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电子及声像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新 优质文档
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为了提高学院声像类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学院党政、教学、科研等各项管理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声像载体档案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凡是在学院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工作、活动过程,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声像载体(照片、录音及录像制品、磁盘、光盘等)及其配套文字材料均属声像档案。
一、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1.党政活动类(1)国家、省、市及浙江大学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来院活动(包括视察、座谈等)的声像材料。
(2)历届董事会、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等党政部门和团代会、学代会学生组织召开的重大会议。
包括:开幕、闭幕场面、领导讲话、代表发言、会议情况等各种声像材料。
(3)学院领导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声像材料。
(4)学院民主党派的重大活动。
(5)校庆、学校评估、各类重要纪念活动的声像材料。
(6)国内外有影响的教授、专家在学院访问活动的声像材料;学院授予院外人员名誉职务、称号的声像材料。
(7)其它有关党政活动中所形成的有重要意义的声像材料。
2.教学类(1)开学及毕业典礼,领导、来宾讲话、师生代表发言等活动的声像材料。
(2)历年新生(本科生、硕士生)及新进教职工进入学院的校园卡照片。
(3)历届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生)的毕业合影照片,优秀毕业生照片。
(4)教学名师的讲课、学生听课、论文答辩、实验、电化教学等声像材料。
(5)学生军训、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各种竞赛活动的声像材料。
(6)奖学金设立及颁奖大会的声像材料。
(7)其它有关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重要意义的声像材料。
3.科研学术类(1)重点、大型科研课题评审、鉴定会的声像材料。
(2)学院及各部门、分院主办或承办的有影响的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包括会开幕、闭幕式、大会发言、著名学者报告等的声像材料。
(3)著名专家来学院作学术报告的声像材料。
(4)参加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展览的声像材料。
(5)师生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声像材料。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1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建设工程 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 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 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为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确保城建档案案卷和电子档案的质量,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和完善竣工档案工作的通知》(厦建办〔2011〕11号)等规范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和完善竣工档案工作的通知》(厦建办〔2011〕11号)的规定执行。
二、组卷要求1、组卷要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文件应是原件,且齐全、完整、系统、准确、签章手续完备。
3、案卷内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的真实内容。
4、竣工图应与实际图样一致,由设计单位出图(有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再加盖竣工图章成为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使用竣工底图图标。
5、案卷不宜过厚,每卷文字案卷内装文件材料不超过180页、厚度不超过20mm,每卷图纸案卷厚度不超过30mm。
三、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1、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按单位工程组卷,以工程准备阶段、监理、施工、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和竣工图的顺序排列。
2、卷内文件按事项、专业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3、竣工图按综合、专业竣工图的顺序,同专业图纸按图号排列。
四、编目要求1、每份文件填写一条目录,文件题名由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文件标题的全称组成。
2、卷内目录中案卷编号应与总目录中的案卷编号相对应;“序号”按流水号从“1”开始编号,不足3位的在流水号前用“0”补足;“文件编号”填写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日期”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用8位数字表示;“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内容、验收办法及案卷质量规定

建设⼯程档案归档内容、验收办法及案卷质量规定重庆市建设⼯程档案进馆(室)范围、归档内容⼀、归档范围:凡属重庆市⼈民政府第38号令(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范围的⼯程项⽬,其⼯程档案⾄少应有两套,⼀套留存建设单位,另⼀套由建设单位于⼯程竣⼯验收后六个⽉内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县(市)城建档案馆(室)。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管理市区重要城市建设⼯程档案,主要包括: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市政、公⽤、园林、环卫、能源、交通、通信、⼈防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程档案;⼗五层以上的⾼层建筑⼯程档案;建筑⾯积五千平⽅⽶以上的公共建筑⼯程档案;建筑⾯积⼀万平⽅⽶以上的住宅建筑⼯程档案;重要的⼯业建筑项⽬⼯程档案;给⽔、排⽔、供电、通信、天然⽓等⼲管(线)建设⼯程档案;具有重要意义和建筑风格的建筑⼯程档案以及重庆市⼈民政府第38号令《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接收、管理的重点建设⼯程档案。
其余的由区县(市)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接收、管理。
各类建设⼯程档案必须按市⾥统⼀规定和要求有序排列、分别装订、按期报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归档内容:(⼀)⼯程前期⽂件材料1、可⾏性研究,任务书。
项⽬申请书及⽴项批复;可⾏性研究报告;项⽬评估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投资计划⽂件;投资许可证。
2、设计基础资料。
⼀般⼯程主要归档⼯程地质资料,重点⼯程或⼤型新建项⽬应归档⽔⽂地质、⼯程地质以及⽓象等有关的经济⾃然⽅⾯的资料。
3、⼯程管理⽂件材料。
(1)⽤地审批材料划拨、征⽤、出让等批准⽂件。
(政府批⽂、红线图、征地书、国⼟使⽤证、各种协议)(2)规划、设计、施⼯审批材料(选点)定点通知书,建设⽤地规划许可证(附⽤地红线图),⽅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含有关部门审批意见),定(放)线交验回单,建设⼯程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和平⾯布置图),施⼯许可证。
(3)各种合同协议征(⽤)地拆迁补偿,设计委托,质监(监理)委托,施⼯招(议)标,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其它协议等。
公安机关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公安机关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94.02.28•【文号】•【施行日期】1994.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公安机关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试行)(1994年2月28日公安部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声像档案的科学管理,便于保护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声像档案是指公安机关在工作活动中,以感光或磁性等材料为载体,用摄、录等手段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影片、磁盘、光盘等材料。
第三条公安声像档案是公安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真实的历史记录,对于研究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维护社会治安,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具有重要价值。
第四条公安声像档案实行由业务部门整理、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
第二章声像档案归档范围第五条凡是公安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均应归档。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人视察、指导本单位和本地区公安工作时形成的声像材料;(二)上级公安机关和本地区在组织实施重大行动、活动及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三)本机关领导人在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四)在警卫工作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五)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所形成的声像材料;(六)在重要专业和大型群体活动中作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七)在对内、对外的宣传、出版工作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八)在各项公安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九)在公安系统重大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十)本机关历任领导人,英模照片,机关办公地址变迁照片和录像;(十一)在重要通信联络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十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归档第六条公安声像档案的整理和接收(一)公安声像档案中照片必须由正片、负片(底片)及文字说明三个部分组成,同时归档。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公安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公安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声像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公安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充分开发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以及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声像档案是指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记录声像和影像信息的照片、录音、录像、影片、唱片等载体材料的历史记录。
公安声像档案是公安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真实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安声像档案实行主管(办)单位进行收集、整理,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二章归档范围和整理第四条公安机关在以下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声像档案材料均应当归档:(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县(区)以上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人视察、检查本辖区公安工作时形成的声像材料;(二)县(区)以上党政机关召开的有关公安工作或研究公安工作的重要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三)县(区)以上公安机关和本机关组织实施重大行动、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四)本机关主要领导参加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五)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六)本机关侦破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处理重大事故及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七)本机关组织或参加重要外事及学术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八)本机关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九)本机关举办的各种纪念活动、召开的表彰奖励大会所形成的声像材料;(十)记录本机关办公地址、重大工程建设开工、竣工仪式等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十一)反映本机关警用装备变化的声像材料;(十二)本机关举办各类展览活动及对外宣传、出版工作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十三)本机关历任领导人、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功臣烈士及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声像材料;(十四)本机关荣获省(部)级以荣誉奖励证书、奖旗、奖杯的声像材料;(十五)本机关摄制或与有关部门共摄制的反映公安保卫工题材的声像材料;(十六)本机关对外交往中接受馈赠的各种纪念物品的声像材料;(十七)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工程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工程影像资料记录着工程各项施工工艺、各项隐蔽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安全与质量控制、灾害、各级领导关怀及完整的施工过程。
对项目部是一次总结与完善、提升、进步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影像技术和设备的迅速发展与普及,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将是工程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 为贯彻落实体现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和现场实物安全、质量的一致性,进一步规范项目部工程影像资料制作、整理、归档、保存和管理工作,以满足本工程竣工资料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影像资料主要为影像(照片)资料,辅助为影音(视频)资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道318线天全县境内大中修工程项目。
第二章 作用和目的第五条 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记录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广泛收集,为工程竣工资料提供有效支撑。
如各工序施工现状、隐蔽工程实际情况、工程量收方记录、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项目创优等。
第六条 经过整理和编辑,可以作为培训资料与教材,类似项目员工的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 为公司的经营活动,工程招(投)标和公司形象展示提供影像技术支持。
第三章 职责第八条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总体负责。
工程部负责具体管理,其他部室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现场管段工程师具体落实。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项目部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摄制、整理、保存。
工程部:负责项目部工程影像资料建立、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过程控制、隐蔽工程、工程成本、工程变更等相关的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编制、整理分类编目、存储传递、立卷归档工作,在竣工资料交接时同步进行工程影像资料的交接。
安全环保部:负责工程安全、工程环保方面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应用。
物资设备部:负责工程物资、工程设备方面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应用。
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各类影像资料的数据备份;负责对外宣传所需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和整理;第四章 分类及拍摄要求第十条 原始地形地貌。
云南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内容及要求1【最新】
附件1云南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内容及要求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内容:声像档案收集阶段收集内容数量(照片张数,录像分镜头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建设准备阶段1、建设地点原址建筑物前原貌,特别是能反映原建筑物建筑风格、文化特色的内容;2、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土地征用、拆迁、地质勘探、勘测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交底、招投标等重大决策的场景;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角度,不同部位照片4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角度照片若干张及录像分镜头组;(A)建筑物工程施工阶段(房建)1、效果图、建筑模型、总平面图;2、工程开工典礼、奠基仪式;3、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结构施工、预制桩或钢筋笼成品或半成品、桩基工程静载试验、工程桩断桩、接桩处理情况;桩基础(灌注桩、挖孔桩等);基础地梁分布、基础结构隐蔽、不同类型的基础承台,砼浇灌和拆模后的情况等;4、地下防水:涉及防水要求的砼表面;地下室外墙地梁、顶梁、板、墙板、底板后浇带止水钢板或橡胶止水带的防水处理;涂料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施工前的基层处理与施工后的平面;其它涉及防水工程的施工前基层处理与施工后不同角度照片2张不同角度照片8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主要发言人要署名;各阶段不同部位每次拍摄全景照片(不同角度)照片4张,局部特写照片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各阶段不同部位每次拍摄全景照片不同角度照片4张,局部特写照片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情况;5、每层建筑的结构隐蔽(钢结构柱钢结构梁与柱、梁与梁之间连接、楼梯与楼板连接、电梯井、承重墙、屋面防水层、空间隔断(墙体),保温层、细部结构、屋面);6、采用的新型的建筑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情况;7、建筑物室外各专业管线上开挖、管线安装、填埋的空间位置情况、化粪池开挖及敷设、进出建筑物的主要管道;8、工程项目中重要试验、检测现场情况;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结果等重要活动)10、总体竣工验收实况:现场验收,建设、设计、施工、质检部门和有关领导发言拍摄等;各阶段不同部位每次拍摄全景照片不同角度照片4张,局部特写照片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每次拍摄全景照片3张、局部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上下水管、电源线路、煤气管道等每个部位照片2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内容、角度照片若干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主要发言人要署名;1、建筑物外观的正立面、侧立面多个、背立面等;2、根据上一条的每个立面要有局部照片包括:玻璃幕墙、窗户、阳台、墙面、装饰构建、构建、建筑物进出口、主要管线的出入位置等;3、建筑物多个进出口;4、建筑物外部10米内的周边环境:道路、绿化、周边设施等;各面必须有全景照片(不同角度)2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每个部位的局部照片4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每个出入口照片2张及录像分镜头组;建筑物各面必须有全景照片(不同角度) 2张、局部2张及录像分镜头(B)工程竣工阶段5、建筑物内多个楼层的楼梯、电梯、自动扶梯、过道、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防火控制闸,楼层水、电、气控制开闭闸(阀门)等;6、建筑物内部空间,须有内部层面平面图照片(模型),医院、办公楼、商场一楼内部大厅空间、每个层面空间环境及公共活动场所;住宅内部空间(不同户型):单元门、客厅、卧室、卫生间、伙房、阳台、上下水管道、煤气表和管道、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灯具等;7、屋面、配电房、水泵房及设施、消防设施(总控制设施)、给水设施、污水处理、中央空调控制及设备、室内通风管道及设备等;8、小区庭院外围周边环境、小区内绿化、小区道路及休憩场所、设备设施等;9、工程竣工验收及会议实况(单项工程,总体工程);组;公共设施、医院、学校、办公楼、商场等,每层楼及每个部位照片2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每个部位不同角度照片4-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住宅内部空间:每个部位不同角度照片、设备设施(含型号标注)照片2张及录像分镜头组;全景照片(不同角度)照片4张,局部特写照片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全景照片(不同角度)照片4张,局部特写照片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根据具体内容,不同角度照片8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主要发言人要署名;1、效果图、建筑模型、总平面图;2、工程开工典礼、奠基仪式;3、构筑物基础工程:基础结构隐蔽、沉入桩接不同角度照片2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根据具体内容,不同角度照片8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主要发言人要署名;(C)构筑物工程施工阶段(市政)桩情况、钻孔灌注桩施工及钢筋笼、沉井下沉后内壁情况、承台基坑、垫层铺设、凿桩、承台钢筋等施工过程及完成后的面貌,包括其基坑底,边坡,排水设施等不同类型的基础承台,砼浇灌和拆模后的情况等;4、主体结构隐蔽施工、重要部位、重要节点、预应力张拉施工过程;新工艺新技术、管道安装等;5、道路、管道、沟渠等的开挖、碾压、垫层、安装、回填、敷设前后按施工建设工序(长度、里程)连续拍摄照片;6、单体(单项)工程按房建工程照片内容拍摄收集;每个阶段要有全景4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中景和局部照片8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每个阶段,每次拍摄要有全景4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中景和局部照片8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每个阶段,每次拍摄要有全景4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中景和局部照片8张及录像分镜头组;拍摄数量参照房建工程;(D)构筑物工程竣工阶段1、单体(单项)工程按房建工程照片内容拍摄收集;2、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绿化带)、桥梁(四周上下部分)、管道(检修井位置)、交通设施、道路绿化、轨道交通(设施)、沟渠等进行多段拍摄;3、工程竣工验收及会议实况:单项工程,总体工程;拍摄数量参照房建工程;按标段、里程,每个段落照片全景2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中景及特写8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不同角度照片6张及录像分镜头组,主要发言人要署名;注:工程建设阶段的照片拍摄数量参考表内规定的数量,录像每个分镜头拍摄时间应为7秒以上(分镜头为一个连续的画面组成,分镜头组由多个分镜头组成)。
电子档案安全的管理措施
电子档案安全的管理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也开始了电子化征程,电子档案管理不同于传统档案管理,本文主要研究确保电子档案安全的措施。
《档案与建设》(月刊)创刊于1984年,由江苏省档案局和江苏省档案学会主办,学术性、指导性、史料性兼容,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立足档案专业,面向社会各界,热诚欢迎赐稿、赐教。
荣获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学术园地获明珠奖栏目。
电子档案的安全贯穿在电子档案存在的各个环节,各级部门已积极行动起来,随着大家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电子档案的安全问题就会得到妥善解决,电子档案就会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时下,科技的迅猛发展给电子档案的广泛应用插上了翅膀,同时,电子档案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关注。
机遇与挑战并存,只要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不创新,多种方法并用,就会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
一、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的管理制度健全的制度是电子档案安全的保证。
建立并执行一整套科学、合理、严密的管理制度,从每一个环节堵塞信息失真的隐患,对于维护电子档案的安全十分重要。
同时,也是保证电子档案原始性、真实性的需要。
各部门要制订严格详实的操作流程,把电子档案的安全责任贯穿在电子档案的形成、处理、收集、积累、整理、分类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
维护其信息安全方面的主要制度措施有:1、电子档案的制作过程各级人员职责。
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分工。
一般来说,不相关人员不能进入其他人的责任范围,在电子档案的形成、处理、收集、积累、整理、分类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
制作时,不仅注重每个环节的结果,也要重视每项工作的具体过程,并把这些过程一一记录下来,以防由于误操作、有意删改等原因造成文件信息的改变。
从而,从电子档案的源头上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
2、防在分散状态下发生信息损失和变动制度。
公文性电子档案一经定稿就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电子档案的更改要经过必要的批准手续。
收集积累过程中的一切变更都应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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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电子及声像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管理,规范公司电子文件和音像档案的整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编制而成。
一、电子档案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电子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应按照公司《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办法》中附件三建设工程监理竣工归档资料附件、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明细表、附件五设备工程监理竣工归档资料中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电子文件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
监理合同停止或工程竣工一月内应完成电子资料归档。
(二)电子文件的类别代码标识如下表:
(三)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每份建设电子文件进行登记,电子文件登记表(见附表一)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四)项目监理机构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下表所列开放式文件格式或通用格式进行存储。
专用软件产生的非通用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转换成通用格式。
(五)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电子签名手段,所载内容应真实和可靠。
(六)归档的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其纸质档案一致。
(七)离线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载体,应采用一次性写入光盘。
光盘不应有磨损、划伤。
(八)存储移交电子档案的载体应经过检测,应无病毒、无数据读写故障,并应确保接收方能通过适当的设备读出数据。
(九)电子档案整理归档时要填写建设电子文件(档案)载体封面。
(详见附表二)
二、声像档案
(一)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
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
3、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
4、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处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
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6、记录工程重大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的声像档案;
7、记录工程验收情况、竣工典礼的声像档案;
8、反映竣工后的工程面貌的声像档案。
(二)照片档案收集与归档要求
1、照片宜洗印成5英寸~7英寸的彩色照片。
2、数码照片的采集应使用RAW、JPEG或TIFF格式,其分辨率不得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