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县级部门及乡镇包抓任务一览表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2)》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x)》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x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x年)》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渭河水质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沿渭各级政府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省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强化监测考核,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治污责任的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年共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9座,对4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6万吨/日;淘汰关闭重污染、高排放企业33家,以严格的标准推进了工业污染治理,强化对国控、省控污染源的日常监督;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突出对皂河、小韦河、新河、河等重点污染支流的治理,促进了渭河干流水质的改善。
经过三年的努力,既定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渭河水质改善目标顺利实现,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202x年底,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2x 年下降了32.9%,氨氮平均浓度下降了45.2%。
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河段达到Ⅳ类水质,渭河入黄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四条主要支流基本达标。
虽然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枯水期生态流量不足以及环境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治理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和xx关于生态环境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建设生态渭河、景观渭河、安澜渭河为目标,将渭河流域污染防治作为关中地区水系规划与建设的核心工程,坚持生态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重,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和设施建设同步,行政推动、公众参与和严格执法结合,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加大全流域生态工程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行业监管执法力度,加快建立并形成有力有效的源头严防机制、过程严管机制和后果严惩机制,实现干流水质持续巩固、支流治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将渭河建设成集水资源利用与休闲娱乐为一体、人与水和谐相处的关中生态长廊。
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4年)为进一步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政府2011年12月2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和渭河水质三年变清的要求,依据省、市政府签订的渭河治理目标责任书和《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渭河污染治理现状(一)“十一五”渭河污染防治的主要成果“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渭河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渭河治理、宝鸡先行”的要求,将生态环保列入全市十件大事。
通过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渭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我市渭河干流出境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截止2011年,出境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52%;魏家堡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50.7%,氨氮较2005年下降了63.5%;小韦河出境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92%,氨氮较2005年下降了69%。
十一五期间,在我市GDP年均增长14.6%的情况下,万元GDP排放总量平均下降了11.3%,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双赢。
(二)渭河污染现状虽然渭河水质近年来有了很大改善,但距省政府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渭河干流出境、渭河支流小韦河出境、魏家堡引水渠监控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无法稳定达标。
随着百万人口大城市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呈10%左右的速度递增,渭河水质改善面临巨大压力。
(三)渭河污染的主要成因一是工业污染结构性特点突出。
我市造纸、化工等涉水重污染行业几乎全部集中在渭河流域,尽管“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淘汰了部分产能,但这些行业仍然是渭河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
目前,渭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国控、省控污染源共38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7580吨和603吨,分别占我市工业污染物总排放量的93%和95%以上。
这些高污染行业排污强度大、治理难,也是规避监管、违法排污的重点对象。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0•【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09年3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8年1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管理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五章开发建设管理第六章农村环境保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渭河流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渭河流域内的生产、建设、生活以及进行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其他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渭河流域系指向渭河干流汇水的区域。
第三条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加强法治、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渭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15]44号【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0【实施日期】2015.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0日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治理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生态、工程、管理措施并重,节约用水、污染防治和机制创新同步,协同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实现干流水质持续改善、支流治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优化,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推动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2015年市区、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沿渭排污口全截污、全治理;2016年重点镇和人口集中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严格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达标”。
对煤化工(化肥、甲醇、焦化)、食品加工(果汁、淀粉、味精、酿造)、电镀、造纸、印染、制药(原料药制造)、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从严监管,确保主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全面达标。
3.强化生态治污工程。
利用市区、县城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建设人工湿地,深度净化水质,2015年新建人工湿地147.4万平方米,2016年新建6.2万平方米。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06•【字号】渭政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6日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按照国务院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细化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二、目标任务2023年底前,推进黄河干流渭南段,渭河干流、石川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渭南段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干流渭南段,渭河干流、石川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渭南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形成规范有序、切实可行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
三、重点工作(一)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
1.组织全面排查。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依据《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规定,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渭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渭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渭河是中国黄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流经甘肃、陕西两省区,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区。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水质污染、河道变窄、河岸塌陷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渭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保护水资源,改善人民生活,制定并实施渭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一、总体目标。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综合治理,实现渭河水质持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水资源合理利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1. 水质治理,加强对渭河流域的污染源治理,提高水质监测和排污监管能力,减少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确保渭河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 河道整治,对渭河河道进行整治,加大河道清淤和疏浚力度,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减少河岸塌陷和水患风险。
3. 生态修复,加强对渭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工作,推动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加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系统功能。
4. 水资源管理,加强对渭河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水资源供应。
5. 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渭河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措施。
1. 加大投入,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合力,确保渭河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2. 完善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渭河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估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渭河流域的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 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提高治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5. 宣传教育,加强对渭河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宝政办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5日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渭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省上新一轮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特制订我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1.总体思路。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渭河污染防治,为美丽宝鸡建设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协同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落后产能淘汰关转、工业污染治理、河流生态修复、水体污染补偿考核”等重点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新机制,以严管严控深化治理、细化管理,以严查严考落实责任、凝聚合力,实现渭河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为打造生态渭河奠定坚实基础。
2.重点区域。
以渭河、千河、小韦河、金陵河、清姜河、清水河、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等“六河两库”水质改善为目标,以市区、县城、工业园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为重点,综合实施污染防治,全面加快河流生态修复。
3.主要目标。
(1)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基本实现市区和县城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全面治理沿渭排污口,对19个排污口实施截污和达标治理,减少污水排放1.4万吨/日;(3)以降低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提升溶解氧浓度为目标,渭河干流、小韦河、渭惠渠出境断面和石头河入渭口达到省上考核要求,金陵河、千河、清姜河、清水河水质明显改善,凤县嘉陵江、太白县红岩河、麟游县漆水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6•【字号】咸政发[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4.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咸政发〔2007〕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大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对渭河流域及支流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效民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刘国志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冯武轩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忠信市环保局局长成员:刘印生秦都区区长彭新盛渭城区区长杜润民兴平市市长刘勇峰武功县县长李志坚乾县县长孙矿玲礼泉县县长王福选泾阳县县长上官亚强三原县县长齐海斌永寿县县长李建民彬县县长孙景宏长武县县长王生江旬邑县县长闻俊辉淳化县县长张晓峰市发改委副主任季志林市农业局局长张国兴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邵建珍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志云市财政局副局长贾喜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解鹏市水利局副局长何章市环保局副局长程亚安市物价局副局长赵斌正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总规划师领导小组下设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
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国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晓峰同志兼任;水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忠信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章同志兼任。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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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住建局马智武
乾县德乙养牛场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2012年6月
2013年6月
畜牧局王成
乾县秦川牛养殖场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2012年6月
2013年6月
畜牧局王成
乾县临平镇污水处理厂
Hale Waihona Puke 日处理规模2000吨2012年5月
2013年6月
临平镇孙凯
陕西个升农业乾县生猪养殖实训基地
生猪养殖、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沼气
2010年
2012年9月
农业局高博
包抓领导负责所包抓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包抓部门及乡镇对包抓项目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项目负责人时项目管理第一负责人,对项目完成负领导责任。
乾县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县级部门及乡镇包抓任务一览表
项目名称
任务
开工时间
完成时间
包抓单位及负责人
乾县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增加除磷脱氮工艺
2011年
2012年6月
环保局樊正乾
陕西海升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乾县分公司
提标改造废水深度处理
2012年4月
2012年8月
经济发展局侯功社
乾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