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测量技术标准
(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0]建标第30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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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第1.0.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第1.0.6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前言为了确保井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评定过程中一切合法、合规、安全、可靠并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爆破支护、掘进支护、隧道掘进、巷道掘进、矿井矿山井巷、地下综合运输通道等井巷工程的质量验收及评定。
质量验收细则设计文件井巷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经过专业人员合理设计,满足技术、经济和安全要求;2.设计文件内容应齐全、合理、准确、明确,包括平面布置图、截面图、施工顺序图、工程量清单、倾斜地层分析等;3.设计文件应经过校核和审查,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施工过程与技术1.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同时也要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合同和标准规定;2.施工要严格把控质量,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施工技术和方法,遵循工艺流程和标准规范;3.各类工序的施工要符合以下要求:–采用先试后放的安全原则;–员工必须持有相关施工资格证件,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质量检测1.每个实测点的数据必须在上下两个测点之间进行验证;2.加强实验室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倾斜地层、爆破后的开挖面、支护设施等都必须进行检测。
质量验收井巷工程竣工时,应进行全过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1.测量大小尺寸、开挖方位、直深;2.验证传动、头距、掌子和支护始、终点位置,层间距离;3.检查井巷出入口、通风设备、安全装置和电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条件。
质量评定细则工程测量部分1.对于开挖方位和直深,应根据设计要求存在正确性;2.对于设施设备,要求设施是否整齐、有效;3.对于爆破后的掘进面,要求是否配备空气悬移质量标准。
支护预应力部分要求以下两个方面:1.预应力系统的系统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采用钢制缆索的预应力锚丝,第一步必须紧固。
爆破支护部分要求以下两个方面:1.爆破后硐室的高度和表面形状:应符合《煤矿设计规范》GBJ 21 的要求。
煤矿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一、工作规定㈠、测绘基础工作1、各矿井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要健全且资料保存完好,井上、下平面及高程控制基点要建立齐全并有保护措施。
2、矿井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采用7″级导线,一般应每300~500m延测一次,每隔1.5~2km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3、在进行中腰线标定工作前,测量技术人员要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并填写资料审定单,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
重要工程须计算设计导线及绘制施工放大图。
4、对于一井内测距大于3000m的贯通或两井间的贯通,必须编制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
贯通测量设计书,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贯通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5、凡掘进巷道透其它井、巷、峒室、老塘以及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或保安煤柱边界掘进时,测量人员应按岩巷提前20~30 m,煤巷提前30~40m (当掘进巷道从巷道、回采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上方、下方或附近通过时,其间距按小于巷道高度或宽度四倍)及时发放安全或透窝通知单。
通知单由测量现场组长或技术员填写,并经测量主管、地质主管(或水害专管)和分管科长签字后发送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现场测量人员应对能行人的巷道在现场标出透窝位置,并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6、矿井主要巷道及采区上、下山或工作面贯通或透窝后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组织接测,并对测量资料进行平差以提高井下测量控制网的精度。
㈡开采沉陷治理1、各类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要及时进行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对矿区的各项开采沉陷治理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迁村征地、塌陷区治理等},测绘技术人员要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管理台帐。
3、各矿井要积极开展地表与岩层移动及“三下”采煤观测工作,观测站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实施,并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定期观测,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技术总结,评定成果资料。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巡视活动,观察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并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井巷施工和巷道中腰线的标定与检查

xxxxxxx煤矿中腰线标定记录xxxxxxx煤矿2014年井巷施工和巷道中腰线标定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范井巷施工和巷道中腰线标定工作方法,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等法规,编制本管理办法。
一、技术管理规定1、新开工巷道和曲线巷道必须有标定工作设计图;须对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进行检测。
重要贯通测量及500米以上巷道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并审批。
精度符合规程规定和工程要求,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领导。
坚持巷道开门、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制度。
2、新开工巷道标定中腰线的起算数据,应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标定前必须量边检查起算点。
开口线必须测量两次进行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5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
3、中腰线标定工作必须有专用记录本。
记录本要求封面、目录、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
4、中线点必须成组设置,每组均不少于3个,点间距离不小于2米,最前面的一个中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大巷、硐室、采区巷道最大不超过20米;回采巷道最大不超过30米。
5、腰线点15米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间距离不小于2米;也可每30—40m设置一个,但须在帮上画出腰线;腰线距巷道底板(轨面)的高度在本矿井中为轨面以上1.0m,或巷道底板以上1.0 m。
最前面的一个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最大不超过20米;遇到巷道起伏,中线无法照准工作面,掘进队要及时通知地测科延设中线。
6、采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方向时,激光指向仪安置必须安全牢靠,爆破掘进工作面,仪器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大于70米;综掘工作面,仪器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大于20米。
其光束方向应根据仪器标定的中腰线确定。
所用的中腰线点一般不少于3个,第一点距离指向仪不小于2米,第一、二两个中线点点间距离应不小于2米,第二、三中线点点间距离应不小于20米。
井巷工程贯通测量方案

井巷工程贯通测量方案一、前言井巷工程贯通是指在地下开挖时,为了确保工程贯通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测量和监测,以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井巷工程贯通测量是该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工程贯通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测量。
二、测量目的井巷工程贯通测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确保井巷工程贯通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 保障井巷工程贯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3. 为井巷工程的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和技术支持。
三、测量方法井巷工程贯通测量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 地下测量法:主要是通过测量仪器对井巷工程进行实时测量,以获取准确的数据。
2. 靶标测量法:在井巷工程的贯通过程中,通过设置靶标和测量仪器,实时监测井巷的变形和位移情况。
3. 钻孔测量法:通过在井巷工程的周围进行钻孔,并安装测量仪器进行测量,以掌握井巷周围地质的情况。
4. 倾斜测量法:通过设置倾斜仪器,测量井巷工程的倾斜情况,判断井巷工程的贯通情况。
四、测量步骤井巷工程贯通测量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编制测量方案:根据井巷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测量方案和测量标准。
2. 设置测量点:根据测量方案,在井巷工程的周围设置测量点,并安装测量仪器。
3. 实施测量:根据测量方案和测量标准,进行实时测量和监测,获取准确的测量数据。
4. 数据处理:对测量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得出测量结论。
5. 制定监测报告:根据测量结论,编制监测报告,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五、测量设备井巷工程贯通测量主要需要以下几种测量设备:1. 测距仪:用于测量井巷工程的长度和高度。
2. 测角仪:用于测量井巷工程的角度和倾斜情况。
3. 靶标:用于设置在井巷工程中,以供测量仪器进行实时监测。
4. 倾斜仪:用于测量井巷工程的倾斜情况。
5. 钻孔设备:用于在井巷工程周围进行钻孔并安装测量仪器。
六、测量质量控制井巷工程贯通测量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测量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测量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测量。
井巷贯通测量技术研究与应用

贯通井巷相关各段 的导线统一精度 、 统一坐标高程 系统 , 这也 是决定 井巷贯通能 否成 功的先决条件 , 然而 , 根据实践 , 好 做 并不能完全保证贯通成功。 主要是因为较高精 这 进行井巷贯通时 ,测量人 员的基本任 务是保证掘进工作 这一步工作 , 面沿着设计 的方向掘进 , 贯通接合处的偏差不超过给定的 度 的首级控制只是确保贯通 的一个前提 条件 ,各环节的测量 使 允许误差 。因此 , 在进行贯通测量 的工作时 , 为了保证井巷贯 及客观的检查与调整也是制约贯通 的重要方面 。
1 井巷贯通 测量 工作原则
通成功 , 应遵循以下原则 。
2 贯通 测量 的步骤和 要求
站仪 ) 在煤矿测量工作中得到推广应 用的条件下 , 高精度测量仪器 量保证 , 对 扩展到每一次测量工作 中及服 务工作 中( 如提供资料 、 制图、 的定期检核尤为重要 。 发现问题后的分析报告) 。做到横 向到边 、 纵向到底 。 4 .1 .1 熟悉并检查设计图纸 , 无误后 , 可经 两人对 算准备 2. 正确 方 4 .每次测量 , 应检查 上次 测量成 果的可靠性 、 .1 3 均 精确性 , 限差 测量资料 , 作业人员共同研究测量方案后 , 下井施测 。测量 工序 的各 要求参照《 煤矿测量规程》 有关规定。 个环节 , 严格按《 煤矿测量规程 》 规定 的标准测量方法施测 , 在施 测现 4. .2定期检核仪器 、 3 工具 , 使其时刻保持 良好状 态 , 有问题的仪 场, 应记清测量资料 , 不允许有涂改现象。施测结束后, 检查现场记录 器 、 工具, 绝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 , 发现仪器故障 , 则停止使用。
4 测量方法分析与管理 . 4 直到符合后 , 可由此 向前延长导线。内业计算时进行复标 . 方 也可避 在测量工作中 , 根据精度要求灵活运 用多种多样的测量方法 、 计 免了测量事故的发生。 算方法 口 采用三架法测量 、 加测陀螺定向采用长边 导线 , 在对算基础 4 . 要提 高煤矿 测量工作质量还 必须加强测量 内业计 算工作 上使用微机处理 资料) .2 2 , 使测量人员能够多 、 好 、 快、 省地干好每一项测 4 . 1对原始记 录要进行认真检查和复算。 煤 矿测量规程》 2 条 量 工作。 .2 2 《 第 5 工作结束后 . 要根据大量同类测量成果. 使用统计方法和统计 规定 : “ 观测工作结束后 , 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中所 有计算 思考方法。求出测量精度 , 以指导以后的测量工作 。在有条件 的前提 是否正确 , 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 , 认观测成果全部满足 下 , 确 尽量运用先进 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 要遵循 P C D A循环 的工作
矿井测量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测量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矿井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它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的全过程,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矿井测量工作的管理,提高测量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测量工作的任务和内容(一)任务1、建立和维护矿井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工程的施工提供准确的测量依据。
2、测绘各种矿图,包括井田区域地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和资源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3、进行井巷施工测量和贯通测量,确保井巷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准确施工,实现安全贯通。
4、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回采测量,掌握采煤进度和资源回收情况。
5、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水文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程的测量。
(二)内容1、地面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建立矿井地面测量控制网,为井下测量提供起算数据。
2、联系测量通过竖井、斜井或平硐将地面测量坐标和高程传递到井下,建立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3、井下平面控制测量包括基本控制导线测量和采区控制导线测量,为井下巷道掘进和回采提供平面位置控制。
4、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建立井下高程测量控制网,为井下工程施工提供高程依据。
5、巷道施工测量标定巷道的中腰线,指导巷道施工,及时检查和纠正施工偏差。
6、贯通测量制定贯通测量方案,进行贯通误差预计,保证井巷工程的准确贯通。
7、矿图测绘按照规定的比例尺和精度要求测绘各种矿图,并及时更新。
三、测量仪器和工具的管理(一)仪器设备的配备根据矿井测量工作的需要,配备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的测量仪器和工具,如全站仪、水准仪、钢尺、罗盘等。
(二)仪器的检验和校正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确保仪器的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
全站仪、水准仪等主要测量仪器每年至少送检一次,钢尺等测量工具应定期进行比长和校正。
(三)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爱护仪器设备。
测量专业技术标准
测量专业技术标准□概述矿山测量是矿山企业生产建设的一项基础技术工作,矿山测量是正确指导生产,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矿山建设中起保证、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同时为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资源的合理开采,提供科学根据,根据我公司生产和管理情况,矿山测量的基本任务主要有以下几点1、建立一套矿区测量图;2、建井测量;3、矿井联系测量;4、井下测量;5、岩层与地表移动测量;6、测量图纸的清绘整理和资料、仪器的管理;7、开展矿山测量的科技研究和技术培训工作。
本技术标准根据公司的测量任务,参照(岩金矿山地质与测量工作条例)和(采矿手册)以及公司以前编制的技术标准而编制。
其内容结构系按照矿山测量的基本任务分为七个章节。
□矿区测量一、矿区控制测量(一)矿区控制网及近井网点的测设标准:(二)近井点后视边坐标方位角的最低精度ma,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ma=S323⨯",其中s 为两近井点间距离,以Km 为单位。
(三)控制点和近井网点的埋没深度,应不少于0.6m 。
(四)每个井口附近应设置一个近井点,近井点至定向连接的连测导线应不超过三个,水准点可用近井点代替。
(五)矿区控制点和近井网点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保护和管理,每个点应作标记,有条件的时候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或重要工程需用控制点和近井点时进行检测。
(六)5″或10″,近井网可用相应精度的导线网代替,其技术标准如下:注:n 为测站数。
(七)控制测量水平角观测限差。
(八)控制测量内业计算数字、数表取位的要求:(九)水准仪器与标尺校正。
水准仪的视准轴与水准管轴在铅垂面上的投影角,m3型不得超过20”,标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普通标尺不应大于0.5mm 。
(十)各级水准路线的主要技术标准:(十一)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十二)水准测量内业:(1)每公里水准测量的高差中数的偶然中误差和全中误差(MW)M △=±R)/(4/1∆∆nM w =±)/(/1FW WN式中∆为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以毫米计;R为测段长,以公里计;n为测站数;W为水准环闭合差;F为水准路线全长,以公里计;N为水准环数。
井巷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前言井巷工程是指在岩石或土层中开挖井筒或巷道的工程,是矿山、地下建筑、公共交通等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工程形式。
井巷工程的测量管理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严格的井巷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测量管理制度的目的井巷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工程测量的工作流程,明确测量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可靠,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的依据,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测量管理制度的内容(一)测量前的准备工作1.测量任务的分解: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将测量任务合理分解,明确各测量单元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2.测量人员的安排: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合理安排测量人员的数量和职责,确保每个测量单元都有专人负责。
3.测量仪器设备的准备: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检查和准备好各种测量仪器设备,确保测量准确进行。
4.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在测量现场,应制定安全措施,保障测量人员的安全和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测量过程的规范1.测量操作的程序: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制定测量操作的具体步骤和程序,确保操作规范、无误。
2.测量数据的记录:在测量过程中,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测量数据,并建立完整的测量数据档案。
3.现场监督和检查:对测量过程中的操作和数据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测量成果的处理和归档:对测量所得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形成测量成果报告,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
(三)测量质量的保证1.质量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测量操作流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确保测量质量。
2.培训和考核: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保证测量质量。
3.科技支持:引入先进的测量技术和仪器设备,提高测量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测量质量。
四、测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责任人的落实: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测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井巷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井巷施工技术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第一条井巷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图纸、计划、施工通知、测量点控、施工措施。
1.有经过矿山审查批准的技术设计和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竖、斜井应有必要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有矿山下达的月作业计划及技术主管部门的施工通知单。
3.经过测量部门定点测设。
4.单项工程结束,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阶段施工。
5.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6.复杂的工程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开工。
二、技术交底与技术服务第二条井巷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要向施工单位、生产工区和工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交待设计意图、巷道规格、作业顺序、工艺过程、技术要求、安全措施及其它注意事项。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和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应经常进行现场施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地测人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地质素描、采样和井巷工程测设,按设计要求指导施工。
第四条建立工程施工通知单制度。
遇有如下情况,矿山技术职能部门应通知施工单位。
1.地质情况发生变化,需停止作业,修改设计。
2.设计有误,需停止作业,更正设计。
3.未按设计施工。
4.井巷工程已到位,需停止作业。
5.矿废石无法分流时。
6.施工进度的需要。
第五条在下列情况时,地测部门及生产技术部要及时提出危及生产安全的预告,以便施工部门事先采取预防措施。
1.井巷工程接近上部中段和地表。
2.井巷工程接近旧采区和老硐。
3.井巷工程接近贯通。
4.井巷工程接近已知的大断裂带、溶洞、含水层、河床、放射性区域等。
技术管理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规定制订出定量标准。
三、井巷内主要设施的布置第六条井巷内各种设施布置的规定1.井巷内的排水管、供水管、压风管、电缆等的布置,要考虑到检查和维修的方便。
2.井巷内的动力电缆,原则上不应与风,水管布置在同侧,如在同则铺设,应分别悬挂,并保持0.3M的距离。
3.斜井人行道倾角在100~200时,应设置扶手拦杆;倾角在200~300时,除设置扶手外还应装置踏板;倾角在300~450时,应设有阶梯及扶手的梯子;450以上时,梯子间布置与竖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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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测量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山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中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是正确指导生产,监督资源合理开采,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矿山须加强测量工作及其业务技术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仪器。
第二条、矿山测量工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建立满足井下生产所需的测量控制系统;(二)、填绘反映矿山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工程图和专用图;(三)、验收采掘工程量和质量。
第三条、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与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用相对误差来评定观测结果的质量。
允许误差(限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二倍值(接近限差的应是少数)。
次要工程,可采用中误差的三倍值。
第四条、在测量实践中,应对实测成果进行各项精度的评定和分析,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求得各种测绘误差的基本参数。
第五条、建立健全测绘仪器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并定期检校,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因正常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致使仪器达不到精度要求时,应予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
第六条、对各项工程的测设标定,必须以审批的设计为依据。
用于测设标定的测量控制点及其成果,应认真检查核对。
重要工程测量须对计算的标定数据和标定位臵进行复核。
第七条、外业测量记录和内业计算资料须经过检查。
提交使用和呈报的测绘资料均应通过审核。
第八条、矿山测绘资料须系统整理,并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和提供使用。
第九条、随着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测量和制图方面应尽量采用新仪器、新技术、新方法及电子计算技术。
第十条、本《标准》对测量精度与作业要求未作出规定的,参照《有色金属矿山测量手册》执行。
第二章井巷测量第十一条、近井点和高程基点的建立(一)、近井点和井口高程基点是进行矿井工程测量的重要基准点,建立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选择在能长期保存不受开采和其他影响便于观测的地点。
2、近井点到井口之间的距离尽量缩短,其间的连接导线边数不应超过三条。
3、每一井口应建立一个近井点和两个水准高程基准点。
4、近井点应在矿区首级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其精度要求与加密控制精度相同。
(二)、为了满足井巷贯通测量的精度要求,多井口的近井点应统一规划,合理布设,尽可能使各近井点位于同一个三角网或导线网中,并使相邻井口的近井点构成三角网中的一条边,或力求其间的间隔边数最少。
(三)、由近井点向井口定向连接点连测时,应按5″或10″级的闭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施测。
(四)、井口高程基准点的高程,从矿区附近的三、四等水准网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测定。
第十二条、建井测量(一)、建井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测量标定工作,应以井筒十字中心线基点和井口水准基点为依据。
(二)、井筒中心点的平面坐标和井筒的十字中心线的坐标方位角按设计数字标定,其实测与设计的允许误差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三)、井筒十字中心线的基点应按下列要求埋设:1、十字中心线的基点布设在井筒四侧,每个方向不应少于二个点;2、点间距离不小于20米,离井口最近的十字中心线基点,距井口边缘不小于15米;用沉井法和冻结法施工的井筒不应小于30米;3、每条十字中心线上至少有一个点能直接瞄视天轮平台,且视线倾角应小于45°。
(四)、井筒掘砌施工以悬挂的井筒十字中心线垂线为依据,垂球线的位臵应离砌碹后的井壁0.1~0.3米。
(五)、下放垂线的数目和位臵应符合下列规定:1、圆形井筒,应下放井筒中心垂线指导掘进。
为了指导砌壁、预留梁窝和检查井壁的竖直程度,还需下放边垂线,其数目视井筒大小和施工要求而定;2、方形井筒,在井筒四个角上下放四条垂线;3、椭圆形井筒,在长轴和短轴端点各设一边垂线。
(六)、在井筒掘砌过程中,应沿井筒十字中心线方向每隔5~10米检查和测量井壁实际位臵,并绘制纵、横断面图。
(七)、井筒砌壁时,应根据井筒十字中心垂线或边垂线检查模板和预留梁窝的平面位臵,并用牌子线和钢尺检查模板托盘和预留梁窝的标高。
同层各梁窝的水平度,可用连通水准器方法标定。
(八)、安装罐梁和罐道时,垂线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1、垂线的布臵应能满足主梁和其他峒室设备的安装;2、垂线距主梁或罐道的边缘为60~100毫米,同一垂线点两次标定之差不得大于±2毫米;3、各垂线间不同水平的距离之差不得大于±2毫米。
(九)、安装第一层罐道梁(基准梁)时,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1、用水准仪测量每根罐梁的高程和水平;2、检查井筒十字中心线距每根罐道梁两端的距离;3、检查井筒十字中心线距罐道中心位臵的距离,和各梁间的水平间距。
罐道梁的实际平面位臵与设计位臵的偏差:安装金属罐道不应大于±5毫米;安装木罐道不应大于±15毫米。
罐道梁两端的高差不应大于罐道梁长度的1/500。
(十)、提升绞车的提升中心线和绞车主轴中心线应标定于机房内四壁墙上(比绞车稍高的地方),其两次标定的互差不应大于±3毫米。
(十一)、井筒掘至马头门时,应在井盖上沿主十字中心线放下两条边垂线和牌子线标定出马头门的中、腰线和拱基线,其标定误差:中心线位臵误差不应大于±30毫米;高程位臵误差不应大于±50毫米;方位角误差不应大于±30′。
装载峒室施工测量同此法。
(十二)、马头门15米以内的掘进方向可根据井筒内的垂线采用瞄直法指导;15~50米以内的应进行简易测量指导;50米以上外则应根据本《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联系测量。
(十三)、延深井筒的中心和十字中心线的方向应与原井筒的实测值一致。
(十四)、自下而上延深井筒时,井筒中心点和十字中心线可分别设在打反井的水平巷道底板上和顶板上。
当工作面向上掘进5~10米时。
第十三条、矿井联系测量(一)、为建立地面与井下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进行矿井联系测量。
联系测量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其互差未超限时,取用加权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作为定向测量的最终成果。
(二)、在进行联系测量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点、水准基点和连接导线点。
在定向水平(阶段)埋设不少于三个永久导线点。
(三)、通过平峒的联系测量,井下导线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可由近井点采用经纬仪导线、三角高程或水准测量的方法直接进行联测。
(四)、采用几何定向测量方法时,由近井点推算至井下起始边方位角的两次独立定向结果互差为:一井定向不大于2′;两井定向不大于1′,在满足采矿工程需要的前提下,视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在进行联系测量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确保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并由一名测量负责人全面指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作业。
(六)、缠绕钢丝的手摇绞车的直径不得小于250毫米,绞车的全部零件应当能承受井内工作时荷重的三倍;并且绞车应具有两个棘轮爪,以防止其自由转动。
导向轮的直径也应不小于150毫米。
(七)、钢丝上悬挂的重锤,应考虑其重心的平衡,最好用生铁铸成砝码式。
如果在磁性矿床中,则采用铅制作。
(八)、定向投点时应尽可能采用小直径的高强度钢丝,钢丝上悬挂的重锤重量视井筒深度而定,但不应大于钢丝极限强度值的60~70%。
(九)、往井筒中下放钢丝应悬挂2~3公斤的重锤,并且下放速度不得大于1~2米/秒,每下放50米左右应稍停一下,当钢丝下放到定向水平(阶段)时,再换挂“工作重锤”放入带有粘性的稳定液桶中,检查钢丝是否与井壁或其他物体接触。
(十)、几何定向测量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选择,尽量采用延伸三角形法;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采用瞄直法或连接四边形法。
为减小定向错误,布臵垂线位臵时力求两垂线间距最大。
(十一)、丈量连接三角形的各边长时,应用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丈量。
在垂线稳定情况下,应以不同起点丈量六次,读至毫米。
同一边长各次丈量值的互差不应大于2毫米,取其平均值。
在垂线摆动情况下的井下量边,应将钢尺沿所量边的方向固定,然后用摆动观测法(至少连续读取六个读数)确定钢丝在钢尺上的稳定位臵,以求得边长。
每边均需独立进行两次丈量,其互差不应大于3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
(十二)、采用连接三角形进行井上、井下连接时,计算值与观测值之允许差不得超过:井上2毫米,井下4毫米。
(十三)、如有条件,应尽量采用两井定向,在进行两井定向前,应根据一次定向测量中误差不大于±20″的要求,并通过误差预计选择井上下连接方案。
(十四)、两井定向计算所得的井上下两垂直线间距离,经投影改正后的较差(△D),不得超过下式规定;△D≤2mβ2/ρ2ΣR x2+(m l/l)2 Σl y2式中:mβ——井下连接导线测角中误差;ΣR x2——井下连接导线各点到B点的距离在AB连接的垂直方向投影长度的平方总和(见《采矿手册》第一卷,冶金工业出版社,1988年,254页图4—10);ρ2——(206265)2;m l/l——井下连接导线边丈量的相对中误差;Σl y2——井下连接导线各边在AB连线方向上投影长度的平方总和。
(十五)、两井定向,从井下导线一端推算到另一端的导线相对闭合差,对于7″级不应超过1/8000;对于15″级不应超过1/6000。
其坐标闭合差按导线边长成正比反号分配于各坐标增量中。
(十六)、通过竖井导入标高可用钢尺法或钢丝法独立进行两次,加入各种改正数后,井下水准基点两次导入标高的互差不应大于△h=(0.01+0.0002H),(H为井筒深度,以米为单位)。
(十七)、井上、井下水准基点至钢尺(钢丝上相应标志间的高差)可用S3型水准仪以两次仪器高进行观测,其互差不应大于4毫米。
(十八)、凡用钢尺、钢丝导入标高,其钢尺须通过检定。
第十四条、贯通测量(一)、贯通工程在接合点处的最大允许偏差,应由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性质和生产要求提出,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按下表规定执行。
(二)、贯通测量的预计误差采用中误差的两倍。
误差预计中的各项测量中误差,原则上采用本矿积累和分析的实际数据。
当预计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时,应尽可能提高测量精度,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包括改变工程设计)解决。
(三)、施工测量中,应严格按照贯通测量设计的要求进行。
并及时评定实际测量精度,发现超差及时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
(四)、贯通测量中,应随时根据巷道两端实测中心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校正给向角和坡度。
最后一次反算贯通方向和坡度时,两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
(五)、贯通测量的各项内业、外业应至少独立进行两次。
(六)、井巷工程贯通后,应测量贯通接合点的实际偏差,并进行导线连测,计算各项闭合差。
第十五条、井下控制测量(一)、井下平面控制,根据成巷条件的不同,可布设成支导线、附合导线、闭合导线的形式,有条件时一定要使其附合或闭合。
(二)、井下平面控制分为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其主要规格和精度要求见下表。
有条件时,应尽量敷设闭合或附合导线,支线要往返或同向两次(左右角)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