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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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与城市更新如何协调发展

文化遗产与城市更新如何协调发展

文化遗产与城市更新如何协调发展在当今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的时代,城市更新成为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使其与城市更新协调发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见证,承载着城市的记忆和居民的情感。

它们不仅具有历史价值,还具有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

比如古老的建筑、传统的街区、独特的风俗习惯等,都是城市文化的瑰宝。

然而,在城市更新中,由于种种原因,文化遗产往往面临着被破坏、遗忘甚至消失的威胁。

一方面,一些城市在更新过程中过度追求现代化和商业化,盲目拆除旧建筑,新建高楼大厦和大型商业中心。

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带来经济效益,但却破坏了城市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使城市变得千篇一律,失去了独特的魅力。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机制,一些文化遗产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下逐渐衰败。

比如,由于年久失修,一些古建筑出现了墙体开裂、屋顶坍塌等问题;由于缺乏合理的利用规划,一些传统街区变得萧条冷落,失去了往日的活力。

那么,如何实现文化遗产与城市更新的协调发展呢?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城市更新理念。

城市更新不应仅仅是物质空间的改造,更应是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在规划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文化遗产的价值,将保护文化遗产纳入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之中。

尊重城市的历史和文化,注重保留和修复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让城市在更新中延续历史文脉。

其次,要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同时,要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修缮和维护。

此外,还应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再者,要合理利用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是孤立的、静态的,而应与城市的发展相结合,通过合理的利用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

可以将文化遗产开发为旅游景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既能为城市带来经济效益,又能促进文化的传播和传承。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十章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

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

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

《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

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

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

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平衡

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平衡

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平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更新变得日益重要。

城市更新旨在改善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在进行城市更新时,我们必须平衡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

本文将探讨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城市更新的重要性城市更新是解决城市老旧建筑、环境和基础设施问题的重要手段。

通过更新,老旧的建筑和设施可以得到改善,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提高。

此外,城市更新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

因此,城市更新是一个必要的举措。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瑰宝,代表了城市的传统和文化。

这些遗产对于城市的身份认同、艺术、建筑和历史意义至关重要。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助于保持城市的独特性和魅力,吸引游客,推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此外,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居民的精神寄托,与他们的个人和集体记忆紧密相关。

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一项重大任务。

三、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挑战在进行城市更新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城市更新常常需要拆除老旧的建筑物,这可能会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损害。

其次,城市更新往往以商业利益为导向,而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往往无法直接与经济效益相提并论。

因此,在进行城市更新时,很容易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四、实现平衡的方法为了实现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平衡,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 制定合理的规划:在进行城市更新之前,应制定合理的规划,明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目标和方式。

这可以确保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良好协调。

2. 加强法律保护: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限制。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保护力度。

3. 提倡可持续发展:鼓励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以减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

例如,可以采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和绿色建筑材料,减少能耗和碳排放。

城市更新中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更新中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更新中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城市更新成为了必然的趋势。

然而,这一过程中如何妥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至关重要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记忆,是城市独特魅力的重要来源。

它们承载着过去的故事、文化传统和人类的智慧。

比如古老的建筑,不仅仅是一堆砖石木材的组合,更是那个时代建筑技艺、审美观念和社会生活的生动体现;传统的街区,弥漫着浓郁的烟火气息,见证了世世代代居民的生活变迁。

然而,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着诸多威胁。

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和现代化的外观,盲目拆除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导致城市的历史脉络被切断,文化特色逐渐消失。

同时,不合理的开发和过度的商业化,也使得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的韵味和内涵。

那么,在城市更新中,究竟应该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呢?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将保护工作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中。

不能仅仅把它们看作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应视为宝贵的资源。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让每个人都成为保护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其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是关键。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保护标准和处罚措施,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于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再者,科学合理的规划至关重要。

在城市更新之前,要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其价值和现状。

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针对性的保护规划,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城市更新的需求有机结合起来。

比如,在规划新的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历史文化遗产的影响,避免造成破坏。

在具体的保护措施方面,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应采取原样修缮和保护的方式,尽可能保留其原有的风貌和结构。

对于一些已经破损的遗产,可以在遵循原有风格和工艺的前提下进行修复。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城市发展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的历史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城市更新是两个重要的方面。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城市更新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最宝贵的财富,它代表着城市的历史、文化和传统。

这些文化遗产包括建筑、文物、遗址、传统手工艺等,它们承载着城市的记忆和文化传承。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增强城市的文化自信。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瑰宝,通过保护与传承,可以使城市居民对自己的城市更加自豪和自信。

它能够提升城市的文化吸引力。

具有独特历史与文化遗产的城市,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从而带动旅游业和经济发展。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还能够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城市更新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是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和人类需要而进行的城市改造与提升。

城市更新一方面能够改善城市环境和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它也能够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城市更新的目标是实现城市的经济繁荣、环境可持续和社会和谐。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更新的基础。

城市更新需要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随意拆除和改造古建筑和遗址。

相反,我们应该通过保护、修复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更新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更新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机会。

城市更新可以为历史文化遗产提供更好的保护环境和利用机会,通过修复、改造和再利用,使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一方面,由于城市更新的需要,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措施并不够到位。

一些城市为了经济发展,盲目进行拆除和改造,导致了许多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和丧失。

由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巨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许多城市在保护方面存在着困难。

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更新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它能够注入新的活力和活跃性,同时也能够为城市提供更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然而,在进行城市更新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如何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的问题。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的独特标志,它是一个城市的记忆和身份。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保护文物建筑,更是保护城市的记忆和传统。

城市更新应该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机结合,既要发展城市,又要保护城市的文化传承。

首先,城市更新需要尊重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在制定城市更新计划时,应该考虑到城市的历史和文化背景,避免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可以通过利用原有的历史建筑,赋予其新的功能,以实现城市更新的目标。

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可以被改造成博物馆、艺术中心或文化活动场所,这样不仅保存了历史遗产,还为城市带来了文化和经济效益。

其次,城市更新应该注重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故事。

一个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建筑物的发展,还有居民的生活故事和城市的发展历程。

通过保存和记录这些历史故事,可以让居民和游客更好地了解和感受城市的历史文化。

可以建立历史文化遗产的展览馆或者纪念碑,利用各种传媒手段来传播城市的历史故事。

同时,还可以通过城市游历、文化节日等方式,让居民和游客亲身感受城市的历史。

此外,城市更新还应该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更新不仅仅要注重城市的外观,还要考虑到城市的环境和人居条件。

可以通过改善城市的交通网络、绿化环境、公共设施等方面来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

同时,还可以鼓励居民参与到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采取公众参与的方式来决策和规划城市的更新事项。

这样可以让居民更有归属感和参与感,形成大家共同呵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氛围。

最后,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还可以鼓励公民和企业参与到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事业中,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奖励机制。

青岛市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方案

青岛市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方案

青岛市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方案近年来,青岛市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双重挑战。

如何在推进城市现代化的同时,保护好这座城市的历史文脉和文化底蕴,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提出一个青岛市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的方案,以期为青岛市的城市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背景青岛市,作为一座拥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魅力的城市,以其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历史遗产而闻名。

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一些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面临着被拆除或忽视的风险。

与此同时,城市更新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旨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但也给历史文化保护带来了压力。

二、目标为了实现青岛市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协调发展,我们的目标是:1.保护和传承青岛市的历史文化,确保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得到合理的保护与利用。

2.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

3.实现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三、方案1.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加强对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2.开展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对青岛市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了解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为后续的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

3.建立历史文化保护的机制和机构设立专门的历史文化保护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监督管理。

4.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的有机结合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尽量保护和利用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将历史文化元素与现代城市风貌相结合,打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空间。

5.加强历史文化教育与宣传加大对历史文化教育与宣传的力度,提高居民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氛围。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各种高楼大厦、立体交通建设成为了城市的主要风景线。

城市的迅速发展也伴随着历史文化遗产的流失和破坏。

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进行城市更新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是一个相互交融、相互依存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灵魂和根基,它承载着城市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是城市的记忆和底蕴。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为了延续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更是为了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其独特的历史建筑、文物古迹等形式,能够为城市增添独特的文化氛围和地域特色,吸引着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从而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是城市的软实力,通过展示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能够提升城市的形象和知名度,有利于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与城市更新的高速发展相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却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是城市建设用地的有限性和土地资源的紧张。

城市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这就导致了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地区被征用、被改建、被拆除。

是城市更新过程中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城市更新规划中缺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规定和措施,导致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流失。

其三,是城市居民的惰性和观念落后。

部分城市居民没有意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表现出漠视和不关心的态度。

如何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了当今城市发展中的一大难题。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应该是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发展过程。

城市更新不仅要注重提高城市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更要注重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同步发展不仅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种尊重,更是对城市更新发展的一种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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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宪章》写道: “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真正能代表某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 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 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区,并使交通不增加 拥挤,亦不使之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
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即可改善附近 住宅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文件还明确指出了在历史街区保护工作的立法及行政,技术、经济 和社会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历史街区保护制度的建立,街区 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数据与结构,以及 与之相关的更广泛的城市或地区联系进行全面的研究。
《内罗毕建议》
这次会议还将世界各国的历史环境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共同 观点: 历史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 历史环境是过去存在的表现; 历史环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样性; 历史环境能将文化、宗教、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最准确如 实地传给后人; 保护、保存历史环境与现代生活的统一,是城市规划、国土开发 方面的基本要素。
1935年
1947年
2000年
《威尼斯宪章》编制背景
文物保护的对象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是本世纪60 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的新潮流。这是先从文物建筑周围的环境开 始的。如日本1966年颁布的《古都保存法》,主要目的是保护古 都文物古迹周围的环境以及文物连片地区的整体环境。之后,历 史地段的保护由“文物建筑所在地段”的保护向历史街区逐步拓 展。这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历史街区"强调的不是个体建筑,地 段内单体建筑并不个个都具有文物价值,但它们所构成的整体环 境和秩序却反映了某一历史时期的风貌特色,因而使价值得到了 升华。从地段的构成上看,也不仅限于宫殿、庙宇等重要的纪念 性建筑物,而是包括了民居、商店、村落等更广泛的内容。逐渐 发展到保护历史街区。
可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由文物建筑向历史地段、街 区不断拓展,保护与城市规划开始走向结合。
4.《华盛顿宪章》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 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则是继《威尼斯宪章》 之后历史上第二个国际性法规文件。这一法规在总结了二十多年来 各国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基础上,确定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 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与作用、保护原则与方法等。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一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概述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与方法 第三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四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 第五节 城市更新
第一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概述
一.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近代,产业革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人们忙于发展生产, 对古建筑和历史环境的保护既缺乏认识也无力顾及。一 批古建筑及其环境在工业化的浪潮中遭到毁灭。
2.《威尼斯宪章》编制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许多被战争摧毁的城市的重建,如波 兰华沙按历史面貌恢复古城。华沙城后来作为特例被列入《世界 历史文化遗产名录》。这种恢复历史城市风貌的做法,在欧洲影 响很大,如德国的波恩、慕尼黑、匈牙利布达佩斯等等被战争破 坏的古城都得到很好的维修和恢复。这些国家把恢复历史建筑和 保护古城,视为重建民族精神的重要手段,藉此增强人民的自尊 和自信,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和凝聚力,以致在发扬民族文化, 振兴民族经济中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威尼斯宪章》
《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又称《威尼斯宪章》是由联合国教 科文组织于1964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 际会议上通过的,提出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原则与方法。
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 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 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包括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亦 适用于随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过去一些较为朴实的艺术 品”。文件还指出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 “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关于保护的宗 旨,文件说:“保护和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 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还规定要保护文物建筑的全部, 从平面、立面,到室内的装饰、雕刻、绘画,强调保护全部历史 的信息,保存各个时代的叠加物,修复时添加的部分必须保持整 体的和谐一致,但又必须和原来的部分明显地区别。禁止任何重 建。《威尼斯宪章》中谈到有关历史地段问题,但它所指的只是 文物建筑所在地及其周围环境,其保护与修复的原则与文物建筑 相同。
18世纪中叶,英国的古罗马圆形剧场成为欧洲第一个被 立法保护的古建筑,这标志着文物保护的概念已从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 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 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及保护好代表一个历史 时期的历史遗存在教育后代方面的重要意义。充分表明文物建筑的 保护运动已成为一股很重要的国际力量。
在其“序言与定义”中指出:“一切城市、社区,不论是长期逐渐 发展起来的,还是有意创建的,都是历史上各种各样的社会的表现。 本宪章涉及的历史地区,不论大小,其中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历史 中心或居住区,及其自然、人工的环境,除了它们的历史文献作用 之外,这些地区体现着传统的城市文化的价值”。
《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一个重要 的里程碑。它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
3.《内罗毕建议》
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华沙内罗比通过了《关 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文件指出历史地段的保护包括“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 村庄、老村落以及相似的古迹群”的广泛内容;并拓展了“保 护 ” (Safeguarding) 的 内 涵 , 即 鉴 定 (Identification) 、 防 护 (Protection) 、 保 存 (Conservation) 、 修 缮 (Restoration) 、 再 生 (Renovation),维持历史或传统地区及环境,使它们重新获得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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