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
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

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第1 页第2 页第3 页第4 页注:此页不够可加附页。
第5 页注:此页不够可加附页,“类别”一项,“论文”和“咨询报告”按照“A类”、“B类”、“C类”、“D类”、“其他”填写;“著作”按照“专著”、“编著”、“译著”、“其他”填写;“教材”按照“国家规划教材”、第6 页“校级规划教材”、“其他公开出版教材”填写;“教学研究论文”按照“国家级刊物”、“其他核心刊物”填写。
第7 页第8 页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填表说明表格一律打印,签字处应手写签名或盖本人名章;表格第一页和第二页中教学工作、发表成果、教学获奖、科研成果获奖、教学研究项目以及科研项目的汇总数字,请先认真核对,经中层单位审核确认后再填写。
具体填表要求如下:一、基本情况㈠“单位”请按全称规范填写。
㈡表格中“出生时间”、“来校工作时间”、“获得时间”、“授予时间”及“聘任时间”等项目中的时间填写到月份,如“2017年9月”填写成“2017.09”。
㈢“所在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不分二级学科的学科,可按一级学科填写。
㈣“应聘职务”按照“教授”、“副教授”、“讲师”填写;“应聘方式”按照“正常”、“破格”填写;“应聘类别”按照“以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并重”或“以科研为主”填写。
㈤“最后学历”按照“大学”、“本科”、“研究生”或“双学位”填写;“最高学位”按照“学士”、“双学士”、“硕士”或“博士”填写。
㈥“外语情况”按“合格”或“免试”填写。
二、教学工作㈠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按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校级项目三类填写,以学校教务处备案为准,拖期项目不予认定。
1.国家级项目,包括学校牵头承担或作为合作单位承担的以下各类项目: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世行贷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等。
2.省级项目,包括学校牵头承担或作为合作单位承担的各类项目(含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细则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细则》的修改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于2010年9月1日召开了全体会议,讨论形成了《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10年09月09日给全体教师发了Email,并在学院主页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陆续收到一些教师的反馈意见,针对这些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1日再次召开全体会议,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一些细则内容做了如下修改,其它细则内容保持不变。
1.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副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做了如下修改:副教授职务的教学、学术业绩条件:2).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②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至少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可以是国家发明专利、国际或国家标准、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相当的被EI检索学术论文)。
3).以科研为主的教师②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至少发表4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可以是国家发明专利、国际或国家标准、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相当的被EI检索学术论文)。
2. 《2010年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成果认定的补充说明》中,针对公派国内外工作学习期间的成果认定做了补充修改:6、公派出国人员在国外研究工作期间以及回国后一年内投稿而未标注吉林大学的论文予以认定;经学校批准到国(境)外学习、工作(含合作研究)或到国内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在职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教师,在校外期间取得的成果可以予以认定。
附:修改前相应部分内容:1.副教授职务的教学、学术业绩条件:2).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②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至少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其中不超过2篇可以是国家发明专利、国际或国家标准、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相当的被EI检索学术论文。
3).以科研为主的教师②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至少发表4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其中不超过2篇可以是国家发明专利、国际或国家标准、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相当的被EI检索学术论文。
吉林大学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学业绩条件

附件二吉林大学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学业绩条件1.以教学为主的教师(1)基本条件系统地讲授1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并讲授5门次及以上;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单位年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突出,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教学效果优秀。
(2)科研条件①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由本人独立撰写或者第一作者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及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指导学生取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相关奖项(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完成1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B.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前三名);C.作为主要参加人在1项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中做出较大贡献(前三名);D.在部委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教材或教学参考书1部及以上(担任副主编及以上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E. 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项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校级前二名、省级前三名,国家级前五名);F.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二等奖以上等荣誉称号;G. 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以主要参加人身份参与高层次科研项目,且具有一定数量的可支配科研经费;H.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以主要参加人身份获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2.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⑴系统地讲授过1门3学分以上的本科生课程,并讲授3门次及以上;承担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本科生导师等指导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单位年均教学工作量;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教学效果为良好及以上。
3.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承担一定的本科教学工作,总计承担不少于1.0学分的本科专业课程或讲座课程的授课任务;教学效果为良好以上。
4.以医疗为主的教师承担本科生主要课程的讲授,具有完整主讲本专业基础或专业课1门及以上的能力,年均授课至少达到8学时(或完整承担课间实习或毕业实习带教4轮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大学本科教学岗位教授及副教授评议标准和申报条件管理规定汇编

大学本科教学岗位教授及副教授评议标准和申报条件管理规定凡申报以本科教学为主教授岗位的教师(指承担全校性基础课或公共课,进入“学校人才工程”教学团队的教师,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师须由所在学院讨论同意,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必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敬业精神和教育教学效果。
对任现职期间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的评议资格。
教授岗位评议标准和申报条件一、综合评议标准(一)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经验丰富。
(二)重视教育创新与教学改革研究,主持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和科学研究课题,取得突出成果,对学校本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三)发表过多篇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教材(列入国家规划),或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研究造诣较深。
(四)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从严治学、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和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
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和进修教师。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者在所申报学科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1985年以前本科毕业的,要求获得硕士学位,1970年以前毕业的,要求获得大学本科毕业文凭。
(二)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且校内外语听力考试合格,或外语符合免试条件),能开出一门以上双语教学课程,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主讲两门本科以上课程(每年至少主讲一门全校性基础课或公共课,或一门专业基础课,或一门技术基础课),近三年年均讲课360标准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且独立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或虽独立培养一届硕士研究生,但同时全过程协助指导过二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或独立培养过和指导过青年教师3名以上。
(四)聘期考核成绩应完成学校规定的年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同时在考核期内本人获得到校科研考核经费总计15万元以上(理科、经管、文科类6万元以上)。
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

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一、人文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D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2.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社会科学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D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2.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三、理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教学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C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10万元,取得不少于1项相当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水平的成果。
高校教师评职条件和要求

吉林省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人联字[2004]25号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评审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具有指导学生实习、实验等教学能力。
(二)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应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任务;专业课教师,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课程的讲授任务。
(三)承担实验室建设,革新实验手段和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积极参加科研、教研、教育教学改革、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技术工作。
(四)获得学士学位的青年教师;要修完6门以上研究生课程。
教授级高级职称的业绩水平条件

晋升教授级高级职称的业绩水平条件一、业绩与成果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主持或承担的项目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一项以上总公司(省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两项以上总公司(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是该项目的主要贡献者(等额内额定人员);2、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并完成过国家或总公司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设计、研究或技术攻关,并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了高水平的成果,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总公司确立的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在引进消化大中型项目、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有重大技术革新,经国家或总公司鉴定填补国内空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在国家或总公司级大型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技术、经营等生产、管理项目中,做出重大科学决策、部署、规划或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经过实践对推动勘探开发、生产建设、科技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连续多年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论著、论文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期间,撰写过下列之一的论著或论文:1、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著;2、独立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本行业先进水平,并为同行专家认可;3、独立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达到国际水平,并为同行专家认可;4、独立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同行专家认可;5、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并为同行专家和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认可。
吉林省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吉林省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评审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一、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具有指导学生实习、实验等教学能力。
(二)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应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任务;专业课教师,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课程的讲授任务。
(三)承担实验室建设,革新实验手段和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积极参加科研、教研、教育教学改革、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技术工作。
(四)获得学士学位的青年教师,要修完6门以上研究生课程。
二、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了解、掌握本学科及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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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一、人文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D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2.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社会科学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D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2.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三、理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教学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C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10万元,取得不少于1项相当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水平的成果。
2.教学与科研并重: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2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2)获级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3)主持制定标准或未转让新药证书或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1项。
(4)再发表不少于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3.科研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及以上,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3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2)获级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3)主持制定标准不少于2项,或未转让新药证书或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1项。
(4)再发表不少于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4.说明:(1)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国际标准1项相当于标准2项,标准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2)科技奖励:级奖的前三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二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一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3篇。
级奖的第4-6名、部省级一等奖的第3-5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2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3)学术论文均为第一责任作者,影响因子为零的论文应剔除,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对于高水平学术论文,依据水平可适当加倍计算。
(4)对于重大原创性成果、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由校长直接提名聘任。
(三)其他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交叉、侧重人文社科应用的学科,参考人文社科副教授职务的业绩条件。
四、工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教学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C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10万元,取得不少于1项相当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水平的成果。
2.教学与科研并重: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2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2)获级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3)主持制定标准或未转让新药证书或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1项。
(4)再发表不少于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3.科研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及以上,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3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2)获级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3)主持制定标准不少于2项,或未转让新药证书或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1项。
(4)再发表不少于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4.说明:(1)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国际标准1项相当于标准2项,标准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2)科技奖励:级奖的前三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二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一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3篇。
级奖的第4-6名、部省级一等奖的第3-5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2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3)学术论文均为第一责任作者,影响因子为零的论文应剔除,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对于高水平学术论文,依据水平可适当加倍计算。
(4)对于重大原创性成果、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由校长直接提名聘任。
(三)其他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交叉、侧重人文社科应用的学科,参考人文社科副教授职务的业绩条件。
五、信息科学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教学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C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10万元,取得不少于1项相当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水平的成果。
2.教学与科研并重: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2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2)获级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3)主持制定标准或未转让新药证书或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1项。
(4)再发表不少于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3.科研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及以上,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3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2)获级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3)主持制定标准不少于2项,或未转让新药证书或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1项。
(4)再发表不少于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4.说明:(1)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国际标准1项相当于标准2项,标准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2)科技奖励:级奖的前三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二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一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3篇。
级奖的第4-6名、部省级一等奖的第3-5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2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3)学术论文均为第一责任作者,影响因子为零的论文应剔除,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对于高水平学术论文,依据水平可适当加倍计算。
(4)对于重大原创性成果、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由校长直接提名聘任。
(三)其他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交叉、侧重人文社科应用的学科,参考人文社科副教授职务的业绩条件。
六、地球科学学部(一)教学要求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要求具有充足的本科课时量和一定的课程门次,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秀;参与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要求具有一定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凡承担指令性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基本的本科课时量,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二)科研要求1.教学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C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10万元,取得不少于1项相当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水平的成果。
2.教学与科研并重: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2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2)获级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
(3)主持制定标准或未转让新药证书或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1项。
(4)再发表不少于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3.科研为主:以负责人身份承担A类项目1项及以上,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30万元,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