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工作职责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水利部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之一,负责水利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水利部工作人员具有重要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以确保国家的水利事业运行顺利、安全可靠。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利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职责概述水利部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水利工程规划、水资源调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洪水防治、干旱灾害救助、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他们需要根据国家的水利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以确保水利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国家的水资源安全。
二、工作内容1. 水利工程规划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制定水利工程的规划方案,包括水库、堤防、渠道、水闸等工程的选址、设计和建设。
他们需要考虑区域水资源分配的平衡性,确保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2. 水资源调度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负责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对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进行水量监测和分析,制定合理的水资源调度方案。
他们需要考虑区域的用水需求、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等方面的因素,确保各类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3.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水利部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他们需要参与水库、堤防、渠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监理工作。
他们需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并及时修复和加固受损的水利设施。
4. 洪水防治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制定洪水防治方案,通过建设防洪堤防、排涝系统等措施,减轻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他们需要协调各地的防洪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5. 干旱灾害救助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参与干旱灾害的救助工作,制定干旱应对方案、组织供水调度等。
他们需要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受灾地区的人民生活用水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6. 水土保持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他们需要组织实施植树造林、修复生态等措施,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水利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职责和使命

水利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职责和使命水利部作为国家负责水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下属的工作人员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他们的工作范围广泛,涉及到国家的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抗旱、水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重点探讨水利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职责和使命。
一、水利部工作人员的职责1. 水资源管理作为水利部工作人员,首要职责是负责关于水资源的管理和监测工作。
他们需要调研、分析和评估各类水资源的状况,提供合理的水资源利用方案和政策建议。
同时,他们还需要负责对水资源的分配和调度,确保各地区的用水需求得到满足,并协调解决跨区域水资源争端。
2. 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水利部工作人员还负责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工作。
他们需要编制水利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在工程建设完成后,他们还要负责工程的维护与管理,保障工程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3. 水体环境保护为了维护水体的水质和生态环境,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进行水体环境的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
他们需要定期对重点河流、湖泊和水库等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体污染问题。
此外,他们还需要制定水生态保护政策,促进河流、湖泊和湿地的生态恢复和保护。
4. 防洪抗旱水利部工作人员还负责防洪和抗旱工作。
他们需要根据天气预报和水文情报,制定防洪预案和抗旱方案,提前做好抢险和救援准备工作。
同时,他们还需要监测河流的水位、水量和降雨量等指标,及时发布洪水和旱情预警信息,指导地方政府和群众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水利部工作人员的使命1. 保障人民的安全和生活用水作为水利部工作人员,他们的首要使命是保障人民的生活用水和安全。
他们需要确保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推动水源地保护和水厂建设,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能力。
同时,他们还需要积极开展防洪工作,减少洪涝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
2. 推动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部工作人员还要努力推动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配备要求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配备要求水利部是负责水利工作的中央机构,主要负责国家水利政策的制定、水利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管和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直接关系到水利部的工作效率和水利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
一、岗位职责1. 政策规划与制定:水利部工作人员应具备政策分析及规划能力,参与国家水利政策的制定和规划的编制。
负责对国内外水利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为水资源管理与利用提供决策支持。
2. 水利项目管理:水利部工作人员应负责对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批、监管和管理工作。
包括项目审核、合同管理、进度监控、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等。
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合理推进和安全运行。
3.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部工作人员应参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水资源优化配置等工作。
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4. 水灾防治与救援:水利部工作人员应参与水灾防治与救援工作,负责水灾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
组织和协调水灾抢险救援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地下水管理:水利部工作人员应参与地下水管理工作,包括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污染的防治。
负责地下水监测与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配备要求1. 专业背景:水利部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例如水文、水利工程、水资源等专业,并获得相关的学士以上学位。
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水利部工作的需要。
2. 政策分析能力:水利部工作人员应具备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熟悉水利相关政策法规,对国内外水利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
能够通过政策分析,为水利部提供决策支持。
3. 综合素质:水利部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包括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能够有效地与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推动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利部组织机构及职能

水利部组织机构及职能
水利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负责统筹国家水利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2. 统筹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引水工程等。
3. 监督和管理国家水资源,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4. 组织和协调防洪抗旱工作,提供抗洪抗旱技术支持和指导。
5. 组织和协调地下水资源开发和管理,制定地下水管理政策。
6. 组织和推动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维护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水污染等。
7. 组织和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提高农田灌溉设施和农田水利效益。
8. 组织和推动城镇供水和排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环境治理水平。
9. 组织和推动海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包括海堤、海港、海上风电等。
10. 开展国际水利合作和交流,推动共同开发利用跨境水资源。
水利部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部领导、办公厅、直属机构和下属单位。
直属机构包括规划和建设司、水资源司、防洪抗旱司、农田水利司、水文水资源局、水利科学研究院等。
下属单位包括各省级水利主管部门、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局等。
水利部负责统筹和管理国家水利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水利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在水利部工作的人员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承担特定的岗位职责并满足一定的要求。
本文将以水利部工作人员的角度来探讨他们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一、岗位职责1. 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负责对水资源的管理和调度工作。
这包括收集和分析水资源数据,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永续利用。
他们需要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合作,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 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参与水利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
他们需要根据地区的水资源情况、需求和环境因素,制定水利工程的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
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他们需要考虑水资源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性。
3. 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参与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
他们需要及时响应各类水利灾害,并组织抢险人员和装备进行救援工作。
在灾害防治方面,他们需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预警系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参与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他们需要监测水质和水环境,制定相应的保护和治理方案。
他们还需要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要求1. 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熟悉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理论和实践。
他们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划、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他们的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和敏感,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他们需要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团队合作精神水利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他们需要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他们需要在团队中发挥自己的专长,积极与他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水利部门工作职责

水利部门工作职责一、水利部门的职责概述水利部门是国家负责水利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其职责涵盖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水灾防治、水环境保护等方面。
水利部门的工作旨在保障国家的水资源安全,提高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保护水环境,预防水灾,并提供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水资源管理1. 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水利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包括水量、水质、水文特征等方面的研究。
通过科学的水资源评价,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2. 水资源分配与管理:水利部门负责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政策和方案,对各地区的水资源进行分配和管理。
根据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利用指标,并监督各地区的执行情况。
3. 水资源保护与节约:水利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工作。
推动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与修复,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现象。
三、水利工程规划建设1. 水利工程规划:水利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水利工程规划,包括水利工程的选址、总体布局、规模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科学的规划,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效益,保障水资源的安全供应。
2.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包括工程招投标、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 水利设施养护与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设施的养护与管理工作,包括大坝、水闸、水库等水利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通过定期巡查和维修,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
四、水灾防治1. 水灾监测与预警:水利部门负责水灾的监测与预警工作。
通过建立水文监测站网、气象观测站网等,及时掌握水文、气象等信息,预测水灾发生的可能性,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民众采取应对措施。
2. 水灾应急管理: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水灾应急工作,包括抢险救援、灾情评估、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配备要求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配备要求水利部是国家负责水利事务管理的部门,负责制定国家水利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协调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推动水利科技创新等工作。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如下:一、岗位职责1.资源调查与评估:负责组织水资源调查与评估工作,采集、分析和处理各类水资源数据,为水资源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政策研究与制定:负责研究和制定水利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推进水利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3.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监督和管理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保护,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
4.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负责组织制定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强对水源地、水库、水文站等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5.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负责组织防洪、排涝、抗旱等灾害防治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6.技术创新与科研:负责组织和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提高水利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水利部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水利事务合作,推动国际水利合作交流。
8.人员培训与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和开展水利系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水利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配备要求1.学历和专业:水利部工作人员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利科学与工程等。
2.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扎实的水利学科知识,熟悉国内外水利工程发展动态和水利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推动工作的实施;具备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职业道德和素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责任心。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职责

水利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职责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是保障国家的水资源安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他们在水利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制定并执行水利政策、监测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并积极参与水利项目的规划与建设等工作。
以下将详细介绍水利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职责。
一、水资源管理水利部工作人员负责监测、评估和管理国家的水资源。
他们通过定期的水文数据收集和分析,了解并预测水资源的供应情况。
在水资源紧张的地区,他们会制定相应的水资源调度方案,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此外,他们还通过加强水利建设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手段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是水利部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
他们负责管理国家的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厂、灌溉系统等。
他们会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在工程出现故障或需要进行设备更新时,他们会召集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改造,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此外,他们还会参与水利工程的设计与规划,并负责对新建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水灾防治水利部工作人员在水灾防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会及时监测河流水位和降雨情况,并根据预测结果及时发布水文预警信息。
在水灾来临之前,他们会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尽力减少灾害损失。
同时,他们还会参与制定水灾防治预案,提高防范和救援的能力,并督促地方政府按照防灾预案履行职责。
四、水利政策制定与执行水利部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水利政策。
他们密切关注国内外水利发展动态,根据需要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他们会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出台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他们还会监督和评估地方政府的水利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
五、水利项目的规划与建设水利部工作人员参与水利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他们会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在项目建设阶段,他们会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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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工作职责水利部门工作职责主要职责1、研究拟定全省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省和跨市、州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信息;指导全省水文工作。
3、按照国家和我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行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市、州间的水事纠纷。
5、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6、负责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河囗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8、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洞庭湖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大中型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10、组织全省水土保持工作。
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负责省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12、管理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
13、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机构及职责办公室职责1、协助厅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2、协助厅领导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厅党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办、查办和催办。
3、负责厅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厅党组秘书工作。
5、管理厅机关文秘工作。
指导水利系统文秘工作。
6、组织厅召开的综合性全省性会议、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管理厅机关行政会议计划。
7、组织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宣传工作,管理《中国水利报》社驻湘记者站。
8、组织综合性政务文稿的草拟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9、负责水利政策研究工作,为厅党组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10、管理厅机关综合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综合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编辑《水利简报》。
11、负责厅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建设。
12、负责全省水利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厅机关的重要接待工作。
14、管理厅机关档案,指导水利系统档案工作。
15、管理厅机关保密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保密工作。
16、管理厅机关信访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信访工作。
17、组织省人大、省政协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18、管理厅机关信息化工作。
19、归口管理厅驻京办事处工作。
2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计划处职责1、研究提出全省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编制主要河流及其重要支流的流域综合发展规划、专项水利规划,并组织初审和报批;指导市(州)小流域综合发展规划的编制。
3、参与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和水资源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计划。
4、负责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并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
5、负责组织重大水利工程环境评价报告的初审和报批,组织协调流域开发和指导防洪规划工作。
6、负责全省水利基建统计和水利综合统计以及年度水利统计资料的汇编工作,建立全省水利数据库,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水利行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7、组织报送水利部和长江委的年度水利投资建议计划和框架计划,归口管理争取国家投资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和衔接。
8、负责组织全省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年度投资预安排建议计划的编制和归口报批,组织年度顼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查下达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并归口管理与省有关厅局相关的基本建设规划、计划管理工作。
10、负责湖南省城市防洪以及湘、资、沅、澧四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处职责1、指导全省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组织拟定全省水利系统人才规划,综合管理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人才开发工作。
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含出国培训)工作。
2、组织拟定厅机关、厅直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
3、综合管理厅机关、厅直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承办厅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厅机关及厅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定额定员工作。
5、承办厅机关、厅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专家工作、毕业生就业及人才引进工作。
6、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单位专业技术干部的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7、负责全省水利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管理厅机关干部职工及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事档案工作,对厅直单位人事档案工作进行指导。
9、负责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10、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1、负责建整扶贫、援藏的联络及人员的选派、考察等有关工作。
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政水资源处职责1、负责组织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水利法制建设规划。
2、负责全省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
3、组织指导全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4、协调跨市、州间水事纠纷。
5、承办水利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业普法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7、负责全省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和全省节约用水工作。
8、组织拟定全省和跨地区的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9、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水量、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10、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11、对全省水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
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处职责1、指导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负责编报全省水利基建财务报表和水管单位事业报表。
2、负责全省水利事业费的安排和管理,配合防汛办安排和管理中央、省级防汛经费。
3、负责厅机关财务工作和厅直单位会计委派工作。
4、归口管理厅机关预算外资金和厅直单位基建费、事业费。
负责汇总编报部门预算。
5、协助省财政厅做好水利建设基金(含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工作,配合厅有关部门做好省本级水利建设基金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6、指导、监管厅直单位的财务工作。
7、对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归口管理厅直单位国有资产的登记发证和年检审核工作。
8、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9、拟定全省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利建设与管理处职责1、组织拟定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概(估)算、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
2、宏观指导全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监督全省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3、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山丘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4、组织山丘区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报建、主体工程开工审批及工程后评价。
5、组织、协调、监督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验收,并对其运行进行监管。
6、负责全省水利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行业管理。
7、组织拟定并审查批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标准及其执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并负责其资质初审。
8、管理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指导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技教育处职责1、拟定全省水利科学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实施科教兴水战略,承办重大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
3、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4、归口管理全省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
负责科技和教育成果的审查、申报与评奖工作。
5、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各层次学历再教育工作。
6、归口管理水利行业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7、负责厅水利科技资料的管理工作。
8、指导厅直科研、教育单位的工作。
9、归口管理水利学会。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土保持处职责1、负责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负责组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跨市、州的水土保持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协调市、州间的水土流失防治纠纷。
3、负责拟定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办法和政策措施。
4、指导监督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工作。
承办省级立项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审查、核发乙、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并对持证单位定期考核管理。
5、会同财务处对全省水土保持规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拟定收费政策、取费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征收和管理跨市、州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规费及市、州、县(区)按规定向省上缴的水土保持规费。
6、研究拟定全省水土保持规划,提出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意见并组织实施。
7、制定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定期公告。
8、组织开展全省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划定全省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研究提出防治措施并予公告。
9、组织指导全省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10、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成果,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省绿化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职责1、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党的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厅党组的决议。
3、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