 世纪50 年代犯罪心理学在台湾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犯罪心理测评新技术:高端手法揭露谎言

犯罪心理测评新技术:高端手法揭露谎言犯罪心理测评技术是对犯罪特定信息反应的测定与评价,包括测谎技术与测真技术。
在情绪理论、控制理论、认知加工理论和自我表现理论的基础上,传统的心理生理技术和非言语技术逐渐发展起来。
然而,由于传统测评的有效性与稳定性存在较大的争议,司法实践者与研究者开始探索新的测评技术,其中的代表性技术有言语分析技术、大脑扫瞄技术、声音压力分析技术和证据呈现技术。
言语分析技术:评价陈述内容测查谎言的一种新策略是分析言语内容,即直接分析说谎者所说的内容,而不考虑其说话的方式。
犯罪心理学家将这种新策略称为言语分析技术,陈述有效性评价(Statement of Validity Asses *** ent)和现实监控(Reality Monitoring)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两种。
陈述有效性评价的实质是评价陈述内容的真实性。
此技术并非来自科学研究,而是出自德国一起性侵案件中儿童证言可信度问题的司法实践。
其基本假设是真实体验后的陈述不同于虚构、想像下的陈述。
首先让被测试者在半结构化访谈中不受干扰或暗示地自由陈述,然后以“标准内容分析”为工具对陈述内容进行可信度评价,最后用“效度检测清单”解释评价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内容分析工具是用来寻找真话线索而非假话线索的。
研究证实,在19项评价标准中,较为有效的是细节数量陈述、无结构化陈述、背景信息嵌入和重复信息等。
这在儿童性侵案件中儿童证言可信度问题上得到了较多的验证,但是否在所有刑事案件(包括成人案件、非暴力案件等)中均有效,仍存在较多争议。
现实监控技术是言语分析技术的另一新发展。
它以人类记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检测真实陈述与虚假陈述的言语差异。
其基本观点是真实经历事件之后的记忆不同于对事件进行虚构、想像后的记忆。
真实记忆通过感知而获得,还可以获得知觉信息和背景信息;虚构的信息来自内心认知加工,因而更多是认知操作(思考和推理)的结果。
相应地,真实事件反射为说真话,虚构事件反射为说假话。
浅谈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中几种编题方法

准绳问题测试法是美国理德教授提出的心理 测试方法,曾成为国内外一度被认为是备受欢迎的 主流心理测试技术方法,也是目前国内外常用的测 试方法之一。其中目标问题是指与案件密切有关的 具体情节问题;准绳问题又称之为“控制问题” 是指明知道被测人会说谎,但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动态分析阶段,认知综合测试法科学地编题阶段, 测前谈话阶段,实测操作、观察和同步评图和图谱 综合评判阶段,以及测后谈话和讯问技术阶段。这 六大阶段前后呼应,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犯罪心 理测试技术的系统整体。
三、对不同类型编题方法的优点和适用情况 的探讨
目前,国内外应用于犯罪心理测试的几种编 题方法有:相关一不相关问题测试法、准绳测试法、 怀疑 - 知情测试法、紧张峰测试法、犯罪情节测试 法(又称隐藏信息测试法)和认知综合测试法等编 题方法等。
认知综合测试法(CCT)编题的逻辑思维一 般是,先利用中性问题进行导入,将被测试人尽快 带入案情中,然后综合准绳问题、自我认知问题、 知情怀疑题、涉及案件情节的过程题、动机问题、 紧张峰问题和涉及犯罪嫌疑人的即时心态题等等一 系列题目综合而成。
四、认知综合测试法的优势与发展前景 与犯罪情节测试法(GKT)相比较,认知综 合测试法不仅包括对犯罪情节的的记忆检测,还注 重对犯罪嫌疑人的自我认知性、具体犯罪情节问题 及其相应的心理状态态认知等多方面有关认知信息 的检测,在对实际案件的测试中展现出良好的测试 有效性。认知综合测试法的提出,不仅解决了犯罪 情节测试法中难以编制足够数量的目标问题和难以 克服关键信息泄露带来的影响等诸多难题,还总结 了丰富的实测经验,取得了良好的实测效果,产生 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五、结论 总而言之,运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之目的, 在于提高实际案件测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因此,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主测人员应将编题与作案人所 具有的独特犯罪心理痕迹相吻合,包括作案时作案 人的具体的心理内容、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的要与 之相吻合,这样才能够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迅速有效 的侦破案件。(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作者简介:唐风玉(1989 ~),女,甘肃政 法学院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专业为犯罪心理测 试技术。 参考文献 [1] 武伯欣 .(2003). 中国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理 论论纲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 [2] 范刚 .(2009). 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 编题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 [3] 范刚 .(2008). 再论我国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的研究与应用 .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5,021.
法医鉴定中的犯罪心理分析技术

法医鉴定中的犯罪心理分析技术法医鉴定作为犯罪侦查和司法审判中的重要环节,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对于涉及犯罪心理的案件,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在法医鉴定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从犯罪心理分析技术的基本原理、在法医鉴定中的应用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犯罪心理分析技术的基本原理犯罪心理分析技术是通过对犯罪者的行为、思维和精神状态等进行综合分析,揭示其犯罪动机、心理特征和作案手法等,从而帮助警方和司法机关更好地了解案件本质,找到犯罪证据。
这一技术是以心理学和犯罪学为基础的交叉学科,主要包括心理测量、心理分析和心理推理等方法。
在心理测量方面,包括对犯罪者进行心理测试,如人格测验、智力测验和心理问卷等,以获取其个人特征、认知能力和心理健康状况等信息。
在心理分析方面,通过对犯罪者的行为模式、社会关系和心理动态等进行观察和分析,深入了解其犯罪心理。
在心理推理方面,根据犯罪现场的痕迹和证据,通过逻辑推理和心理分析,推断犯罪者的认知和心理反应等,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
二、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在法医鉴定中的应用1. 犯罪者个体特征分析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可以帮助法医鉴定人员揭示犯罪者的心理特征,比如人格特质、意志力和冲动性等。
通过心理测量和心理分析,能够窥探到犯罪者的潜在动机和心理状态,有助于准确判断其是否具有犯罪倾向和危险性。
2. 犯罪动机研究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可以深入研究犯罪者的犯罪动机,解析其作案原因和心理需求。
通过了解犯罪者的内心世界和心理冲突,可以更准确地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
3. 犯罪心理画像绘制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测量和心理分析,可以绘制出犯罪心理画像,包括犯罪者的行为模式、作案手法和逃避追捕的方式。
这样一幅心理画像能够为警方提供重要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追踪犯罪嫌疑人,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三、犯罪心理分析技术的发展前景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作为一门前沿的学科,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犯罪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演变。
【推荐下载】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原理及其实践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原理及其实践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内涵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又称心理测试技术)源于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进行谎言识别的实践,因此也曾被称作测谎技术。
现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在心理学、生理学、电子科学等多门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
对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国内已有多位学者进行了阐释,本文不再进行一一罗列,结合多位专家的观点,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阐述如下:主试人员经了解和分析案情,描绘出犯罪嫌疑人(或知情者)的心理痕迹、选择适当的心理刺激并编制相关测题,通利用专门的心理测试仪和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记录被测人对施测过程中所呈现刺激的心理生理反映,进而评判被测人员与犯罪活动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鉴定对象是被测人员的心理痕迹,这种心理痕迹的侦查是通过被测人员生理指标的变化来实现,这些生理指标包括:皮肤电、脉搏、呼吸、血压、动作等;被测人员的范围包括犯罪嫌疑人、知情人和相关者等, 应根据具体案件来确定, 范围不宜过大;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包含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 硬件包括多通道心理测试仪和智能计算机, 软件包括电子测试程序和合理编制而成的测题。
心理测试技术的实施过程包括六个阶段:犯罪心理痕迹的动态描绘;犯罪心理测试题的合理编制;心理测试前的访谈;利用心理测试系统、智能计算机进行施测;对同步声像图谱进行综合评判;测试后的心理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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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阅!1.研究目的 通过对几组不同体育项目的学生进行实验对比,评价实验前后被试心理健康水平变化,进行各心理因子比较,得到实验前后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变化的差异。
验证参加这些体育项目的锻炼分别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改善状况,以求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2.研究对象 在浙江工业大学随机抽取男100名女100名共200名大学生,其中随即各分25男,25女共50名大学生为一个小组,分为四组。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一,什么事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所谓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指由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案情,用事先编制好的题目,向被测试人提问,以形成对被测试人的心理刺激,再用心理测试仪器记录其生理反应,以此分析判断被测试人与案件的关系,帮助侦查人员甄别犯罪嫌疑人,知情人和无辜者的一种心理鉴别技术。
二,心理测试技术(测谎)的心理生理基础1,刺激心理活动生理反应仪器记录2,刺激(威胁)越大,反应越强。
3,自己比自己(与心理素质无关)三,心理测试技术基本理论(一),“恐惧”说这种假说认为,当真正的作案人接受心理测试时,会意识到自己的谎言有可能被揭穿,将面临刑罚惩处,因而产生恐惧心理。
这种恐惧情绪就会影响人的植物神经系统,从而引起被测试人再相应的生理指标上得异常。
说谎(想隐瞒)- 怕被揭穿- 害怕心理- 生理反应(二),心理过程理论1.真话:问——答2.谎话:问——思考/想一想——答撒谎是一个过程,说谎比说实话需要更多的思维活动。
说谎大致需要经过下列四个步骤:(1)想一想什么是真实的。
(2)估价一下对手。
(3)编制出谎言。
(4)琢磨一下用什么样的言行表现出来。
(三)“条件反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当作案人在进行犯罪活动的时候,在经历其中一些情景、做某些动作中,会同时伴随有强烈的情绪体验,这些动作虽然没有经历反复的练习,但是由于是特殊的事件,从而能够经历一次后就形成条件反射。
当被问及这些相关的动作时,作案人由于条件反射易于生产前列的情绪体验,从而在相应的生理指标上产生异常。
(四)“认知唤醒”理论此理论假设,只要犯罪者才了解行为的细节,有犯罪情境的认知。
当呈现犯罪行为的细节或具体的犯罪情境时,真正的犯罪人就会产生一种自主的认识唤醒反应,唤起其对这些材料的认知,从而产生相应的生理指标异常反应。
而无辜者则不会有这种认知唤醒及其反应。
你看这样写行不行。
犯罪心理测试常用方法一、犯罪情节知情测试法(guilt knowledge test--GKT)1.已知犯罪情节测试法(已知POT)目标信息(具体情节)除了办案人员和作案人之外无他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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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原理及其实践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内涵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又称心理测试技术)源于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进行谎言识别的实践,因此也曾被称作测谎技术。
现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在心理学、生理学、电子科学等多门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
对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国内已有多位学者进行了阐释,本文不再进行一一罗列,结合多位专家的观点,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阐述如下:主试人员经了解和分析案情,描绘出犯罪嫌疑人(或知情者)的心理痕迹、选择适当的心理刺激并编制相关测题,通利用专门的心理测试仪和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记录被测人对施测过程中所呈现刺激的心理生理反映,进而评判被测人员与犯罪活动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鉴定对象是被测人员的心理痕迹,这种心理痕迹的侦查是通过被测人员生理指标的变化来实现,这些生理指标包括:皮肤电、脉搏、呼吸、血压、动作等;被测人员的范围包括犯罪嫌疑人、知情人和相关者等, 应根据具体案件来确定, 范围不宜过大;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包含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 硬件包括多通道心理测试仪和智能计算机, 软件包括电子测试程序和合理编制而成的测题。
心理测试技术的实施过程包括六个阶段:犯罪心理痕迹的动态描绘;犯罪心理测试题的合理编制;心理测试前的访谈;利用心理测试系统、智能计算机进行施测;对同步声像图谱进行综合评判;测试后的心理讯问。
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内涵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又称心理测试技术)源于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进行谎言识别的实践,因此也曾被称作测谎技术。
现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在心理学、生理学、电子科学等多门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
对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国内已有多位学者进行了阐释,本文不再进行一一罗列,结合多位专家的观点,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阐述如下:主试人员经了解和分析案情,描绘出犯罪嫌疑人(或知情者)的心理痕迹、选择适当的心理刺激并编制相关测题,通利用专门的心理测试仪和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记录被测人对施测过程中所呈现刺激的心理生理反映,进而评判被测人员与犯罪活动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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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即过去长时间被某些人错译、错传、错用为“测谎” 的科学的正确称谓。
研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应首先重视鉴别其概念的科学性。
根据中国多年犯罪心理学理论研究成果,中国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运用现代心理学和实验心理技术以及神经心理学、生物电子学等研究成果,通过国产心理测试仪和智能计算机,同时同步记录人的多项心理生理反映指标,进而评判心理痕迹对映相关度的实验心理技术。
作为一门新型的科学技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并在侦查破案与审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对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及其结论的运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这与此项技术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广泛的应用趋势不相符合。
中国的司法实践与学术领域仅将犯罪心理测试视为一种侦查辅助手段,对于其测试结论的定性争议颇多。
然而,明确犯罪心理测试结论的证据价值并对其加以法律规制,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亟需研究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及科研成果的应用,人们越来越需要高科技的成果去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发挥其最大社会和经济效益。
中国正处于渐进式转轨的阶段,从经济法学和犯罪学的观点上分析:近年来,我国各种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不断升级,已经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担负打击刑事犯罪的司法机关正面临着社会治安形势的考验,司法机关非常迫切需要高科技的成果,在实践中辅助侦破重大疑难案件和公正审理错综复杂的案件。
因此在刑事侦察中,需依附高科技的成果作为刑事侦察技术的补充。
(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概况与测试原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俗称“测谎”),是由专门测试人员对侦查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分析犯罪活动的特点、过程并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痕迹进行描绘后,运用综合编题技术进行心理学实验,并通过多道心理测试仪,对被测人在测试过程中对主试所施加的心理刺激的心理和生理反映进行描绘记录,进而评判被测人员与犯罪活动的关系的一项实验心理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这种主要用于人员调查和辅助侦查、审理案件的心理实验技术,是依据认知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犯罪心理学三大学科基础和神经心理学、生物电子学、计算机应用、侦查学、物证技术学等学科知识,通过专用心理测试仪硬件和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实时同步记录被测人对主试语言问题理解后的多项心理生物反映变化,进而评判其心理痕迹对映相关度的心理鉴定技术。
可以说,中国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领域和应用过程,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专业人员在准确把握疑难案件的客观真实的情况后,经过特有的犯罪心理动态分析阶段,综合测试法编题阶段,心理访谈阶段,实测阶段,观察和同步评图阶段,测试综合评判阶段,测后谈话和询问阶段等六个必不可少的技术阶段,严谨独立地以鉴定报告的形式,辅助调查、侦查、审判部门鉴别有关人员心理事实的有或无,区分涉案嫌疑人和无辜者的实验心理科学的鉴定工作,是被测人员科学精神和综合素质的具体体现。
众所周知,犯罪心理的形成、变化和发展,使犯罪全过程伴着明显的认知、情绪的体验,特别是对犯罪过程重要情节(哪怕是瞬间的关键动作、语言等)有其深刻的记忆储存,在心理上将会留下烙印。
如前所述,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以人的心理为作用对象的,此项技术运用的也主要是关于记忆的原理。
心理研究表明,人的大脑对外界的感知信息都会留下一定的痕迹,主要表现为记忆。
心理测试就是通过对这些记忆的“言语呼唤作用”,使大脑记忆区域复活重现并引起被测人相关的情绪记忆、动作记忆、视觉记忆等,这种大脑记忆区的复活兴奋性变化,必然会引发临近的情绪中枢的心理生理反应——皮电、血压、呼吸、肌肉等指标的变异,它们一般只受植物神经系统的制约,而不受大脑意识的控制。
二依据我国相关数据的调查研究表明,中国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人员调查、侦查询问和案件审查工作中,确实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犯罪心理测试是一项以心理科学原理为理论依据的心理鉴定技术。
同所有的物证技术如指纹鉴定、血痕鉴定、笔迹鉴定、声纹鉴定、足迹鉴定结论相似,心理测试结论也必须是通过科学技术的手段对不同个体身心特征进行的同一性认定。
有所不同的是,其他物证鉴定技术是对人身特征及行为活动物质痕迹的鉴定,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鉴定则是对人的心理活动痕迹的鉴定。
形式不同,本质一样。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以鉴定报告方式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心理事实的调查提供辅助依据。
笔者认为,如果是专业合格的测试员所作的测试结论,其实质无疑应属于科学鉴定的结论范畴。
目前,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已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然而由于受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目前主要运用于刑事侦查阶段,在审判中的使用非常有限。
尽管如此,此项技术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尤其是侦查阶段发挥了其独特的功能与作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1、有助于及时、准确地排除无辜者,从调查、侦查阶段就杜绝冤假错案;2、有助于克服主观唯心主义和经验教条主义、杜绝刑讯逼供;3、有助于在法定时限内节省时间、人力、财力和物力,提高调查、审理案件的效率;4、有助于发现未知的新线索,揭露犯罪前、犯罪中、犯罪后心理事实的真相;5、有助于依据真实信的调查和客观严谨的侦查,揭露犯罪因素、动机强度及同案犯人数等;6、在疑难案件和“无头” 案件的侦查中,对于痕迹物证欠缺或久侦未破但嫌疑范围较清楚的案件有特殊效果;7、有助于深挖余罪或掌握犯罪嫌疑人有无其他犯罪经历,瓦解其抵抗心理,其“测试后效” 往往使作案人和知情人主动供述或忏悔;8、有助于对证人证言的核实和对被害人陈述的核实,以保证其他证据的准确无误。
(3)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与测谎现在一说“测谎”,大家都以为是测试犯罪嫌疑人在口供中有没有说谎,说谎率是百分之多少。
其实,口供是绝对不能测的。
首先,口供的来源可能正常,也可能不正常;其次,还可能存在着指供、诱供。
这样就会导致口供里面真话、假话混杂在一起,可能有阴谋陷阱,可能有声东击西,这项技术是绝对不能检测这些东西,也很难检测清楚。
从技术理论上阐述,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绝非像某些人所言“测度被测人的主观口供是否说谎”,而是客观地检验被测人有无经历违法犯罪特殊事件的真实心理痕迹。
以往错传“测谎”,实质应该是“测真”。
俗话说:未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做了亏心事,就怕鬼敲门。
研究表明,人的大脑对外界的认知信息都会留下一定的痕迹,其主要表现为心理系统活动痕迹。
例如,人的记忆可分为瞬间记忆、短期记忆和长期记忆三种时间层级;记忆又可分为视觉记忆、听觉记忆、情绪记忆、动作记忆等类型层次。
人的知、情、意、个性等心理痕迹的深浅、久暂,主要由对个体生活、生命的意义大小和经历事件时刺激的强度、体验的深刻程度等因素所决定。
对于作案人和知情人,尤其是对于实施杀人、爆炸、抢劫、贪污、贿赂、诈骗、强奸、纵火、投毒、特大盗窃、涉枪、涉毒、绑架人质、破坏铁路等严重犯罪的作案人或知情人而言,他们对自己所实施或者目睹的犯罪行为的认知是相当清晰的,作案人对自己所实施犯罪的案前、案中、案后的心理痕迹是相当久远的,有些甚至是终生不灭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之后,会不时地在其脑海中思考并浮现作案过程与行为细节。
出于逃脱法律追究的心态,作案人或知情人在情绪情感上对案件事实极端敏感,意志行动会极力回避“旧事重提”。
事实证明,运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检测结论,完全可以在揭穿谎供中发挥作用。
只不过是通过检测与案件相关的心理痕迹,然后用检测结果去揭穿口供中的谎言,而非直接检测口供。
(4)在实践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辅助侦破重大疑难案件和公正审理错综复杂的案件,目前此项技术的发展,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讲,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心理测试技术实践之测试结果,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
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需要高科技的成果作为刑事侦察技术的补充,犯罪心理测试是一种鉴别技术手段。
为了使之在科学的轨道上发展与生存,确保测试全过程合法公正,保证其综合评判结果的客观准确,我们认为须对此项技术从法律、政策、制度等方面应加以规范。
事物都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
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我们同样要坚持这个观点。
我们承认此项技术在刑事司法领域发挥的无可替代的作用,也肯定其技术原理的科学性,与此同时,更应该认识此项技术的局限性方面,因为它影响着测试结论的科学性与可靠性这一问题。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不是包破案件的“灵丹妙药” 。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科学。
既为科学,就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
即使是用于侦查工作中,它也不能包揽破案的全部,它只是一种用于犯罪调查和侦审的辅助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的相关因素复杂,犯罪心理测试的信度和效度受到许多实验因素的影响。
要保证其信度和效度,必须首先保证:犯罪心理痕迹动态描绘的准确性;测试题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正确运用测前访谈技术;实测中对仪器的正确操作和对各种变量因素的正确选用、控制、利用;正确地评定图谱。
五、结论伴随着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门新型的科学技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尤其是侦查阶段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功能。
尽管司法实践已证实了此项技术在理论上的科学性以及测试结果的可靠性,但在实践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导致冤假错案地发生,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测试技术的不完善有关,但根本的因素在于司法实践中缺乏有效的规范机制和约束机制,缺少法律的明文规定。
尽管我们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高层次理论的认识还有一定差距,但可以深信:有高层次领导者的战略性决策,通过此学科的专家、学者和实际操作人员的不断研究开拓,尤其是在实际应用领域里发挥其最大作用,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必将以法律形式,会在司法实践中以刑事证据的地位加以确认,作为以多元学科综合一体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此学科的生存必定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
这里就犯罪心理测试这门新兴技术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言表浅见,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学科的理论研究走向一个新阶段。
因此,我们应当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认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作用,用科学、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它、使用它。
对于此项技术及其结论从法律层面上予以准确定位,并对之加以规范,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法律程序,从而促进中国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健康有效地运用、推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