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01 制定过程
03 内容范围 05 意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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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标准目次 04 引用文件 06 社会评述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是2017年3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归口于中国国家档案局。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 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编目、管理与处置的一般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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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与《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2002)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主要起草人:毛海帆、王岚、丁德胜、侯佳、方昀、黄玉明、刘伟晏、蔡学美、马淑桂、张楠。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 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编目、管理与处置的一般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可参照执行。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文件的产生和应用越来越广泛。
电子文件的存储与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证企业的信息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电子档案管理流程以及电子档案保管期限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1. 文件的分类与命名为了方便电子文件的识别和检索,首先需要对文件进行分类。
可以按照文件的内容、主题或者部门进行分类,确保每个文件都有其特定的类别。
同时,在文件分类的基础上,采用统一的命名规范,如按照文件的日期、主题等进行命名,以方便后续的管理工作。
2. 文件的格式与存储电子文件的格式应选择常见的标准格式,如PDF、Word等,以确保文件在不同平台上的打开和阅读。
另外,需要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如服务器、云存储等,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文件的备份与恢复为了避免文件的意外丢失或损坏,建议定期进行文件的备份工作。
可以通过自动化备份系统或者手动备份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二、电子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登记与入库对于每个电子档案,应建立清晰的登记档案信息,包括档案名称、制作者、制作日期等基本信息。
同时,根据文件的分类,将电子档案按照建立的分类系统进行入库,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2. 档案的检索与利用建立一个快速高效的档案检索系统是电子档案管理的关键。
可以通过建立索引、标签、关键词等方式,使得用户能够快速找到所需的档案。
同时,为了方便档案的利用,可以建立权限管理系统,对档案的查看、编辑、下载等权限进行控制。
3. 档案的销毁与转移根据文件的保管期限,及时对已过期的电子档案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记录详细信息,包括销毁人员、销毁日期等,以备后续审计。
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档案,可以考虑进行转移,将其存储至专门的电子档案库或者归档系统。
三、电子档案保管期限1. 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根据文件的性质和需要,可以将电子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长期保管期限和短期保管期限。
公司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精选3篇

公司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条设立目的为使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化,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为本公司经营与进展供应服务,特制订本方法。
其次条负责部门电子文件的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由**部门进行指导与监督。
部门领导统一协调,指定特地人员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电子文件的收集与归档一、电子文件的收集1.收集方法(1)准时根据要求制作备份。
(2)需在登记表中登记。
(3)登记表应与备份一同保存。
(4)登记表假如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5)电子文件性质代码:R—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O—正式电子文件;N—无纸电子文件;T—文本文件;I一图象文件;G—图形文件;V一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M—多媒体文件;P—计算机程序;D—数据文件。
2.详细收集流程(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
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假如保管部门已开头进行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依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由***确定是否保留。
(2)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建立精确、牢靠的标识关系。
(3)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实行更严格的平安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
同时必需随时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档案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等硬拷贝件保留。
(4)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象电子文件,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5)用计算机帮助设计(CAD)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留意其对设备的依靠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行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1范本)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可访问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2. 定义2.1 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各种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载体。
2.2 电子档案电子档案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电子文件进行组织、分类、存储、检索和保管的记录性文件。
3. 电子文件归档3.1 归档流程电子文件归档的流程包括几个环节:1.文件鉴定:对待归档的电子文件进行鉴定,确保其符合归档的要求和标准。
2.文件分类:根据文件的内容和属性,对电子文件进行分类和整理,建立合适的分类目录。
3.文件命名:规范文件的命名方式,使用有意义、简洁明了的文件名。
4.文件存储:将文件存储至指定位置,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5.归档记录:对归档的文件进行记录和备案,包括文件的归档日期、归档位置等信息。
3.2 归档要求电子文件归档要求遵循原则:1.安全性:对归档文件进行加密和权限控制,确保文件不被非授权人员访问和修改。
2.可访问性:建立合理的文件目录结构,确保文件可以被快速检索和访问。
3.完整性:归档文件应保留原始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更改文件内容。
4.保存期限: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设定合理的归档保存期限。
4. 电子档案管理4.1 档案组织电子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档案组织,包括方面:1.档案分类:将电子档案按照业务类型、时间周期等进行分类,建立清晰的档案分类体系。
2.档案编目:对归档的电子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便于查找和使用。
3.档案保管: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包括定期备份、灾备措施等。
4.2 档案检索和利用电子档案管理要求方便地进行检索和利用档案,包括工作:1.档案检索:提供多种检索方式,如关键词检索、日期范围检索等,便于用户快速找到需要的档案。
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2012最新文档-管理系列(word可编辑版)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3]25号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现将《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5月6日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规范福建省党政机关在办公自动化与电子政务处理公务过程中所产生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档案条例》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各级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电子文件,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电子档案,指经过鉴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第四条已利用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网开展办公自动化或电子政务的单位,应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相应的电子文件管理子系统,此系统应能对电子文件生命周期的全部管理活动实行有效控制,实现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及在线管理与利用,其信息管理系统应安全可靠。
第五条以电子文件形式记载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执行。
局域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从物理上直接与INTERNET联网。
经有关部门批准联接专用网的系统,要有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和可靠的监管保障。
第六条各单位应有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本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的时间、范围、方式、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归档要求,确保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
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设备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递的文件。
归档,指将处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事情或文件经系统后交档案室(馆)保存备案(备查)的过程。
下文是关于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第一,电子文件是由电子计算机生成和处理,其信息以二进制数字代码记录和表示,因此亦可称为“数字文件”。
这是电子文件与以往所有其他形式文件的基本区别,也是电子文件信息与其他数字信息的共同点。
数字信息使用0和1两种两种数码的组合来记录信息,每一个0或1叫做1个比特,需要记录的信息用一串比特存储于计算机存储器(包括内存储器和各种外存储器)中,并可通过通信网络进行传输。
第二,电子文件是文件的一种类型,应该具有文件的各种属性,特别是要有特定的用途和效力。
这是电子文件与其他数字信息的基本区别,也是电子文件与其他形式文件的共同点。
从逻辑上说,电子文件是“数字信息”和“文件”两个概念的交集,它是具有文件特征的数字信息,又是以数字信息为特征的文件。
1.总则1.1 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应当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1.2 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积累、保管和工作,档案部门要进行指导与监督。
1.3 电子文件的管理由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要提供协助和支持。
1.4 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
1.5 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6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1.7 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电子文件的快速增长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复杂性使得一个健全的电子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成为一个组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介绍一个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 目标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组织能够高效地管理其电子文件和档案,保证文件的可访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并满足合规要求。
3. 制度内容3.1 电子文件归档原则标准化命名规范:制定明确的文件命名规则,包括文件名格式、日期格式、部门代码等,以确保文件能够被轻松地识别和分类。
文件分类与归档规则:确定不同类型文件的分类方法,建立文件目录结构和归档规则,以便于文件的查找和管理。
文档版本控制:确保文档的版本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为文档修改和更新提供准确的历史记录。
3.2 电子档案管理流程文件收集与整理:明确文件的来源和格式要求,并建立文档接收流程,确保文件能够及时收集,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理。
文件存储与备份:确定合适的电子存储介质和存储设备,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文件的丢失和损坏。
权限管理与审计:建立权限管理机制,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修改文件,同时开展定期的安全审计,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安全风险。
3.3 电子档案保护与合规性数据安全措施: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采取数据加密、网络安全等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访问和篡改文件。
合规性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如隐私保护法、电子数据保存法等,确保电子文件的合规性和法律效力。
灾难恢复计划:建立灾难恢复计划,针对可能发生的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情况,制定恰当的应急措施,尽快恢复档案系统的正常运作。
4. 制度实施4.1 培训和宣传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后,组织应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遵守制度要求。
4.2 系统建设与运营为了支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组织应购置合适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定期维护和更新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组织和机构开始采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以取代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节约存储空间,并且便于检索和共享。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归档原则2.1 归档级别根据电子文档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可以将电子档案划分为不同的归档级别,例如: -非重要文件:一般的内部邮件、通知等,可以采用较低的归档级别进行管理。
-一般文件:对组织或机构有一定重要性的文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归档和管理。
-重要文件:对组织或机构有重要意义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等,需要采用更高的归档级别进行管理。
2.2 归档标准电子档案的归档标准包括文件格式、文件命名规则、文件存储路径等。
在制定归档标准时,应考虑到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后续检索的需要。
例如,可以采用标准的文件格式(如PDF)以确保文件的可移植性和兼容性;采用统一的命名规则来方便文件的检索和管理;统一设定文件存储路径,以便于组织档案的整理和管理。
2.3 归档周期根据文件的管理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合理的归档周期可以保证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安全保密。
一般来说,可以将文件的归档周期划分为:日归档、周归档、月归档、年归档等。
具体的归档周期可以根据组织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3. 档案管理流程电子档案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档案归档、档案存储、档案检索和档案销毁等环节。
3.1 档案归档档案归档是指将电子文件按照一定的归档标准和归档级别进行整理和存档。
归档时需要先将电子文件转换成指定的文件格式(如PDF),然后按照规定的文件命名规则进行命名,最后放置到指定的存储路径下。
3.2 档案存储档案存储是指将归档的电子文件保存到相应的存储介质中,以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常见的存储介质包括硬盘、服务器、光盘等。
在存储过程中,需要注意档案的备份和加密,以防止档案丢失或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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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1999年6月7日颁布)
1.总 则
1.1 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应当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1.2 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档案部门要进行指导与监督。
1.3 电子文件的管理由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要提供协助和支持。
1.4 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
1.5 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6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1.7 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
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2.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2.1 收集范围。
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按国家关于文件归档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2 收集积累要求
2.2.1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
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2.2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2.2.3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
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
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档案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或缩微胶片拷贝件保留。
2.2.4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2.2.5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象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2.2.6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2.2.7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压缩算法和软件。
2.2.8 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2.2.9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应注意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2.2.10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
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2.2.11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3 收集、积累方法
2.3.1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2.3.2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2.3.3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2.3.4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5 电子文件性质代码:R-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O-正式电子文件;N-无纸电子文件;T-文本文件;I一图象文件;G-图形文件;V一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M-多媒体文件;P-计算机程序;D-数据文件。
3.电子文件的整理
3.1 电子文件的整理,应按内容、保管期限、密级等因素相对集中。
3.2 电子文件应按《档案著录规则》著录,并制成机读目录。
3.3 归档电子文件应填写登记表。
4.电子文件的归档
应定期把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按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存储到可长期保存的脱机载体。
4.1 归档范围 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的划分,可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2 归档时间 逻辑归档应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定期完成。
4.3 检测在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时,应按其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
其内容包括: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有效性及其信息记录格式等。
4.4 归档前的鉴定 电子文件的归档鉴定工作,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主,鉴定结果,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制作相应的标识。
4.4.1 有效性和完整性鉴定。
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单位对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
如果文件形成单位采用了某些技术方法保证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则应把其技术方法和相关软件一同移交给接收单位。
4.4.2 保管期限的划分。
电子文件保管期限的划分,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5 归档要求
4.5.1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2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
必要时,复制第3套,异地保存。
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4.5.2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
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4.5.3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
4.5.4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4.5.5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4.5.6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1年。
4.5.7 在网络中进行了逻辑归档操作的电子文件应按上述归档过程完成物理归档。
5.电子档案的移交与保管
电子文件归档后按有关规定移交至档案保管部门,作为电子档案进行保管。
5.1 检验
5.1.1 档案保管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以保证完成电子档案的检验工作。
归档的每套载体均应接受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
与纸质档案同
时保存的电子档案可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数不少于总数的20% 合格率应达100%。
5.1.2 检验项目。
5.1.2.1 载体有划痕,是否清洁。
5.1.2.2 有无病毒。
5.1.2.3 核实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核手续。
5.1.2.4 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5.1.3 将检验结果填入电子档案入库登记表。
检验不合格的,应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
5.2 移交手续 验收合格后,档案保管部门在电子档案入库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一式2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自存。
5.3 保管要求 电子档案保管除应具备纸质档案一般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5.3.1 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
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
载体应直立存放,做到防尘、防变形。
5.3.2 环境温度选定范围: 14℃— 24℃;相对湿度选定范围:45%-60%。
5.3.3 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5.3.4 电子档案在形成单位的保管,也应参照上述条件。
5.4 存效性保证
5.4.1 每满1年,对电子档案涉及的形成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的设备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
5.4.2 每满2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
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5.4.3 设备环境更新时应确认库存载体与新设备的兼容性,如不兼容,应进行电子档案的载体转换工作,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3年。
5.4.4 磁性载体上的电子档案,每4年转存一次。
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5.4.5 定期检验结果应填入电子档案管理登记表。
5.5 利用
5.5.1 电子档案的封存载体不得外借。
5.5.2 利用时使用拷贝件。
5.5.3 利用时要遵守保密规定。
5.5.4 利用者对电子档案的使用应在权限规定范围之内。
5.5.5 具有保密要求的电子档案上网时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有关保密的规定,要有稳妥的安全保密措施。
5.6 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
5.6.1 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6.2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5.6.3 非保密电子档案可进行逻辑删除。
属于保密范围的电子档案被销毁时,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须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
5.7 统计 档案保管部门应及时按年度对电子档案的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