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

合集下载

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

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并以草案的形式发给各地党委试行。

此后,各地党委加强了领导,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到830余万个,参加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40%,其中,各地还个别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3600余个。

1952年冬至1953年春,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了急躁冒进倾向。

为纠正这种倾向,中共中央于1953年3月8日发出了《关于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五年计划的指示》,又于3月26日发表了《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并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4月3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阐述了“稳步前进”的方针。

10月15日、11月4日毛泽东两次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提出互助合作运动是农村中一切工作的纲,是农村工作的主题,说“纠正急躁冒进”是一股风,吹倒了一些不应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两次谈话,有许多正确的意见,但也表现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急于求成、贪多图大的思想。

12月16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后,农业合作社从试办进入发展时期。

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5万个,参加农户达170万户,大大超过了中央提出的数字。

4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

会议分析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形势,指出农村将相继出现一个社会主义革命高涨的局面。

农业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

50%
0%
(三)选择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
• (1)早发型 (1)早发型 • (早发内生型) 早发内生型) • ⇓ • 代表:英国 代表: • (2)赶超型 (2)赶超型 • (晚发外生型) 晚发外生型) • ⇓ • 代表:德、日、 代表: 苏、中
英国原始积累的主要途径与方式
• • • • • • • A.圈地运动; A.圈地运动; 圈地运动 B.掠夺殖民地 掠夺殖民地: B.掠夺殖民地: (A)鸦片贸易 鸦片贸易; (A)鸦片贸易; (B)黑奴 苦力)贸易; 黑奴( (B)黑奴(苦力)贸易; (C)侵略战争 侵略战争; (C)侵略战争; (D)商品输出 商品输出; (D)商品输出; (E)资本输出等等 资本输出等等。 (E)资本输出等等。
• “对一个基本事实的承认,即毛泽东时 对一个基本事实的承认, 代在促进中国现代工业改造—— ——而且是 代在促进中国现代工业改造——而且是 在极为不利的国际国内条件下做的—— 在极为不利的国际国内条件下做的—— 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不就等于 是为历史作非分的辩护。 是为历史作非分的辩护。如果没有毛泽 东时代发生的工业革命,80年代将找不 东时代发生的工业革命,80年代将找不 到要改革的对象。 到要改革的对象。”
1949年三国发电量之比较 1949年三国发电量之比较
发电量(亿度) 4000 3000 2000 1000 0 中国 印度 美国
1949三国铁、 1949三国铁、钢、原油、水泥(自左 三国铁 原油、水泥( 至右)产量之比较(单位:万吨) 至右)产量之比较(单位:万吨)
100% 美国 印度 中国
苏德战场: 苏德战场:库尔斯克战役
太平洋战争
• 左:美军重型航母

农业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农业合作化土地改革形成的小农经济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从1953年开始,中国便开始了农业合作化的土地制度,农业合作化的实质是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将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私有经济改造成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的过程。

农业合作化先后经历了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至1953年底)、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初级社(1954年至1955年)和土地、耕畜、农具等折价归集体所有的高级社(1955年至1956年)三个阶段。

互助组是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由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而形成的集体劳动组织。

有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也有比较固定的常年互助组。

与单干相比互助组只是以换工形式联合了农民的生产活动,在生产技术方面没什么变化,生产工具和土地仍然归农民个人所有。

由于互助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率,农民成立互助组的热情逐渐高涨。

从1954年开始,国家为了吸收更多的农民入社,从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初级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将社员的土地交给合作社统一使用,归并了农民的主要财产,如耕畜、大型农具等,农产品由社里统一支配。

每年农民按照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从集体收入中获取相应的报酬,除此之外,还包括生产资料所给付的报酬。

从这一点来看,产品分配部分地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所以从本质上看,农民是通过土地入股取得财产性收入来实现其所有权的。

在这个阶段,农民还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和退股权,但是初级社部分地改变了私有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过渡形式,农业合作化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已经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

高级社阶段是农业合作迅猛发展的阶段,是合作社经济和集体化经济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高级社不再像初级社那样承认农民的私有权利,社员私有的土地全部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

其私有的耕畜、大型农具等由公社按照一定合理的价格购买成为集体财产,因而在高级社阶段不再有土地和牲畜分红,全部用集体积累购置公有性质的牲畜和农具。

中国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实现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步骤

中国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实现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步骤

中国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实现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步骤中国的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是实现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步骤。

这一重要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等多个方面,它对中国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福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以及实现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历史背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了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当时,中国农村的土地大多数都被地主豪绅和富农垄断,农民群众分散在庄稼地之外,没有自己的土地和生产工具。

土地改革的目标是要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原则是“凡是地主的土地都要没收,凡是农民的土地都要保护”。

这个原则的实施使得土地从富人手中重新分配给农民,解决了土地问题,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通过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为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土地改革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没收地主土地、分配土地给农民、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社等等。

这些措施使得土地从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为农民提供了更好的生产条件和发展机会。

三、农业合作化农业合作化是土地改革的延伸和拓展,是解决农村经济问题的重要措施。

它的核心是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推动农业生产的社会化、集体化和规模经营化。

农业合作化的主要形式是农业生产合作社。

通过农业合作社,农民可以集中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共同进行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农机购置和生产资料供应等。

这样一来,农业生产效率得到提高,农民的收入也得到增加。

四、实现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共同推动了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实现。

它们使得农村社会经济实现了从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为农村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实现还涉及到农业生产关系和农村社会关系的调整。

通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原本分散的生产资料得到了集中,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人民公社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的共同富裕。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的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由初级到高级的多个阶段,最终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集体化和组织化。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发展阶段、主要特点、成效与问题等方面,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深入的剖析和评价,以期对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程和经验进行总结,为当今的农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研究。

同时,本文还将结合相关数据和案例,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具体成效和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背景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其历史背景深深植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国际政治环境。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的是长期战乱后千疮百孔的国内经济以及国际上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打压。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分散的经营模式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提高和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但个体经济的小规模经营难以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农业生产力的提升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

为了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同时也为了积累工业化所需的资金,农业合作化运动应运而生。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和苏联模式的示范效应也为农业合作化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借鉴。

在冷战背景下,为了巩固新生政权,加快国家建设步伐,中国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而农业合作化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背景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在需求,也有国际政治环境的外部压力。

这一运动的开展,不仅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也顺应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趋势。

中国的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

中国的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

中国的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是两个重要的历史事件。

本文将通过回顾这两个事件的背景、实施过程及其对中国农村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来探讨中国的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

一、土地改革的背景在20世纪初,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大多数农民只能以佃农或地主的形式依附于土地,缺乏自主性和发展动力。

土地集中于少数地主手中,广大农民则处于贫困困境。

二、土地改革的实施1. 土地改革前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土地改革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验和探索。

这期间,试点地区进行了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推行了一系列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政策。

2. 土地改革的全面展开在农村中,土地改革最核心、最具实施规模和力度的一次发生在1950年代的初期。

针对封建地主占有大片土地的现象,进行了地主土地的没收和分配。

3. 土地改革的成果与影响土地改革使得绝大多数农村家庭获得了合理的土地分配,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

这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大幅提升。

三、农业合作化的背景在土地改革之后,许多农民依然面临着劳动力分散、生产资料不足、经济规模小等问题。

这些问题制约了中国农业的发展速度。

四、农业合作化的实施1. 协作社的建立农业合作化的核心是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以集体农庄、高级社组织形式,进行农民劳动的协作和土地集体化经营。

2. 农业合作化的进展和推广农业合作化在1955年至1956年之间迅速推广到全国范围。

农民纷纷入社,合作社的规模和数量大幅增加。

3. 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与影响农业合作化解决了农民劳动力能力分散的问题,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利用。

合作社的机械化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

五、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的影响1. 农村经济发展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被激发出来。

大量的农副产品供应市场,为城市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和劳动力。

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感悟

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感悟

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感悟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感悟引言:农业合作化是中国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也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农村改革政策。

通过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的评估,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并从中获取有关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重要见解。

本文将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探讨农业合作化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分享个人对该主题的观点和理解。

一、对农业合作化的初步认识1. 定义与背景农业合作化是指农户间建立合作组织或团队,共同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在中国农村的实践中兴起于上世纪50年代,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演变从最初的农业合作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合作化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和演变。

每个阶段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进步,并带来了一定的经验教训。

二、农业合作化的意义与成就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农业合作化能够充分利用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资源有限和人口压力大的问题,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2. 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农业合作化使得农业生产更有组织,农民在经营中可以分享合作社或团队的经济效益。

通过规模化经营和资源整合,农业合作化将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为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来源。

3. 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农业合作化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建设。

通过组织农民参与共同经济活动,增强了农民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合作社还能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社会问题,改善农村社会环境和农民的生活条件。

三、农业合作化问题的经验教训1. 在农业合作化发展初期,由于经验不足和组织管理不善,一些合作社出现了政策执行不到位、经济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这提醒我们,在农村改革中应重视经验积累和人才培养,提高组织管理能力。

2. 在农业合作化推行过程中,一些地区过分强调规模经营,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利益保护。

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运动
(2)、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 4.8﹪。
(3)、农民安居乐业,生产有所发展,生活有所改善。 (4)、中国农村在发展稳定的气氛中完成了从几千年的分散个体
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历史性转变。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 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进步。 (5)、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前提,奠定了基础。
A
9
六、农业合作化存在的问题及教训
问题:对个体农业的 教训:(1)、对于经济
社会主义改造,由于
发展等问题要实事求是,
要求过急,工作过粗, 主观符合客观,脚踏实
改变过快,形式也过
地。
于单一,以致在较长 (2)、在发展过程中,
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要避免形式过于单一,
工作要认真仔细。
(3)、在对一些事物做 变革时,不要操之过急,
A
3
二、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1)、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 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
(2)、1953年,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作 物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统购统销),为 全面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A
4
三、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1)、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 化的道路。 (2)、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 性,通过互助、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 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 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3)、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 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 巩固一批。 (4)、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 的标准。 (5)、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
农业合作化运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形成的小农经济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从1953年开始,中国便开始了农业合作化的土地制度,农业合作化的实质是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将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私有经济改造成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的过程。

农业合作化先后经历了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至1953年底)、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初级社(1954年至1955年)和土地、耕畜、农具等折价归集体所有的高级社(1955年至1956年)三个阶段。

互助组是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由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而形成的集体劳动组织。

有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也有比较固定的常年互助组。

与单干相比互助组只是以换工形式联合了农民的生产活动,在生产技术方面没什么变化,生产工具和土地仍然归农民个人所有。

由于互助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率,农民成立互助组的热情逐渐高涨。

从1954年开始,国家为了吸收更多的农民入社,从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初级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将社员的土地交给合作社统一使用,归并了农民的主要财产,如耕畜、大型农具等,农产品由社里统一支配。

每年农民按照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从集体收入中获取相应的报酬,除此之外,还包括生产资料所给付的报酬。

从这一点来看,产品分配部分地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所以从本质上看,农民是通过土地入股取得财产性收入来实现其所有权的。

在这个阶段,农民还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和退股权,但是初级社部分地改变了私有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过渡形式,农业合作化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已经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

高级社阶段是农业合作迅猛发展的阶段,是合作社经济和集体化经济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高级社不再像初级社那样承认农民的私有权利,社员私有的土地全部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

其私有的耕畜、大型农具等由公社按照一定合理的价格购买成为集体财产,因而在高级社阶段不再有土地和牲畜分红,全部用集体积累购置公有性质的牲畜和农具。

土地与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归入社集体所有后,合作社作为劳动的基本组织单位进行有计划地生产。

对于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仅有一小部分可以用于农民个人消费。

所以说,高级社阶段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土地制度已经完全变为公有制,即便如此,国家政策仅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干预了农民的个体所有权,并没有在法权上加以消灭。

此时,政府还承认农民与合作社之间在经济业务方面是平等的法律主体。

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土地的性质在这三个阶段中逐渐发生改变,最终由私有转变为集体所有。

此次土地制度变革是在政治因素的推动下,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之一。

可以说,农业合作化的过程是将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合作经济的过程。

农村土地关系再一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土地私有制改造成集体公有制。

农民不再作为一个单独的经营者存在,丧失了对土地的独立经营权,因而农村的经济关系由原来的国家与农民二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
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

集体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农民原有的经济利益而成为国家处理与农民之间关系的一个中间组织。

土地的集体所有虽然解决了私有制下土地分散的问题,便于增加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和规模经营,但是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随着国家地位的突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足够的实力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