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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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联合体章程(通用5篇)

农业产业联合体章程(通用5篇)

农业产业联合体章程(通用5篇)【范文大全】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产业联合体章程(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农业产业联合体章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跟进,科研、生产、加工、服务、金融等主体共同参与,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全产业链经营联盟,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金融支持,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聚焦重点产业,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资源要素集聚、利益联结紧密、购销服务协同、信息渠道共享等优势,构建涵盖上中下游主体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三农金融产品,缓解三农客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任务目标。

建设一支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高、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强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梯队,探索出一套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有效模式和路径,推出一系列针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金融服务方案和新型信贷产品。

到2025年底,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主体的贷款余额增长至500亿元。

二、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队伍。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粮棉油糖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以及具有本地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研发、储运销售、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主体进一步紧密合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形成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xx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方案

xx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方案

xx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方案背景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建设已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市场化的重要举措。

为了推动我市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目标1. 建立一个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整合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提升农业产业链的整体效益。

2. 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拓展销售市场,实现农产品的市场化。

3. 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加农业经济收益。

4.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

主要内容1. 建设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参与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

2.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质量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3.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

4. 建立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网络,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5. 加强农民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

实施计划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时间表。

2. 集中资金和资源,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建设和运营。

3. 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4. 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农民对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认识和参与度。

预期效果通过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建设,预计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大幅提升,满足市场需求。

2. 农产品的加工水平和附加值显著提高。

3. 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不断拓展,销售额大幅增长。

4. 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农村经济发展取得重要突破。

结论通过实施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方案,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市场化,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和农民共同努力,制定具体措施和政策支持。

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

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

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共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组织形式。

第二条联合体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联合社团等形式,具体形式由联合体成员自行选择。

第三条联合体的宗旨是充分发挥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优势,推动农业产业的改革与升级,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联合体的活动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农业生产与加工: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2. 农业科技与创新:包括农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3. 农资供应与服务:包括农业用品供应、技术服务、农业保险等;4. 市场营销与销售:包括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品牌建设等。

第五条联合体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联合体章程,共同维护联合体的利益和形象。

第六条联合体的所有权归属于联合体成员共同拥有,按照各成员的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和收益权。

第七条联合体的盈利分配原则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按照各成员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并充分考虑各成员在联合体经营中的贡献和风险承受情况。

第八条联合体成员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投资份额和退出联合体,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其他成员,并付清相关义务。

第二章联合体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联合体设立理事会,由所有成员共同组成,每个成员均有一个代表。

第十条理事会是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体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与评估联合体的运营情况等。

第十一条联合体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二条联合体成员应当按照联合体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经验交流、信息共享、业务合作等活动。

第十三条联合体成员应当及时向联合体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联合体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联合体成员之间应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联合体的发展。

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

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

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第二条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由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他相关主体自愿参加,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合作,实行互利共赢的联合体。

第三条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实现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为宗旨,依靠市场主体,引导农业技术、资金和人员向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和农业企业集中,推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农业发展模式创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四条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经营地点设在主要农业生产区,审批主管机关为**农业农村部**。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存在,包括联合体成员代表大会、联合体理事会、联合体监事会以及联合体办公室等组织。

第六条联合体成员代表大会是决定联合体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联合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第七条联合体理事会是联合体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体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管理联合体日常工作。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联合体成员有权参与联合体的管理,参与联合体的决策,享有联合体发展成果。

第十一条联合体成员应当遵守联合体章程,执行联合体的决策,保护联合体的利益,维护联合体的稳定。

第十二条联合体成员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获得联合体提供的技术、资金等支持。

第十三条联合体成员应当按照联合体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联合体的会费和各种资金。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联合体的经济来源主要包括联合体成员的会费、政府的扶持资金、银行的贷款资金等。

第十五条联合体应当建立合理的会费缴纳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联合体应当根据发展需要,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相关项目。

第十七条联合体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确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

农业产业联合体章程

农业产业联合体章程

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由霍山县天下泽雨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头;等单位和个人协商;作为初始成员单位成立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第二条为维护联合体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联合体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三条本联合体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本联合体名称: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第四条联合体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种植、养殖业为基础;以农产品深加工为龙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优化资源配置;互连互通;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增强联合体成员抗风险能力;保障联合体资产的增值增效..第五条本联合体业务范围:流转土地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物流配送;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第六条本联合体由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与农业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组成;作为社会团体成立..第二章成员资格第七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联合体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联合体成员..第八条加入本联合体须履行以下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二经本联合体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第九条本联合体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联合体实行民主管理..二享受本联合体提供的各项服务;三享受各级政府对联合体的各项扶持;四查阅本联合体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联合体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联合体;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本联合体的机构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成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联合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担任..第十一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决议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四审议批准本联合体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五审议批准本联合体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七审议批准本联合体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八决定本联合体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九对本联合体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十决定聘任本联合体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等;十一决定本联合体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本联合体每年召开两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第十四条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联合体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联合体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联合体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理事会是本联合体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4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十六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二制订本联合体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三制定本联合体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联合体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七管理本联合体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联合体的财产安全;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第十七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第十八条理事长为本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联合体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联合体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联合体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第十九条监事会是本联合体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2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联合体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联合体财务稽核工作;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联合体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联合体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七代表本联合体负责记录理事与本联合体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作出答复..第二十二条本联合体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第四章成员退出机制第二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声明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判处有期徒刑的;三死亡的;四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联合体除名的..第二十四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单位成员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退出;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第二十五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三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第二十六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联合体章程、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警告无效的;二给本联合体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三本联合体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第五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七条本联合体经费由联合体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每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一次收缴和使用情况;经费收支接受监事会监督..第二十八条各成员单位按经费缴纳标准按时缴纳经费;由各成员一次性转入联合体财务部..主要用于办公、会议等费用..结余部分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经费不足部分由各成员企业分摊..第二十九条联合体享受到政策性扶持的资金;可按一定比例用于联合体工作的专项基金..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理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联合体理事会负责解释..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2023年产业联合体合作章程

2023年产业联合体合作章程

产业联合体合作章程产业联合体合作章程第一条联盟名称及性质:联盟名称:国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下称联盟),英文名称为。

联盟的性质:联盟是在成立的国际间基于发展创意产业联盟为目标的协作组织。

联盟以网络为平台,支持各类创意产业的经营主体发展,包括国际交流考察、著作权申报审批、品牌顾问在内的多项经营项目,以加强其创意业务与各产业之间的联系。

平台由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机构、媒体、法律专业机构、创意产业经营者等发起。

联盟将成为创意产业各领域活动的服务网络,更将成为实现跨国交流合作的平台。

联盟平台将发挥其自身优势,保持理事、成员单位以及成员个人之间的良好沟通和联系。

联盟平台将成为一个展示创意理念、创意实力以及通过协作达成的计划、项目,在给予建设性专业意见的同时,打造富于创造性的交往和互动的平台,构建文化领域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第二条联盟的主旨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新思想、技巧和先进技术知识与智力密集型要素为核心,通过一系列活动,引起生产和消费环节价值的增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和提供广泛就业机会的产业,是现代文化产业的高端和前沿。

作为__省文化产业的创新先锋力量,联盟将通过不同领域的人们的相互协作,以创意产业为核心,形成最广泛的产业合作联合体和国际合作平台。

发掘世界各民族伟大创造力传统的当代价值,促进国际创意产业力量间的共同理解与合作,促进创意经济在各个国家的深入发展,是我们创意产业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促进及中国其他城市创意产业与国际创意产业力量之间的合作,落实__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__省国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将秉承自愿、友好、公平、开放的原则,以之推动及中国其他城市与全球文化创意产业资源的深度交流和有效合作为目标,极力整合创意文化产业力量,构建中国创意产业各领域活动的服务网络,最终成为文化领域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作为国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我们将以联盟网站为依托,旨在整合文化创意产业力量、构筑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及创新空间发展合作平台,推动及全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农企联盟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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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名称为“[联盟名称]”,以下简称“本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是由[发起单位名称]等[相关单位名称]共同发起,旨在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方式,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自愿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联盟的宗旨是:1. 联合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发展。

2.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 促进农产品流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4. 增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

第四条本联盟的活动范围包括:1. 农业产业规划与政策研究。

2. 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 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

4. 农业人才培养与技术服务。

5.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制定和修改本联盟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本联盟的合并、分立或终止。

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本联盟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3.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 决定本联盟的重大事项。

5. 选举和罢免本联盟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联盟设秘书处,负责本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联盟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的入会条件:1. 单位会员:须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 个人会员:须为从事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工作的专业人士。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本联盟组织的活动。

2. 获得本联盟提供的信息和服务。

3. 对本联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本联盟章程。

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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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第二条本联合体的名称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本联合体”)。

第三条本联合体的成立宗旨是:依托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推动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化,实现农业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四条本联合体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质量监管等环节。

第五条本联合体的经营原则是:遵循市场规律,依法合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联合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具体职责如下:(一)董事会:董事会是本联合体的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执行情况。

(三)管理层:管理层是本联合体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由联合体成员共同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五人,任期为三年。

第九条联合体设立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董事会任命并享有法人代表权。

第十条联合体设立秘书处,负责联合体的行政事务管理和信息沟通工作。

第三章成员权益第十一条联合体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具体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一)参与联合体经营决策,享有知情权、表决权等权利;(二)分享联合体经营收益,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红利;(三)享受联合体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支持。

(一)遵守本章程规定,服从联合体决策;(二)履行出资义务,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缴纳资金;(三)积极协助并配合联合体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联合体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十四条联合体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联合体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引进,不断提升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联合体的经营收益包括销售收入、政府补贴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联合体应当按照成员的出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并及时向成员发放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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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XXX茶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试点方案》,为加强XXX茶业有限公司与茶叶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生产大户的合作,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家庭农场各自的优势,实现两大主体融合,提高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的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特成立“安徽XXX茶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第二条联合体由XXX茶业有限公司、安徽XXX有限公司、XXX家庭农场,XXXX家庭农场,XXX等1个合作社、1个企业和15个家庭农场家禽养殖主体组成。

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企业为突破点,以合作社为纽带的一体化新型农业产业经营组织。

第三条安徽XXX茶业产业化联合体负责联合体茶业发展计划制定,统一做好联合体内茶园管理、病虫防治及XX兰香的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合作社负责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大户开展茶园管理及茶叶加工,并为家庭农场提供茶园生产资料及具体的技术服务。

XXX茶业有限公司负责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

生产大户负责按照合作社的要求,生产统一标准的茶叶产品。

第四条联合体以“自愿平等、合作共赢、创新发展”为宗旨,吸纳茶叶生产、加工、销售、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加入。

第五条联合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落实XX市茶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区域产业规划布局,承担茶业发展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技术应用项目。

第七条整合生产要素,开展技术创新,促进农业适用技术在茶产业中的应用,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和商业化运用,提升联合体整体竞争力,提高联合体各类经营主体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加强联合体人才培养和人员的交流互动,为联合体成员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九条积极为联合体成员发展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项目支持。

第十条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开展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及时借鉴外地先进的茶产业发展经验及经营管理模式。

第十一条积极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村改革试验,探索联合体成员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为茶业产业化经营及茶旅融合探索可行的发展道路,为茶农增收增添途径。

第十二条在联合体中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组织订立联合体公约,并监督遵守。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联合体组织机构设置为联合体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四条联合体大会
联合体大会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组成。

联合体大会的职责:
(一)选举产生联合体理事;
(二)审议和批准联合体章程的修改;
(三)审议和批准联合体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四)审议和批准联合体年度工作报告;
(五)决定联合体的变更和终止;
(六)审议和批准理事会提交的报告。

联合体大会会议包括联盟大会年会和临时会议,由理事长召集。

联合体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联盟大会年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半数以上联盟成员、半数以上的理事会成员、秘书长或理事长提议,可召开联合体大会临时会议。

联合体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会议表决有三分之二以上参会成员通过的决定有效。

第四章联合体成员
第十五条联合体成员的组成和加入
联合体成员由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牧产业经营主体组成。

申请加入联合体的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工商部门注册的专业合作社,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

(二)拥护和遵守联合体章程,执行联合体的自律规范;
成员加入程序:
(一)承认并遵守联合体章程,自愿向联合体理事会提交申请表;
(二)理事会审核后提交联合体大会通过;
(四)签署相关经营合同或协议;
(五)成为联合体正式成员。

第十六条联合体成员的权利
(一)可以使用联合体成员的标识;
(二)优先参加联合体举办的各类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联合体的各项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行业交流、产品展示等;
(四)参与联合体管理,对联合体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五)联合体成员有保守各自经营利润、核心技术、内部政策等商业秘密的权利;除此之外,对于有利于公共利益用途的信息应按照联合体要求提供;
(六)有退出联合体的自由。

第十七条联合体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联合体章程,执行联合体决议,维护联合体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加和支持联合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严格遵守活动的有关规定,维护联合体声誉;
(三)提供联合体开展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对联合体组织编发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四)积极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参与联合体建设,为联合体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八条联合体成员的退出
(一)联合体成员退出联合体时,应提前三十日向理事会提出书面通知。

理事会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联合体成员退出后,将不再享受联合体提供的各项服务,一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联合体。

第十九条联合体成员的除名
(一)联合体成员严重违反联合体章程,不履行义务,损害联合体利益或声誉,经理事会审核并经联合体大会批准,予以相应的处罚或除名;
(二)联合体成员除名后,三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联合体。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已由产业联合体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联合体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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