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新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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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总则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

二、防尘管理组织机构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长负责,负责制定防尘管理制度,组织防尘工作,协调各部门的防尘工作,监督防尘工作的实施。

2.通风科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防尘技术方案,指导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负责防尘技术的培训和考核。

3.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负责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负责防尘工作的具体实施。

4.生产、队组、运输等部门应设立防尘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防尘工作,协调本部门的防尘工作,监督防尘工作的实施。

三、防尘设施管理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2.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3.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4.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5.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6.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四、防尘措施1.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

2.皮带顺槽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

3.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喷雾,专人看管。

4.煤仓、煤溜等处必须设置喷雾,防止煤尘飞扬。

5.矿井必须定期进行防尘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防尘设施的完好、有效。

五、防尘培训与考核1.矿井必须定期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掌握防尘知识。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防尘管理水平,确保矿井运转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包括矿井环境治理、防尘设施建设、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工职业病的发生。

第五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矿井应制定并实施综合防尘管理计划,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按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推动相关研究和应用。

第二章矿井环境治理第八条矿井环境治理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扬尘源治理、防尘洞、吸尘器等设备的配置等内容。

第九条矿井通风系统应做到合理布局,保证通风流速和风量的合适,排出矿井内的有害气体和粉尘。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矿井应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包括涂覆尘土、湿法喷淋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设置防尘洞和吸尘器,在关键位置及时清除尘土。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检测矿井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防尘设施建设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防尘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建设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设施安全评估制度,对防尘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矿井防尘设施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能够达到相应的防尘效果。

第十七条矿井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尘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矿井应加强对矿井防尘设施建设的监管,严禁违规建设、使用和改建。

第四章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第十九条矿井应配备适合的矿工防尘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二十条矿井应制定并贯彻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矿工防尘用品应定期检查、清洗和更换,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对矿工进行防尘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效果。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煤矿是典型的粉尘污染行业,煤矿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污染对工人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综合防尘工作,减少粉尘污染,保障工人身体健康。

二、煤矿粉尘防控措施1.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与维护矿井的通风系统是防尘工作的关键。

应根据井下工作面的特点和要求,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

通风风量应能满足矿井内的粉尘排放需求,并保持压力差以确保粉尘不外溢。

矿井通风系统的维护包括定期的通风设备检修、通风空气质量监测和通风管道的清洗。

2.矿井湿抑尘技术的应用湿抑尘技术是煤矿防尘工作的重要手段。

湿抑尘可以通过喷水、喷雾、喷雾雾化等方法来实现。

在煤矿工作面和传输场所,应使用湿抑尘装置进行粉尘控制。

湿抑尘装置的运行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

3.矿井硬化路面的铺设矿井硬化路面的铺设是减少粉尘污染的有效措施。

通过铺设硬化路面,可以减少地面的扬尘和积尘,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果。

矿井硬化路面的维护包括路面的清洁保养和修补。

4.矿井设备的密封与喷淋矿井设备的密封与喷淋是防尘的重要手段。

矿井设备应优先选择密封效果好的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密封性能。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喷淋作业,以减少粉尘的扬尘量。

5.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个人防护是保障工人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工人在进行煤矿作业时,应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和防尘工服等。

防护装备的购置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个人防护用品的消耗和更换应定期检查。

三、煤矿综合防尘管理要求1.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工人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并参与防尘措施。

2.定期开展防尘培训煤矿应定期开展防尘培训,提高工人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粉尘的危害、防尘措施的要求和正确使用防尘设备的方法等。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保护矿工安全健康,防止尘肺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矿井相关部门、员工以及与煤矿矿井有关的单位。

第三条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其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第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技术研究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防尘技术水平,减少矿井粉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第二章预防为主第六条煤矿矿井应制定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矿井内部环境的清洁和尘埃的控制。

第七条煤矿矿井应配备合适的通风设备,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减少尘埃的积聚。

第八条煤矿矿井应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减少地质条件对尘肺病的影响。

第九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矿工的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条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矿工的职业病问题。

第三章综合治理第十一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矿井内空气进行治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尘埃进行控制,减少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改造和升级,减少尘埃的排放。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尘肺病诊断和治疗体系,及时对矿工进行诊断和治疗,避免病情恶化。

第十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劳动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四章全员参与第十六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七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防尘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第十八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九条煤矿矿井应组织开展有关防尘活动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防尘技能。

第二十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员工投诉举报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

第五章科学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矿井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全面领导管理我矿综合防尘工作: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副矿长。

成员:通风、生产、调度、机电、安监、地测、掘进、采煤、财务、供应、技术科(队)等部门的负责人,井下各生产辅助队队长。

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简称防尘办),办公室设在通风队,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队队长长兼任,成员由通风队有关人员组成。

矿长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工作;机电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后勤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的资金投入;安全副矿长对全矿井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按照“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管理责任。

队组的队长是现场防治粉尘危害的一责任者。

二、通风队负责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防尘责任制的划分及业务管理,组织矿井综合防尘达标工作。

并负责分管范围的粉尘防治和测尘工作。

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防尘系统,以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防尘用水水质保持清洁,水中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防尘管线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三通阀门按规定安设,并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四、防尘办每旬进行一次防尘工作检查,包括矿井的隔爆设施检查,对防尘未达标的采、掘、机、运、通,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处罚。

五、矿井必须配备有粉尘化验室和粉尘化验员,开展粉尘测定、分析、化验工作,并对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

矿按AQ1020-____《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专职测尘人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粉尘浓度测定结果要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一同三防(通风)矿长。

六、各级领导要把粉尘治理放在和瓦斯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干部职工综合防尘意识的培训,充分认识粉尘的危害性,并集中精力抓好粉尘治理工作。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预防和控制矿井产生的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矿井必须实行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预防与控制粉尘产生的措施:1.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粉尘的堆积和浓度,降低矿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和风险。

2.对矿井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将离散采矿作业区和进风巷沿线作业区与人员居住区分开,减少矿工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粉尘区域的机会。

3.使用低粉尘产生的设备和工艺:选择低排放、低粉尘产生的采掘机械、输送设备等,或改进工艺,采用湿法处理粉尘。

4.进行粉尘抑制处理:对于粉尘集中区域进行抑尘处理,如洒水、喷雾等,降低粉尘扬尘量。

5.增加粉尘收集装置:在矿井的设备和工艺中增加粉尘收集装置,收集粉尘并进行处理,减少粉尘的排放。

二、矿井粉尘防护设施的建设与使用:1.保护面具的使用:在粉尘环境中,矿工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面具,有效过滤和减少吸入的粉尘颗粒,保护呼吸系统的健康。

2.防护服和服装的使用:矿工应该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和工作服,降低粉尘对皮肤的直接接触和吸收。

3.防护眼镜和防护装置的使用:矿工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头盔等防护装置,保护眼睛和头部免受粉尘的伤害。

4.工作场所清洁和卫生:定期清洁和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清洁环境,减少粉尘的堆积和扩散。

三、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1.制定防尘工作方案和措施:根据矿井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防尘工作方案和措施,包括通风措施、设备采购要求、防护装备要求等。

2.建立防尘现场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防尘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要求,确保矿井防尘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

3.防尘培训和教育:定期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防尘意识和能力,增强防尘工作的持久性和可持续性。

4.定期检查和评估: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是保护矿工健康的重要措施,必须全面考虑矿井的特点和需求,从设备、工艺、个人防护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矿井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各个矿井的防尘工作管理,包括矿井设计、运营、维护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矿工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将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矿工的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

第二章矿井设计第四条矿井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矿井的通风情况,合理设置通风设备和防尘设施。

第五条矿井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合理设计矿井的防尘措施。

第六条矿井设计必须根据矿井内部的粉尘产生情况和工作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防尘计划。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七条矿井每天必须进行通风检查,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转,防尘设备完好无损。

第八条矿井每天必须进行粉尘监测,确保粉尘浓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九条矿井必须定期清理粉尘,保持工作面、巷道和出口的清洁。

第十条矿井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四章人员培训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定期开展矿工防尘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矿井必须开展矿工健康检查,确保矿工身体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

第十三条矿井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防护人员,负责矿工的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第五章管理评估第十四条矿井必须定期进行防尘管理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设置专门的防尘管理小组,负责矿井的防尘工作管理和综合协调。

第十六条矿井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防尘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矿井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的防尘管理档案,记录相关防尘措施和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井所属单位所有,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的所有相关规定。

2023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2023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2023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预防矿井产生的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保护矿井设备的正常运转。

一、矿井综合防尘措施1.粉尘来源控制(1)矿井内采掘作业过程中,要合理安排采矿点和排矿点位置,优化排放口的布置,减少粉尘生成的机会。

(2)合理调控矿井通风系统,通过调节风流速度和排量,控制粉尘的扩散和排放。

(3)采用湿法作业,尽量减少矿石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矿井通风管理(1)定期检查和清理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的畅通。

(2)合理设置通风构筑物和防尘设备,如风机、风道、风口等,有效控制通风方向和速度。

(3)定期检测矿井内空气质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4)严格执行矿井通风制度,确保人员安全和施工环境的舒适。

3.矿井设备管理(1)定期检修和维护矿井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摩擦产生的粉尘。

(2)采用封闭式设备替代开放式设备,减少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3)增加润滑剂的使用,降低设备的摩擦,减少粉尘产生。

4.个人防护措施(1)矿工需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设备。

(2)矿工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

(3)提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对防尘措施的重视和使用意识。

二、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防尘目标管理(1)确立防尘目标和指标,如粉尘浓度、粉尘密度等,进行长期监测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并进行动态调整。

2.责任管理(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

(2)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工作表现。

3.培训管理(1)提供培训课程,包括矿井防尘理论知识、防尘装备使用方法等。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确保矿工对防尘工作的理解和掌握。

4.监测管理(1)建立粉尘监测系统和设备,定期进行矿井内外粉尘浓度的监测和分析。

(2)将监测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防尘工作效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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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72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全面领导管理我矿综合防尘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副矿长。

成员:通风、生产、调度、机电、安监、地测、掘进、采煤、财务、供应、技术科(队)等部门的负责人,井下各生产辅助队队长。

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简称防尘办),办公室设在通风队,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队队长长兼任,成员由通风队有关人员组成。

矿长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
尘工作;机电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后勤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的资金投入;安全副矿长对全矿井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按照“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管理责任。

队组的队长是现场防治粉尘危害的一责任者。

二、通风队负责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防尘责任制的划分及业务管理,组织矿井综合防尘达标工作。

并负责分管范围的粉尘防治和测尘工作。

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防尘系统,以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防尘用水水质保持清洁,水中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防尘管线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三通阀门按规定安设,并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四、防尘办每旬进行一次防尘工作检查,包括矿井的隔爆设施检查,对防尘未达标的采、掘、机、运、通,按照《通风质量标准
化评定考核制度》处罚。

五、矿井必须配备有粉尘化验室和粉尘化验员,开展粉尘测定、分析、化验工作,并对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

矿按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专职测尘人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粉尘浓度测定结果要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一同三防(通风)矿长。

六、各级领导要把粉尘治理放在和瓦斯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干部职工综合防尘意识的培训,充分认识粉尘的危害性,并集中精力抓好粉尘治理工作。

矿长安全办公会要及时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问题,总工程师每月召开一次防尘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全矿的综合防尘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防尘工作必须建立的台帐和记录:1)测尘台帐;2)防尘管路台帐;3)采掘面防尘设施台帐;4)防尘设施、管路等检查记录;5)巷道冲、刷记录;6)隔爆设施台帐;7)回采面防尘设施验收台帐。

各种防尘报表应报送及时,数据齐全准确。

七、通风队必须建立完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系统图,要求每月及时填补,报送有关领导。

八、通风队按《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对防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九、财务、供应、机电等部门要确保防尘工作所需资金、设备、配件的计划供应。

否则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各单位要积极推广使用防尘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研制改进防尘设施。

十一、防尘责任区划分
1、所有运输大巷,每1月冲、刷一次,所有车场每天进行一次洒水,由运输队负责。

2、主斜井、主要胶带巷及联络巷每周必须全面冲洗一次,积尘多的地点(各转载点、煤仓放煤点)每天清扫冲洗,严禁有浮煤堆积,由运输队负责。

3、各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每周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

新施工的总回风巷在掘进期间由施工队组负责冲洗到巷道口,在形成
回风系统后由通风队组负责冲洗。

4、开掘工作面由各开掘队组负责冲洗。

开掘工作面100m范围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

爆破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对工作面20m范围内进行冲洗,剩余地段每天冲洗一次。

开拓大巷施工完后按巷道性质分别移交运输队及通风队进行冲洗。

巷道冲洗周期由通风队根据产尘量大小确定,最多不超过7天。

5、对于安装及备用面由各机电队负责完善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机电队负责对安装及备用面冲洗一遍之后移交给综合安装队管理。

6、各单位必须按责任划分范围定期刷白、冲洗和清扫巷道,做到巷道无积尘、积水和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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