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策划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策划方案清晨的阳光洒在键盘上,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仿佛一幕幕电影在我脑海中闪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那么,就让我以意识流的方式,为大家呈现一份策划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凸显。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障,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覆盖面不广、资金筹集困难等。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策划。
二、目标定位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2.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全民化。
3.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实现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4.提高老年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施策略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1)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
(2)提高养老保险待遇,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
(3)改革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实行弹性缴费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
2.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意识。
(2)简化养老保险参保程序,方便城乡居民参保。
(3)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全覆盖。
3.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1)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规范基金运作。
(2)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提高基金收益。
(3)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4.提高老年生活质量(1)发展老年事业,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2)加强老年教育,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素质。
(3)建立健全老年关爱机制,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收集国内外养老保险政策资料,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2)深入城乡居民家庭,了解养老保险需求。
(3)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24年投保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24年投保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农村居民在老年时期的生活安全和基本福利。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制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24年投保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目标:2024年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覆盖更多农村居民,提高参保率和保障水平。
原则: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任务1. 完善保障范围: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扩大到所有农村居民。
2. 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红利和重要性,提高居民参保意识。
3. 全面落实参保政策: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所有参保对象都能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4. 健全参保机制:建立全面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运行的顺畅和正常。
5. 加强资金保障:稳定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能力。
四、工作计划1. 宣传和推广工作(1)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确定传媒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2)组织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和培训,提高农村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解和认知。
(3)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问题。
2. 保障范围的完善(1)制定保障范围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细则。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3)加强与农村居民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 参保政策的全面落实(1)建立健全参保对象的认定和审核制度,确保参保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加强对参保对象的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建立健全参保补贴政策,确保参保对象能够按时获得养老保险金。
4. 参保机制的建立和完善(1)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西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西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西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保险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从我县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居民参保的原则;坚持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原则;坚持对城乡居民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对城乡居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切实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三、总体目标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认真解决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分担的保障模式,同时通过逐步整合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和建立城乡居民参保补贴制度,引导、扶持和激励居民理性消费,积极参保,逐步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四、基本政策(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并积极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基本养老保障。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我们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
二、实施方案1.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意识。
(2)优化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简化手续。
(3)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实行免费参保。
2.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2)鼓励城乡居民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如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等。
(3)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老年人失能照护问题。
3.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1)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2)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养老金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
4.优化养老保险服务(1)推进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保险服务,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意识。
(2)优化医疗保险参保流程,简化手续。
(3)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实行免费参保。
2.提高医疗保险待遇(1)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扩大报销范围,将更多疾病纳入报销范围。
(3)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家庭负担。
3.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1)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2)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完善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与经济发展同步。
4.优化医疗保险服务(1)推进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险服务,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记得有一次,我在村里的小路上漫步,看到老人们悠闲地在晒太阳,他们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但也掩饰不住岁月的痕迹。
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如何让这些老人们安享晚年,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设立的。
二、目标定位1.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都能参加养老保险;2.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让老人们的生活得到保障;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1.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我想起了小时候,家里有一本厚厚的字典,那是我知识的源泉。
同样,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具体措施如下:(1)完善养老保险法规,明确养老保险的各项权益和责任;(2)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3)加强养老保险管理,提高养老保险的运行效率。
2.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我想起了那句话:“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让更多的人参加养老保险,才能实现养老保险的普惠性。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养老保险宣传,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意识;(2)简化养老保险参保程序,让城乡居民更容易参保;(3)建立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3.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我想起了那句话:“民以食为天。
”老人们的生活保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具体措施如下:(1)合理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确保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2)建立养老保险调整机制,根据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调整养老保险待遇;(3)加强养老保险服务,为老人们提供便捷、高效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政策保障我想起了那句话:“政策是行动的指南。
”要实现这个方案,离不开政策的支持。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认知度;2.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确保养老保险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3.加强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力度,确保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
五、监督与评估我想起了那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我国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以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权益为核心,建立了全面、普惠、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以下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1.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民参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权益。
2.明确养老保险的政策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
3.建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和运营机制,确保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二、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1.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变化,合理调整养老金水平。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反映养老金的实际需求,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三、优化养老保险服务3.加大对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养老保险知识普及率。
四、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1.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监管和统计分析。
2.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制,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3.建立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建立基金储备机制,确保养老保险金的持续支付能力。
五、加强政府的责任和监管1.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政策落实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贪污腐败现象。
3.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问责。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1.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各国养老保险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养老保险经验。
2.积极参与国际养老保险论坛和研讨会,分享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和成果。
七、加强监督和评估1.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定期评估和研究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措施。
3.建立养老保险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听取参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林西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今年省、市、县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制度合并后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超额完成县达我镇参保90%的目标任务。
二、政策制度(一)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统称为“玉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参保范围。
凡1952年9月1日-1996年8月31日年出生具有我镇户籍(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村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注意:在校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现役军人、享受企业1-4级伤残津贴、被判刑和劳动教养人员不在参保范围之内。
(三)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
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政府补贴。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按100元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也可在此基础上继续选择任一标准缴费)。
(四)个人账户。
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每位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和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入全国新农保试点县为契机,充分借鉴前期试点镇(街)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让全市人民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二、保障范围及对象凡具有滕州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实施步骤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具体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参保发放、档案整理、检查总结五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22日)1.全面调查摸底。
各镇(街)组织村居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
要以户为单位进行造册登记,摸清摸准居民户数、人数、年龄结构等基本情况,对60周岁以上居民的户籍、人口、家庭等情况进行重点登记,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2.完善经办基础。
做好市、镇(街)两级经办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机构的调整和配备,保证按时到位;搞好业务软件安装、调试及市、镇(街)两级网络的联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拟定业务操作流程,做好参保登记表、基础养老金申请表、缴费证、领取证、宣传单等资料的印制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23日—2010年11月30日)1.召开启动会议。
各镇(街)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镇(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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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里木店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政策,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覆盖我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镇居民“老有所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个人(家庭),权利和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我镇居民踊跃参保,最终实现“应保尽保”。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新农保办公室要求在2012年6月28日前把1952年6月30日前出生,就是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国家待遇的我镇居民统计全,做到不漏下一个人,漏下再补很麻烦。
时间紧,工作责任重大。
二、成立我镇新农保办公室
(一)强化我镇新农保办公室配置和管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一个独立、新型的险种,管理人数众多、农民居住分散,管
理难度很大。
根据我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特点,结合我镇实际,定编定岗,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配齐配全经办人员。
设立新农保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王镇长,具体负责人是逯镇长,办公室成员有李天伟,孙宁,刘双双,王占林,新农保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审查和登记、基本信息录入、保费收缴、待遇领取资格认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同时各村设一名代办员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办公室要有办公设备,要有规章制度上墙,有一个新农保政策宣传栏和办公设备,开放2个便民大厅窗口,受理咨询、查询、举报和迎接市里检查。
村级代办员具体负责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领取和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
(二)建立举报制度。
我镇新农保办公室和村级代办员要对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市级经办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举报。
属于冒领养老金行为的,镇党委政府将封存被冒领人员的个人账户、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三、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镇内的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
参加社保的和非国家公职、非57工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参保登记
(一)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镇新农保办公室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相关申请表格(包括《参保登记表》、《补缴申请表》、《注销登记表》等)需本人填写,本人无法填写的,可委托他人代填,但须本人在表格上签字或留指纹确认。
五、基金构成
城镇居民养老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其他资助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农村户口的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500元5个档次。
我镇非农户口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十个档次。
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自主选择档次一次缴费,按年度缴费至至60周岁。
(二)政府补贴。
1、中央财政补贴。
基础养老金暂定为每人每月55元,全部中央财政承担。
今后将根据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视财力
情况进行调整。
2、地方财政补贴。
地方财政给予参保人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为:年缴费100元补贴30元;年缴费200元补贴35元;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1000元的按50元标准进行补贴。
补贴所需资金按省级财政补助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助40%。
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
(三)其他资助。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原则上资助每名参保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每名参保人的累计资助不超过4万元。
六、建立个人账户
(一)个人账户内容。
我镇新农保办公室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度,记录终身。
参保人的缴费由我镇新农保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额后,报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资金构成。
个人账户金额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资金;个人账户资金产生的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一年期居民存款利率计息。
七、养老金待遇及领取条件
(一)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
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月领取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加基础养老金。
(二)领取条件。
我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本镇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经市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支付终身。
其中符合新农保领取条件的农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三)领取方式。
养老金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特殊情况处理。
参保人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当在参保人死亡1月内到镇新农保办公室办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
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扣除政府补贴余额,将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出国定居,已取得外国国籍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本息积累额除政府补贴外全部退给参保人。
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
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被通缉或看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并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
在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
八、资格认证
(一)镇新农保办公室申报到市经办机构负责认证,市城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对认证结果进行抽查。
资格认证每年开展1次,于每年6月进行,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月。
待遇领取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认证期内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我镇新农保办公室办理认证手续;因年老体弱或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办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村级代办员应派人上门办理认证,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二)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将资格认证的有效证明材料寄回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我镇新农保办公室。
(三)未办理资格认证或异地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证的,其养老金从次月暂时停发。
待资格认证符合条件后,重新发放养老金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养老金。
(四)按照市新农保办公室要求,我镇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花名册》、《停止或暂停支付养老金人员花名册》原始件等材料汇总后报市级经办机构。
九、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
我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所专户管理,由财政所负责收缴。
(二)基金监督。
我镇将制定养老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管理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加强社会监督。
确保基金安全。
十、关系转移接续
(一)参保人员缴费期间跨市(区)转移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按有关标准核算,享受相应待遇。
(二)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养老保险地区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待条件具备时再转移。
(三)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人员迁入我镇的,可从户籍迁入的次月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经核查,外地迁入人员已享受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我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四)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需要跨市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十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加强我镇养老保险工作,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实现应保尽保。
确保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市里给里木店任务数是4880人,按党委政府要求和各村人口数分配:工农村430人、四方村400人、康岗村400人、金山村400人、正义村400人、双兴村400人、兴旺村350人、民强村350人、长江村350人、旭日村350人、永丰村350人、永安
村350人、双庆村3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