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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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0•【字号】渝人社办〔2023〕187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18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部),市属有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3〕41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开展培训。

鼓励事业单位组织非编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岗培训公共科目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等内容;专业科目主要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管理实务,包含公共管理、财务、资产、人事、外事、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在岗培训按照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时要求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管理人员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50学时,工勤技能人员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

四、培训方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可采取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

五、学时认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岗培训后,应提供当年度真实有效的学习记录,凭培训通知、结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认定培训学时。

参加线下培训的,可按每天8学时、每半天4学时的标准认定培训学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第二十六期)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第二十六期)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第二十六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8.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第二十六期)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为贯彻落实市人力社保局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41号)精神,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决定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第二十六期)。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市人力社保局及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骨干(附件1),各区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科业务骨干。

参训人员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按参训分配名额确定。

二、培训时间2023年9月4日-7日。

9月4日下午14:30-17:30报到,9月5日-7日培训。

三、培训地点重庆盈田酒店五楼宴会厅(两江新区金开大道金福路35号)。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主要围绕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实际,采取课堂讲授、问题讨论、案例分析、专家答疑等形式进行面授教学,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等授课(附件2)。

五、有关要求(一)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按分配的参训名额,于8月25日17:00时前将参训回执发送至*******************。

请各区县安排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同志(1人,不占培训名额)参加9月5日的开班仪式及首日的培训课程。

(二)本次培训为脱产集中培训,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重庆市居民社保退休金算法

重庆市居民社保退休金算法

重庆市居民社保退休金算法
重庆市居民的养老保障主要是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由居民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保费用,社会福利则是由政府提供,例如医疗救助、低保等。

在社会保险方面,退休养老保险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并且在重庆市,退休金的计算也是非常严谨的。

首先,退休金的计算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等等。

在重庆市,按照规定,职工个人退休金每月的领取金额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累计计算出来的养老保险基金月均值的40%左右,而企业也会按照自己的缴费情况和规章制度去为职工们提供相应的退休福利。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人在职场上缴纳了一定的社保费用,那么他的退休金将会以社保缴费情况进行核算。

例如,对于工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人员,缴费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养老金计算是以每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而每个月基数不得超过上限,目前在重庆市上限是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0%。

如果一个人没有满足退休养老保险条件,那么他就无法获得养老金。

在退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方面,重庆市规定,工作满15年的人员才有资格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而最多可从基本养老保险金中领取累计
30年的养老保险金。

当然,如果这些人员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出现身体不好的情况,他们也可以申请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

总的来说,重庆市的退休金算法整体上看来是比较合理、稳健的。

它为缴费年限较长、缴费基数较高的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社保退休福利,虽然退休金是基于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情况计算的,但是如果使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和运作方式,仍然可以为更多的居民提供更牢固的退休养老保障。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发薪额计算确定;省级
行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在该省内发放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二、农村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
(一)定期农民工
(1)除「三包」模式外,其余定期雇佣农民工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收入按月缴费,每月折算缴费基数以实际月收入的80%计算,月收入最低标准为当月的《重庆市最低工资
标准》。

(2)所谓“三包”模式是指雇主为雇佣农民工合同定期支付结薪,向雇佣农民工接
受后支买保险,承担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并且每月缴费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区)最低工资
标准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不低于8%。

(二)农民职工自雇
自雇农民工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缴费基数以自雇单位实际月收入或实际利润
的90%为标准,并不低于当月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农民职工缴费费率以不低于8%为准。

(三)无固定收入农民
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可根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要求,按其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程度,
申报实行收入报酬或承包收入基数,具体由所在省级(市、自治区)保险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缴费费率以不低于8%为准。

三、缴费费率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共同缴纳,城镇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12%左右。

(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农村居民正常参保缴费费率为8%,按「三包」
模式实行的该类用工形式缴费费率为9%,低保对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费
率可减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课件(最新稿)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课件(最新稿)

九、注销登记办理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 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 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 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 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 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死亡
参保人员死亡的,村(居)协办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 规定时限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 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 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三、缴费年限
年满16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应当按年缴费。对距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 年(含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累计缴 费不少于15年;对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 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至15年。 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应补缴中断年度 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个人账户管理
待遇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 人每月65元,其中:国家财政支付55元, 省财政支付10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 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参保人的个 人账户中支付。
限定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 在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 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 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①基本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并可以按月领取基 础养老金。 ②限定条件: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子女参保、父母 享受是在社会保障中体现子女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有利于扩大参保覆 盖和促进家庭和睦。子女参保缴费全部记入其本人的个人账户,也是为自己 未来领取更高的养老金而积累,而不是为父母缴费,也不是用于支付父母的 养老金。 ③对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 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即46-59岁人员,在制度 实施时,应按年缴,也可以往前补缴。 误区:等59岁再参保缴费一年或等 到60周不缴费就可领了养老金。注:到59岁时才参保缴费也必须从制度实施 时开始缴费,即从2012年缴,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若城乡居民制度实施时 不参保缴费,到60周时不能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 ④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即45岁以 下人员必须按年缴费,到满60岁时最少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按月享受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需填写《补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并加盖村委(社区)公章后,及时将 《补缴表》上报乡镇社保办,审核后将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15个工作 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6.18•【字号】渝人社发〔2015〕117号•【施行日期】2015.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1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22号)要求,现将《重庆市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6月18日重庆市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流程为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尤其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培训流程,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22号)规定的培训项目。

一、机构认定(一)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照《60万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渝人社发〔2015〕112号)附件6《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认定备案制度》规定,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对全市认定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建档管理,并定期公布。

(二)企业职工培训凡依法成立的企业均可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小微企业,其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行业协会或已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也可按规定开展培训。

(三)就业适应性培训就业适应性培训由就业训练中心、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或社区公益组织开展培训。

承担以上职业培训项目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就业训练中心、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和社区公益组织简称为“单位”。

重庆市农村社保缴费及领取标准

重庆市农村社保缴费及领取标准

重庆市农村社保缴费及领取标准农村社保是指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农村社保缴费和领取标准是指农村居民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以及享受社保待遇的相关规定。

首先,农村社保缴费标准根据地区和城乡差距进行调整。

在重庆市,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农村社保的缴费标准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个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缴费标准是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收入与生活水平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企业与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用,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企业缴费20%。

具体的缴费金额则根据个人收入而定,一般按月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是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主要方式之一,缴费标准是参照当地城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个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

具体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视地区而定。

失业保险是农村居民在失业时享受社会保障的一种方式,缴费标准是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收入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个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

具体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视地区而定。

工伤保险是在遭受工伤时为农村居民提供相关的医疗救助和补偿金的保障措施,缴费标准是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工伤保险费由企业全额承担。

其次,农村社保领取标准是指农村居民享受社保待遇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的具体情况,农村社保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报销和失业等级补助金等。

基本养老金是农村居民退休后享受的养老待遇,其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的养老保险制度来确定。

一般来说,基本养老金的金额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来计算,退休后每月领取。

基本医疗报销是农村居民在就医时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

一般来说,社保待遇享受者在就医时可以凭借社保卡进行费用报销。

失业等级补助金是农村居民在失业时享受的经济援助,具体的补助标准根据当地失业保险政策来确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4.19•【字号】渝人社〔2022〕189号•【施行日期】202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职业培训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18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现就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根据渝财规〔2019〕15号、渝退役军人局〔2019〕32号、渝残联发〔2021〕174号等文件规定,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象为脱贫人口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项目(职业、工种)、人员范围和管理服务要求等,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政策执行,以工代训政策到期后不再执行。

本通知印发前已培训的(含2021年度),可按原有政策执行,资金渠道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或行业、部门经费列支,每人每年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1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新的政策后,及时调整完善我市有关政策。

二、各区县要全面推行我市职业培训实名制系统、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和监控系统,推广使用职业培训电子券,探索开展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严格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和远程监控、过程留痕等系列监管措施,确保培训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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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老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缴费后,银行将为选择交钱的参保老年人员, 建立个人账户,每月根据参保人选择的参保 档次返还,老年人每月所得养老金为:
选择40元/月档: 40+80=120元/月 选择60元/月档: 60+80=140元/月 选择90元/月档: 90+80=170元/月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其它政策规定
(1) 正常参保人员应按申报的缴费标准, 于每年11月30日前足额缴纳当年养老保险 费,一年缴纳一次。 除因病、因灾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可在 次年补缴外,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得补缴。 因病、因灾等原因在次年仍未缴纳的,以 后不再补缴;需继续缴费的,应重新申报 缴费标准。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例5、计算题。
某中年人员出生于1951年2月,2010年9月为59岁7个月, 本人按规定在2010年内申报参保,选择按200元/年标准缴费, 2009,2010年实际缴费各200元,2011年2月年满60周岁,可能 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完清2011年缴费200元,可选择按200元/年缴 费标准一次性补足15年,补缴2400元,从2011年3月起按月领 取约104.82元养老金(未计算个人帐户利息),其中:基础养老 金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4.82(3000+450/139)元。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特点:年轻,选择性强
青年人 员参保
不缴费:在校读书的 三种选择 到了45岁时再缴费:在外打工的
现在就开始缴:残疾人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中年人员参保
一、中年人员是指1949年9月1日至1964年1月1日出生的人,年龄 在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政策规定: 中年人员必须在60周岁以前参保,也就是现在开始参保, 否则年满60周岁后,就可能无法再参保了。 三、政策解读: 就是说,提醒大家,从开始申请办理中青年人员养老保险 时起,中年人员就要及时参保,与此同时要不间断缴费,否则 在其年满60周岁时,不能选择一次性补足15周年。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第二情况:是完清2011年缴费200元后,不再选择一 次性补足, 从2011年3月起按月领取约84.96元养老金 (未计算个人帐户利息),其中:基础养老金80元,个 人账户养老金4.96元。 第三情况:是2011年不再缴费,因此不能选择一次性 补足, 从2011年3月起按月领取约83.31元养老金(未 计算个人帐户利息),其中:基础养老金80元,个人 账户养老金3.31元。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2011—5—30
少年儿童
1995—12—31
青年人员(16岁—45岁)
1964—1—1
正常参保人员
中年人员(45岁-60岁)
1949—9—1
正常参保人员
老年人员(60岁及以上)
……………….
老年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返回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老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死亡后
老年参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下个月起停发养老金, 其亲属或者指定受益人可以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标准为死亡时本人的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如果该老年 参保人死亡时上月领取140元的养老金,那么家属或指定受益 人可以一次性领取140 X 12=1680元。另外,其个人账户有余 额的,将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处理。 逾期未提供资料,导致老年参保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 金超期支付的,多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的一次性死亡补 助金及个人账户余额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按规定予以 追回。 注意:政府补贴不退还。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青年人员参保
一、青年人员是指1964年1月1日到1995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 在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政策规定: 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在15年及其以上的,从 年满60周岁的次月领取待遇。 三、政策理解: 就是说,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政 策没有相关规定,也就是要求其必须缴费满15年。所以,在 宣讲政策时要提醒青年人员在年满45周岁时必须参保缴费, 否则在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就无法达到15周年。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其它政策规定
(2)正常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 保险,缴费期间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 劳动教养,服刑期间或劳动教养期间年满 60周岁的,服刑期满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再 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期满之月 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其它政策规定
(3)领保人员被判处劳动教养或被处拘 役以上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 行的除外)的,劳动教养期间或服刑期间 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其调整;从劳动教养 期满或服刑期满的次月起,按劳动教养前 或服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特点:无选择性
中年人 员参保
两种选择
一直不缴费,到60岁 就无资格参保
60岁前任何一年缴费 ,就有资格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中青年人员满了60周岁后,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 (年缴标准×年数+利息)/139;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老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例1答案以及分析:
(1)错。原因:只有儿女参保后,张老汉才能享受到80 元/月的养老金。所以大家不难理解前段时间,爷爷婆婆 挤到派出所分户的事情。 (2)对。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老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选择交钱这种参保方式 交钱的好处:1、政府有补贴。2、每月领到的养老
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
问一问?
话说某老汉,今年60有7, 儿女全都出去打工了,平时 一个人在屋头。 前天晚上在电视新闻里头, 看到新闻,说是到了60岁 每个月能够领到80块钱。 昨天他杵起个棍棍,就去找 村主任问问这个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培训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第二部分:业务办理(实际操作)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中青年人在60岁以前终止参保的,有两种情况:
一、出国出境定居的,将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连同本 息一次性退给本人。 二、在60岁前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 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如果无法定继承人和指 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的钱就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注意:政府补贴不退还。
金要多些。3、参保人死亡后的死亡补助金要高些。 到底怎么个高法、高多少,后面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交钱计算方法: 个人交钱总额=应该交钱总额-政府补贴
应该交钱总额=月缴费标准×月数 即每月再补 贴3.33元 政府补贴=2.5元/月×月数 若是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老年参保人,政 府再补贴40元/年。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老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特殊待遇: 一、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参保人员,每月可以申请多领取 10元的养老金。例如:王麻子和老婆只有一个女儿,申请 独生子女父母参保,每月可以多领取10月的养老金。 二、老年人员在满70岁时或者已满70的,每月可以多申请 领取10元的养老金。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1、农村户口参保范围(所占比例大):
已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不再同时参保; 在校读书的高中生、大中专生,不属于参保对象;
2、城镇户口参保范围(针对就业灵活人员,所占比例 较小):
(1)单位和集体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派出所的在编和 离退休人员,不属于参保对象;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的在缴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在参保范畴内(征地农转 非人员,下岗失业,单位临聘人员等); (2)个人: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的,也不在参保范畴内。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个人交钱总额 =月缴费标准X月数-2.5元/月×月数
政府补贴30元/年
月缴费标准有 三档: 1、40元/月; 2、60元/月; 3、90元/月; 4、自主选择
月数算法 1、以75周岁 为基点,距75 周岁的实际月 数。 2、月数≥ 60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中青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一旦中青年人员交钱参保,系统将建立参保 人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缴费补 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累积。个人账户存 储按年计息。
例3、计算题。
某正常参保人员参保后,选择了200元/年缴费档次, 并实际缴纳,请问每年有多少钱记入个人账户?如果这个 人是重度残疾人,那他每年实际缴费多少元? 答案:230元/年,160元。
老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
例2、计算题。(不要求大家算,只知道算法就是)
某老年人员出生时间1941年11月,2011年5月 参保,他选择40元标准一次性缴清费用,应缴费 66个月,应缴费额为2640元,政府补贴2.5元/月 ×66月=165元,个人实际应缴费额2640-165=2475 元;若此人为重度残疾人,政府补贴为 165+40×5.5=385元,个人实际应缴费额2640385=2255元,个人在今年内实际缴费后,从2011年 6月起按月领取120元养老金。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学习(理解)
老年人员参保政策学习(小结)
1、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1949年8月31日及之前) 户头上符合参保 条件的都要参保 三个缴费标准:40 元、60元、90元 重度残疾人多享 受40元/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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