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93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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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质量管理病历书写规范
十二、病历书写与信息技术应用
1.医院应积极推广和应用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书写的效率和准确性。
2.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电子签名、时间戳等功能,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
3.医院应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4.医务人员应接受电子病历系统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系统功能,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培训内容应涵盖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法律法规、病历质量管理等。
3.医务人员应当通过病历书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执业。
4.医院应将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八、病历信息安全管理
1.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防止病历信息泄露。
4.病பைடு நூலகம்记录应当反映患者病情变化、诊疗经过、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内容包括:
(1)日常病程记录:记录患者每日病情、治疗及护理措施等。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记录上级医师对患者病情的分析、诊断、治疗意见及查房时间。
(3)会诊记录:记录会诊医师的姓名、职称、会诊意见及时间。
(4)手术记录:记录手术名称、时间、术者、麻醉方式、手术经过及术后处理等。
3.住院病历应由主管医师负责组织书写,并确保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4.病程记录应及时更新,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不得迟于患者病情变化后24小时。
5.手术和麻醉记录应由术者和麻醉师分别在手术当日完成。
六、病历书写质量控制
1.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价。
3.通过病历质量控制,医院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保障患者安全。
二十四、病历书写与医疗法规遵守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
2.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2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全面、全程、全员原则,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2.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2.4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6.3评价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6.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6.5鼓励患者参与医疗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七、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
7.1制定系统的医疗质量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规范
1.1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2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病历、护理病历等,各类病历应根据相关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
1.3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随访等内容。
11.5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十二、跨专业协作与团队建设
12.1鼓励跨专业协作,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复杂疾病的治疗效果。
12.2制定团队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团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协同工作。
12.3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12.4开展跨专业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在多学科协作中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024年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____年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期望。

而医疗病历作为医生记录患者病情、诊疗过程和治疗效果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和科学性起着关键作用。

为此,制定并实施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____年为背景,就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提出相应的制度和规范。

一、病历书写规范1. 书写格式规范(1)清晰易读:医生应使用工整的书写,字迹清晰、规范,以便其他医务人员能够准确理解。

(2)半角字母:除特殊情况外,病历应采用半角字母书写,数字采用阿拉伯数字符号。

(3)使用术语:医生应熟练掌握常用医学术语并正确使用,避免使用简化词语或口语化表达方式。

(4)标点符号的使用: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确保句子的语义完整和易于理解。

2. 病历内容的规范(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主诉和现病史:患者主诉应详细、准确,并按照时间顺序陈述现病史,包括症状出现时间、程度和相关因素等。

(3)既往史: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4)家族史:记录患者的家族疾病史,尤其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疾病。

(5)体格检查: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生命体征、体表观察和各系统检查等。

(6)辅助检查: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病理检查等。

(7)诊断和鉴别诊断:明确患者的主要诊断和可能的鉴别诊断,并提供相应的依据和推理过程。

(8)治疗方案和效果评估:详细记录患者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效果评估,包括用药方案、手术方案和康复方案等。

(9)住院经过和出院指导:记录患者的住院经过、手术过程及术后恢复情况,提供相应的出院指导和建议。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的保存和归档(1)电子病历的保存: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2)纸质病历的归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纸质病历归档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病历书写是医疗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准确、清晰、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利于医生诊断和治疗,也对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规范病历管理,各医疗机构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病历书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或钢笔。

2. 书写语言:病历应使用标准的中文书写,避免使用方言或缩略语。

3. 标题格式: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每页应标注页码、医生签名和日期。

4. 时间标注:每次记录的医疗行为、检查结果等内容都应注明时间,保证病历的时序性。

5.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详实准确,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6. 书写错误:如有书写错误,应使用横线划去并在旁注明正确内容,避免使用涂改液。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签名盖章: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2. 病历审阅: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管理部门,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审阅和检查,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电子病历:鼓励医疗机构借助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4. 病历保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非关键人员不得查看病历内容。

5. 病历存档: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存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总结: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对医生和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1500字】。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9、本院医师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10、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保密法》予以保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5、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由病案室专人复印。
6、各医院的临床科室应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可以根据患者的要求对病历进行封存,封存病历应有医患双方签字,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8、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擅自借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历要办理借阅手续。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卫生部及我省《病历书写规范》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书写以患者为中心,应以简明、准确的语言概括患者的病情,逻辑清晰,时间标准;
2、书写的各条款应包括有关患者的主要诊断、病史、体征、实验室检验、治疗经过及责任医生的姓名及日期、结果说明等;
3、观察病情过程时,要注意记录患者及其家属从口头和书面表现出来的任何重要病史或者脊柱受伤史。

4、书写要正确,有秩序,无冗余成分,不组词不拼写错误,书写应包括补充说明临床判断原因、某些检查结果以及治疗结果,并有良好的错误识别空间;
5、要使用简明、准确的语言,注意书写的内容的可比性;
6、书写完成后应签字、盖章,签字时需要注明工号和执业资格,盖章时需要注明病房或单位名称;
7、书写完病历后应及时归档,做到责任心强,积极努力,把病人的病历归档正确完整。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尊敬的医护人员: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我们制定了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本文详细介绍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方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医务人员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签字笔书写病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等其他颜色。

2. 标题信息:病历首页需标明医院名称、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住院日期等基本信息。

3. 时间记录:对于每个病历文书,医务人员需要标明记录的时间,确保病程的时序真实准确。

4. 符号使用:在病历中使用下划线、斜线、双竖杠等符号来突出重要信息,例如关键词、过敏史等内容。

5. 内容要求:医务人员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依据、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等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医学观察与评估结果。

6. 报告格式: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医务人员应选择合适的报告格式,确保信息的整洁美观并易于阅读。

7. 笔迹清晰:医务人员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以免造成误读或漏读。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 病历传递:医务人员在病历传递时需保证安全可靠,采用加密传输或专用网络进行传递。

3. 病历归档:医务人员应将病历按照科室、时间等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病历修改:医务人员如需修改已完成的病历,应注明修改的时间、原因和内容,并在修改处签名和盖章。

5. 病历查阅:医务人员仅在医疗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查阅病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他人的病历。

6. 病历销毁:病历的保留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到期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三、医务人员培训为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专业水平。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篇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篇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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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
沛县国泰医院韩大勇
一.门诊病历
按要求所有门诊病人都应先挂号并取门诊病历。

特别是外伤、病情较重者、输液病人、需要住院的病人都必须书写门诊病历。

要求如下:
门诊病历的一般项目都要填写清楚、完整。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病史:要重点突出(包括本次患病的起病时间,主要症状、伴随症状、体征。

他院诊治情况及疗效)。

并简要叙述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及家族史。

体检:重点记录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

初步诊断:
处理措施:处方及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措施及建议。

医师签名。

二.住院病历
1、基本规则和要求:见病历书写规范。

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

高年资住院医师及以上医师可书写入院记录。

住院病历、入院记录要求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入院记录内容和要求原则上同住院病历,但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诊断: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排列有序。

主要疾病在前,次要疾病在后。

并发症排列于有关主病之后,伴发病排在最后。

诊断应可能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解剖部位和功能诊断。

对一时难以肯定的诊断,可在病名后加“”。

诊断不清的可暂以其症状待诊或待查。

初步诊断:住院医师及以下医师所书写的住院病历写初步诊断,需上级医师签阅。

入院诊断: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第一次检查患者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

位置在末页中线右侧。

修正诊断:凡以症状待诊的诊断、或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不完善、不符合,上级医师需用红笔做出修正诊断。

位置在末页中线左侧,并注明日期,修正医师签名。

3、首次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并注明书写时间。

内容包括
A、病例特点,在对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整理后所罗列的本病例的特征。

包括阳性发现或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B、拟诊讨论:(初步诊断/入院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针对诊断逐一列出相关的诊断依据。

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C、诊疗计划:进行病情评估,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诊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防范措施。

诊疗计划要有针对性,要有具体的治疗方案。

住院医师书写的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审阅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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