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域名的可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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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7.08.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信息产业部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2017年8月24日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互联网域名管理规章及政策;(二)制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域名资源发展规划;(三)管理境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四)负责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七)管理境内的域名解析服务;(八)管理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域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三)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域名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解析服务;(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公司域名管理办法

公司域名管理办法

公司域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所有公司总部和各分支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以及所有其它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的域名为。

第二章域名管理第4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

顶级域由总公司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会同总裁办公室(以下简称总裁办)共同管理。

各个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域由其申请单位负责管理。

第5条二级及二级以下各级域名的具体规划、设置、申请、使用、注销、服务、管理等有关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由各域名服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其内容不得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

第6条上级域的管理单位有权对其各下级子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相应的管理单位予以改正。

第7条上级域的管理单位如认为必要,可直接对其下级子域进行管理。

此时,被管理的下级子域的申请单位不对此管理的结果负责。

第8条各单位可委托其它单位代为管理其所申请的子域。

本条第1款中的受托单位对委托单位负责,委托单位对受托单位的相关管理结果负责。

第9条各单位若委托其它单位代管本单位所申请的域名或域名服务器,或借用其它单位的主机做为本单位的域名服务器,应予先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章申请及注册第10条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以下简称顶级域)下为本单位申请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二级域(以下简称二级域)域名:1.公司分支机构,包括:2.至少有1台固定的、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提供域名解析服务的域名服务器3.域名服务器必须使用由有关管理员正式为其分配的固定的网络地址连网4.此域中至少包含1台计算机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对外提供除域名以外的其它公共信息服务5.有固定的且具有相应能力的在职职工担任所申请的域名服务的管理员6.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负责所申请域及其域名服务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7.有关于域名服务器及域名申请和注册的管理制度申请二级域域名的单位,必须填写《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域名服务申请表》)。

公司域名及商标管理制度

公司域名及商标管理制度

公司域名及商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域名和商标,确保其合法、安全、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公司品牌形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部门、员工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合作伙伴。

三、域名管理1. 域名注册1.1 公司统一委托指定机构负责域名注册和续费工作; 1.2 域名注册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守注册机构的注册规定;1.3 全部注册的域名必需与公司的业务和品牌相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域名使用2.1 域名的使用必需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不得用于非法活动;2.2 域名使用范围必需与注册时登记的用途全都,不得私自转变域名用途; 2.3 域名的解析管理由公司指定的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域名解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域名保护3.1 公司的域名属于公司资产,各部门和员工有义务保护域名的安全; 3.2 禁止部门或员工私自购买、注册和处理与公司业务和品牌有关的域名; 3.3 域名的密码和解析设置必需定期修改,并妥当保管,不得泄露给未授权人员; 3.4 如发现域名被恶意攻击或侵权行为,应立刻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采取必需的应对措施。

4. 域名注销4.1 域名注销必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必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注销条件; 4.2 注销域名前,必需做好相关备份和数据迁移工作,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正常运营。

四、商标管理1. 商标保护1.1 公司的商标是公司的紧要资产,各部门和员工有义务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1.2 禁止部门或员工私自创建、使用和处理与公司商标相关的标识; 1.3 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委托指定机构负责商标注册工作; 1.4 如发现有他人侵害公司的商标权益,应立刻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采取必需的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权益。

2. 商标使用2.1 公司商标的使用必需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全部使用公司商标的宣传物料和产品包装必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符合公司的形象和品质要求。

域名公司的管理制度

域名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域名公司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相关方。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 严谨规范原则: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清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激励约束原则: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4. 保密安全原则: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利益。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第三章域名注册与维护第九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域名注册规定,确保域名注册、解析、转移等环节合法合规。

第十条域名注册流程如下:1. 客户提交域名注册申请;2. 工作人员审核域名申请,确保域名符合相关规定;3. 审核通过后,向客户发送域名注册成功通知;4. 域名注册成功后,为客户提供域名解析、续费等服务。

第十一条域名维护流程如下:1. 客户提出域名维护需求;2. 工作人员根据需求进行维护操作;3. 维护完成后,向客户发送维护完成通知。

第四章信息安全与保密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十四条公司对敏感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

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

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域名及网站在企业运营中起到了至关紧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域名及网站的注册、使用和维护,保障企业信息安全,提高品牌形象,订立本《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或任何与我公司合作、使用或管理我公司域名及网站的相关人员。

三、域名管理规定1. 域名注册1.任何涉及我公司的域名注册都必需经过管理负责人的批准,并由指定的授权机构进行注册。

2.在注册域名时,必需供应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并确保注册信息的及时更新。

3.域名注册过程中,严禁注册或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域名,包含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商标、侵害他人姓名权、侵害公众利益等。

2. 域名使用1.全部注册的域名均属于我公司资产,必需合法使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域名使用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确保域名对外供应服务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禁止将公司域名用于传播违法、淫秽、暴力、恐怖、反动等信息的网站。

4.域名使用涉及到网站的,必需依照公司的统一规范进行网站建设,并确保网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损害公司声誉。

5.对于不再使用的域名,应及时注销,以释放资源和避开安全风险。

3. 域名维护1.定期对已注册的域名进行巡检,确保域名的正常解析和访问。

2.域名到期提示,确保及时续费维护,以避开域名被抢注或过期失效。

3.域名安全管理,包含设置合理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及时更新安全补丁等,提高域名的安全性。

四、网站管理规定1. 网站建设与开发1.网站建设与开发必需符合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业务需求,统一由指定的团队或合作伙伴进行。

2.在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需遵从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传播违法信息等行为。

3.网站必需具备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美观性,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合法,严禁发布违法、淫秽、暴力、恐怖等信息。

2. 网站内容管理1.网站内容必需及时更新、维护,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网站域名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网站域名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网站域名管理制度范本范文网站域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规范公司网站域名的管理,确保域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公司所有拥有和使用的域名。

2.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

第三条定义3.1 域名:指互联网中用于标识和定位计算机或计算机服务的符合一定规则的字符串。

3.2 域名注册:指用户在一个或多个顶级域的注册局注册域名的过程。

3.3 域名注册管理:指对公司域名进行注册、续费、变更等管理活动。

第二章域名注册管理第四条主体责任4.1 公司技术部负责公司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4.2 技术部应对域名注册进行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维护。

第五条注册流程5.1 技术部负责制定域名注册流程,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5.2 域名注册流程包括申请、审核、付款、注册、备案及管理等环节。

第六条注册标准6.1 公司域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互联网命名和编码规范。

6.2 域名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唯一性、信息准确性、使用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第七条域名授权7.1 公司拥有并管理注册的域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7.2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将特定域名授权给相关部门或个人使用。

第八条续费管理8.1 技术部应及时跟踪和监督所有域名的续费情况。

8.2 续费需要提前3个月进行申请,以确保域名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域名变更9.1 域名变更包括域名持有人、联系方式、服务器地址等信息的变更。

9.2 域名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向注册局申请变更。

第十条域名注销10.1 域名注销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向注册局申请注销。

10.2 域名注销需在域名到期前进行申请,否则会产生续费费用。

第三章域名管理安全第十一条安全保护11.1 公司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和措施,防止域名被恶意篡改或盗用。

网站域名管理制度范本

网站域名管理制度范本

网站域名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网站域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网站域名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拥有和使用网站域名的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网站域名的注册1. 网站域名的注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伦理。

2. 网站域名的选择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品牌形象,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3. 申请注册网站域名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核,由专人负责网站域名管理。

4. 申请注册网站域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信息,确保注册信息真实有效。

5. 网站域名注册管理由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不得私自注册域名。

6. 注册网站域名后需及时进行备案工作,确保网站的正常访问和运行。

四、网站域名的使用1. 网站域名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网站域名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含有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内容。

3. 不得私自将网站域名出租、转让、抵押等,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4. 网站域名的使用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网站域名的保护1. 网站域名的保护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篡改、损坏公司的网站域名。

2. 网站域名的密码及管理权限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或泄露给他人。

3. 在网站域名发生遭受黑客攻击或者损坏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对于公司网站域名的备案信息、注册证书等重要文件,应当妥善保管,确保文件的完整和安全。

六、网站域名的整改与注销1. 对于不再使用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网站域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注销处理。

2. 对于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行为,应当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整改处理。

3. 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域名,应当立即进行注销处理,以免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4. 网站域名的整改与注销需经公司相关领导和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审核批准。

七、责任1. 网站域名的注册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域名的管理制度

公司域名的管理制度

公司域名的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公司域名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管理和使用公司域名时的相关事宜。

二、域名的定义域名是用来标识和定位互联网上的网站的地址,是网站的门牌号码。

域名可以分为顶级域名(Top-level Domain,简称TLD)和二级域名(Second-level Domain,简称SLD)。

例如,中,com为顶级域名,company为二级域名。

三、域名的管理1. 域名注册:公司的域名注册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进行。

注册的域名必须与公司业务相关,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域名注册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遵循注册商的规定进行操作。

2. 域名续费:已注册的域名需要定期进行续费。

负责人应提前关注域名的到期日期,及时进行续费,以避免域名被抢注或过期。

3. 域名监控:公司应定期对已注册的域名进行监控,确保域名的安全和完整性。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域名被恶意攻击或篡改。

4. 域名备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的网站域名需要进行备案。

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域名备案手续,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四、域名的使用1. 域名的规范使用: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域名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注册或使用域名,不得擅自修改域名的解析记录,不得将公司域名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司规定的用途。

2. 域名的保护:公司员工在处理公司域名时,需谨慎对待,防止域名被盗取或篡改。

不得将域名密码泄露给他人,不得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操作域名相关事宜。

3. 域名的推广:公司的域名是公司的品牌形象之一,员工在使用公司域名时,需要注意保护公司品牌形象,避免形象受损。

可以通过合理的推广策略来增强公司域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域名的变更与解析1. 域名变更:如有必要更换公司域名,需提前向负责人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操作。

变更域名后,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确保业务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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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域名的可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所有公司总部和各分支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以及所有其它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的域名为。

第二章域名管理第4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

顶级域由总公司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会同总裁办公室(以下简称总裁办)共同管理。

各个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域由其申请单位负责管理。

第5条二级及二级以下各级域名的具体规划、设置、申请、使用、注销、服务、管理等有关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由各域名服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其内容不得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

第6条上级域的管理单位有权对其各下级子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相应的管理单位予以改正。

第7条上级域的管理单位如认为必要,可直接对其下级子域进行管理。

此时,被管理的下级子域的申请单位不对此管理的结果负责。

第8条各单位可委托其它单位代为管理其所申请的子域。

本条第1款中的受托单位对委托单位负责,委托单位对受托单位的相关管理结果负责。

第9条各单位若委托其它单位代管本单位所申请的域名或域名服务器,或借用其它单位的主机做为本单位的域名服务器,应予先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章申请及注册第10条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以下简称顶级域)下为本单位申请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二级域(以下简称二级域)域名:1.公司分支机构,包括:2.至少有1台固定的、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提供域名解析服务的域名服务器3.域名服务器必须使用由有关管理员正式为其分配的固定的网络地址连网4.此域中至少包含1台计算机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对外提供除域名以外的其它公共信息服务5.有固定的且具有相应能力的在职职工担任所申请的域名服务的管理员6.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负责所申请域及其域名服务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7.有关于域名服务器及域名申请和注册的管理制度申请二级域域名的单位,必须填写《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域名服务申请表》)。

第11条域名拼写中的大、小写字母等价。

二级域域名的拼写方案最终由总公司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办)按统一规范确定。

第12条《域名服务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须将有关域名服务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作为附件,由申请单位一并送交公司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进行初审。

初审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13条通过初审的《域名服务申请表》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总办审批。

第14条《域名服务申请表》在获总办批准并确定域名拼写、加盖公章后,由申请单位取回并按照所批准的域名对所申请域的域名服务器及其它相关的不间断服务的服务器进行配置。

第15条除非另有约定,在域名服务器配置中严禁经过公司或国内其它服务器转收本域E-Mail。

本条第1款中的“另有约定”是指上述转收行为已由所述服务器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同意并签有书面协议,此书面协议须作为《域名服务申请表》的附件报网络中心备案。

第16条所有域名服务器必须以dns做为其主机名或将dns 作为其主机别名之一。

第17条申请单位在完成所申请域的域名服务器及其它相关的不间断服务的服务器的配置后,将获总办批准的《域名服务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送交网络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网络中心对技术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申请单位指定的域名管理员提出改进要求。

技术审查工作应在最后一次改进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18条网络中心应在域名申请通过技术审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所申请域名在顶级域的注册工作。

在其工作正常后,网络中心应向域名申请单位签发书面的《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使用通知》。

此后所申请的域名即可正常使用。

第19条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计算机可以作为主机在顶级域中申请域名:1.代表总公司提供信息服务,或者为整个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提供管理服务2.有固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和维护3.每日连续24小时连网运行4.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顶级域中为主机申请域名者,必须填写《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主机域名申请表》(以下简称《域名申请表》)。

第20条《域名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须将有关主机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作为附件,送交网络中心审批。

网络中心在收到《域名申请表》及其附件后应及早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批,并就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尽早通知申请者改进。

第21条网络中心应在收到《域名申请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拒绝相应申请的决定。

若拒绝申请,应将决定及其理由填在相应的《域名申请表》中,并将此表退给原申请者。

若批准申请,则将批准决定填在相应的《域名申请表》中然后由申请者取回,由其所在直属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后送网络中心备案。

第22条网络中心应在收到已获批准并加盖公章的《域名申请表》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申请域名在顶级域中的注册工作。

在其工作正常后,网络中心应向域名申请者签发书面的《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使用通知》。

此后所申请的域名即可正常使用。

第23条二级域名管理单位的各下级单位(如系属各科、室、等),可以在其所在的二级域名管理单位所管理的二级域中,为本单位或本单位所属入网计算机及网络互连设备申请三级域名。

依此类推。

第24条域名一般应反映相应的域特征、服务类型、主机的主要功能,并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面向公司或面向社会的正式信息服务,应以正式的英文缩写、中文缩写、常用英文名作为域名2.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不得使用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中国、中国人、国家等字样的域名3.不得使用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4.未经相应地方政府批准,不得使用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全称或者缩写5.未经相应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行政机关名称6.不得使用行业名称或者商品的通用名称7.不得使用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8.不得损害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9.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10.不得使用庸俗或有伤风化的名称11.不应过分夸张或故弄玄虚第25条域名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若所申请的域名已被他人使用,则申请者应变更其所申请域名的拼写。

第26条对于有特殊需要者,经公司主管部门和网络中心特别准许的,可以申请、注册所需的域名。

第27条跨越行政隶属、网络管辖及服务范围申请、使用域名的,必须事先报网络中心审批,获准许后才能实施。

第28条需要以公司或公司所属机构的名义注册非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公司所属单位,必须事先按照本办法中申请二级域名的办法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9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连网计算机需要注册非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必须事先按照本办法中在顶级域中为主机申请域名的办法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域名服务第30条网络中心通过顶级域及其中所含各级子域为全公司提供域名服务。

各单位通过所申请的子域及其中所含各下级子域为本公司提供域名服务。

第31条需要跨直属单位提供域名服务的,必须事先向网络中心提出加盖所在直属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或在域名服务的申请中明确提出,经网络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32条所有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及其映射对象和域名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均属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中心和相关管理单位将根据需要对外公开发布。

本条第1款中的域名申请者和服务提供单位双方必须事先签订有关书面协议。

第33条各域名管理单位应该保证所管理的域名服务器每日连续24小时不间断地、连续、安全、有效、稳定地正常连网运行,应该监视、记录、制止、查处、防范涉及本域名服务器的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及时发现并尽快排除影响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的各种故障和隐患。

第34条域名服务的管理单位和管理员应该尽量保护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正当权益不受与所提供的域名服务及域名服务器相关的侵害。

第35条域名服务因故需要临时暂停的,应该尽可能安排在网络最少被使用的时间进行,并按有关规定申报及通知用户。

第36条各域名使用单位应根据上级管理单位的要求或有关协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第37条网络中心于每年12月份对顶级域中的二级域和主机进行一次全面的例行检查。

网络中心根据需要随时抽查公司网络中的所有域名。

网络中心对上述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向相应的域名管理单位发出书面改正通知。

第五章域名的变更、中止和撤消第38条当一个域名因故不再符合有关管理办法时,此域名的申请单位必须向其上一级域名管理单位申请按本办法变更或撤消相应的域名。

第39条当一个单位因故需要变更或撤消其原申请的域名时,可向相应的域名管理单位提出申请。

第40条变更二级域域名的申请必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向校办提出。

经总办批准后由申请单位送交网络中心实施。

撤消二级域域名或变更、撤消顶级域中主机域名的申请,必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网络中心提出。

经网络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41条顶级域中域名的申请单位,若欲变更在相应申请表中填报的除域名以外的其它项目的内容,必须以正式书面形式报请网络中心实施、备案。

第42条顶级域中域名以及相关参数的变更和撤消工作,一般应在其申请被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级域域名和顶级域中主机域名的注销工作,可以应申请单位的要求暂缓实施。

第43条域名管理单位按规定需要暂停对某些单位或主机的域名服务时,必须至少在5个工作日以前通知相应单位。

第44条域名管理单位按规定中止对某些单位或主机的域名服务时,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相应单位。

第六章责任第45条与域名拼写相关的责任由其确定单位承担。

第46条违反本办法第26条的,经确认后应变更相应的域名拼写。

第47条违反本办法第16条,非法向他人转嫁本人或本单位应承担费用的,一经发现,网络中心将立即暂停其域名服务器连网,然后向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

本条第1款所述通知应由网络中心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

第48条违反本办法第16条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在限期之内向网络中心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

此情况说明在获网络中心认可后,网络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侵权单位单独或合并作出如下处理:1.警告2.责令补偿被侵权者的损失3.暂停相应域名服务器连网7至93天本条第1款所述单位可再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49条违反本办法第16条并已触犯刑法或治安处罚条例的,其有关责任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50条违反本办法第29至第31条、第32条第2款、第33、第35条的,网络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警告2.勒令改正3.暂停相应域名服务器连网至改正以后3至93天4.暂停相应计算机或有关单位与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连接至改正以后3至93天第51条网络中心根据本办法第39条发出改正通知后,相★精品文档★应的管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网络中心将暂时中断其相应的域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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