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的本质研究
毕业论文浅谈数字货币

毕业论文浅谈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一种虚拟货币,它以加密技术作为核心,实现了去中心化的交易方式,并且不受国家政策的限制。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数字货币正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门话题。
本文将从数字货币的定义、特点、应用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读者提供对数字货币的基本了解。
一、数字货币的定义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密码学技术的虚拟货币,它的本质是一串数字代码。
不同于传统的法定货币,数字货币不由任何中央机构发行和监管,而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的管理和交易。
二、数字货币的特点1. 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的交易记录存储在分布式的区块链网络中,没有任何中央机构控制其中的交易和信息流动,使交易更为自治和透明。
2. 匿名性:数字货币的交易使用公钥和私钥进行加密,保护用户的隐私不被泄露。
用户可以在不暴露身份的前提下完成交易。
3. 安全性:由于数字货币的交易记录被分布式存储,修改一条交易记录将需要全网参与者的共识,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
4. 快速便捷:数字货币的交易几乎实时完成,无需经过繁琐的银行结算过程。
同时,数字货币的交易成本较低,特别适合跨境支付。
三、数字货币的应用1. 资产储值: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资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用户可以通过购买和持有数字货币来获取资产增值的机会。
2. 网上支付:数字货币可以用作网上支付的一种方式,无需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降低了支付过程中的转账费用和时间成本。
3. 供应链金融: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结合使得供应链金融变得更加高效和透明,可以实现供应链上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与管理。
4. 跨境支付:传统金融体系中的跨境支付面临着繁琐的手续和高额的手续费,而数字货币则能够提供更为快捷和低成本的跨境支付解决方案。
四、数字货币的发展前景数字货币市场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
首先,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应用拓展,数字货币的技术基础将更加稳定可靠。
货币与数字货币的本质及区别

货币与数字货币的本质及区别货币是人们日常交易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商品,它具有特定的交换价值和货币属性。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货币的种类各不相同,它可以是纸币、硬币、电子货币等等。
而数字货币则是指通过加密算法和网络技术实现的一种虚拟货币,与传统货币相比,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下文将从货币的本质和数字货币的特点入手,分析二者的区别。
货币的本质货币是一种被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它具有三大特征:流通性、价值性和付款性。
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流通性是其最为基本的特征,它使得商品的交换变得更加便捷和高效。
而货币的价值性则是指货币具有特定的交换价值,可以与其他商品相互转换。
最后,货币的付款性则是指货币可以作为支付手段,完成商品和服务的交易。
然而,货币的本质并不是由其物质形态所决定的,而是通过人们的共同信任和社会认可而得以确立。
例如,我国的人民币虽然只是由纸张和金属组成的一种物品,但由于具有法定的支付手段属性,被广泛地接受和使用。
数字货币的特点数字货币是一种通过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实现的虚拟货币,它相较于传统货币具有如下特点:1. 去中心化。
数字货币不受中央银行或政府的管制,展现了一种完全去中心化的交易方式。
它们使用分布式账本进行交易,并通过众多节点验证和记录交易信息,保证交易的安全和透明度。
2. 匿名性。
数字货币的交易并不需要凭证明身份,因此交易双方的身份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当然,这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进行非法活动的机会,比如洗钱和贩毒等。
3. 安全性。
数字货币的交易使用了密码学技术,通过非对称加密方式保证了交易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同时,数字货币采用了分布式账本和节点验证机制,使其难以遭到黑客袭击和篡改。
数字货币与货币的区别数字货币与货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质基础不同。
货币具有明确的物质基础,而数字货币则没有;2. 发行机制不同。
货币的发行由政府或央行负责,而数字货币则采用算法和网络技术实现自主发行;3. 交易特点不同。
虚拟货币投资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

虚拟货币投资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虚拟货币是指不以实物为支撑、以电子形态储存在网络中的货币,也被称为加密货币。
近年来,虚拟货币的市场开始逐步浮现,备受关注,也吸引了越来越多人的投资。
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以下是一些虚拟货币投资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
注意虚拟货币的本质虚拟货币与传统货币系统不同,它不以政府信用作为支撑,并且没有中心化的管理机构。
虚拟货币的价格也不仅仅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而更多地是因为投资者对其未来价值的期望和信仰。
因此,投资虚拟货币需要认真理解其本质,谨慎做出决策。
了解虚拟货币的类型和特征虚拟货币的种类繁多,如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瑞波币等。
每种虚拟货币的特征和应用场景也不同,需要投资者进行了解和研究。
比如,比特币是第一种成功应用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以太坊则可以用于开发智能合约和分布式应用。
同时,虚拟货币的特点是波动性较大,价格变化迅速。
投资者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并做好风险控制。
选择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投资虚拟货币需要选择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
要注意平台的监管机构、注册地、用户评价等信息。
在交易前要对平台的安全性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同时,要选择可靠的虚拟货币钱包进行存储。
虚拟货币的钱包不同于传统的现金钱包,它是一种数字存储方式,虚拟货币的私钥(密码)由自己掌握,需要保证安全性,防止被黑客攻击或丢失。
注意合法合规的问题虚拟货币市场目前尚未得到广泛承认的监管体系,监管松散,存在不少的法律风险。
因此,在虚拟货币的投资过程中,应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规定,比特币不属于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同时,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以及各类支付服务机构在清算、结算业务等方面应用比特币;禁止比特币交易平台引导或者协助用户进行交易。
谨慎评估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虚拟货币的投资存在较大的风险,投资者需要谨慎评估风险和预期收益,做好投资决策的风险管理。
2024年《货币的本质》教案(精选

2024年《货币的本质》教案(精选一、教学内容本节课选自《经济学原理》教材第四章第一节“货币的本质”,详细内容包括货币的定义、货币的职能、货币的本质特征及其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二、教学目标1. 理解货币的定义,掌握货币的三大职能。
2. 分析货币的本质特征,了解货币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
3.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现实生活中的货币现象。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货币的本质特征及其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教学重点:货币的定义、货币的职能。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笔记本、彩色笔。
五、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展示一组现实生活中的货币现象,引发学生对货币本质的思考。
2. 新课导入:讲解货币的定义,引导学生掌握货币的三大职能。
3. 例题讲解:分析货币的本质特征,解释货币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4. 随堂练习: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现实生活中的货币现象。
6. 课后作业布置:布置作业,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的货币现象。
六、板书设计1. 板书《货币的本质》2. 板书内容:(1)货币的定义(2)货币的职能(3)货币的本质特征(4)货币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请简述货币的定义及三大职能。
(2)请举例说明货币的本质特征。
(3)请分析货币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2. 答案:(1)货币的定义:货币是一种通用的交换媒介、计价单位和价值储藏手段。
货币的职能:交易媒介、计价单位、价值储藏。
(2)货币的本质特征:稀缺性、可分割性、可替代性、持久性、普遍接受性。
(3)货币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促进商品交换、衡量经济活动、调节经济运行、保持经济稳定。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1. 课后反思:本节课学生对货币的定义和职能掌握较好,但在分析货币的本质特征和作用方面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在今后的教学中加强引导。
2. 拓展延伸:鼓励学生关注现实生活中的货币现象,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比特的定义及概念

比特的定义及概念比特币(Bitcoin)是一种数字货币,也被称为加密货币或虚拟货币。
它是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2008年发表的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中提出的。
比特币采用了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来记录所有交易,并使用密码学技术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匿名性。
比特币的概念可分为三个方面来理解:数字货币、区块链和去中心化。
首先,比特币作为一种数字货币,它的本质是一串数据,存在于区块链上。
这意味着比特币没有实际的物理形态,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只存在于计算机网络中。
为了便于交易和流通,比特币可以以精确到小数点后八位的方式进行划分,从而实现极小单位的交易。
其次,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和管理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来实现的。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账本技术,在网络中的多个节点上记录和存储所有的交易信息,并通过密码学技术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
每笔交易都被打包成一个区块,并通过共识算法在整个网络中验证和确认。
这种去中心化的账本系统消除了传统中央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控制和干预,使得比特币交易更加透明和公正。
最后,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体系,不受任何国家、政府或组织控制。
传统的货币体系由中央银行或政府负责发行和管理,而比特币是由网络中的参与者共同维护和管理的。
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中心化的机构可以单方面控制或更改比特币的货币政策和规则,确保了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
比特币的发行是通过一种称为“挖矿”的过程来实现的。
挖矿是指通过解决一定的密码学难题,为交易确认和区块打包提供计算能力的过程。
挖矿者使用计算机的算力进行竞赛,先解出难题的人将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
挖矿除了为比特币网络提供计算能力外,还可以防止双重支付等欺诈行为,保证比特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通过挖矿的方式实现发行和交易的确认。
它独立于任何中央银行或政府的控制,具有更加透明、安全和公正的特性。
从货币本质看比特币_王素珍

16专家论坛ZHUANJIA LUNTAN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发展和应用的不断拓展,催生了越来越多种类的虚拟货币,如Q币、百度币、比特币(B i t c o i n)等。
它们的使用范围也逐渐超出了虚拟商品的范畴,大有从虚拟世界向现实世界渗透之势。
在众多虚拟货币中,尤以比特币最为引人注目,其发展之迅速、影响之广泛,迫使一些货币当局开始思考是否应将其纳入监管范畴。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2014年2月,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局表示将制定虚拟货币监管框架,并向在该地区经营虚拟货币的公司发放牌照;英国、德国也针对比特币的持有及交易的合法性和征税计划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人们不禁要问,货币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比特币是否具备货币的本质特性?货币的本质:一般授受性众所周知,货币的产生源于专业化分工导致的商品交换对货币的需求。
这个过程十分漫长,在不同的地方、同一地方不同的发展阶段,货币的物质形态都不尽相同。
但不论其物质形态如何变化,它们都是“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
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有五个职能,但基本职能只有两个,即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其中又以价值尺度最为根本。
货币的基本职能与货币本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
任何商品,一旦成为货币,就必然具备这两个基本职能。
正是这两个基本职能形成了货币的本质特性,即一般授受性。
而货币这一本质特性的基本内涵是:价值标准。
所谓一般授受性,是指货币作为交易媒介,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所具有的、人们既愿意支出(即“授”)又乐于接受(即“受”)的特性。
它包两层含义,一是授,即商品购买者愿意以之作为交易媒介来交换商品;二是受,即商品卖出者愿意接受它作为卖出商品的报酬,并相信可以随时随地用它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商品。
在当今信用货币体系下,货币不具有使用价值,人们需要货币,是因为货币能被广泛地接受以用来交换各种商品和劳务(即具有一般授受性)。
虚拟货币市场的风险与监管策略

虚拟货币市场的风险与监管策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虚拟货币市场逐渐崭露头角,成为投资者追逐利润的热门领域。
然而,与其潜在的高收益相伴随的是一系列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虚拟货币市场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监管策略。
首先,虚拟货币市场存在着价格的极度波动性。
由于市场的高度波动,投资者很难判断价格的趋势与稳定性。
比特币作为最大的虚拟货币,在过去几年中经历了多次暴涨暴跌。
投资者在波动市场中容易陷入盲目买入或抛售的情绪中,进而加剧市场的不稳定性。
其次,虚拟货币市场缺乏监管与透明度。
虚拟货币的本质是一种非法定货币,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传统金融系统的监管。
这导致虚拟货币市场潜藏着洗钱、欺诈等违法行为的风险。
同时,由于交易信息的不透明,市场中的行为更容易受到操纵和操控,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风险。
而且,虚拟货币的安全性也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由于数字货币的本质是基于密码学技术的,一旦私钥丢失或被攻击,资产就将面临巨大损失。
过去几年中,不少交易所或钱包平台被黑客攻击,数亿美元的虚拟财富被盗。
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打击。
面对以上风险,虚拟货币市场需要建立更加严谨的监管策略。
首先,监管机构应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针对市场操纵行为,建立举报机制和追责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其次,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该了解投资虚拟货币的风险,不要盲目追逐高收益。
监管机构应该加强风险教育,发布风险提示,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建立更加透明的市场体系也是必要的。
监管机构应该要求交易所披露交易信息、账户资金情况等,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这样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准确地判断市场趋势,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操纵。
另外,加强安全措施也是确保虚拟货币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
交易所和钱包平台应该加强技术防范,确保用户的数字资产安全。
另外,用户在使用虚拟货币时也应该增强风险意识,避免随意暴露私钥或交易密码,避免被黑客攻击。
综上所述,虚拟货币市场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形态,带来了诸多的风险和挑战。
虚拟货币与数字资产的区别与联系

虚拟货币与数字资产的区别与联系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都是当前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兴金融工具,然而,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很多不同。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类型的金融工具,我们需要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虚拟货币的概念虚拟货币,顾名思义,是一种数字化的货币,它的本质是一串计算机代码并且仅存在于互联网中。
虚拟货币具有两个基本特性:一是去中心化。
虚拟货币的交易不属于一国货币之内,没有央行、银行等中心化交易机构监管,只由区块链技术来支持。
二是匿名性质。
虚拟货币的价值已被共识认可,它们可以通过网络被匿名转移,提供了一个更为安全和私密的交易途径。
目前,最著名的虚拟货币是比特币,而其他的虚拟货币还有莱特币、以太坊等。
数字资产的概念数字资产指的是任何一种可转让的数字普通股、数字化商品或者以数字货币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可以被市场掌控。
数字资产将任何可以定位和认定的资产都变成了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进行数字化和可交易的证券,从而引领一种全新的资产转移方式。
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种非常安全、便捷的区块链和价值转移方式,目前,数字资产主要包括 STO(股权型证券)、NFT(非同质化代币) 和数字货币等。
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的区别与联系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的区别在于,虚拟货币是一种货币形式的价值的流通,而数字资产是不可分割的财产。
虚拟货币更注重价值流通,数字资产更注重资产属性。
另外,在价值的来源上,虚拟货币的价值源于其普及度和接受程度、颁布机构的信誉度等因素。
数字资产的价值也可来源于其颁布机构,但主要是来自于其背后的实际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从价值储存和价值传递方面来看,虚拟货币依赖于区块链、Hash算法等技术,不断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
数字资产在智能合约、区块链等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了资产的数字化和可流通,增强了其交易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虽然有很多区别,但它们的关系是密切相连的。
虚拟货币是数字资产之一,它们的共同点在于依托于区块链技术来实现资产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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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的本质研究眼下,虚拟货币已经成为互联网上炙手可热的“货币”。
目前国内的虚拟货币有很多种,如腾讯 Q币、百度币、网易泡币、酷币、魔兽币、天堂币、新浪 U 币、盛大点券等。
尽管虚拟货币在形式上有一定的货币表征,它也的确执行了一些货币的职能,但就当前的情况而言,我们现在网络世界里看到的虚拟货币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其本质仍然是商品。
虚拟货币的定义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虚拟货币就是由网络运营商为方便网上交易而发行的用于购买该商家所提供的虚拟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符号。
虚拟货币作为新经济时代的一种新生事物,其发展和成长都是有现实必要性与可能性的。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民数量急剧增加,各具特色的网络服务也应运而生。
虚拟货币随着网络游戏和网络社区的产生而出现, 由特定的网络运营商发行, 用于购买虚拟世界中的装备、食品、药品、技能、医疗、信息等虚拟商品和服务。
通常, 网络玩家可通过在虚拟世界探险、打怪、做任务、售卖虚拟物品和服务等方式获得虚拟货币, 有的也可直接用人民币购买获得。
虚拟货币因特定虚拟世界的存在而存在, 在特定的虚拟世界中, 虚拟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等职能, 但一般不具备跨越虚拟世界的能力。
离开了特定的网络游戏和特定的网络虚拟社区, 它对于特定虚拟世界以外的物品没有任何意义。
目前,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并以15%~20% 的速度成长。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有46万网游用户经常交易虚拟物品。
国内有3000万网游爱好者,若以人均游戏消费 300 元计算,则市场容量至少为6亿~9 亿。
其中以网币销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游戏公司获得了每季度上亿元的财富,这是在目前只有2%的人上网,0.4 % 的人玩网游的中国做到的。
而韩国有80%的人上网,有60%的人玩网游,市场前景不可估量。
基于虚币这些特殊性质及其庞大的客户群,虚币的功能日趋膨胀。
虚拟货币的本质属性根据古典政治经济学,货币指的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应该具备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而虚拟货币显然并不完全满足这些条件,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行使着货币的部分职能。
从本质看,虚拟货币在虚拟世界这一特定领域内充当一般等价物,在现实世界不能流通。
在现实中,虚拟货币只是企业发行的所谓的“货币商品” , 是一种功能和属性相对特殊的商品。
(一)从货币职能看虚拟货币1、价值尺度价值尺度职能是指货币充当衡量商品所包含价值量大小的社会尺度。
目前很多网站所提供的增值服务和商品都是由此网站发行的虚拟货币来标价,从表面上看,虚拟货币总是以一定的比例兑换顾客需要的商品,但实际上,这种兑换关系不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而是商家的定价策略的一种变形,是商家分别对商品和虚拟货币二次定价的一次体现。
也就是说,通过“商品价值—人民币”、“虚拟货币—人民币”这样的两个等价关系,使商品价值与虚拟货币在量上相挂钩的。
商品中包含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不直接决定了虚拟货币的兑换量,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仍然是人民币,而不是虚拟货币。
2、流通手段商品的交换过程是买卖两个过程的统一:销售者把商品卖出换回货币,消费者则用货币换取所需要的商品,一个消费者的买就是另一个销售者的卖,买卖构成连绵不断的过程就是商品流通。
当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媒介作用,就是流通手段。
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可以用虚拟货币直接购买网络运营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以 Q 币为例,在腾讯的网站里, Q币可以用来购买虚拟商品,如一顶虚拟的QQ秀帽子就要好几个Q币,一个虚拟的头像也要好几个 Q 币。
但是只有网络运营商能够充当销售者的角色,人们只能在虚拟世界里用虚拟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而没有合法渠道将商品售出换回虚拟货币。
由此可见,目前虚拟货币只支持单向流通,“商品——虚拟货币——商品”的流通机制尚不完善。
而且虚拟货币的流通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一般是某个网络运营商提供的虚拟货币就只能相应地在虚拟世界里购买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至多是几个网络运营商结成商业联盟,共享虚拟货币的业务,流通的自由性完全被商业边界限制。
3、支付手段支付手段职能是指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发生赊购赊销,即用延期支付的方式买卖商品的情况下,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时执行的职能。
虚拟货币也是具备部分支付手段的功能,但是由于其使用范围的限制,虚拟货币无法购买非发行公司提供的商品服务。
4、贮藏手段贮藏手段职能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被人们当作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而加以贮藏的职能。
但是目前我国的虚拟货币缺乏信用支持和法律保障,持币者不仅要面临虚拟货币不断贬值的风险,而且还要承担网络运营商的经营风险,一旦网络运营商发生问题,破产倒闭,持币者是否能得到清偿,目前法律上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财富的代表而储存起来,也就不具备贮藏手段这一功能。
5、世界货币世界货币职能是指货币在世界市场上作为一种购买手段、支付手段和社会财富的代表发挥作用。
目前中国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中还没有一种具有如此的国际影响力。
(二)虚拟货币与现实法定货币的关系1、发行主体不同现实法定货币的发行主体是中央银行,一国法定货币供给量取决其基础货币供给及相应货币乘数,中央银行应根据中央政府债权净额、对国内外金融机构债权、对外金融资产净额等确定基础货币供给量,并根据不同货币层次流通速度及货币乘数最终决定货币供给。
法定货币供给应服从一国宏观政策调控目标。
虚拟货币发行由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网络运营商决定,其发行权具有明显非权威性、分散性、局部性。
网络虚拟货币供给则分属不同网络运营商,其虚拟货币发行数量则完全根据其经营状况决定的,服从利润目标。
2、获取方式不同现实法定货币的获取方式必然是通过提供劳动而获得报酬。
也就是说,货币和人的劳动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虚拟货币的获取方式和商品的获取方式一样,由用户向发行公司购买,而且各大网络运营商都禁止将虚拟货币兑换成现金。
这种获取方式与用户提供的劳动无关。
3、法律关系不同持有现实法定货币,享有的是人民币的所有权、物权,并没有形成债权关系。
当用户使用人民币购买虚拟货币以后,这个支付关系已经完成,其持有虚拟货币的时候,享有的是对发行公司的债权,属于合同关系。
4、价值交换机制不同现实法定货币可以实现货币和商品的双向互易,即可以用货币购买商品,卖出商品可以换回货币。
从而保证了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间的协调,也为中央银行进行货币调控提供了条件。
目前虚拟货币的流通机制尚不完善而目前虚拟货币基本没有形成循环金融交易,只支持单向兑换,缺乏退出机制,网友或游戏玩家可以用现实法定货币向网络运营商购买虚拟货币, 但没有用虚拟货币兑换现实法定货币的官方渠道。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虚拟货币并不具有真实货币的职能,虚拟货币的真实属性是网络运营商针对其各种相关服务为用户提供的一种商业性支付手段,而非金融类支付手段,实际上只是系统内部使用的具有价值尺度的一种“支付手段”,即类似于用学校食堂的饭卡或者提货凭证等特殊商品进行支付,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货币。
如何规范虚拟货币的管理(一)存在的风险1、虚拟资产缺乏信用支持货币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基础,每个国家对其发行都慎之又慎。
但互联网上,虚拟货币发行不受任何部门监管,发行量几乎是无限的,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持币者要承担网络运营商的经营风险。
一旦网络运营商发生问题,破产倒闭,持币者是否能得到清偿,目前法律上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
这就意味着网民们的虚拟财产可能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从而也损失了购买虚拟货币所花费的真实货币。
2、虚拟货币发行泛滥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有了更大的选择范围,这就使得网游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
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网络运营商将大量的虚拟货币投入到网络中,进而不断推出新的更高级的虚拟物品和服务来激发消费者的兴趣,这样就造成了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和其它虚拟物品不断贬值,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职业炒家倒买倒卖行为影响虚拟货币市场秩序尽管目前国家对虚拟货币还没有明确的监管办法, 但是在有关的基本法律法规里明确了虚拟货币不能与人民币进行反向兑换, 这就等于明确了不允许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
但是现实中将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并不鲜见, 还出现了职业炒家,这些职业炒家们的活动表现为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 然后再高价卖出, 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使虚拟货币不可以兑换人民币的约定形同虚设。
有了这些倒卖者,虚拟货币和人民币在小范围内实现了互兑。
如果就此发展下去,随着虚拟货币使用范围的扩大,这种互兑的数量必然会越来越大,在冲击金融体系的同时也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洗钱的有利途径。
虚拟货币但凡跟人民币发生双向流通,必会冲击金融秩序, 泛滥后果不堪设想。
4、存在网络安全隐患,无法律保障部分网络运营商系统在安全技术投入不足, 防卫手段不高, 管理不够严密, 玩家们虚拟货币很容易被盗用。
而且各种盗取网络虚拟财产的病毒每天都在传播,令各类杀毒软件猝不及防,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漏洞来盗取网友虚拟财产的手段更层出不穷,日益肆虐的病毒与黑客的利益熏心令广大网友防不胜防。
目前国内法律对于个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缺乏相应的管理规定,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能得到法律的援助。
玩家在遇到虚拟货币被盗、或者虚拟资产被运营商无故没收等事故的时候,报案后执法机关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
5、容易被利用进行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虚拟货币容易进行远距离转移, 且具有很强匿名性, 网络交易又很难监管、取证和处罚,因此, 其洗钱成本要低于很多其他的洗钱方式, 使得其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
一些网络游戏平台以网络虚拟货币代替了人民币进行赌博, 虚拟货币充当赌场中“筹码”、“合法”使用后再被兑换成现金。
(二)虚拟货币的监管网络经济的潜力是不可低估的,在不久的将来,混乱无序的虚拟货币发行和流通必然会对我国现行货币经济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是势在必行的。
目前国家已经针问题研究观点虚拟货币发行不受任何部门监管,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对虚拟货币的发行权、交易行为和与人民币间的兑换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以期对网络游戏产业和虚拟货币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管。
2007年3月,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等14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1、严格控制虚拟货币的发行严格限制网络运营商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可对其进行近似现实货币般的监管,如考虑虚拟货币发行机构的信用等级,发行虚拟货币的数量、种类和业务范围,并对发行方的数量及其余额、流通速度、准备金和存款保险等内容进行考核,并建立与之对应的统计监控体系及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