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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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测量工作。

第三条煤矿测量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诚信、廉洁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测量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执行测量任务。

第六条煤矿测量管理应实行煤矿企业和煤矿测量科室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以现代化的测量设备和技术保障测量准确、高效。

第八条煤矿测量管理应推行测量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测量任务第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进行详细测量,制定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定期更新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监测矿井下垂向和水平准确度。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井进行巷道交点测量。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地质变化进行测量。

第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矿山地质部门进行采矿区域的地质测量和预测。

第三章测量标准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测量标准。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测量标准。

第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准确记录和备份。

第十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保障测量准确度,确保测量数据可靠、一致。

第二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参与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测量数据支持。

第四章测量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推行测量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第二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其他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五章测量设备第二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置完备的测量设备。

第二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规定进行测量设备的校准和检测。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煤矿地质测量技术治理制度1、重大测量工程开工前测量方案审定制度。

①重大测量工程(井上、下掌握测量、联系测量、大型贯穿测量、皮带安装测量、重点工程测量)开工前由测量队长召集测量技术人员制定测量方案。

②测量方案制定后,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审定。

重大测量贯穿工程,制定的方案达不到精度要求时报矿务局审批。

③审定后的测量方案由主管领导传到达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并组织实施。

2、测量质量标准化治理细则及考核方法。

①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名目、工作面示意图、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原始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每发觉丧失一项内容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②记录本除内容填写齐全外,要求对检查角进展评定,首页应写清检查角来源,违反要求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③由于各种缘由,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划掉并注明缘由。

全部记录计算制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

记录本和计算账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不按要求去做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④内业计算完后,应准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到达随测随填,每发觉一次不准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⑤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前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还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⑥开口线应独立测量两次进展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5米后准时进展其次次标定,违反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⑦为了避开测量工作发生错误,要求内、外业工作本身要有检核或单独进展两次,违反此规定按出测量事故处理。

⑧为了评价测量工作质量,巷道贯穿后,应准时联测导线精度评定,每发觉一次联测不准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⑨仔细坚持通知单发放制度。

发觉一处不准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5分,因通知单发放不准时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

⑩在操作中发觉仪器有问题,应准时反应,制止带病作业。

3、测量月末收尺治理规定。

为了保持收尺严厉性,精确性,避开消失责任事故,制定月末收尺治理规定如下:①全部测量人员都必需下井现场仔细收尺,做到精确无误,任何人不得留尺、多报,一经发觉,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理。

露天煤矿地测规章制度

露天煤矿地测规章制度

露天煤矿地测规章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露天煤矿地测作业,确保矿山地质勘查和探矿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障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條露天煤矿地测是指对矿山地质构造、煤层分布、矿产储量和矿山开采方案进行勘测和研究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條地测作业应根据地质调查设计和矿山开采规划要求,综合利用地质、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等方法,对矿山地质进行详细勘查和测量,为矿山开采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條地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條地测作业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保障作业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矿山生态平衡。

第六條地测作业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第七條地测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加强专业能力的提升和创新,不断改进作业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八條对于违反规定进行地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进行赔偿和处理。

第二章地测作业管理第九條露天煤矿地测作业应按照矿山生产部门统一安排和计划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进行勘测和测量。

第十條地测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准备工作,确定作业区域和目标,绘制作业计划和方案,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地测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作业顺利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條地测作业应根据矿山地质特点和作业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和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精度和精度进行测量和记录。

第十三條地测作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编制地质报告和图件,根据矿山开采需要提供相关的地质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條地测作业完成后,应对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妥善保存资料和记录,将作业区域恢复原状。

第十五條地测作业单位应对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改进。

煤矿测量规程

煤矿测量规程

煤矿测量规程第一篇总则第1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实现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煤矿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煤矿测量工作的重要任务是: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露天坑)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2.依据设计文献,进行采掘(剥)、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3.运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防止、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4.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5.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露天矿“二量”(开拓煤量、回采煤量)和露天矿采剥量的记录分析;对的反映煤矿采掘(剥)关系现状。

按《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对煤矿各级储量动态及损失量进行记录个管理工作,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进行业务监督。

6.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7.根据矿区地表和岩层移动变形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煤柱。

参与“三下”(铁路下、水柱下和建筑物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以及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的方案设计和实行。

8.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9.参与本矿区(矿)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3条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规定,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勘踏,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在施册过程中,外业观测工作自身须有校核。

对起算数据、外业记录和计算成果均需通过严格的检查或对算。

对磁性介质存储的软件和数据,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考机。

重要测量工作必须独立地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观测和计算,工程结束后要编写技术总结(或说明)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测量技术管理规定第一条测量工作概要(一)测量工作是矿井建设生产旳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旳基础工作。

基本任务是根据矿井生产不同样阶段旳需要,测绘、提供多种有关图纸、资料;测设井巷施工旳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规定标定大型设备安装位置。

(二)测量组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凡向外提供测量资料图纸须报生产部审批。

同步负责矿井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旳测量技术管理、重要巷道旳给向、重大贯穿导线旳复测工作。

第二条测量工作管理(一)测量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能,专业人员人数要可以满足施工测量旳需要.仪器、设备、工器具必须齐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准时进行井上下多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绘制多种矿图。

(三)严格按照编制措施规定编写测量点号,书写要规范整洁,标识清晰明显。

(五)原始测量记录必须整洁,不得涂改。

资料内容全面、真实,有碎部描述,签字必须齐全,有测量、计算、校核。

(六)为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第三条测量平常工作管理(一)井下一般巷道超过200米,必须测设导线,重要贯穿工程必须按7″导线等级规定至少独立施测两遍以上,测角、测距测回数及限差要符合测量规程规定。

(二)在延长经纬仪导线之前,必须对上次所测量旳最终一种水平角按对应旳测角精度进行检查,两次观测水平角旳不符值不得超过规定。

(三)巷道每掘进100-150m,应对中、腰线点进行一次检查,并根据检查测量成果调整中、腰线。

激光指向仪旳设置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旳中、腰线点确定,所用旳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三个,点间距离以不不大于30m为宜;施工单位挪动中、腰线激光,必须告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尽量现场监督参与,假如不能现场参与,必须在三个班次内组织校核。

施工队、班组必须妥善管理测量点位,校核点位与否在一条直线上,假如有损坏、误差时,必须尽快与测量部门联络,测量部门及时进行检查校正。

煤矿测量规程pdf

煤矿测量规程pdf

煤矿测量规程pdf煤矿测量规程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为了保障煤矿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我们制定了本煤矿测量规程,旨在规范煤矿测量工作,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煤矿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一、测量工作组织(一)煤矿应建立专门的测量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确保测量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二)测量部门应配备合适的测量仪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校对,确保测量工作的精确性。

(三)测量部门负责测量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熟练的测量技能。

二、测量方法和流程(一)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包括地面测量和井下测量两种方式。

(二)测量前应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明确测量目的和测量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

三、测量内容和要求(一)煤矿的测量内容主要包括矿井、矿井工程、矿井设备、煤炭储量等方面的测量。

(二)测量工作应具备精确性、可靠性和连续性的要求,测量结果应具备可重复性和可验证性。

(三)测量数据应及时记录和统计,并建立完善的测量数据库,为煤矿生产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四、测量安全和环保措施(一)煤矿应加强测量安全教育,确保测量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安全规范,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测量过程中应注意环保要求,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五、测量质量评估和追溯(一)煤矿应建立测量质量评估制度,对测量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追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测量数据应进行校核和验证,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煤矿应建立测量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测量资料和记录,为测量结果的追溯提供依据。

本煤矿测量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煤矿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在执行规程的同时,应加强对测量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测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提高测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只有不断完善测量规程,才能更好地保障煤矿生产运营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煤矿地质测量图纸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纸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纸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地质测量图纸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安全、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依据《煤矿采矿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GB/T38110-2019)》《煤矿测量规程》《山东省采掘工程交换图暂行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等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各矿井计算机绘图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三条矿图绘制工作必须在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配齐绘图人员,均采用计算机绘图系统,以保证绘图质量。

第四条计算机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制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定期将生产、建设工程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矿图上,正确反映井上下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第五条计算机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单位完成的地质勘探报告、修编的矿井地质报告、地形图以及其它图纸的绘制等均须参照本规定执行。

绘制的各种计算机图纸应合理设置图纸分层,数据格式统一,便于各种比例尺图纸的合成、编辑与输出。

第七条建立计算机矿图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图纸拷贝、修改、出图的审批。

第二章矿图种类第八条各煤矿(筹建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地质测量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和绘制。

第九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地质测量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第十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为: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1:1000;3.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200~1:500;4.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1:2000或1:5000;5.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1000~1:2000;6.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1:5000;7.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200~1:500;8.主要保护煤柱图,比例尺1:1000~1:5000。

矿井测量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测量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测量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矿井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它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的全过程,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矿井测量工作的管理,提高测量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测量工作的任务和内容(一)任务1、建立和维护矿井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工程的施工提供准确的测量依据。

2、测绘各种矿图,包括井田区域地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和资源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3、进行井巷施工测量和贯通测量,确保井巷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准确施工,实现安全贯通。

4、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回采测量,掌握采煤进度和资源回收情况。

5、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水文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程的测量。

(二)内容1、地面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建立矿井地面测量控制网,为井下测量提供起算数据。

2、联系测量通过竖井、斜井或平硐将地面测量坐标和高程传递到井下,建立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3、井下平面控制测量包括基本控制导线测量和采区控制导线测量,为井下巷道掘进和回采提供平面位置控制。

4、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建立井下高程测量控制网,为井下工程施工提供高程依据。

5、巷道施工测量标定巷道的中腰线,指导巷道施工,及时检查和纠正施工偏差。

6、贯通测量制定贯通测量方案,进行贯通误差预计,保证井巷工程的准确贯通。

7、矿图测绘按照规定的比例尺和精度要求测绘各种矿图,并及时更新。

三、测量仪器和工具的管理(一)仪器设备的配备根据矿井测量工作的需要,配备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的测量仪器和工具,如全站仪、水准仪、钢尺、罗盘等。

(二)仪器的检验和校正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确保仪器的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

全站仪、水准仪等主要测量仪器每年至少送检一次,钢尺等测量工具应定期进行比长和校正。

(三)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爱护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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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技术管理规定第一条测量工作概要(一)测量工作是矿井建设生产的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基础工作。

基本任务是根据矿井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测绘、提供各种有关图纸、资料;测设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标定大型设备安装位置。

(二)测量组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凡向外提供测量资料图纸须报生产部审批。

同时负责矿井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的测量技术管理、重要巷道的给向、重大贯通导线的复测工作。

第二条测量工作管理(一)测量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专业人员人数要能够满足施工测量的需要.仪器、设备、工器具必须齐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按时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绘制各种矿图。

(三)严格按照编制办法规定编写测量点号,书写要规范整洁,标记清晰明显。

(五)原始测量记录必须整洁,不得涂改。

资料内容全面、真实,有碎部描述,签字必须齐全,有测量、计算、校核。

(六)为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验、校正和维修。

第三条测量日常工作管理(一)井下一般巷道超过200米,必须测设导线,重要贯通工程必须按7″导线等级要求至少独立施测两遍以上,测角、测距测回数及限差要符合测量规程规定。

(二)在延长经纬仪导线之前,必须对上次所测量的最后一个水平角按相应的测角精度进行检查,两次观测水平角的不符值不得超过规定。

(三)巷道每掘进100-150m,应对中、腰线点进行一次检查,并根据检查测量结果调整中、腰线。

激光指向仪的设置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的中、腰线点确定,所用的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三个,点间距离以大于30m为宜;施工单位挪动中、腰线激光,必须通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尽可能现场监督参与,如果不能现场参与,必须在三个班次内组织校核。

施工队、班组必须妥善管理测量点位,校核点位是否在一条直线上,如果有损坏、误差时,必须尽快与测量部门联系,测量部门及时进行检查校正。

在给中腰线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主动提供条件和时间并派技术员现场接受交代。

(四)掘进各类巷道,需要给开口位置时,应提前三天通知测量部门,拿出小型设计,便于按设计要求给定位置。

停工、复工需告知测量部门。

重要贯通设计部门应提前向测量部门提供设计,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量时间。

(五)为了规范和统一井下各巷道测量点号的编制,便于今后的系统管理与日常使用,雅店煤矿井下巷道测量点号应按统一方法和规定编制。

(六)贯通测量工程(导线总长大于3000米)须编制设计方案,上报审批,工程完成后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

(七)掘进巷道在贯通或入危险区前,测量部门必须按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用书面通知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

(八)有关部门需要测量提供资料时,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九)各种测量图纸制作以测量图例为准,要求布局合理、字迹规正,线条均匀,层次分明,力求美观大方。

(十)所有资料要求内容准确、完整,成果台账要每人一份。

(十一)根据矿区地表与岩层长期移动变形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护煤柱。

参与“三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及土地片用和民房搬迁方案设计和实施。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巷道贯通测量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矿井贯通测量工程的质量,提高测量工作质量,加强巷道的安全贯通精度,防止误贯、误透等贯通工程技术事故,确保巷道安全准确贯通,激励测量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四条巷道贯通测量和贯通预报的规定(一)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必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

根据井巷贯通测量精度和施工工程的要求,进行井巷贯通点误差预计,编制测设方案,绘制贯通测量导线设计图(1:2000),重要贯通测量设计书应报矿总工审批。

在重要贯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必备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作到及时填绘上图。

(二)巷道贯通实行通知单的制度。

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通知单的规定:岩巷剩余30米,煤巷剩余40-50米时,地测部门发送贯通通知单;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前,煤巷综掘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面施工。

(三)贯通通知单由地测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工程师,并通知安监、通风、生产部门和施工区队。

(四)巷道贯通后,要在贯通点处测量贯通实际偏差值,进行精度分析,并作出总结。

对贯通设计书、总结和全部内外业资料归档保存。

(五)各类巷道的开口,由设计部门提前三天下达通知单,并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

停工或复工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

第五条贯通类型的划定(一)小型贯通:测距小于1000米的贯通;(二)中型贯通:测距1000米到3000米的贯通;(三)大型贯通:测距大于3000米的贯通。

第六条贯通测量工程的要求(一)大型贯通工程施测之前,必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说明书。

(二)大型贯通测量工程以及关系整个矿井建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贯通测量工程,包括:井筒、主要运输大巷,矿井总回风巷,采区上、下山,石门等,必须制定贯通测量方案,贯通工程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贯通实测资料的整理和精度分析。

第七条奖罚规定(一)小型贯通结束后,经现场实测,各项偏差在《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限差之内,给予适当奖励;(二)中型贯通结束后,经现场实测,各项偏差在《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限差之内,给予适当奖励;(三)大型贯通结束后,经现场实测,各项偏差在《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限差之内,给予适当奖励;(四)否则,根据贯通类型、贯通误差的大小及影响使用的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五)本考核办法按巷道贯通次数及类型考核,每贯通一次,进行一次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测量仪器及工器具管理制度第八条仪器的保养(一)认真做好仪器的保养、检校、维修、收借调配使用等工作。

(二)仪器及工器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安全、通风、良好的室内,乘车时精密仪器应抱在怀里,迁站行走条件不好时应把仪器卸下搬运。

(三)仪器及工器具使用完后应等凉干、擦净后再装箱,装箱前必须仔细检查各螺旋是否归位,读数窗是否关闭,垂球等是否齐全,再按要求装入箱内,然后锁好仪器箱。

(四)要根据观测对象合理地使用不同精度的仪器。

(五)各种仪器及工器具都应建立管理台帐,管理台帐应将仪器历次检校情况和发生在某些部位的故障等问题填写清楚。

(六)禁止随便拆卸仪器及工器具,禁止把仪器箱当凳子坐,禁止用花杆、水准尺、视距尺抬东西。

第九条仪器、工具的检校(一)新购置的仪器必须具有合格证书,并进行认真检视,没有合格证书或未经检校的仪器不能使用。

(二)新置或大修后的测量仪器要进行全项目检校,仪器某一部位修理,可只对修理部位和相关项目进行检校。

测量仪器投入使用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校。

(三)全站仪、水准仪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检校,检校周期一年。

激光指向仪、悬挂罗盘仪、半圆仪、水准尺等由测量技术员检校,检校周期根据使用情况而定。

第十条仪器、工具的保管(一)仪器的使用由部内统一调配,未经分管部长批准使用的新仪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时须经部长、矿主管领导批准,所有仪器的借出与归还必须进行检查,清点附件并办理借还登记手续。

(三)仪器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时,必须追查原因,总结教训,视损坏程度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赔偿。

(四)未履行批准手续或办理登记手续,私自借出仪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造成仪器损坏,由借出人赔偿损失。

中、腰线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中腰线技术标准(一)控制施工的巷道,除掌握好中腰线外,还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在正常情况下,技术员必须做到煤巷及半煤岩巷每5米,岩巷每10米放一组中腰线,不定期检查,若未按规定设置的给予考核200-500元。

(二)对于巷道开口,变方位、弯道及特殊施工时,施工单位要提前做出施工大样图,施工单位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延设中腰线,巷道开口时施工单位测量技术人员必须提前放中腰线,放线时掘进队技术员应在现场;(三)除按规定的距离延放中腰线外,每次实测时必须对已掘巷道的中腰线进行复查校正,若发现中腰线超过允许误差时,要及时向掘进队下发业务联系单,进行处理;(四)激光控制的中腰线距迎头距离不大于200米,巷道每掘进100米,应至少对中腰线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并根据检查测量结果调整中腰线。

无激光控制的中腰线距工作面的距离一般应不超过40-50米,在延设中腰线点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和新设的中腰线点均须进行检查。

而且必须由技术员亲自监督延放。

若发现所放中腰线有误时,必须及时向测量技术人员进行反馈;(五)测量人员不定期检查中腰线,若发现激光指向仪照不到三根中线上,偏差大、中线上没有垂球的、中线断掉不及时恢复的、激光上带坡度损坏标记的、给予技术员200-500元罚款。

(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施工,不得私自改变施工巷道的方位,坡度及尺寸,如因地质条件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同意;(七)各类掘进巷道开工或停掘,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测量人员以便测量人员作开工标定或实测及收尺;(八)各类巷道的测量标志(中腰线及导线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并对测量人员给予必要的配合,需要使用激光指向仪的由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延设,并每班由施工单位进行校准,如发现中腰线有疑问时,及时通知测量人员进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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