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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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合同履行管理,促进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监管对象(简称监管对象)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履行管理机构
第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综合运用监督、考核等手段,加强对监管对象履行合同的监督管理,督促合同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

第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工作。

...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致使合同履行发生重大问题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的内容摘要,详细规定请参考原文。

(完整版)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一、合同履约管理是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或隐患,防控风险的过程。

二、合同履约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进度监控、质量控制、纠纷处置等,关键环节包括合同款收付、工程设备验收、合同成果交验等。

三、凡与合同履约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协作,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四、合同履约管理实行主责制。

合同的主承办部门为主责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为主责人。

主承办部门暂不明确的,由总经理确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

(一)负责组织合同的全面履行。

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记录保存谈判交涉资料,分析各种违约情况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企业利益,限制和制约违约行为。

(二)负责组织合同交底。

向合同承办部门和人员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解答有关问题。

(三)负责组织合同变更、中止、终止。

(四)负责组织合同标的物验收和履约完毕确认。

(五)负责合同付款OA流程的发起(暂无权限的书面通知办公室发起)。

(六)跟踪合同款收支情况。

(七)及时掌握下列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1.相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2.相对方授权代表调离、离职、开除等;3.相对方或其控制人财务状况恶化,开始出现拖欠款项;4.相对方陷入重大法律纠纷,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5.相对方过错或双方过错,可能或已经给企业造成损失;6.其他有可能对正常履约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五、主责部门和主责人的变更由总经理决定。

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发生变化的要进行工作交接。

六、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履约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请集团公司支持或外聘专家参加,具体事宜专项规定。

七、办公室负责合同履约管理的组织和考核。

(一)负责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设立合同履约管理台账,明确履约控制指标。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1. 编号:_______________2.3.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21.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23.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25.26.27.28.29.1.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30. 目的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风险控制能力,高效有序履行合同,降低合同风险,减少公司损失,依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3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各基地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物资采购、工程类采购、服务采购等各类经济往来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32. 定义3.1形式审核指审核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是否齐全、合理、符合合同约定,及合同资料完整性。

3.2发起部门指负责起草合同、提交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签署的部门。

33. 职责4.1项目管理中心4.1.1建立合同台账,定期对合同台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会同各相关部门确定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发生。

4.1.2参与付款审核,对发起部门提交资料、具体付款进度、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审查。

4.1.3参与合同变更审核,具体规定详见〈〈项目类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1.4参与合同最终结算审核,审核发起部门提交的资料,结算协议金额、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1.5参与索赔/反索赔方案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协助项目建设指挥部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4.1.6定期对项目类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4.2项目建设指挥部4.2.1提交各类合同台账数据信息,并保证台账信息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性。

4.2.2履行过程中,应及时与合同对方沟通解决,对双方来往文件(包括各类会议纪要、备忘录、协议等)均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对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明确具体签字日期。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一、概述合同履约是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内容和条件,按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为了规范和管理合同履约行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制定本《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二、履约义务1.条件履约:合同各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下履行合同义务。

2.质量履约:合同各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保持产品或服务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3.保密履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对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等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4.支付履约:合同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确保合同款项的及时清偿。

5.通知履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及时、准确地向对方发出通知,包括变更通知、提前解除通知等。

三、履约管理1.合同履行跟踪:合同履约方应建立履约管理制度,跟踪、记录和评估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履约考核:合同履约方应定期进行履约考核,评估合同履行质量和效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问题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问题时,合同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寻求专业机构或法院的仲裁或诉讼。

4.履约奖惩:合同履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履约标准和履约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激励和约束合同履约行为。

四、履约监督1.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2.对于严重违反合同履约义务的行为,合同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限制合同参与者资格等。

3.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履约进行抽查,核实合同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补充条款1.本《合同履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与本法律法规相符的合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合同管理部门所有。

3.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附则1.本《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合同管理部门所有。

2023修正版《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2023修正版《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各方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合同的履行过程。

2. 合同履行义务2.1 履行义务的内容合同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付款义务:合同一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

- 交付义务:合同一方应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或提供相应的服务。

- 保密义务:合同一方应保护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 保证义务:合同一方应保证合同项下的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

- 协助义务:合同一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便完成合同目标。

2.2 履行义务的限期和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履行义务的限期和履行方式。

当无法明确约定时,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3. 合同履行管理流程3.1 合同履行的启动当双方签订合同后,合同履行管理流程启动。

以下是合同履行管理流程的主要步骤:1. 合同审查:对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资源准备:确认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务等。

3. 履行计划制定:制定合理的履行计划,明确履行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4. 沟通协调:与合同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各方的履行义务和期望。

3.2 合同履行的监控和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以下是合同履行的监控和控制步骤:1. 履行进度监控:定期监控合同履行进度,对于延期或进展不顺利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2. 履行质量控制:确保合同履行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预期,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3. 履行成本控制: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风险管理:识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和应对。

3.3 合同履行的评估和总结合同履行结束后,应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和效果。

1. 绩效评估:评估合同履行的绩效,包括履行效率、产品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精)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精)一、引言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合同履行是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合同履行管理,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制定本《合同履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1.自愿性原则:合同履行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公平性原则: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并秉持诚信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活动。

四、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内容1.履行义务确认: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当确认各自的履行义务,并明确履行期限和方式。

2.履行过程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相监督履行情况,确保履行无误。

3.履行结果评估:合同履行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应进行履行结果评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

4.履行记录保存: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日后需要。

五、合同履行管理的具体步骤1.确认合同履行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应当确认各自的履行义务,并明确履行期限和方式。

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确认,也可以口头确认,但建议书面确认。

2.履行过程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定期沟通,互相了解履行进度和问题,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的疑问和纠纷。

3.履行结果评估:合同履行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应对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合同履行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4.履行记录保存: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履行通知、履行证明等,以备日后需要。

六、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当事人的义务:双方当事人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交易活动。

2.合同履行管理部门的责任:合同履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在合同履行中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带)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带)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名词解释1.4 法律法规依据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2.2 合同编号三、合同的签订3.1 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3.2 合同签订的程序3.3 合同的内容3.4 合同的审批四、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主体4.2 合同履行的内容4.3 合同履行的监督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变更5.2 合同解除六、合同的纠纷处理6.1 纠纷解决方式6.2 纠纷解决的程序七、合同的归档与保管7.1 合同的归档7.2 合同的保管八、合同的审计与评价8.1 合同审计8.2 合同评价九、附则附件:1. 合同审批表2. 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3. 合同履行报告4. 合同变更申请表5. 合同解除协议书6. 合同纠纷处理申请表以下是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1.3 名词解释合同: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4 法律法规依据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合同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

2.2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制,合同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三、合同的签订3.1 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的主体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签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谈判、草拟、审批、签订、盖章、备案。

3.3 合同的内容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

3.4 合同的审批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如下: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法律部门审批、总经理审批。

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办法精简版范文

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办法精简版范文

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办法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合同履行管理的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维护交易的公平性、诚信性和合法性。

本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监督主体本办法的监督主体为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组成。

第三条:监督职责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调查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违约行为;3. 提出改进合同履行管理的建议和措施;4. 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和打击合同违约行为。

第四条:监督措施为有效监督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委员会可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收集并分析合同履行数据,形成监督报告;2. 开展合同履行检查和评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3. 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合同履行管理的专项监督;4. 向有关部门提出合同违约行为的处罚建议。

第五条:监督记录和处罚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委员会将建立合同履行管理的记录和档案,并对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故意拖延合同履行进度;3. 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对于违约行为,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2. 暂停或终止合同履行权利;3. 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4. 吊销相关资质或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5.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管理监督委员会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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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文件编号:青麒综合[012]005 制定日期:2012年3月5 日收文:各公司、各部门副本:戴总
发文:财务部、综合部
事项:关于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说明: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25日由公司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公司各合同履行部门应将该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综合部和法务部备案。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名单如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综合部和法务部备案。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各分公司、各部门合同履行流程,加强合同履行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制定办法。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对方在履行中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要密切关注,及时做出反应,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为以后处理合同纠纷做准备。

二、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
合同履行部门、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都应当按下列要求做好各部门的合同履行管理工作。

(一)我公司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工作,都要留有记录或者证据。

如:支付款项的,应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在原始凭证上应写明款项用途及对应的合同编号等;交付货物的,应索取正式的收货凭证等。

(二)及时发出催告和异议
催告一般是用来催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同时,催告也是进一步采取某些行动的必备前置程序,如有些情况下解除合同,必须经过催告。

而异议一般是在接受对方交付的情况下,发现对方的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接受对方交付的货物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议重要的事项、催告、异议等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便有据可查。

(三)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果相关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同履行部门存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我公司已经履行事实以及对方违约的事实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同时,如果我公司一方不慎违约了,应尽量避免被对方掌握证据。

对我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两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我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四)建立信息汇报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合同履行中的一些问题,其实很多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技术性与专业性较强,合同履行部门应当慎重对待,并及时与法务部沟通和联系,由法务部参与处理前述问题。

我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汇报和反馈的制度和流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 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

法务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普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合同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交货期限、付款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法务部的监督检查合同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配合工作。

(六)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合同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

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立即报告我公司领导,由我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三、合同履行管理的具体程序
1、合同审批通过后,合同经办人应当多提交一份合同留存于法务部备案,法务部亦有权要求合同经办人留存一份合同在法务部;如有电子版合同,应同时通过RTX传至法务部。

合同审批通过时,法务部律师应当根据合同情况,向合同经办人提供合同履行所需的辅助文件,如订货单、送货单、验收合格单、收货确认书等。

对于重大、复杂或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合同,法务部律师应当于合同审批当日或次日以书面形式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总结、归纳,并对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一式两份的简明书
面说明,一份交给合同履行部门经办人,另一份由参与交底的人员签字确认后交还给法务部。

2、法务部律师应当将上述合同的内容填写在《合同履行管理一览表》(见附件1)。

3、法务部律师应当于合同审批当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保 3
管公章的人员提供经法务部填写的《合同盖章情况核查表》(见附件2),公司保管公章的人员应当于1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盖章情况核查表》核对、填写相关合同的盖章和收回情况,并签字确认。

对于经核对尚未盖章的合同,法务部律师应向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履行管理核对的人员(下称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提供《合同盖章情况核查表》,由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核实合同未盖章的原因和情况,并在《合同盖章情况核查表》上注明事由并签字确认。

对于经核对作废的未盖章合同,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应当于核对当日将未盖章合同及合同审批表交回法务部,法务部及时作废合同和审批表,作废的审批表归档于法务部。

合同履行部门经办人负责盖章合同(原件)的收回工作,公司档案室负责盖章合同原件(公司需留存两份)的保管工作。

被保管的合同原件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

相关部门人员需要使用合同的,应当使用合同复印件。

4、法务部律师应当于合同审批日的下一周起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提供经法务部填写的《合同履行核查表》(见附件3),由该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核查该合同履行部门核查日前尚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履行情况,该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履行核查表》落实和填写合同履行情况,并签字确认。

对于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合同,法务部律师应当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进行检查,包括合同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并指导合同履行部门人员如何收集和保存有关合同履行的证据。

前述书面材料经法务部检查后,应当统一由档案室保管;如果前述书面材料属于财务部保管范围的,则仍由财务部保管。

在对前述书面材料进行交接时,应以同一个合同为单位进行交接,由合同履行部门经办人、法务部、档案室(或财务部)三方签署《材料交接明细表》(见附件4),《材料交接明细表》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

相关部门人员需要使用前述书面材料的,应当 4
使用复印件。

5、合同履行部门核对人员落实合同履行情况后,法务部律师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⑴对于合同履行情况涉及财务部的,需向财务部提供《合同履行核查表》,由财务部专人负责核查和填写情况,并签字确认;
⑵对于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况,应当进行进一步核实原因和情况,并按照本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重大违约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⑶对于正常履行且无问题的合同,本次核查工作完成。

6、法务部应当将每周核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电子版的《合同履行管理一览表》中,并将每周核查完毕的表格存档。

7、对于履行完毕或合同期满、终止、解除的合同,合同履行部门应当及时与法务部、公司档案室、财务部等部门办理归档手续。

法务部每月月底应将履行完毕合同的《合同盖章情况核查表》、《合同履行核查表》交予档案室归档,并由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明细表》,《材料交接明细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四、经济处罚
合同履行部门人员或其它部门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由法务部向公司综合部出具《关于违反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书》(见附件5),由公司综合部请示相关领导后,由公司综合部按照下列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未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综合部应当给予经济处罚,处罚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2、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合同对方根据合同追究我公司的违约责任等)的,综合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包括合同金额、我公司违约责任等情况)另行给予经济处罚,处罚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五、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部门人员或其它部门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合同对方单位持有先盖章合同追究我公司的违约责任等)的,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向公司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六、对公司离职人员经手合同履行情况的审查制度
公司职工离职时,公司综合部应向法务部提前核实该职工经手的报审合同的履行情况。

如果该职工经手的报审合同存在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情形时,综合部应当在该职工接受相应经济处罚和出具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书面文件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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