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单雯翔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单雯翔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单雯翔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单雯翔

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

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心世界的尊重。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

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涵和意义的词汇。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我国在政府层面开始重视文物古迹的保护至今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朝廷设民政部,拟定《保存古物推广办法》,通令各省执行。“早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1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就将‘保存古迹’列为城镇乡的‘自治事宜’”(松,2005)。清宣统元年(1909),朝廷又组织官员、学者调查国碑碣、造像、绘画、陵墓、庙宇等文物古迹。“全国各地现存之古代桥梁、寺庙,几乎绝大部分均在清代进行过修葺”(辰生,1993)。1905年民族实业家謇在创建博物苑,是我国第一座博物馆。1912年民国政府筹建国立历史博物馆,1914年在故宫外朝成立古物列所,同年颁布《大总统禁止古物出门令》。1919年朱启钤在图书馆发现宋《营造法式》抄本后,在1925年由商务印书馆大量印制引起国外学术界对我国古代建筑的重视和研究热情。

我国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始于1920-1930年代。1922年北大成立以马衡为主任的考古学研究室是我国最早的文物保护研究机构。1925年建立故宫博物院。为了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文物和科学标本,1928年国民政府设立了“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这是由国家设立的第一个专门保护管理文物的机构,同年务部颁发《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古物保存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由国家公布的第一个文物保护法规。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开始将古代建筑纳入义物保护的畴。1935年民国政府颁布《暂定古物的围及种类大纲》,容涉及古生物、史前遗物、建筑物、绘画、雕塑、铭刻、图书、货币、舆服、兵器、器具、杂物12类,其中建筑物义包括城郭、关塞、宫殿、衙署、书院、宅第、园林、寺塔、祠庙、陵墓、桥梁、堤闸及一切遗址。同年,北平市政府编辑出版了《旧都文物略》,还成立了专门负责研究、修整古代建筑的“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

自20世纪初,一些开明人士、进步学者对我国古代建筑进行系统渊查并整理出版。1929年朱启钤等人发起成立中国营造学社,其宗旨是系统地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对我国古代建筑进行“法式”和文献方面的实地调查测绘和研究考证。中国营造学社设法式组和文献组,分别由梁思成和敦桢任组长。在1932-1937的5年时间,先后对我国137个县市、1823座各类古代建筑进行调查,详细测绘古代建筑206组,绘制测绘图稿1898,编辑出版《中围营造学社汇刊》共7卷22期,并出版《清式营造则例》等专门书刊。直到全国解放前夕,清华大学梁思成主持编录的《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共登录古代建筑450余处,其中提出了将“城全部”作为一个项目列入保护围的思想。

2、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

1949年以后,文物保护作为新中国国家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统筹进行管理。由政务院以及后来的国务院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均沿用了“文物”一词,为保证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建设工程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1953年lO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基本建设工程中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的指示》。195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要求“必须在全国围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调查工作”,首先对已知的重要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碑碣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为保护单位,做出保护标志。该文件首次提出“保护单位”的概念,这也是在全国围进行的第一次文物普查。根据第一次文物普查编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共7000多处。1961年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文物调查工作,并选择重要文物,根据其价值大小,报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条例》正式提出“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及容界定,明确规定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分为三个不同的保护级别,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

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处。1974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使“文化大革命”期间一批珍贵文物免遭损失。1981年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同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并先后公布了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田家《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将“文物”一词及其包括的容用法律形式同定下来:“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其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足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当代中国根据文物的特征,结合中国保存文物的具体情况,把‘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其围实际上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足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辰生,1993)。该法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建立起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国务院分别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核定公布了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并公布实施,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为新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文物保护的围有所扩大,即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同时,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目前,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6大类。该法还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制度。至此,我国在文物保护领域形成,单体文物、历史地段、历史性城市的多层次保护体系。

3、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2005年1 2月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此后,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进一步扩展,可从相关的实践工作中窥见一斑。

3.1长城保护工程

长城是人类历史上修筑时间最长、工程最大,对社会影响最深、最广泛,留存文化信息最丰富的古代建筑工程。但长期以来,长城的人为破环明显,主要表现为取材性破坏、建设性破坏和旅游开发性破坏三个方面。因此,将长城作为一项完整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纳入统一保护管理体制,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国家文物部门组织编制了《“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总体工作方案》,方案对长城资源调查、长城保护立法、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和长城保护抢险修缮等方面作出了系统的安排。2006年12月国务院公布《长城保护条例》。目前,“长城保护工程”总体工作方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一

是全面开展长城资源调查;二是制定长城保护专项法规,即在《长城保护条例》的法规框架下,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长城保护法规体系,特别是积极推动长城沿线各省、各城市结合当地长城保护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专项法规,划定长城保护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三是编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纲要》,即从保护长城本体及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出发,在对长城进行全面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就规划的原则、性质、目标,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相关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以及展示开放、管理等方而,做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原则性规定;四是加强重点地段的长城抢险维修,即本着文物保护方针和严格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进行修缮,在保持原有布局、原有形制、原有材料、原有工艺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抢修价值重大、濒危的长城段落;五是加强长城保护科学研究,对长城保护理论和保护技术、长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3.2“大遗址”保护国家项目库

“大遗址”是我国文物工作者根据文化遗产的特征以及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的重要概念,专指文化遗产中规模大、价值高的文化遗址。针对大遗址的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的矛盾,以及许多大遗址在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的蚕食、破坏下逐步残缺甚或灭失的现实,近年来加大了大遗址保护研究力度,通过高句丽遗址、股墟遗址、大明宫遗址等保护项目的实施,初步积累起大遗址保护的成功经验,其中高句丽王城、王陵和贵族墓葬以及殷墟先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为大规模抢救保护大遗址提供了成功例。因此,从2005年起,国家开始设立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加大了投入力度,特别是设立大遗址保护国家项目库,首批100处大遗址列入其中。

3.3工业遗产保护

长期以来,人们重视保护农业社会时期留下的文化遗产,而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未能引起重视,以致近年来、、以及、等城市的一xie重要工业遗产,在城市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迅速消失。近年来,人们开始认识到工业遗产也是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工业遗产具有历的、社会的、科技的、经济的和审美的价值,直观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过程,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证。保护工业遗产也是保持人类文化的传承,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举措(2006年4月l8日百余位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专业人士和来自全国各工业城市的代表,汇聚召开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形成《建议》,号召工业遗产是整个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化加速进程中应加以妥善保护。随后国家文物局向全国发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启动了国家层面保护工业遗产的行动。在已经启动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经将工业遗产作为重要的普查对象,对工业遗产的认定、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定相应的标准;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使经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遗产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对于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遗产,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功能和景观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使专业工业博物馆和处于妥善保护和开放状态下的工业遗产地成为宣传工业遗产价值和保护事业的重要场所。

3.4乡土建筑的抢救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各级义物保护单位中,有半数以上分布在村镇,特别是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乡上建筑。当前正在全国围迅速展开的新农村建没,将为我国农村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变。这场深刻的历史变革,也对乡土建筑保护提出了紧迫的要求。特别是一些地方错误地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建设运动,存在简单的城市化倾向,造成乡村、民族、地域特色的丧失,大批乡土建筑的安全正在面临着极大的威胁。如何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与乡土建筑保护的关系,使乡士建筑的文化涵、建筑特色、历史风貌得以有效保全,是事关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2007年4月围家文物局在召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乡土建筑保护”会议,来自全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相关专业的全体代表提出“关于保护乡土建筑的倡议”,呼吁各级政府积极行动起来,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强乡土建筑的保护,使我们民族的智慧与品格永远传承。近年来,国家陆续投资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乡土建筑进行了维修保护,各级地方政府也利用财政资金和吸引社会资金用于维修乡土建筑。引对各地大量历史文化村镇被破坏的状况,建设部、困家文物局共同设中了“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制度,先后公布了三批共150余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各级地方政府也陆续将一大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乡土建筑和古村镇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为乡筑的有效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在世界遗产委员会日益注重世界遗产类别平衡性的背景下,乡土建筑这一新兴类别成为我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重点,“开平碉楼及村落”已于2007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土楼”则成为2008年我国中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唯一项目。

3.5博物馆融入社会

随着民众生括水平的人幅度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作为文化遗产重要传承机构的博物馆在丰富社会文化生括中扮演着越来越突出的角色,已经成为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发展水平的形象代表,公众旅游休闲和文化消费的重要选择。目前,我国博物馆总数已达2400多座。丰富博物馆品类和突出搏物馆特色,不仅是当前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博物馆事业生机与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仅要追求博物馆数量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在丰富品类、突出特色上创新举措,调整博物馆建设的结构布局,优先鼓励和引导科技类、专题类、民族类以及民办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是填补空白的各类博物馆建设。目前正在积极筹建的有中国科技博物馆、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中国民族博物馆等。服务民众是博物馆的天职,只有主动融入社会,拉近与公众的距离,增强亲和力,真正成为社会公众精神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广阔空间。在2003年5月市属国有博物馆物馆开始实施对公众免费开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4年3月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休免费开放的通知”,全国博物馆逐步建立起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制度。2008年1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全国各地博物馆、纪念馆陆续实现对全社会免费开放。在当今文化呈现多样性的时代,文化遗产地和博物馆已经成为青少年的学习课堂。

3.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所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绚丽多彩。这非物质文化遗产源渊于中华文明,根植于民族民间土壤,保护好它们对于民族精神的延续,传统文化的弘扬,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而临着严峻形势。一方面,由于文化生态的改变,正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生存困难或已处于消亡状态。特别是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片面地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随意滥用、机械复制、过度开发的现象相当普遍,致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显现的某种文明价值,因不合理的利用而中断。甚至一地方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同时,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不能与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培训等工作相对薄弱,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基础性问题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2005年3月围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我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2005年12月国务院在《关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确妒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即“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通知中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2006年5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共518项。

3.7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在1980年代,特别是1985年我国政府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后,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逐步展开。世界文化遗产,不强调保护管理层次,也没有规模上的严格划分,可以大到整个城市、某个街区,小到单体建筑;但是更强调保护类型的划分,目前分为文化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文化景观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种类型。1987年长城等6项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多年来,我围已经拥有35处世界遗产,其中包括25处世界文化遗产、4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国际先进理念加强交流提供了机遇和条件,也使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等国际组织保持了经常性的联系和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2006年12月颁布实施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随即《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相继制定实施。这些规章制度促进我国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相互融合、相互借鉴、相互支撑,其中监测巡视管理制度用以保证世界文化遗产的健康发展,专家咨询制度则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的重人问题进行研

究论证,为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同时,依照世界遗产委员会评审世界遗产的工作程序和规程,综合考虑真实性、完整性和平衡性,完成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重设工作。在重新设定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中,将“西湖·龙井茶园”、“哈尼梯田”等作为“文化景观”的代表;将“大运河”、“丝绸之路中国段”等作为“文化线路”的代表;将“山陕古民居”、“皖南古民居”、“江南水乡古镇”、“藏、羌碉楼与村寨”和“黔东南苗族村寨”等作为乡士建筑的代表,体现了世界文化遗产类型的平衡性和多样性。

3.8新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方面,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虽然仍沿用了第五批的分类法,即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占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6类,但是,入选单位包括了一xie以往较少进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列的,反映我国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和近现代文化生活、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文化遗产。例如大生纱厂、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啤酒厂早期建筑、石龙坝水电站等工业遗产;玉山古茶场、聚馆古贡枣园、清农事实验场旧址、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旧址等农业遗产;大栅栏商业建筑、高邮当铺、莫斯科商场旧址、国际饭店等商业遗产;柳氏民居、理坑村民居、氏民宅、日斯满巴碉房等乡土建筑;马胖鼓楼、大召、康松桑卡林、聂塘卓玛拉康等少数民族遗产。同时,还包括中国营造学社旧址、中国西部科学院旧址、抗战胜利纪念堂、集美学村和人学早期建筑等近代遗产;民族团结誓词碑、荆江分洪闸、二七罢工纪念塔和纪念堂、震遗址等现代遗产。另一方面,在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对近年来要求加强保护呼声较高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以及“线形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等遗产类型也进一步做了有益的尝试。例如将二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西门街古建筑群、鼓浪屿近代建筑群、山近代建筑群等历史文化街区,郭壁村古建筑群、南屏村古建筑群、上廿棠村古建筑群、阿坝羌寨碉群等历史文化村镇,井陉古驿道、独松关和古驿道、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阿坝红军长征遗迹等文化线路遗产,坎儿井地下水利工程、“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仕水碇部、红旗渠等文化景观遗产,也列入了保护之列。而京杭大运河作为一个特殊的类型被列入,格外引人注目。这跨越今日四省两市辖区,连接20座左右城市,全长1794km的文化遗产廊道,整体列入保护项目,对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无疑是一场革命性挑战。这次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达l080处,几乎是前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总和。“但是,这个对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绝不仅仅体现存数字上。这些数字的背后有更多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吕舟,2006)。主要体现在所展示的文化遗产涵较为丰富,所包括的文化遗产围较为广泛,所涉及的文化遗产容更加深化,反映出当代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所应具有的整体性、拓展性和前瞻性。

3.9“文化遗产日”

195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中的第一条就是要求文物保护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而是要“加强领导和宣传,使保护文物成为广泛的群众性工作”,并且提出了要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小组的要求。50年之后,国务院决定自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由国家确定“文化遗产口”的设立,既有利于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变为亿万民众的共同事业,也表明具有现代文明意义的,并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文化遗产观正在我国形成。保护文化遗产不仅是各级政府和专家学者的责任,而且是每一个公民应该担负起来的责任,更是亿万民众的共司责任。文化遗产保护作为

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动员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民众既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人。

注释:

其中“名胜古迹”项目包含湖山、建筑、遗迹3类,“古物”则包括碑碣、金石、器、植物、文玩、武器、服饰、雕刻、礼器、杂物10类。

6、遗产概念

20世纪末,“遗产”已成为一个关键词,通常是一种负面的含义(Hcwison,1987)。当然,这种表达是不完美的,虽然很多人企图显示遗产已变得十分突出( Hunter,1996)。在英国,它看起来很可能与19世纪出现的民族特征和身份的概念有联系,尤其反映在景观上(lowenthal,1991)。这就产生了“遗产”问题,这些是否保留了“不正确的”、抽象的和概念化的东西,自1980年代初期以来,“遗产”在保持/保存的争论中变成了一个很重要的词汇。争论者如休伊森(Hewison,1987)就反对“遗产”的崛起,认为历史场所表现形象的选择和净化以及依赖于博物馆为基础的产业和文化。

“遗产”既不是历史亦不是场所,它是为大众消费而提供选择和展示的过程(如下图)。“遗产是通过对神话、意识形态、民族主义、地方荣耀、浪漫理想或简单的市场营销处理而成的一种历史商品”( Schouten,1995)。这是商品化的一种形式。因此,“遗产”与“保护残留的历史资源”是有着相当不同的意义的,而选择是这个过程的核心。将过去作为遗产

进行管理和解释也会产生问题:“某些现在打算作为遗产的已经受到批评,不仅仅存其外观上,更不幸的是,它们好像是因重大的历史件和时间性而变得珍贵并被展示出来”( Fowler,1989)。因此,保护与遗产的概念已相当分离,虽然近年来有将它们混淆在一起的趋势。

阿什沃思(Ashworth,1994)提出,“保存”的概念和实践从早期的保留古迹明,向“保护”以及整个历史地区功能作用的全覆盖,冉到将其商品化并与消费相结合的历史性“遗产”地的演进,早期呈现出忽视可靠性和历史“正确性”的情形。这些在英国的早期实践中都能见到。

然而,存英国的体制中,对这种理论上的争论不多见。“遗产”这个词汇是在议会《1947年规划法》争论中首先使用的( Delafons,l997a),然后就自动停止了使用。随后立法中参考了其他的用语,包括“市民公共福利设施”( civic amenities)(《1967年城乡规划法》)。遗产的概念是由《欧洲建筑遗产年报》(1975)重新唤醒的。这个概念首先由桑迪斯于1969年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会议上提出来,其中两个目的是:唤醒欧洲人民对其共同建筑遗产的必趣;保护及加强对建筑及建筑和历史区的兴趣。

这个用语在该年由达特茅斯女士(Lady Dartmouth)编辑的官方庆祝出版物中出现(DoE,

1975),后来又在《国家遗产法》(1983)中重新出现,尽管正如约翰·德拉丰上面所摘述的,官方很不情愿运用这个词。但是,它不仅出现在该法的标题中,而且还出现在其所创立的团体的日常名字中:“英格兰遗产局”成了英国历史建筑和古迹委员会的正式名称。

英格兰遗产局(及后来的国家遗产部)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遗产及其场所规划的扩大争论中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争论有些发生于法庭上,并逐步增多,如华美外观案例检验了相关法律的判决和解释,同时也从在或外在方面定义了遗产的概念( Suddards and Hargreaves,1996)。已经颁发的政策文件,特别是《DoE通告8/87》及其1994年的替代版本PPG15(D0E,1994),以及《英格兰遗产局政策捐南》(英格兰遗产局,1995)都清楚地表明智力型的“遗产”概念正在被实践。这里存在着选择、改进(通常称为“强化”)、市场运营及提升以及解说等问题。然而,所有这都给受过良好教育的精英们留下明显的价值和态度印象( Thomas,1994)。

有一个领域还存在着争议,就是保存/保护的“遗产”价值得到高估,形成外表主义即历史的城墙或壳被保留了下来,而存其后面却是个现代化的建筑( Richards,1991)。在过去的15年中,这种现象有增无减;在某些如伯明翰的实例中,对上诉的同意后跟着的就是地方规划管理机构的拒绝同意(Barrett and Larkham,l994)。通常认为这是种保存建筑的唯一的成功方式,而其他的方式成本太高或不可行(相关的实例可参见萨德兹和哈格里火斯(1996))。当然,这种情形被广泛接受实际上是一种政策倒退,特别是当申请拆毁一些19世纪的库房由于想保留“保存着外壳,但其外貌、周围环境或原有住房的氛围无法保存”而得到批准同意时,更是如此( Suddards and Hargreaves,1996)。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

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传统文化与落后文化、旧文化的混淆,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力。在一些人看来,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而片面追求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让更多高楼大厦和旅游发展吞噬了很多历史建筑,毁坏了不少历史名城的风貌。这不但使文化遗存和原来的地方风情、城市风貌一扫而光,割断了社会的历史文脉,而且,长此以往更会带来一个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例如风俗、习惯、传统表演艺术、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以建筑为例,现代建筑以钢筋水泥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较差,而中国古代多以木质建筑为主,它的建造结构使它具有

古埃及历史时间轴教学文案

古埃及历史时间轴

古埃及历史时间轴 早王朝公元前3000年——前2686年 1.第一王朝公元前3000年——前2890年那尔迈统一埃及,孟菲斯城建立 2.第二王朝公元前2890年——前2686年象形文字得到发展 古王朝公元前2686年——前2181年 3.第三王朝公元前2686年——前2613年桥塞尔在萨卡拉建造第一座阶梯金字塔 4.第四王朝公元前2613年——前2494年胡夫在吉萨建造了大金字塔 5.第五王朝公元前2494年——前2345年拉斯太阳神教流行,埃及建造了很多太阳神庙 6.第六王朝公元前2345年——前2181年佩比二世统治埃及约60年,在他统治期间,埃及的古王国走向最终衰落,传统的政权结构瓦解,国家权力逐渐转移到省长的手中 第一中间期公元前2181年——前2055年 7.8.第七、八王朝公元前2181年——前2125年法老更迭频繁,只是名义上统治着埃及。省长们在其领地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 9.10.第九、十王朝公元前2160年——前2025年希拉康波利斯的省长们在北部接管政权,宣称对整个埃及行使主权

11.第十一王朝(仅底比斯)公元前2125年——前2055年在底比斯发展了第二个权力基地,当地贵族创建了第十一王朝 中王朝公元前2055年——前1650年 11.第十一王朝(整个埃及)公元前2055年——前1985年门图荷太普二世重新统一埃及,开辟了中王朝时代 12.第十二王朝公元前1985年——前1795年辛努赛尔特三世统治期间(公元前1874年——前1855年),埃及获得无可比拟的繁荣 13.第十三王朝公元前1795年——前1650年出现约70位统治者,国家衰落,边界控制放松 14.第十四王朝公元前1750年——前1650年东三角洲摆脱了衰落的中央政府的控制,并被第十四王朝的小国王们统治 第二中间期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 15.第十五王朝(西克索王朝)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出现历史上的第一支外族统治者——西克索人,控制了三角洲地区 16.第十六王朝(小西克索王朝)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上、下埃及分别被底比斯的法老和西克索的国王统治 17.第十七王朝(底比斯王朝)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统治着底比斯及周围地区的法老建立了第十七王朝

2017年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古代埃及文明的历史遗产

[键入文字] 2017 年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古代埃及文明的历史遗产 历史网的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了2017 年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古代埃及文明的历史遗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历史网。 ▲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古代埃及文明的主要历史遗产 金字塔、法老、狮身人面像、阿布辛拜勒神庙、菲来神庙(伊西斯神庙)、阿布辛拜勒神庙的搬迁行动。 ▲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古代埃及文明的历史遗产之金字塔 金字塔在埃及丶美洲等地均有分布,古埃及的上埃及和下埃及,今苏丹和埃及境 内。大小不一,其中最高大的是胡夫金字塔,高146.5 米,底长230 米,共用230 万块平均每块2.5 吨的石块砌成,占地52000 平方公尺。埃及金字塔是古埃及的帝王(法老)陵墓。世界八大建筑奇迹之一。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开罗西南尼罗河西古城孟 菲斯一带的金字塔最为集中。埃及共发现金字塔96 座,最大的是开罗郊区吉萨的三座金字塔。 约从公元前3500 年开始,尼罗河两岸陆续出现几十个奴隶制小国。约公元前3000 年,初步统一的古代埃及国家建立起来。古埃及国王也称法老,是古埃及最大的奴隶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被看做是神的化身。他们为自己修建了巨大的陵墓金 字塔,金字塔就成了法老权力的象征。因为这些巨大的陵墓外形形似汉字的“金”字, 因此我们将其称之为“金字塔”。在哈佛拉金字塔前,还有一尊狮身人面像守卫着法老 们的陵墓。 金字塔建筑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成就和意义:在巴黎埃菲尔铁塔前,胡夫金字塔是人 类最高建筑物,距今已四千多年历史;内部结构构造复杂啊,墓内有通道、墙面和地面,内壁有精美浮雕。复杂的空间结构要承受几百万吨的压力,却在几千年间安然无恙,可谓建筑史奇迹;四个底边精确达到千分之一以内,整座金字塔坚实稳固,石块 1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doc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 文化遗产是先人创造的沉积与结晶,镌刻着一个民族国家文化生命的密码,蕴涵着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护文化遗产的措施 1、折叠落实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折叠加强执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

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折叠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4、折叠加大宣传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

1.《雅典宪章》写道: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2.《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又称《威尼斯宪章》 3.《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4.《内罗毕建议》会议上将各国历史环境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共同点: ①历史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 ②历史环境是过去存在的表现 ③历史环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样性 ④历史环境能将文化、宗教、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最准确如实的传给后人 ⑤保护、保存历史环境与现代生活的统一,是城市规划、国土开发方面的基本要素 5.北京大学1922年设立了考古学研究所,后又设立考古学会,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保护学术研究机构。 6.1949年以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即: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7.1982年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第二个重要发展阶段,即增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城市保护阶段。 8.城市保护的原则: 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③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④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⑤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9.冻结保护:《威尼斯宪章》 ①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②任何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部分有所区别,使人们能够识别区分,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即整体性和可识别性原则 10.利用方法: ①继续它原有的用途和功能,寺庙、宫殿,如杭州灵隐寺 ②作为博物馆使用,这种使用方式数量最多,也是公认能够发挥最大效益的使用方式 如巴黎罗浮宫博物馆、罗马梵蒂冈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馆 ③作为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各种文化、行政机构的办公地,如德国乌尔姆市政厅 ④作为参观旅游的对象,如南京明孝陵 ⑤对保护等级较低的古迹点,可做旅馆、餐馆、公园及城市小品使用 如北京泰和贵宾俱乐部 ⑥留作城市的空间标志,如西安大雁塔 11.历史地段保护:历史地段保护包括建筑、街道、巷弄、公共与半公共空间及其界面、私密和半私密院落、围墙、门楼、过街楼、牌坊、植物、铺地、河道和水体等构成历史地段风貌特色的物质要素。非物质要素:社会结构、街区文化等。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价值意义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价值意义 文化遗产的定义, 与“文化遗产”的“泛概念”不同, 从保护的角度看, 一般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从1972 年到现在, 一直在进行文化遗产的保护, 其保护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72 年开始到现在, 以实践《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建立“世界遗产名录”为主的、偏重于物质文化的保护; 第二阶段, 从1989 年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开始到现在, 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为主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联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文件及其背景来看, 这两个阶段的保护, 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经济、文化发展趋势紧密联系, 具有高 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影响世界文化走向的深刻意义。 一、物质文化保护的背景及其意义(1972 年———现在) ( 一) 世界遗产保护的提出和经济文化背景 20 世纪是科技革命的辉煌世纪, 也是“全球化”重新启动 的世纪。世界各地为了发展经济, 攫取资源, 破坏自然, 正如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在地球上许多地区, 我们可以看到周围有越来越多的说明人为的损害的迹象: 在水、空气、土壤以及生物中污染达到危害的程度; 生物界的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和不适当的扰乱; 一些无法取代的资源受到破坏或陷于枯竭; ??”*)。另一方面, 经济建设对文物的破坏, 比战争更为恐怖。比如60 年代, 埃及在尼罗河上修建了阿旺斯水坝, 致使两座千年神庙毁于一旦。据统计, 当时所毁掉的文物古迹数量大大多于两次世界大战所破坏数量的总和。人类为了自己这一代的所谓“幸福”, 恣意蹂躏自然、毁灭文物。面对残酷的事实和严峻的局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发布的5 个月之后, 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08 ( 二) 世界遗产的分类与价值 《公约》规定保护的对象是“文化遗产”和“ 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是: 文物、古建筑群、历史遗址, 这些显然是物质的。后来在实践中又添加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显然是从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角度提出的。凡是有条件评 上的, 都收入《世界遗产名录》。我们平时所说的“世遗”, 指的是 这类名录。以下对世界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 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文化景观的性质、价值作阐释。 1.世界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三方面。如我国被列入的有拉萨布达拉宫、安徽古民居建筑、苏州古典园林、曲阜孔府、孔庙、孔陵等, 这是属于建筑群;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龙门石窟、敦煌莫高窟等, 这是属于遗址、文物; 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属于历史遗址。这些文化遗产, 无论是雕塑、雕刻、建筑, 都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 都是人类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从历史、文化、艺术或科学角度看, 都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历史遗址则有人类学、人种学的价值。世界遗产委员会对莫高窟作了以下的价值评价: 莫高窟地处丝绸之路的一个战略要点。它不仅是东西方贸易的中转站, 同时也是宗教、文化和知识的交汇处。莫高 窟的492 个小石窟和洞穴庙宇, 以其雕像和壁画闻名于世, 展 示了延续千年的佛教艺术。 敦煌壁画是世人公认的“墙壁上的图书馆”, 丝绸之路是“和平”之路。“中国威胁论”不符合中国的历史和现在, “文明冲突论”也不是世界文化发展的趋势。 2.世界自然遗产指具有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自然遗产的保护具有保护物种、地理地质结构价值, 还有自然审美价值。例如中国的九寨沟、武陵源、黄龙风景区等。自然遗产保护区包括: 国家公园和其他早已指定的物种保护区。 3.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满足上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方面条件的, 可列为“双遗产”。“双遗产”深刻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文化和谐的价值观念。《公约》中本来没有“双遗产”,“双遗产”是我国泰山的自然美和我们祖先智慧相结合而对世界遗产作出的贡献。1987 年, 中国泰山申报世界遗产, 5 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然遗产协会副主席卢卡斯先生来泰山考察, 发现山上名胜古迹众多, 有古建筑群20 多处, 历史文化遗迹2000 多处, 还有 福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

2007年5月May 2007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TIANJI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S)第9卷第3期Vol.9 No.3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 梁航琳1 ,杨昌鸣1 ,梁 亮2 ,杨 叶 3 (1.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300072; 2.广西南宁市建筑设计院,南宁530012; 3.廊坊市继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廊坊065000)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护要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为原则,坚持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的保护方法;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再利用要和保护协调统一,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取向;全面保护;动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TU -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339(2007)03-0233-05 收稿日期:2006-05-26. 基金项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20050056039).作者简介:梁航琳(1978) ),女,博士研究生. /文化遗产0是指具有历史学、科学、艺术或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如文物、建筑群、遗址等;/自然遗产0则指具有地质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美学价值的自然地域空间,如九寨沟等;/自然文化遗产0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的综合体,如黄山、泰山等。本文所研究的/历史文化遗产0,即等同于上面的/文化遗产0。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且,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了合理利用,达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协调统一。 一、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内容也在不断地增添和丰富。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看,过去只有杰出的、在历史上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的建筑作品和艺术品才得到考虑。而现在,许多由于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各历史时期的构造物及能作为社 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的对象也被列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其次,从保护范围上看,作为保护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建筑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开始扩大到它周围的建筑环境、自然环境[1] ;从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扩大到与历史文化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街区和城市。也就是说,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地段乃至城市的/全面保护0。从小的方面说,延伸到环境中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公园和街道的装饰小品和标志物等。 再次,从保护深度上看,文物建筑、历史地段和城市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原来都局限于物质方面,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但正如5马丘比丘宪章6所指出的,/一个城市的个性和特征是其形体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结果0,因而,除了物质环境以外,现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还需要保护具有浓郁地方民俗特色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发掘城市精神文明方面更广泛的内容。也就是说,从单纯建筑实体的保护演进到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都加以保护的综合概念。 此外,在保护方法及手段上,亦由过去单纯文物考古和建筑修复,演进为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综合行为,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更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保护者单方面的参与行为转化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群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 朱晓英12号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被发现。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文化要求和休闲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旅游越来越流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越来越重要。但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1.申请完毕就没人管理。虎头蛇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没有人管理,使得自然原因和认为原因的因素,文化遗产被破坏。 2.宣传过大,导致游客众多,致使保护增加困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政府及媒体大力宣传,使得旅游人数越来越多,游客素质又不相同,导致文化遗产的各类认为破环更为严重,管理和保护越为困难。 3.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开发。 文化遗产发现总会有或都或少的损坏,但是恢复和修理技术不没有很完善。还有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的后续开发并不是非常有效。 4.管理经常是外行领导内行。 许多文化遗产开发后就交给不同的人管理,而那些人并没有学习过文化遗产的管理,导致不能正确的处理文化遗产,使得文化遗产被破坏。 5.没有传承性,属于过了今天没明天那种,非常盲目 许多文化遗产被开发后,马上向大众人民开放,一时人流密集,使得文化被破坏而不能在传承下去,消失在历史之中。 6.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历史的气息。 现在的历史文化大都向大众开放,使得各种各样的餐馆等现代化建筑越来越多,文化气息也越来越现代化。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科学技术水平低是制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等。 (一)面对这些问题,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来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三个层次: 三个层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根据这些保护对象的不同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全部历史信息。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控制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更完整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古埃及历史时间轴

古埃及历史时间轴 早王朝公元前3000年——前2686年 1、第一王朝公元前3000年——前2890年那尔迈统一埃及,孟菲斯城建立 2、第二王朝公元前2890年——前2686年象形文字得到发展 古王朝公元前2686年——前2181年 3、第三王朝公元前2686年——前2613年桥塞尔在萨卡拉建造第一座阶梯金字塔 4、第四王朝公元前2613年——前2494年胡夫在吉萨建造了大金字塔 5、第五王朝公元前2494年——前2345年拉斯太阳神教流行,埃及建造了很多太阳神庙 6、第六王朝公元前2345年——前2181年佩比二世统治埃及约60年,在她统治期间,埃及得古王国走向最终衰落,传统得政权结构瓦解,国家权力逐渐转移到省长得手中 第一中间期公元前2181年——前2055年 7、8、第七、八王朝公元前2181年——前2125年法老更迭频繁,只就是名义上统治着埃及。省长们在其领地拥有着至高无上得权利 9、10、第九、十王朝公元前2160年——前2025年希拉康波利斯得省长们在北部接管政权,宣称对整个埃及行使主权 11、第十一王朝(仅底比斯)公元前2125年——前2055年在底比斯发展了第二个权力基地,当地贵族创建了第十一王朝 中王朝公元前2055年——前1650年 11、第十一王朝(整个埃及)公元前2055年——前1985年门图荷太普二世重新统一埃及,开辟了中王朝时代 12、第十二王朝公元前1985年——前1795年辛努赛尔特三世统治期间(公元前1874年——前1855年),埃及获得无可比拟得繁荣 13、第十三王朝公元前1795年——前1650年出现约70位统治者,国家衰落,边界控制放松 14、第十四王朝公元前1750年——前1650年东三角洲摆脱了衰落得中央政府得控制,并被第十四王朝得小国王们统治 第二中间期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 15、第十五王朝(西克索王朝)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出现历史上得第一支外族统治者——西克索人,控制了三角洲地区 16、第十六王朝(小西克索王朝)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上、下埃及分别被底比斯得法老与西克索得国王统治 17、第十七王朝(底比斯王朝)公元前1650年——前1550年统治着底比斯及周围地区得法老建立了第十七王朝 新王国公元前1550年——前1069年 18、第十八王朝公元前1550年——前1295年阿赫摩斯一世领导埃及人驱逐西克索人,建立第十八王朝图特摩斯三世统治期间,埃及成为横跨亚非得大帝国,这就是埃及历史上最辉煌得时期之一 19、第十九王朝公元前1295年——前1186年拉美西斯一世建立了第十九王朝拉美西斯二世统治埃及长达66年(公元前1279年——前1213年),她就是埃及最伟大得法老之一。她在国内开展大规模得建设,对外发动了更大规模得对西亚得战争 20、第二十王朝公元前1186年——前1069年拉美西斯三世(公元前1186年——前1155年)就是新王国最后一位伟大得法老 第三中间期公元前1069年——前664年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单雯翔 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 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 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内涵和意义的词汇。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古埃及建筑史的四个时期是哪四个时期

古埃及建筑史的四个时期是哪四个时期古埃及建筑史的四个时期介绍 1、古埃及建筑史的四个时期: ①古王国时期(公元前3000年) 统一的奴隶制国家金子塔 ②中王国时期(公元前21C~18C) 手工业与商业发展,皇帝的纪念物从借助自然景观以外部表现力为主的陵墓想在内部举行神秘的宗教仪式为主的庙宇转化石窟墓 ③新王国时期(公元前16C~11C) 埃及最强大的时期,皇帝崇拜和太阳神崇拜相结合太阳神庙 ④后期、希腊化时期和罗马时期建筑有了许多希腊、罗马因素出现新的类型、形制和样式 2、第一座石头的金子塔萨卡拉的第三王朝的建基皇帝昭塞尔(Zoser)金子塔 3、山岳台:(或星象台)崇拜山岳和天体、观测形象的多层塔式建筑物。 4、创造了以图作为原料的制砖技术,并由此创造出公犬结构体系和彩色琉璃砖贴面的装饰手法 5、克里特宫殿 6、曼都赫特普三世墓没有抛弃抛弃哈特什帕苏墓抛弃 6.柱式(Ordo):是建筑的各个构成部分檐部、柱子、基座之间,以及各个构件本身的处理形成定型做法,这种特定的柱梁结构的艺术形式叫做柱式。 多立克式爱奥尼式科林斯式

7.独特性,一贯性稳定性 8.爱奥尼的棱上还有还有一小段圆面 9.雅典卫城: 1)卫城布局特点:①群体布局体现对立统一的构图原则,根据祭祀庆典活动的路线,不对称,自由活泼的布局方式,建筑安排顺应地势,主次分明,以雅典娜像作为构图中心,延边布置建筑,照顾了山上山下观赏;②突破了小城邦国家和地域局限,综合了多立克和爱奥尼艺术。 2)卫城山门特点:①既能围绕入口、大门的需要进行设计,又能表现大门的艺术特色②两种柱式协调应用:山门是多立克式的,前后各6根,中央开间较大,门的西半,内部沿中央道路两侧,有3对爱奥尼柱子,这在多立克式建筑物里用爱奥尼柱子,是雅典卫城的首创。 3)胜利神庙特点:①由于山门两侧不对称,由胜利神庙取得平衡②与山门略呈偏斜的相互位置,削弱自己独立性而加强对山门的依附性。③爱奥尼柱式 4)帕提农神庙卫城的主体建筑物,为长方形列柱围廊式 伊瑞克提翁庙运用女性柱 10. 维特鲁伟建筑十书 11. 12)古罗马大角斗场:结构、功能、形式的统一 平面形势:长圆形 座位分区:(五区)前面一区为荣誉席,最后两区是下层群众席位,中间是骑士等地位比较高的公民坐的。 结构:底层7圈灰华石墩子,第一和第二,第二和第三,第四和第五,第六和第七圈墩子之间是环廊,分别用环形筒形拱覆盖;第三和第四,第五和第六圈墩子之间砌石墙,墙上架筒形拱,呈放射状。第二层靠外墙有2道环廊,第三道有一道,整个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第2期2011年1月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No.2JAN.2011 一、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城市化是我国当前发展主要趋势所向,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资源稀缺性问题的突出,旧城改造及其规划设计开始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焦点,而随之所出现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也成了旧城改造中备受争议的问题,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普遍追求的目标。城市文化是现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内在气质,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发展中创造并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保护历史的连续性,保留城市的记忆和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家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里曾说过“在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里,为人保存与其相称的文化环境,是大自然、先辈遗留的文明见证,这对人的平衡发展十分重要,为此应该使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将当代成就、昔日价值和自然之美纳入整体规划加以考虑”。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视觉感官上美的享受,她也是一部研究古代社会生产发展的百科全书,是我们研究古代文化的窗口,并且她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个没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自然风晴,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 作者简介:李志霞,南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473000。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李志霞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 前看来,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拟就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做一个初步的探讨。关键词:城市建设;历史文化遗产;关系 入,提高公共服务绩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运行,对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信息资源也不可或缺,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公共组织才能针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群众提出的意见做出回应与纠正。 3.4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是指公共服务绩效改进得以实现的手段,它是连接目标与结果的桥梁,是将改进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路径与机制。为改善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评估活动,如顾客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这些基于不同技术方法的评估活动在方式、成本、效率、效果方面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并随着时间、空间、服务类型 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对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但总体而言,这些技术方法有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使公众充分参与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过程之中。 参考文献: [1]Boyne George.What is public service improvement?[J].Public Admin-istration,2003,81(2):211-27. [2]施芳.学术界首次全面评估我国公共服务绩效———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N],人民日报,2007年4月17日. [3]孟华.公共服务绩效目标对服务绩效的影响———以英国萨塞克斯郡警察服务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06,(02). !!!!!!!!!!!!!!!!!!!!!!!!!!!!!!!!!!!!!!!!!!!!! 9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9届会议提出《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内罗毕建议》重点提出了历史地区在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保护措施,并将研究、教育和信息工作作为历史地区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又一个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际性法规文件。这一文件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在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经验,明确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和保护原则。《华盛顿宪章》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关系,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之中。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考古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古物保存法》,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

古埃及历史

古埃及历史 最初的文明(公元前4000年代后期至2000年代前期) 早期埃及 一、埃及文明的发生 自然环境和居民埃及位于东北非洲。它北临地中海,东濒红海,南邻努比亚(今埃塞俄比 亚和苏丹),西接利比亚。从地理上看,埃及的东西两面均为沙漠,南边有几个大险滩, 同外界交往甚难,只有通过东北端的西奈半岛与西亚来往较为方便。所以,古代埃及具有 较大的孤立性。 纵贯埃及全境的尼罗河,由发源于非洲中部的白尼罗河和发源于苏丹的青尼罗河汇合而成。流经森林和草原地带的尼罗河,每年7月至11月定期泛滥,浸灌了两岸干旱的土地;含有大量矿物质和腐植质的泥沙随流而下,也在两岸逐渐沉积下来,成为肥沃的黑色土壤。古 代埃及人因而称自己的国家为“凯麦特”(意为“黑土地”)。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说“埃 及是尼罗河的赠礼。” 自远古时代起,埃及在地理上就分为狭窄的河谷地区(上埃及)和地势较为开阔、平坦的 尼罗河三角洲地区(下埃及)。埃及的河谷地区几乎常年不雨,气候十分干燥,生产和生 活用水全靠尼罗河供给。只有北部三角洲地区受地中海季候风影响才降雨。 埃及西部的干旱地区,从前大概是水草丰美而适于居住的。19世纪时,一位名叫布拉肯霍 尔恩的德国科学家曾根据埃及西部沙漠中存在大量古代的砾石而推测,那里以前可能有一 条大河,那些砾石乃是一条古河道。近年来的航空摄影发现,在埃及西南部确有一条古河 道的痕迹。人们推测这可能是尼罗河的古河道。可是在冰期以后,这个地区因气候变得干 燥而逐渐沙漠化,于是人们逐渐移到现在的尼罗河边来定居。 古代埃及文明的创造者是由讲哈姆语的北非土著和讲塞姆语的来自西亚的人种融合而成的,其语言属于哈姆-塞姆语系。至于他们何时开始融合,则至今尚无定论,不过这种融合显然 开始得很早而经历了很长一个历史过程。 从古代埃及留下来的大量雕刻和绘画可以看出,古代埃及人的特征是:高身材,黑头发, 低额头,密睫毛,黑眼珠,直鼻子,宽脸型,阔肩膀,黑皮肤,体魄健壮。他们的体形、 外貌与古代的利比亚人和努比亚人不同,也与古代的亚细亚人不同,而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 文明的发生埃及是人类文明发源地之一,它经历了自己的旧石器时代和中石器时代。埃及 的新石器文化(三角洲西部边缘的梅里姆达文化、中部埃及的法雍文化、塔萨-巴达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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